“你在哪?喝醉了?”我带着冷意问他,这么大半夜,居然还在外面喝酒,白天刚说他长大了,现在居然开始深夜买醉。
他报出一个地址:夜吧。
当我从计程车下来时,他已经在门口了,身边有三四个女孩围着,还没走进就听见她们的嘘寒问暖。
“煜修,你都喝醉了,我带你回去吧?”
“还是我送你吧,我家司机就在门口。”
“要不要帮你联系叔叔呀?我爸昨天刚和叔叔谈了一单生意呢。”
……
被环绕在中间的男孩皮肤冷白,翻着不自然的红晕,低垂着眼,看起来是一只乖乖兔。
似乎是感应到了什么,他抬起令人惊艳的桃花眼,我们四目相对,我竟然看到他眼中满含着易碎的脆弱:“寻孟……”
我心底默默叹了一口气,走上前对着那些女孩点头:“我是煜修的姐姐,我是来接他的。”
话音未落,煜修几乎是扑在我我的身上,他真的非常重,我勉强撑住了他,他的头埋在我的颈窝,呼出的热气让我的脖子痒痒的,嘴里呢喃着:“不是姐姐,你就是你。”
在几个女孩近乎有些殷勤的帮助下,我带着他打车来到我家,就他这幅样子,我不能让他去气主人。
我买的公寓很小,我当时想着也没什么人来,我只要自己蜗居就好了,现在忽然多出了一个人,我没有多余的客房,只好让他先躺在我的床上。
“寻孟,寻孟……”我从来没觉得我的名字居然能这么让人恼人,这孩子一路上都在喊我的名字,我最爱清净,现在只觉得有些想把这人踹出去。
但是我的内心已经隐隐有些不好的预感,在人类眼中,这不会是这孩子懂了情感吧,想想这些年煜修一直很依赖我,我本以为就是孩子对长辈的情感。
现在想来他初中开始,每次过节,不论是国庆圣诞甚至连情人节,都会送我礼物,主人在金钱上从不亏待他,他平时没有什么大手大脚的爱好,但是每次送礼物的时候总会买些昂贵的首饰和礼服,而且必定会有一束玫瑰花,红橙蓝……可以说什么颜色都送过。
在他初中毕业的那一年,他考上了最好的高中,主人说要以他的名义在学校边买一套公寓,如果住宿不适应的话,到时候可以走读,他竟然和我说想让主人把我的名字也写进去,幸好我及时阻止,不然肯定又会酿成误会。
回想着一幕幕,我终于察觉到了不对,煜修他不会……喜欢上我了?
我看着他睡觉时的模样,他很喜欢打球,但是他天生冷白皮,没多久就又变回雪白的模样,闭着眼睛的样子仿佛当年那个不谙世事的小男孩,一副小天使的模样,当然前提是忽略他的大高个。
从小学开始,主人总是有意识带他去参加各种社交,他每次回来总会带来很多小玩意儿,有时候是花,有时候是一些玩具,问他,他就说是一些小女孩塞给他的,但是他从不上心,总是扔到一边就不不再看第二眼。
初中的时候我已经很少看见他带东西回家了,只是几乎每周我都能碰见一个女孩在家门口对他告白。
我想回避时他总拽着我,毫不避讳地拒绝:“抱歉,我不喜欢你,好好学习吧。”
终于在某一次,我看着一个看起来很可爱的女孩失落地逃离时,忍不住对他说:“你可以委婉一些。”
他只是懒洋洋地回答:“为什么要委婉,我直接说白了,才是避免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我想了想也觉得在理,也就没说什么。
不论是初中还是高中,他从未表现出对某个女孩特别的情感,我一直习以为常,现在想来,我才是他关系最近的女子。
我就这样坐在床边想了一个晚上,越想,心情越是复杂,其实按理说我可以装傻,可是我不敢想象这件事让主人及他的妻子知道后会怎么样,我还能不能留在他的身边呢。
“寻孟?”
我忽然被唤醒,才发现外面已经天光大亮,男孩眼神从迷离到凝聚了光彩。
我赶紧站起来,努力如同往常一样对他微笑:“你感觉还好吗?怎么喝了这么多酒——啊!”
我还没说完,就被一股大力拉扯到床边,煜修坐在床上,他把头靠在我怀里,好似撒娇的语气:“我为什么喝酒的原因你还不知道吗?”
这其实是一个我们之前做过无数遍的动作,只是我从未想过有什么不对劲的,现在我终于发现了,太过亲密了,这根本不应该是正常长辈和晚辈之间的亲近。
我马上后退一步,拉开我们之间的距离。
我看见他的眼神一下子暗淡下来,似乎还带着些受伤。
“你怎么了?”
“我今天要出门,你赶紧梳洗一下就回去吧,主……你爸爸一定会担心的。”
他磨磨蹭蹭地站了起来,走到门口又想起什么似的转头道:“寻孟,我想让你答应我,”我从他的眼中看到了从未有过的认真,“你一定要一直陪在我身边。”
我不知该如何回答。
“答应我。”他忽然发出极为冷漠而不容拒绝的声音道。
我第一次感受到这个男孩身上散发出的上位者的气质,他才刚刚成年,相信假以时日,一定是个不得了的人物。
“如果非必要,我不会离开的。”
我没有给出完全否定或者肯定的回答,他似乎并不满意,但是并没有深究,只是留下一句:“我是说必须,我不允许任何其他可能。”
我并没有回答,只留下冰冷的关门声把我隔绝在一个封闭的空间。
我松了一口气,莫名却有一种不好的预感,极其危险。
事实证明,即使我是一幅画变做的女子,也是具备女子的第六感的。
当晚第一个打电话给我的是冯芸辉,电话里她的声音带着冷漠:“我们见一面。”
我握着手机,心里隐隐猜到和谁有关。
冯芸辉和我几乎没有交集,这些年来她和主人相敬如宾,也并无所出,但是她也是个女强人,在事业上可以和主人并驾齐驱。
见到冯芸辉时,她一身深红大衣,身上的珠宝晃着我的眼,一看就是价值不菲,皮肤护理也很得当,但是还是能看出岁月的痕迹。
她优雅地抿了一口咖啡,红唇一直保持着微笑:“我们上一次见面还是今年过年,好像已经快十个月了,最近过得怎么样?”
“还是老样子。”我对着她得体地露出微笑。
她似乎也不愿意打太极了:“你知道吗?昨天阿修和西遇大吵了一架。”
我低头看着手中咖啡一圈一圈的纹路,心底已经有了一个答案,但是我不敢相信这件事来的这样快。
“昨天,阿修说喜欢你,以后想娶你,要西遇答应。”
这句话的冲击有点大,我抬头愣愣地看着眼前的女人,她的眼中似乎有泪水,因为皱眉,保养得体的眼睛上面出现了褶皱,好像那天被煜修睡皱的床单褶痕。
“这不可能……”我喃喃自语,却不知道该如何回应,我以为他最多和主人说对我有情,这样的话,我只要小心避开他就可以,怎么会直接说要娶我,这话也太草率,一定让我在主人心中的形象顷刻间崩塌,他会不会觉得我这么多年来在他身边,是有预谋的?
“孟西遇他……怎么说?”我还是问出了口。
“他气坏了,把阿修狠狠揍了一顿,阿修小学毕业开始,他就没有对他动过手,我知道他有多看重阿修,这么多年我也没有自己的孩子,一直也是把他作为我未来的继承人来培养的,他这次,给我们俩都来了狠狠一击。”
还有我,我在心里默默补充了一句。
“阿修还小,他刚刚金榜题名,心气高得很,很多事情上他还不成熟,我们可以慢慢教他,以前是我们陪他时间太少,没有及时启发他,我和西遇商量好了,接下来多陪陪他,带他多去接触一些工作场合,只是,”她坚定地看着我,“我希望你以后可以尽量理他远一些,很多东西一旦有了时间的蹉跎,一定会慢慢好起来的。”
这其中的意思已经再明显不过了,我的心瞬间有些凉:“孟西遇,也是这么说的吗?”
“这是我们共同商量的结果。”她望着我的眼中满含着乞求,她向来是个雷厉风行的女人,在商场上说一不二,我印象中的她想来客气高傲,从未见过她这样的面貌,她比一般的女人更果断也更清醒。
如果是正常的妻子,一定会对频繁出入家中的我有所忌惮,这么多年来,她认清了我并没有其他不该有的目的后,一直对我的存在保持着默许的态度,我其实非常感激,如今连她也无法再接受我的存在了。
我终于明白这一次是我无法避免的,当年我好不容易找到的接近主人的突破口,如今已经成为了我不得不离开的理由。
我可以拒绝冯芸辉,我从不在意她,但是我不能拒绝主人,他是我存在的意义,我认真地看着她:“我可以离开,我唯一的要求是孟西遇亲口告诉我。”
“好。”她几乎是立刻答应。
我和她还一起共进了晚餐,分别时,当司机给她打开后车门,她马上要迈入时,忽然转头看着我:“寻孟,你知道我为什么以前不曾赶过你吗?”
我从她的眼中瞬间看到了她一直隐藏的忌惮、恐惧:“我从第一次看见你我就知道你和我们不一样,你身上那种气质是我从未在其他人身上见过的,除了和煜修和西遇一起时,你都是没有人气的,即使当年你做明星时,我也第一眼看出你的不一样。”
她上下打量着我,忽然又走进我,她穿着高跟,差不多能和我平视,她离我异常近,近到我已经能看到她脂粉下掩盖的细细的鱼尾纹:“这么多年了,你为什么从未改变,你没有岁月给你留下的任何痕迹,除了煜修,家里的所有人都害怕你。”
也包括孟西遇吗?我差点脱口而出。
直到冯芸辉离开,我依然傻傻地站着,周围有好几个路人频频回头,我听见有女孩说:“你看那个人,像不像很久以前很有名的那个组合里的一个明星?”
“怎么可能,我知道她,按时间算都人家已经快四十了,你看看这个明显还是不到二十岁左右的女孩子嘛……”
我不敢再听,也不想再听,戴上帽子朝另一个方向匆匆离去。
第二天主人就约我在咖啡店见面,这些年来他的气质越发沉稳,在名利场是绝对的杀伐狠戾,我看着他眉间的川字,两只手紧紧握着温暖的杯子,努力表现出有些害怕的样子,让他别那么生气。
“这件事情不是你的问题,”似乎是表演起作用了,他一开口就试图缓解我的紧张,“是我陪他太少,没有早点发现他这方面的心思。”
“不对,是我,我当初自愿想留在您身边,就想在煜修入手,结果造成了这样难以挽回的后果。”
“煜修是我要培养的继承人,我希望他也能和一个门当户对的女孩子在一起,我之后会帮他安排的,但是你知道,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我想你们不适合再见面了。”
脑海中忽然浮现出煜修怒气冲冲质问我的样子,估计他会很生气,只是长痛不如短痛,我和他确实不适合再见面了,但是这也意味着,我要离开主人了。
我看着眼前的男人,这么多年来,我想过我该用什么方法留在他身边,爱情,他并不需要,他要的只是势均力敌,亲情,煜修的事情已经证明,这条路走不了。
深夜中的空白的恐惧感又一次浮上心头,我看着镜子里面自己美丽的脸庞,看起来与我第一次化为人形无异。
想必主人也看出来了吧,一张脸十年不曾变过,谁能不感到奇怪呢?
“你感到难过了?”
熟悉的声音响起,是那个孩子,一身亚麻色的小袄,怀中抱着的莹白色的瓷器,在浴室的灯下发着冷光。
确实有些难过,我不知怎么形容此刻的心情,只觉得心底空落落的,似乎有什么东西被抽走了。
“我这些年唯一的动力就是留在主人身边,我努力作为一个旁观者陪伴着他,却不想还是给他带来了伤害,如今,我还是不得不离开。”
“你为什么要难过呢?你为主人活了十多年,接下来,你终于可以为自己而活了。”
“为自己而活……”
“你这么多年,也攒了不少钱,你完全可以去看看这个世界,它和你以前经历的时代完全不同,也不似你囚禁在昏暗的博物馆中那样无趣。”
我想起了自己看的那本书,我很喜欢借地理类的书籍,准确的说,我总是被书籍上的图片吸引,那是我不曾见过的景致。
“去看一看吗……”我的心里忽然燃起了一团小火苗,我拿出一直放在怀中的星星状石头,这是头一次,冰冷的石头发出温暖的黄色暖光。
“你看,其实你想要去做,那又为什么犹豫呢?”
手中的暖意慢慢渗透到了我的心中,我的心中忽然有了决定。
收拾行李的时候,接到了煜修的电话,也许是最后一次,我接听了。
“寻孟……你终于接电话了。”电话那头的声音带着喜悦,隐隐又有些着急,“我爸和我妈,他们没有找你麻烦吧?”
我还是很平静地回答:“煜修,你太冲动了,你并没有分清楚爱情和亲情。”
“不是的!”他忽然超大声,“寻孟,也许小时候我把你作为亲人,但是当我初一时发现自己除了你,排斥所有异性,我就知道你对我是不一样的,这么多年来,我一直都不曾改变过。”
无论如何,他都是我看着长大的孩子,临走前我希望将我对他的伤害降到最低:“我想有些事情需要时间让你想清楚,煜修,你以后一定要最一个闪闪发光的人,我一直对你有很大的期待。”
下一次见面,也许是五年、十年、二十年……亦或许,是永别了吧。
我没有等他回答,就挂断了电话。
我不想再纠结了,买了去欧洲的飞机票,三小时以后起飞,我其实并没有需要整理的东西,我只带了基本的衣物和几本书而已。
当我站在法国街头那一刻,我看着完全不同的风景,我就知道自己来对了,这就是我所向往的完全不同的生活,每个人的步调都是悠闲而缓慢,我对语言不通,但是却莫名能和他们拥有默契,总是能交流到一起。
起初的一个我静静地梳理着这几年的生活,学着当地人一样每天随性而活,无聊时就去圣马可广场喂鸽子,小小的椽轻触着着我的手,来来往往的人都惬意地过着自己的生活,迈着自己的步伐。
那种不需要在意任何人的生活,可以完完全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不必担心会被赶走,不必迎合观众的生活,终于让我在这里落了根。
或许当生活真正安逸的时候,很多不曾有过的想法都会复苏。
我在这里遇到了不一样的人,我试着交朋友,试着谈爱情,试着去体会人之间微妙的情感,我终于明白那个人对我说的,什么叫为自己而活,原来我所以为的非他不可,只是当初自己纠结着报恩的情结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