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

    我是科林·戈雷尔斯,今年……这不是重点。

    本来我作为dc的狂热粉丝,克服社恐的地狱,在深刻领略到蝙蝠家族的人气后,决定穿上黑衣黑裤,想要混进人群变得没那么显眼,而不是连起初的蝙蝠少女芭芭拉都快负担不起的超英cos服,和她一样花完积蓄去制作自己的战衣,而是选择果断做回自己。

    当一个安安静静的局外人。

    没人知晓。

    我没有换上超英的c服,而是穿着黑衣黑裤去漫展。这也有我另外的私心。

    一是没有钱,就拿神奇腰带举例,逛遍了各大商场,却没有找到任何平替,只有运动腰带差不多可以充当,可是你要想,运动腰带它呢,造型不够美观,也不能满足义警们运动的需求,像蝙蝠镖它就不能装。其次影响战斗,材质易于割破。作为cos服显然是不合理的。

    如果说穿一套不合身不还原的cos服,来侮辱这些超级英雄,对我来说,甚至不如倾家荡产来为爱献身。

    可是无论如何,我都缺乏足够的经费。

    二是我不愿意做任何人,不想当一个假劣的冒牌货。

    我爱蝙蝠家,不是因为任何光环,只是因为他们的人格魅力。

    无论是神奇小子迪克的帅气,蝙蝠少女芭芭拉的叛逆,二代罗宾杰森的倔强,抑或者是蝙蝠侠的意志,提姆的决心,史蒂和卡珊的俏皮,还有海伦娜的神秘。这些让我们爱上独一无二的蝙蝠家。

    所以我宁可做一名不为人知的无名小卒。

    只是没想到堂堂穿越会降临在这个无名小卒之上,没有轰轰烈烈,阴差阳错,就只是左脚踏进漫展场地,就已经身处异乡。

    多么神奇。

    我的人生从此改变了。

    这里是哥谭。

    人们评价它为犯罪之都,甚至政府曾想用核弹平息它的罪恶,有人爱她至死,宁愿做一个殉教徒,有人恨之入骨,恨不得离开这个鬼地方。

    黑色的阴影中矗立着无数摩天大楼,霓虹绚烂。韦恩塔直入云霄,仿佛哥谭笔直的脊梁。

    这里的夜晚,暗流涌动。

    无论是最负盛名的超级反派,从阿卡姆疯人院或是黑门监狱蜂拥而来,开始罪恶的庆典。还是轻巧的义警在城市上空跃过,彰显罪恶斗士的光彩。

    蝙蝠灯在乌云密布的天空张开翅膀,GCPD与编外者的合作,将哥谭从堕落中唤醒。

    作为dc的粉丝,我爱上的第一件事物,就是哥谭的夜晚,神秘而令人心神荡漾,像个套着黑纱的黑发舞女。

    我呼吸着略带腥味的风,有丝快慰的想。

    危险,迷人。

    如果有人问我为什么这样想,我会含含糊糊地搪塞他,这是一个秘密,无关者也只会当个笑料。

    我想尖叫,像个小孩子。

    而哥谭是我的第二个母亲。

    我爱她。

    可是我有时候也会像哥谭人一样想她,糟糕透顶。

    带着黏糊糊的抱怨。

    真坏呢。

    因面前这个小喽啰,正持枪抵着我:“把你身上值钱的东西交出来。”

    说完还虚张声势地骂了一句以f开头的句子,可是他的口音里太多的下层俚语。

    听不懂,又猜到了大概。

    肾上腺素飙升。

    心情难以言喻。

    生抑或者是死。

    箭的声音冲破黑暗,直直地射中那个混蛋身上。

    他错愕地倒下,像我错愕地被挟持。

    他死了?没有,但离致死只有一步之遥。

    蝙蝠家族谨守着信条,不是古板,而是规则,他们也是城市的信徒。就像布鲁斯在漫画中的台词:“我本以为詹姆斯会理解我,为小丑对芭芭拉做的一切。”他也想手刃仇人。可是事实是,戈登局长拒绝了,他说法律有时会辜负我们,所以我允许蝙蝠侠的存在,但是如果这么做了,哥谭的秩序将不复存在。

    所以这个救命恩人到底是谁?把我从混混手上救下,遵守规则,却动手狠辣。

    血从小喽啰身上缓缓流下。

    我却几乎重获新生。

    这个救命恩人简直胆大包天,硬生生把人质从歹徒手上夺下,差之毫厘,我可能就成为亡魂一缕了。

    手段激进?

    蝙蝠家族?

    用箭?

    紫色的箭矢,我把它从犯人身上拔了出来,放在手上观摩。

    救护车的声音远远传来。

    哦,现在还要加一条:有钱。

    毕竟美利坚的救护车不是谁都请的起的。

    抬头望去,那个身影早就像所有蝙蝠系一样消失在夜色。

    Huntress

    女猎手。

    我心中了然已有答案。

    其实蝙蝠家有很多成员不为人知,包括超能力者。而女猎手也是如此。是她吗?

    直觉告诉我,就是她,女猎手——海伦娜。

    虽说紫色因搅局者闻名,但是紫色箭矢的出现却必是海伦娜的手笔,毕竟人家叫女猎手,一身紫衣,手持弓弩,眼神里消不去的冷洌。

    dc的女神之一。

    那个救助了我的英雄。

    my heroine

    好吧。

    哥谭的阴影几乎吞没了我。

    刺激让我想要追逐她的身影,但是黑夜给我泼了盆凉水。这里不是我这个外乡人可以插手的。

    如此恐惧而孤独。一如既往。

    海伦娜,我咀嚼着她的名字。

    什么时候我可以与你并肩同行。

    这时候手机震动了起来,在这种情况下铃声简直是夺命之声,足够显眼。

    我警惕地向墙体靠去。害怕又有混蛋袭击我这个倒霉的家伙,说不定我也是大少爷呢。

    我自嘲地想。

    “您好。”我简洁地问候,在危难之际尽量保持绅士的礼仪,显得没那么慌乱。

    电话接通后的点点寂静迅速被打破了。

    “戈雷尔斯少爷,老爷叫您去见他,他在老宅等您。”管家陈述了一个事实。

    还真是少爷。

    人生啊。我感慨着。

    我敏锐地发现了事实,虽说开局不是孤儿,但是对于这个老爷我潜意识里有点怂,而且他大概率身处高位,见多识广,对付我这种毛头小子简直轻而易举。管家大概只是他的手下,古板得像正在中世纪当红衣主教呢。

    情况不妙,在穿越dc后,先是被混混威胁,再被女猎一箭救下,现在还得面对大长辈。

    跌宕起伏的人生啊。

    可是我做好了准备,风风雨雨也不过是过客。

    “请叫我柯林。事实上,我迷路了,现在不知道在哪里,我需要有人接我回老宅。不然我也有心无力嘛。”

    我略带笑意地回答。

    好吧,更因为我不知道老宅位置。

    “我该怎么做?管家先生。”我拉长声音,可是他什么格外的东西都不愿说,只是劝我别在到处游戏人间,哥谭的夜晚不是吃素的。

    “把定位打开,我这就喊人过来。”

    我乖乖地照做。

    一辆我以前从没看见过的不知名豪车,停在我面前。

    原谅我曾经对任何东西都不屑一顾,自然什么也分辨出来。而我现在也不用管它了。

    司机把车窗摇下:“少爷。”

    他想下车给我开门,却被我拒绝了。

    “大叔,你给我家工作几年了?我好像之前没怎么见过你呢?工作辛苦了吧。”

    他慢吞吞把一切都吐露出来。

    “我才在戈雷尔斯家工作一个星期。以前啊,好好坐办公室,结果最近几年经济不景气,见鬼的又被炒鱿鱼了。家里还有两个小的……”

    哥谭的现状跟我了解的差不多,失业率也如此。

    果然是中年大叔,真爱唠嗑,可是我的警惕心却丝毫不减。

    嘿,这里可是哥谭。

    你永远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面前就是老宅,看起来比韦恩大宅小了些,没有那么哥特,也不赛博朋克。

    果然是我想多了,我笑了笑,觉得新奇极了。

    为什么我会不自觉地和韦恩家比较。

    人家毕竟是哥谭第一家族。

    想超过在短时间里简直是天方夜谭。

    作为我的领地,总要有领地的样子。

    但前提是,它要是我的。

    我跟随仆人,穿过阴暗的走廊。脚步沉重,和我的心情一样。

    打起精神。

    就当正常对家人一样,深呼吸。

    放轻松。

    我开着玩笑。

    “好久没见了,姥爷。你有想我吗?我以为你要忘记我了呢,毕竟在外奔波那么久。”

    我看着这个清瘦的老人。

    这是我外公,是我妈妈的爸爸。当然,这是废话。那我爸呢?

    我的身世?

    嘿,他看起来好说话,但确实圆滑至极。

    最后,没从他那套来话,还差点被反将一军。

    可能我也是个小滑头罢了。

    “孩子,我知道你很想知道你的身世,”他咳嗽了一下,“可是你想知道就得答应我一件事。这件事对你来说,不是什么挑战,但是这是你必须承担的责任。”

    “你必须接手集团,在这三年里。”

    啊???

    我的疑惑简直喷涌而出。什么?

    他停了停,看向窗户外的花园,若有所思中仿佛夹带怀念。“我会教给你,你所要继承的衣钵。”

    “毕竟是我唯一的继承人了……“

    他断断续续地讲了大概,省略很多东西。

    半信半疑。

    可是我听得很认真。

    因为再怎么说我也一无所有。

    哥谭那昏暗的白天,也踢踏脚步走来。

    白天。

    这里是哥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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