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天幕压黑,暗色降临。

    烛火摇曳在芙蓉暖帐间,滑腻的白手攥着一只明显属于小孩的手掌。那伶人是牡丹巷里唯一飞上枝头又咣当掉进河里的落水凤凰,近些年前有幸进最大的酒楼里献过舞,姿容生得昳丽非常,气质亦是被金子养得百媚千娇,如今却隔着帘帐和男人胡乱推搡争吵。

    天字号一晚上摔裂了不知道多少昂贵茶盏瓷瓶,争吵的结果就是那富贵男人抱着一个一岁小婴儿及浩浩荡荡的随从走出牡丹巷,而卧房啪得一声响被伶人合上。

    “老爷……”随从快步跟上主子的步伐,却不知该管这婴儿叫小主子还是姑娘,一时哑然,被男人狠狠剜了一眼后,手忙脚乱地接过他扔过来的小婴儿。

    突然的滞空让小婴儿挣扎起来,感受到温暖的布料包裹后又安静地窝回他怀里,水润的眼睛直勾勾地看着他。不过这孩子大抵不是石头缝里蹦出的精怪,跟寻常襁褓中的婴儿一样对世界带着好奇,便时不时伸手轻拽他的头发丝。

    被称作老爷的富贵男人轻哼一声,不甚在意:“让主院给安排,她自己有度量。”

    夜间的风有些冷,随从盯着老爷的背影,被冻得有些哆嗦。

    “郑云风,明天差人来问那女人有没有给这孩子起名。”老爷的声音在凉凉夜色里同样有点沉冷:“若没有就别要名字了。”

    郑云风没读过书,哪懂起名这门学问,回去当晚便在卧房中发起了愁。小小姐的院子还未被分出来,迂尊降贵地和下人在一个屋子里,精神充沛地冲着郑云风哇哇乱叫,小眼睛瞪得圆溜,嘴里还不忘咔吧咔吧地咬着个玉佩。

    玉佩哪来的?郑云风惊诧,可别是小孩不懂事从老爷那拿来的啊!

    他连忙劈手夺过被啃咬的玉佩,亮晶晶地口水被用袖子抹掉,索性小孩牙不硬,没啃出个好歹来。他刚松口气,却发现光滑的玉面上好像有两个字。

    刻得歪歪扭扭,用他贫瘠的汉字储备中翻出了对应的读音——续愁。

    粗制滥造的做工让他放下心,不像是老爷稀罕用的那种。郑云风不知道写的什么意思,却觉得读音好听,兴致冲冲地念了好几遍,才对着已经开始瘪嘴抢玉佩的小小姐笑着说:“姑娘,您有名字了!”

    老爷姓方,那老爷的孩子就叫方续愁。好听,好听。

    第二天老爷听到这两个字的时候不置可否,甚至笑了:“她倒是取名的时候花了心思。”

    取了个寓意这么烂且恶毒的名字刻在玉佩上,真是与诅咒无意,可不是花了心思?

    郑云风倒是以为方老爷真在夸这个名字,高兴地在院里绕着方续愁重复半天,想让她学会自己这美好的名字。

    大院的吃穿用度没有克扣方续愁,让她顺顺利利地长了两年。郑云风两年间可谓又是爹又是妈,甚至花了不少积蓄讨好嬷嬷,求取了嬷嬷的育儿经验养方续愁。府里用度奢靡,送到院里的菜哪怕被奴才手脚不干净地东一偷西一拿,一层一层剥削到院内也依旧剩了不少。

    夸张的生活标准任谁也难想到国之将倾。

    府里的人跟着皇帝南下仓皇而逃时硬是没一个主子记着方续愁这个小孩。

    而街上还有人用蹩脚的官话来回的喊,挑动着人紧绷的神经:“今日出城一人不杀,明日城内一人不留!”

    声音飘飘荡荡地进了后院,前院马儿嘶鸣和踏踏声不绝于耳。

    郑云风见状,着急忙慌地把方续愁抱在怀,只来得及拿点御寒的东西后便小跑着跟上主院那些夫人少爷出城的马车。长安街素日热闹的花楼被一把火烧了干净,数十里长街白雪盖满,无数脚印一串一串交叠着延伸向城门口,寒光晔晔的铁器尖锐地朝向往城外走的高官显贵。

    郑云风不知道事出原因,那些高壮的士兵信守承诺,没有拦任何一个出城的人,便心惊胆颤地跟着奔逃。众人都逃命一样地赶,轮子撵动雪地都在打滑,郑云风逐渐力有不竭,脚步沉重跟不上马车的速度。可没一个主子开口允他们挤上车,许多随从和他一样落下脚步,消失在身后皑皑白雪中。

    郑云风看着方续愁冻得发红的脸,在后边声嘶力竭地喊:“贵人们,我家主子是方府小小姐,求给我们一容人之地啊!”

    他牙齿发颤,勉强在飘零的思绪中拼凑出完整的语句,坠在马屁股后边苦苦哀求着贵人们的亲信仆从。有人掀开帘子看了一眼,好像回头请示了什么人。郑云风见此,双眼骤然亮起,抱紧怀中的孩子连忙跟上去,还未来得及开口再冲着马车上的贵人哀求一遍,熟悉到令人遍体生寒的语调就被被寒风吹到郑云风耳边。

    “别管他们,继续走,跟上陛下的车队。”方老爷揉捻着拇指上的玉扳指,冷峻的面孔中透着彻骨寒意,对马车里请示的亲信发号施令:“府里带来的人挡不住山贼流民,尽快跟上。”

    语毕,他紧了裹着的貂皮大氅的领口,在火炉氤氲的热气中从容地阖眼小憩。

    车里的热气扑面熏在郑云风的脸上,只可惜这温度转瞬即逝,郑云风被仆从狠狠地推开倒在路旁的雪地里,瘦削的后背硌上凸起的硬石块,骨头一声脆响,他闷哼着抱紧方续愁,强撑着起身后踉跄地往前走,心下泛起死意的苍白与绝望。

    “姑娘……”

    方续愁早就冻烧了,听见声音,也只是有些难受地嗯了一声。

    方续愁没人教,三岁也只会说一些简单的词字,完全不通人事。郑云风有些私心地在如刀一样剜人骨的风里,耗尽了为数不多的体力,断断续续地说:“奴才叫郑云风。”

    如果侥幸不死,您可要记得奴才。

    染血的脚印堆叠深陷进雪层,又被马蹄覆盖。此刻长安城外,黑云压城,白雪舞风,苍凉城外荒原上野草焚尽,战鼓声传的很远,抵死顽抗的百姓浑身染血的被蛮夷士兵抛出城门。只见那单薄的身形在雪地愈走愈远,直至雪埋半天,有红光把天地的分界线描上红边。

    “怦”得一声闷响,郑云风竭尽全力地走到一个村口前才轰然倒下,意识消弭前他把为数不多的布料尽数裹到了方续愁身上,把她整个人埋到自己的怀里后,昏了过去。

    等村里人出来时郑云风都僵了,要不是怀里的那股热气,村民或许都要直接拖走埋了。

    “这人不会是死了吧?死我们村门口?”一个大娘拿着木棍把郑云风扒拉开,把孩子抱出来。

    “有够晦气的。”

    “是啊,死哪不行死咱们这,让公子看见了又该不舒服了。”

    ……

    说话的村民语句戛然而止,接着所有人都听见了,带着些许疑惑的声音响在每个人耳边:“有什么事让我不舒服?”

    宋青瑜撑着纸伞从村里走出来,微微弯腰摸了下郑云风的脉搏:“抬到医馆去。”

    宋青瑜眼底有一种看不懂的情绪,出于一个陌生人对陌生人遭遇的,也出于医者的。说着,便蹲下准备亲自把郑云风扛起来带回去,村里人哪敢让这个看起来一阵风都能吹跑的公子哥来抗,一群人推着抢着地把郑云风扛了起来,其中一个中年汉子忧心地说:“公子,您身子不好,别冻着,赶快回屋吧。”

    宋青瑜瞧着不过十一二岁,身量却抽条得七尺有余,淡然的双眼平视着中年汉子,里面疏离的笑意成功让汉子劝慰的话卡在喉咙里。宋青瑜见状,微微点头绕开他,去医馆的里屋抓药。

    一整晚医馆里的人都很忙碌,前前后后地烧水、抬人换屋子,总算把这个快冻死在鬼门关前的青年人拉了回来。

    凌晨,公鸡都没打鸣的时辰,郑云风一醒来就着急地找人,一堆人都劝不动他,跌跌撞撞地从床上爬下来推开门。风雪灌入室内,冷意把人吹得稍微清醒了点。郑云风焦急的心渐渐冷却,与端着药碗的宋青瑜对上了目光。

    “……”

    相顾无言。

    “进去。”宋青瑜端着黑乎乎的汤药往里屋走,说:“方续愁没事。”

    郑云风有些惊疑不定地看着他:“你怎么知道我家小姐叫方续愁?”

    一声意味不明的冷笑钻进耳朵,宋青瑜斜眼睨着他,嘲弄道:“你就差做梦跳起来把方续愁抱走了,嘴里一会方续愁、一会小姐、一会小孩,是个人都该知道里面发烧的小姑娘是你家小姐方续愁。”

    药碗被搁在桌子上,宋青瑜懒散地靠在门边,一抬下巴:“喝,喝完了带你去找她,放心,你家小姐被我照顾的很好。”

    冷眼盯着郑云风把苦涩惊人的药闷头一口干了,宋青瑜点点头,侧身示意他往里走。方续愁年纪小受不得冷气,被宋青瑜安排在最里间的东屋,此刻约莫已经醒了,正好进去喂药。

    他让郑云风先进去和心心念念的小姐叙旧,自己则去厨房又煎上一味药,贴心地加进去不少蜜饯和方糖,确保把苦味压下去才端起来,掀帘子进了东屋。

    还未进里间,就听到昨天夜里从未开口的小姑娘直愣愣地重复“郑云风”三个字,宋青瑜眉梢微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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