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姐,你得带小米离开他。”
我仰着头,小程拿着镊子在帮我小心清理着伤口里的玻璃碎,她绷着脸,眉心紧皱,表情看上去比我还疼。
睁眼看着天花板上的白炽灯久了,视野里开始出现些许光晕,我喃喃道:“离开他了……我们能去哪呢?”
小程没有说话,脸色有些臭,但手上的动作却依旧温柔。
大腿上传来一阵热意,我伸出手,抚摸上柔顺的毛发,金刚发出愉悦的呼噜声。
许久后,小程说道:“我和陆姨说一声吧,问问她有什么建议。”
“这样……不好吧……”我有些犹豫,虽然住在小区有几年了,但我并不认识除了小程以外的人。
张山看我看得很紧,不让我和别人接触,就连小程,也只有在张山因为酒意沉沉睡去后,我才敢来找她。
小程长叹了一口气,蹲下身,握住我放在大腿上的手,看着我的双眼道:“叶姐,你没有发现吗?他下手越来越重了。”
无言以对,小程说得没错,我的尾椎处至今仍传来尖锐的痛意,我没好意思和小程说,但我知道,聪明如她,早从我脸上和胳膊上的伤痕判断出来了。
“我知道了。”我扭过头,避开小程的视线,嗫嚅道:“我回去会……考虑的。”
我的声音越来越小,说实话,这话说得我自己都不相信。毕竟我曾经向小程像这样保证过无数次,但只要一离开这,我好像就失去了所有的勇气,只能重新缩回那个痛苦绝望交织的巢穴。
小程沉默地看了我好一会,才站起身,将碘酒棉签纱布收到盒子里,语气淡淡道:“这几天你注意些,避免伤口直接接触水,以防感染。”
“谢谢……”我咬着唇,挤出这两个字。
“已经很晚了,你快回去吧。”
我点点头,抱着盒子打开门。
“等一下。”小程突然唤住我,我转过头,有些茫然,不知道她还有什么事情要交待。
她拿着饭盒从厨房走出来,取了个塑料袋将装着药的盒子和饭盒包住,递给我,“给小米的,让她多吃点。”
——
认识小程,是因为金刚。
已经数不清多少次了,张山带着一身酒气回来,我只来得及将小米推进卧室关上房门,拳头和皮带就落在了我身上。
我无处可躲,麻木地缩在角落里,抱着头。我在心里安慰自己,忍一忍就过去了,明天等他酒醒了,他就变回去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终于听到他躺在沙发上,发出微微鼾声。
拿上钥匙,连鞋都不想换,便冲出家门,顺着昏暗的楼道,踉踉跄跄地跑出楼口,仿佛后头有怪物在追我。
最后,我坐在小区的长椅上,一动不动。
半夜的小区安静极了,各家的灯光都几乎熄灭,我呼吸着清新的空气,终于感受到了一丝自由的味道。
身上的伤口火辣辣的疼,但我似乎已经习惯了,甚至学会了和这种疼痛共处。
我小心翼翼地在长椅上躺下来,看着头顶的星空,银月皎洁,群星闪烁。
突然,衣角被什么东西扯了一下。
我侧头一看,是一只毛色极其柔顺漂亮的边牧,正歪着脑袋,用那双黝黑湿润的眼睛看着我,似乎不太明白为什么深夜会有人躺在空无一人的小区外面。
我缓缓坐了起来,她轻轻呜咽了一声,跳上长椅,蹲坐在我身边。
我没有说话,我们就这么默契地在夜色下静静坐着,仿佛多年的好友。
许久之后,我带着她走进隔壁楼,爬到顶层,敲了敲门。
我记性很好,在小区里见过好几次这只狗的主人,虽然从没和她说过话,但从偶然路过时听到的她和其他人的闲聊中,知道她住哪。
睡眼惺忪的年轻女人打开门,看着门外的我和狗,愣了一小会,才惊讶道:“金刚,你怎么又自己开门跑出去了!”
我有些不舍地摸了摸金刚的头,啊,原来你叫金刚啊,真威武的名字。
“你是……张山的……”
我有些意外,她居然认出了我,我小声道:“我姓叶。”
她把门又打开了一些,房内的光线倾洒在我身上,她看清了我嘴角的淤青,我也看清了她越瞪越大的双眼。
“快进来!”
——
我抱着塑料袋回到家,轻手轻脚地关上防盗门。
客厅里,张山双手双脚敞开躺在沙发上,响亮的鼾声从他大张的嘴里迸出。
我慢慢朝厨房走去,打算将小程给我的饭盒放进冰箱里。回来路上我已经打开饭盒看过了,是小程卤的鸡腿,她夹了三只,装得满满的,明早正好可以给小程做早餐。
就在我快走进厨房时,我突然发现小米卧室的房门正半开着,里头透出昏暗的灯光。
我有些意外,抬头看了眼墙上的挂钟,凌晨一点了,这是在看书吗?
然而当我推开房门,出现在我眼前的一幕令我终身难忘。
我的公公,张山的爸爸,小米的爷爷,正趴在熟睡的小米身上,像只蛆一样缓慢蠕动着。
嗡——
脑子里似乎有一根弦突然断掉了,我感觉世界一下子变得通红通红的,我不管不顾地冲上前,举起手中的饭盒就朝小米身上的人影砸去。
“别打!别打!儿媳妇,是我!是我啊!”
“我打的就是你这个臭不要脸的老玩意!!!”
“小山!小山!快来救我!你媳妇反了,居然敢打我!!!”
我仿佛听不到公公的哀嚎,失了智一般,疯狂挥舞着手臂,等我回过神来,我已经和张山撕打在一块,他一记重击打中我的腹部,我倒在地上,痛得像虾米一样缩成一团。
满脸泪水的小米在不远处发出尖锐凄厉的叫声。
“爸爸求求你了,不要再打妈妈了!”
——
再次睁眼时,我已经躺在了医院里,小程和小米坐在我身边。
邻居报了警,上门的女警在细心询问过小米后,将张山带回了派出所。
出院后,小程在小区隔壁帮我租了间房,让我和小米住了进去。
或许是因为这段时间里,我发现自己并不是离开张山后就过不下去,又或许是因为每晚和女儿相拥入睡时她颤抖的脊背,我曾经的犹豫与迟疑彻底消失。
我从未像现在这样坚定——我必须离开张山。
我提起了离婚诉讼,法院没有批,但没有关系,我可以等分居一年后再提。
我在小程的帮助下开始尝试寻找工作,但我出身农村,初中学历,又年过四十,只能做一些体力活。
好在小程经常带着吃的来看我和小米,我为了能保住工作,胃口越来越大。
我收到法院寄来的离婚通知书的那天,我的皮肤已经因为长期户外劳动变得黝黑干枯,体重也从八十斤不到长到了一百二,原本凹陷的脸颊变得饱满丰盈。
连我自己照镜子的时候,都感觉和从前的那个我,判若两人。
晚上,我收到了小程的信息。
【姐,我们小区原来的保安生病回老家去了,陆姨让我问问你,愿不愿意过来当保安?】
——
恐惧往往源自我们内心的想象,而非现实的实体。
起初我很害怕再次撞到张山父子,但很快我就发现,他们根本没有认出我。
真好笑,明明是曾经和他们朝夕相处的人啊。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变壮了,身上的肌肉变多了,面对张山时,过去仿佛在内心深处扎根的恐惧,越来越少。
直到有一天,我看着眼前这个瘦弱的中年男人,不禁问自己:为什么以前不敢反抗?
小区里除了小程和陆姐,其他人也没有认出我,老人们和陆姐一样喊我小许,年轻人们和小程一样喊我许姨。
我和所有人保持着一定距离,从不过分热情。
金刚还和以前一样,经常半夜溜出来找我,小程知道,但也懒得管了,毕竟边牧这种狗,聪明得像是成了精一样。
不过后来,我又遇到了一只狗,和金刚一样聪明,一样喜欢半夜从家里溜出来。
只不过,她是一只哈士奇。
更有意思的是,她的主人喊她——大傻。
——
“许女士,请问11月2日晚上凌晨1点到3点之间,你有见到除张山之外的其他可疑人员吗?”
“可疑的……人?”
“对。”
“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