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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 抱紧你

    【林夕】

    那是我和林牧牧第一次接吻,她的脸有些红,低着头,又痴迷地覆盖我的唇。好牧牧,你总有办法让我安静下来,让我不再那么迫切地想要去摧毁一切,我听见自己的内心终于回归平静,又一场劫后余生。我在心里给你认错了,差一点、差一点我们就和奶奶一样没了,我一定是疯了,你能明白的对不对。

    我和牧牧开始生活在一起,我用得奖的钱又租了一个还不错地房子。我们度过了很长的日子。我们常常接吻,在清晨醒来,在傍晚散步,在很多时候。我会突然握紧她的手,然后我们接吻。我们一起洗澡,她用花蓬细细地浇浴着我,我用唇吻着她的手背,我说:“我们□□吧。”有水珠凝在她的鼻尖上、下巴上,她的瞳孔里倒映着我的样子,我一直都理着她小时候的锅盖头,她就不一样了,现在更短、更帅一些。她用我的手贴着她温热的脸颊,我能摸到她的轮廓,额骨分明,她的目光变得温柔:“在你之前,我都是交女朋友的。”我把头摇的和拨浪鼓一样:“没关系,在你之前,我也是的。”她抱紧我。终于没有那该死地衣服隔离着她的体温,她柔软地身体,她的皮肤,最清晰的心跳,有力的臂膀,她的一切。我们□□吧,牧牧。像所有人那样,我可以变得松软起来,我可以变成你的,你也可以变成我的,我们可以合为一体,我们会一起美妙地飞翔,再没有什么能够阻挡我们在一起。

    “以后吧。”她趴在我耳边,轻轻地讲。我拽着她的手问:“多久?”她认真的想了想:“很快。”

    只有我们有一天会做就好,我们可以拥有彼此地最纯洁,我心满意足地等待着她口中的很快。

    【林牧牧】

    她终于安静下来,不再像个小野兽一样乱冲乱撞,我们一起相拥着睡去,那一刻我竟然一点欲望也没有。她牛奶般地味道像母亲一样包围着我,我趴在她的胸口上,听她讲上海,听她讲那个短短几天的女朋友,我吻她的每一寸肌肤,但我们不做。她还是会常凝视着我,在我给她说话的时候,在我刚吻完她的时候。这孩子一定有太多的话要给我讲了,她那孤单的三年人生,我知道,早晚会轮到我,轮到我不得不提起付霖珊,提起我们的那 100 天。好孩子,你要明白,我并不打算欺骗你,我只是想让那一天晚点到来,让你在安静的让我栖息一会。

    我开始不得不多打一份小时工,每天早出晚归,来承担画室和房子以及生活的费用。有时连晚饭都吃不上,就饿着肚子演出。林夕,白天就出去取景,晚上把房子搞成一个画室一样的。我并没有告诉她老师过世的消息,我想她需要休息休息,她的心从来都那么柔软,似乎是画家与生俱来的感性。

    “快,趁热吃了吧。”付霖珊推开酒吧制作室的门,扔给我一个汉堡包。“瞧你找回她之后的样子,整个一个任劳任怨的新世纪好男人。”付霖珊略有醋意的说。她是知道林夕的,她知道我的一切事情,林夕、父亲、老师。所有插在我心口上的尖刀,她都那么仔细地小心呵护。但没办法,我爱林夕,林夕是我所有年少的梦想,洁白地、不容玷污地、散发牛奶味地,生命的意义。

    付霖珊握住我的手,她的眼神像是要灼伤我才罢休,她说:“我想你。”我没法推开她,没法拒绝一个热爱我的人,她爱我让我成为她的梦想,我那该死的虚荣心,我那卑劣的人性。可是有什么办法呢,林夕,我就是那么肮脏,你早该知道,我就是个自私自利的自私鬼。你不应该回来的,你应该让我继续堕落下去,你不应该拿着画笔回来叫醒我的梦想,我早就对我的人生绝望了你懂吗?从醉酒驾驶的司机开着货车撞在我父亲的车上开始,从那根钢筋插穿他的肺叶开始。林夕,让我抱紧你吧,我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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