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

    周殃早余絮和慕河几年结了婚。

    女方是临城盛家的小姐,排行老二,上有一位兄长,下有一个弟弟。

    盛家全赖盛家父母白手起家,和临城自民国初期就投身商行的周家比,犹如腐草之荧光比天空之皓月。

    不过,盛家好歹也是临城房地产行业的巨头,盛家小姐长得肤白貌美,五官端正。搁民国时代,是美貌的正室夫人长相。

    盛小姐出身背景上流之至,模样大气漂亮,品性温婉贤淑,方方面面无可挑剔。

    和盛小姐结婚,是周殃自己的选择,她是他挑中意的人。

    周殃早把对余絮起下的“誓言”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逢场作戏,认真她就输了。

    而且,周殃心里腻烦了余絮,也不瞅瞅自己长什么模样,她也配开口谈喜欢。

    这倒是真的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周殃恶毒地想。

    周殃几乎继承了他父亲的秉性,工于心计,内心阴沉,而喜怒不形于色。

    他在心里讨厌着厌烦着余絮,却从不在表面上一清二楚地直说出口。

    周殃和盛小姐结婚前后,不经意时还会想到余絮。

    如果余絮知道自己和另一个女人,另一个出身上流,外貌精致,谈吐优雅的女人突然结婚了,她不得绝望崩溃,哭个天昏地暗?

    一想到余絮会伤心地嚎啕痛哭,一种歹毒病态的快意就充满了周殃的胸膛。

    哭吧,哭吧,他仿佛都能够想象到这幅场景了。胖得下巴也找不见的铁头憨,如丧考妣似的大哭,说不定边哭还会边骂他,顺带诅咒他美貌温婉的妻子。

    他仿佛在现场目睹余絮的丑态,讥讽地冷笑了下,翘起了唇角。

    余絮正如他所料,哭得撕心裂肺,嘴上叨叨着的却是一句:“他是骗子……他是骗子……”

    他不仅是骗子,他还是坏到骨子里的坏人。

    他给她水中月影般的希望,像钓鱼似的吊着她,最后辜负她,站在别人客观的立场上而言,却无可厚非。

    周殃伤透了她的心。

    周殃和盛小姐结婚几年后,余絮和慕河订了婚,准备将于不久之后举行婚礼。

    盛小姐年轻贪玩,不肯生孩子。周殃心思多半放在事业上,也不着急要孩子。两人过了好几年无拘无束的二人世界。

    余家的请柬送到周家的别墅里,还是由盛小姐亲手交给他的。

    周殃在玄关换了鞋,路过广阔的客厅。外头明媚阳光洒进来,往地板上投了斜斜长长的光晕。

    这种天气,很适合睡觉。

    盛小姐系着围裙,专心致志地在客厅长桌前往刚烘焙好才涂抹均匀的蛋糕上裱花,柔顺的长发松松地挽起来,别在脑后。

    他原本是随意地往客厅里一瞥,瞧见盛小姐精致美艳的侧脸,突然觉得竟移不动眼睛。

    他的妻子很美丽。

    她拥有着不是庸脂俗粉可以比拟的美貌,雍容典雅的气质。卓越的家庭出身,培养了许多特长,横看竖看都是一个好太太。

    先贤的教诲,过犹不及也。在盛小姐的身上,他也一样认同。

    喜欢美追逐美拥有美是本能,而美丽掩盖之下的罪恶却散发着令人恶心的臭气,回旋着不忍直视的肮脏。

    偶尔,他倒希望盛小姐是个庸脂俗粉。

    盛小姐闻声抬头看去,见衣冠济楚的周殃正站在过道上望着她。

    她放下裱花袋,挺直身子,笑道:“你回来了。”

    “回来了。”周殃抿抿嘴唇,浅浅一笑,笑容过于浅淡,仿佛几乎没做表情。

    “你等我一下。”盛小姐转身穿过落地窗,到屋外洗了个手。

    用纸巾擦干净以后,她拉开了客厅欧式宫廷风木桌的抽斗,从外层拿出了张通体暗红色,折叠之后正面用烫金工艺烫了个“余”字的请柬。

    “拿去看看吧,是余家的请柬。”

    周殃打量着盛小姐手上请柬,不着急接,“怎么了?怎么发请柬来?”

    他一时半会儿没想起来是哪个余家。

    “余家的女儿要结婚了,”盛小姐温婉明媚地笑道,“他们家的女儿长得可真漂亮,人纤瘦纤瘦的,笑容也很有那种幸福的感染力。”

    余家的喜事好像让她也深受感染,盛小姐笑逐言开,自言自语道:“也是,新娘子嘛,哪会有一个不开心的。”

    “她的丈夫长得也俊朗,看照片好像有一米八几呢,外形上真是没在挑的。”

    周殃接过请柬打开,“是她。”

    照片上的余絮和印象里的余絮除了眉眼依旧是旧时模样之外,再无一点相似之处。她胖着的时候,五官挤在一张饼脸上。

    瘦下来,偌大眼睛深邃幽深,鼻梁挺直,五官立体,轮廓分明,是仿佛浓墨重彩悉心勾画了五官的浓颜系美人。

    她的变化可真大啊。

    和之前比起来,简直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

    周殃见过的美貌女子实在太多,以至于瘦下来的余絮的的确确惊艳了他一眼之后,他便什么情绪也没有了。

    美女嘛,他不是没见过,眼前不正站着一个。

    而且,眼前站着的盛小姐时时刻刻都在意自己的体型,绝不会放纵自己吃成余絮之前那样。

    余絮胖瘦变化里似乎也有些说头。

    她明明眉毛眼睛浑然天成,鼻梁、嘴唇半点儿不差,有着一副形容尚可甚至出众的皮囊,却不懂珍惜,吃成那胖乎乎的样子。

    由此可见,之前的余絮不过也只是蠢笨懒惰的货色。

    周殃讥讽地勾勾唇,道:“你见过余家的小姐了吗?”

    “还没见过,我怎么会见过余家小姐呢。”盛小姐冷笑,神情中流露出巨商大户人家出身,自持身份贵重的冷蔑,“他们家是有点资产,但在你我两家面前,不值一提。”

    她又来了。

    又摆出那种豪门富商小姐高高在上的姿态,嘴角露着冷笑,神色中流露轻蔑。

    盛小姐的父亲母亲小时候衣裳穿哥哥姐姐穿过的,吃饭顿顿番薯咸菜,一朝翻身成了大钱,就完全割舍了过去。

    盛小姐生下来,就是人上人。

    “他们大概只是送张请柬到这来,周全礼数。”盛小姐轻佻地挑挑眉毛,“心里也没想过我们会去吧。”

    周殃默然不语。

    他讨厌盛小姐这副自以为是自鸣得意的模样,但他不说。

    和一个蠢物多费口舍,完全没必要。

    她这样的女人嘛,要是没有脑子还学不会闭嘴说话,如果长得好看面貌出众嗓音娇柔,也姑且可以容忍。

    盛小姐从周殃手中抽出请柬,打开来,手指指着笑容缱绻温情的新郎官,“周殃,我怎么突然觉得新郎官和你有几分相似呢。”

    她道:“周殃,他跟你那同父异母的弟弟好像更像一些,你们三个人怎么会长得有些儿像呢?”

    周殃脸瞬间就黑了,“我不是说过,在我面前没事不要提那小赤佬吗?”

    他敛起的眉毛,陡然锐利如麦芒的眼神,都表明此刻的他十分不悦。

    盛小姐瞅见了周殃像乌云沉郁的脸色,她像个没眼力见儿的,又像个骄纵放肆的,格格笑了两声,“周殃,你那同父异母的兄弟又不是死了。我提不提,有什么打紧的。”

    她的手指往周殃心口上戳了戳,“你要是真在意,也不是没办法,拔掉这根眼中钉啊。”

    周殃抓住往自己心口上放肆戳弄的手,“盛荺!”

    “别生气嘛。”盛小姐总算看出来他生气了,脸上笑意却不减分毫,“我们去吃蛋糕吧。我和米其林三星酒店厨师新学的,味道应该不错。”

    周殃讨厌周沉,盛荺亦如是。

    盛荺不是站在和周殃同一立场上才讨厌周沉的,她只是不满周家老头去世时候,将家产七三开,周沉分走了小头那部分。

    本来老头就对周殃有所偏私,家产未分均匀,将公司和其他重要的资产都分给了周殃。

    然而,盛荺贪心不足,她想要全部。

    余絮和慕河的婚礼,周殃没去,周家也没有派出一个人去。

    正如盛小姐所说,余家心里也未料想周家的人会来参加他们女儿的婚礼。

    周殃接管过周氏公司之后,周家蒸蒸日上,如日中天。而余家近几年经营不善,不进反退,江河日下。

    从前,余家即使财势巅峰的时候,和周家相较也是小门小户,何况现在。

    他们家来发请柬,更像走个过场。

    周殃不去参加余絮的结婚典礼,他以为偌大的临城市,他们从今往后再也不会见面。

    四十来天后,就在临城某财团大厦下,遇见了余絮和一个满眼倒映着余絮面庞的男子。

    他们就从他准备进去的大厦门口出来,不偏不倚打了个照面。不能当作没看见了。低头佯装不认识地走过去,不是周殃的处事风格。

    “余絮,”周殃开口叫她,扬唇笑了笑,笑容像计算好了般恰到好处,“巧不巧,居然在这里见到你。”

    余絮一愣,下意识地往身边的慕河靠了靠,抓住慕河手臂的右手不自觉地加重了力道,“是啊,还真是巧呢。”

    不仅巧,还叫她觉得尴尬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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