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笙写好第39封信的时候,已经深夜了,她趴在被窝里在淡黄色微弱灯光的射映下不断的哈欠声打的泪眼婆娑,眼球爬满了血丝,芦笙折好信封在信封里,瞥了一眼床头的闹钟,啊,已经凌晨一点了,那么晚了。芦笙想到明天一大早的训练,暗暗懊悔,决心再也不晚睡了。芦笙闭上眼睛,想到牧羊哥信里的话,“小笙,牧羊哥哥今年也考上了大学,虽然不能跟你一样成为一名军人,守护国土,但我也即将成为一名律师,能为村里人帮忙办事。我心里说不出的兴奋啊,你快把这个消息告诉你爸妈,他们肯定能接受我一点的。牧羊哥哥愿意为你一直努力,成为更优秀的人。这样我才能给你幸福啊……”熟睡的梦里,芦笙穿着白婚纱,满脸笑容,酒窝醉的可人,眼前的男人西服装扮,白衬衫,条纹领带,挺拔的身躯,小笙,我终于得到你了。眼前的男人突然露出诡异的笑容,“小笙,不要嫁给他,小笙,不要,不要…”突然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低沉急促,芦笙慌了神,她看不到这个男人的脸,越来越模糊,声音也越来越远。
“小笙,快起床,早操还有五分钟,快穿衣服,要迟到了!”下铺的毛琳拍打着正熟睡的芦笙,好像刚闭眼就要起来,芦笙睁开困倦的眼睛,看了看时间,“糟了,又要迟到了!”立马起了精神,跳下床穿衣洗漱去了。
牧羊是有名字的,叫陆晚风,是芦笙安徽农村老家陆家港人,今年已经22岁了,他俩第一次见面,已是八年前了,12岁的芦笙第一次跟随父母回老家祭祖,普通的安徽南方小山沟的村庄大多山水环绕,景色怡人,对于第一次从城市来到农村的芦笙来说,一切是那么新奇,在农村奶奶家住的那几天里,芦笙很快跟同村的孩子打成一片,一起去上山采蘑菇,逮知了,摘桑葚,做一切觉得好玩的事情。完成祭祖仪式后,芦笙不愿意回家,便央求父母自己在奶奶家多待些时日,奶奶一听很是高兴,便说服芦笙父母先回去,过几天再把芦笙送回城里去。
可芦笙毕竟是城里的女孩子,又是独生子女,虽长的灵气漂亮,却也是有些脾气。偶尔会像在家一样,任性刁蛮,村里的孩子哪里能甘愿受她臭脾气,没几天便开始疏远她,不愿意带她一起玩。有一天,她又开始犯小姐脾气,“我要吃那个树上最高最大的桑葚,你们去帮我摘下来,我给你们钱!”她掏出平日里的一大把零花钱,塞进伙伴口袋里,拉扯他们上树去摘给她吃。“我们才不听你使唤呢,城里的人真娇气,给你的钱,我们用不到”村里的孩子并不喜欢芦笙用这种方式和他们交流,陆陆续续的都走开,不再理她。陆晚风是唯一一个没走开的,他看到芦笙站在树下攥着钱不知所措,低头不语,他二话不说,一个箭步上了树,没几下爬到了上面,折断最多桑葚的的枝头,丢落在芦笙的面前。芦笙抬起头,看着树上的陆晚风,没有说话。她走过去给他钱,他看了一眼,也没接,就走了。陆晚风家就住在芦笙奶奶家正对面,中间被一条南北方向的大路隔开,芦笙知道村里其他孩子不喜欢她,就每天跑去找陆晚风玩。芦笙听奶奶说,晚风爸爸常年在外打工,很少回家,妈妈是个哑巴,十分能干,晚风边上学边帮忙家里的大小农活,很是乖巧,学习又好,但是不喜欢说话。芦笙知道,他每天黄昏都会去后山放羊,几只小羊羔围着他身边跑来跑去,晚风背着住篓,拿着小锄头在林子里找能卖钱的草药,大部分时间,芦笙就跟在晚风后面,帮忙唤跑远的羊群,有时候也会用狗尾巴草挠陆晚风,在羊群中追逐嬉闹。
“你每天跟这些羊群待在一起,身上不怕有疝气啊,我闻闻看,到底有没有。”说完芦笙就伸着鼻子往陆晚风身上凑。晚风想要躲开,却被身后的树杈划破了袖子,“嘶~”一声,从胳膊肘划到袖口,衣袖垂落下去,右臂一条又长又宽的难看的皮肤裸露了出来,“啊!这是怎么了!”芦笙失声大喊。陆晚风倒是觉得习惯了别人的异样目光,不慌不忙的遮住那块伤疤,淡淡的说“这是三岁那年,开水烫的,留下的疤了。”晚风低头走开,芦笙呆呆的看着他,他的背影太单薄,又太冷漠,让人觉得心疼。
芦笙喊他牧羊哥,他是默认的,因为,他总是跟羊群待在一起。像个牧童。他也听的习惯了。几天后,芦笙要回城里了,她还没来得及告诉陆晚风,回城里的班车就已经到马路边了,芦笙走几步朝陆晚风家门口大喊“牧羊哥哥,我要走了!再见了!”陆晚风家大门紧关,没人应声,芦笙被奶奶催上车,坐在车厢里却一直瞅向窗外。车启动了,走了,越来越远。陆晚风拎着灰色布袋一路朝山下狂奔,他听芦笙说过,今天要回城里去,就一大早上山采桑葚了,采了有半布袋,又大又黑,成熟了的桑葚子。他来不及擦脸上的汗水,快下到山脚下,突然,他不走了,看着越来越远的班车,布袋从手中滑落,破皮的桑葚浸湿了布袋,看不出是红色还是黑色。这一走,谁都不知道何时再见。
时间过去了两个季度,两个少年渐渐把这份情谊埋进心底。如果再见,都要为当时没来得及说再见这种遗憾说声对不起。第二年暑假,芦笙放弃了和父母出国旅游的机会,要回老家看奶奶。其实,就是从这年暑期开始,陆晚风和芦笙的故事才刚刚开始。
少年若是有情谊,总把心事压心底。她变了好多,晚风有些惊讶,又心生欢喜。她喜欢和晚风妈妈呆在一起,即使她听不懂她手舞足蹈在表达些什么,芦笙很耐心的去尝试理解,时间久了,她便能猜的出大意。若是芦笙一上午没去晚风家,晚风妈妈就开始急躁,支支吾吾,见了她后,就乐开了花。陆晚风妈妈会扎各种好看的辫子,一天缠着芦笙换好几个发型。而陆晚风,看着眼前这个善良可爱的女生,暗生情愫。你的酒窝没有酒,我却醉如梦魇。后来的每个暑假,芦笙都会如约而至,陆晚年也总是站在路口等她。
1992年,芦笙考上了军校,完成了父母的希冀,因为芦笙出生在军人之家,爷爷,父亲都是军人,虽然芦笙是女生,他们对她也是要求严格,希望她像他们一样,成为一名优秀的军人。这一年,芦笙告诉陆晚年,去了学校以后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有假期,我到那里就写信给你,你要照顾好阿姨,也要好好学习,以后走出这座大山,看看外面的世界。陆晚风一直点头。芦笙,你要照顾好自己。给,这是你最爱吃的桑葚。
大二那年,芦笙还是利用学校放假的几天里回了趟老家,她刚下车,没走几步远,就注意到刚刚跟他擦肩而过的身影好熟悉,她停下脚步转身望去,那个身影已经坐在回城里的班车上,他在看她,目不转睛,“咦,那不是晚风么,他怎么不认识我了?”“陆晚风,你去哪里?我回来了!”芦笙刚要追过去,车子已经开动了,那个坐在车厢里靠着窗户的男人,看着她追着车子跑,说了句,“还真是可爱的姑娘呢”脸上一抹微笑。眼看着车子走远了,芦笙是又气又恼,陆晚风这是怎么了?她思忖着,难道去城里有什么事,切,他能有什么是啊。芦笙拎着手上的背包,朝村里走去。还没走到奶奶家大门口,“小笙,你回来了!来我帮你拿着,奶奶就等着你吃午饭呢。”是陆晚风,他不是刚刚坐车走了么,怎么会出现在这里。芦笙看着仿佛等了很久的陆晚风问“你一直在等我吗?”“从大清早等到现在,还没喝一口水呢,你说呢?”陆晚风回答道。“那刚刚过去的人…”难道我看错了?“好了,快洗手去吃饭吧。”芦笙话还没说完,陆晚风就推着芦笙进了门。那天,芦笙总觉得她就是看到了陆晚风上了车,一直觉得不对劲。可是又说不出哪里不对。
现在,离毕业还有一年时间。军校里每天的训练压的芦笙喘不过气来,只有在闲暇时余里,写回给晚风的信。芦笙一想到牧羊哥考上了大学,不久就会相遇,乐的笑出了声。“芦笙,现在是上课,你在干嘛!出去沿着操场跑十圈去!”“啊?十圈?”老师您还是罚我站军姿吧。芦笙心里苦惺惺的想。
一年后,终于毕业了。没有谁比芦笙更期盼这个日子了。她收拾好行李,把这四年陆晚风寄的所有信都压在箱底,一共82封,在芦笙眼里,这些都是她的宝贝。在家里呆了几日后,她想要去晚风的学校去看他,反正离她家也不远,顺便给他一个惊喜。按照之前陆晚风告诉她的年级和系找去,都没有找到,后来打听才知道,陆晚风请了病假,几个月没来上课了。芦笙一听,有些担心,只盼望不是什么大毛病。开始聒噪不安。
芦笙来看陆晚风时候,家里门半掩着,也没人应声。芦笙就自己走了进去。
“你生了什么病,怎么几个月都没去上课了?”芦笙看到躺在床上的陆晚风,上来就问情况。“被子盖那么严实干嘛,这6月天的,你不热啊!”说完就掀开被角,突然,一股恶臭扑鼻而来,芦笙看到床上的排泄物时,捂着鼻子向后退了几步远,床上的男人睁着眼睛,看到是芦笙,眼睛里充满了血丝,支支吾吾说不出话,又嗷嗷的乱叫起来。“晚风哥,你这是怎么了,你别吓我,我是小笙啊!”芦笙上前抓住男人的手,跪在床边大喊道。男人推搡着芦笙,不让他靠近。
“小笙,你认错了,他是我弟弟陆晚声。”就在这时,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芦笙想要站起来,却一个踉跄跌进了他的怀里。芦笙看到这张脸时,她惊呆了。竟然和床上男人是同一张脸。芦笙目瞪口呆,觉得不可思议。他拉着芦笙走到院子里,平静的说,“小笙,他是我双胞胎弟弟,几个月前不小心发生了意外,摔成瘫子了,就被送回来了……”听晚风说完,芦笙才明白过来,陆晚风妈妈当年生了一对双胞胎,由于小的刚出生身体就不好,就送了人,中间很少有来往了,前几个月因为发生了这个意外,养父母家嫌弃是个累赘,就送回来了。“原来是这样,你们两个长的太像了,我还以为你…”说着说着,芦笙眼泪就快掉下来了。
“我这不好好的么,就等你回来呢”
“那你也不能为了照顾你弟弟连学都不读了吧。”
“去去去,听你的,过两天我就去,好了吧。”
没几天,晚风发现,她照顾陆晚声的时候,陆晚声一直闭着眼睛,好像不愿意看到她的样子。喂饭的时候也总是扭过头去不理会,可是当她忙其他事情的时候,却发现他在偷看她。芦笙想想有些奇怪,看到陆晚风,她总是有一种特别亲近的感觉。老是想起跟晚风以前的种种。可能,他们长的太像了吧,我才会有这种想法。
九六年年底,晚风毕业后见了芦笙的父母,虽然陆晚风家境不好,但是知道她俩在很早之前就结缘并且坚持到现在,而且,看到陆晚风这孩子又上进努力能干,就答应了他们的婚事,决定在下一年香港回归那天把婚事办了,国喜加上家喜真是双喜临门啊。
说到婚事,芦笙心里又有些疑虑,她零星感觉到陆晚年是变了。她喊他牧羊哥哥,他装作没听见的样子,芦笙告诉他是在喊他,他突然像做错事一样不停认错,说自己忘了。他总是买回家一大堆苹果,说吃这个对身体好,她记得小时候说过,她最讨厌吃苹果了。他不再采桑葚给她吃。他身上的疤痕竟然也看不出来了,据他说是用了消疤痕的偏方,可是,眼前这个男人不是陆晚风又能是谁呢,难道是那个瘫痪在床的弟弟么。其实,这一年多,陆晚风对她也是好到没话说,她是能感觉到,这个男人心里是有她的。
九七年,十二月二十七号,对于祖国来说,是个好日子,对于芦笙来说,是个大日子。这一天她穿上了新娘子的红袍,盖上了红盖头,以这种最传统的方式嫁到了陆家。陆家港这一天尤为热闹,鞭炮声不断,酒席也摆了几十桌,场面盛大。
下午吃过酒席的客人都走的差不多了,芦笙也出来招呼收拾东西,她看到躺在床上的晚声弄脏了衣服,便拿了件干净外套上前去换掉,刚准备掀起衣袖,“小笙,岳父要回城了,你快去送送他们”陆晚风刚好走进来叫走了芦笙。
“哥,你放心吧,我是真的很爱小笙,我会一辈子对她好的。哥,谢谢你的成全。”站着的男人红了眼睛。
“你要替我好好爱她,这是我欠她的。”床上的男人竟开口说了话!可是早已泣不成声。
一年前,陆晚风上山采桑葚的时候,不小心从树上掉了下来,摔中了要害,留下了半身不遂的病症,他本打算告诉芦笙让她忘了他的时候,他的弟弟出现了,陆晚声是见过芦笙的,不仅仅是车站的一遇,还有她寄给陆晚风的照片,相片上的她,笑靥如花,甜美可人,就一眼,便爱上了她。陆晚声说,以后,我就是陆晚风了,我可以借用你的身份给她你想给却给不了的幸福。
晚上,芦笙在屋里整理东西,陆晚声从后面拥着她的腰,“小笙,我日后会比前十年更爱你,相信我。”
芦笙转过身,“我相信”羞涩的把头埋进了陆晚声的胸口。
而此时,那台作为嫁妆的黑白电视机传来“香港正式回归祖国,全国群众欢呼雀跃……”的消息。
这一天,举国同庆,灯火辉煌,就在这晚,躺在床上的男人逐渐没有了呼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