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夫四十七
空口吃面包容易口干腻味,尤其是对爱丝特尔来说,吃东西不搭配饮料顺口,那简直浑身不得劲。
就像格兰纳达因为石榴树,而有自己的超多的特色延伸产品。
罗斯维尔因为支柱产业玫瑰花,也有自己的围绕着玫瑰花展开的诸多特色产品。
格兰纳达有石榴汁酿的酒,罗斯维尔也有玫瑰蜜酿的芬芳甜美,色泽艳丽的蜜酒。
加上玫瑰汁、柠檬汁进行调和,酸甜可口,花香馥郁,说话都是脱口而出的玫瑰香和微醺的酒香。
未蒸馏的酒水酒精含量很低,一行六人一人一瓶,都当酒精饮料喝得津津有味。
没人觉得喝这玩意儿能醉,就连年龄最小的塞缪尔都不会这么觉得,如果有,那这个家伙在接下来的一年里,会成为整个鹰之团的乐子。
至于爱丝特尔,呵,不要小看一生要强的种花女士的酒量!
悠哉游哉,一路笑闹,来到新房子的屋门前,定睛一看,赞美道:
“好漂亮!”
“真难喝!”
一个五大三粗的佣兵‘噗’的一口将嘴里的麦酒喷出来,龇着一嘴凌乱黄牙骂骂咧咧的说着脏话,咒骂难喝的麦酒,和不老实卖坏酒给他的店老板。
听那些话,他以为只是难喝点,没想到居然是坏的!
“还加那么多的水,老板的心黑透了。”
佣兵是黑鬣狗佣兵团的人,只是一个不起眼混口饭吃的普通步兵,日常爱好只有喝酒、赌|博、闝倡。
根本没有存钱意识,也不觉得自己有不当佣兵,去娶老婆,生孩子,当个普通农民累死在地里的那一天。
当佣兵多自在,去战场上死一次能拿好多钱,当农民能吗?
他没有好容貌,没有高大板正的身材,不聪明,没法当个骗女人钱的小白脸。
除了能打,不怕死,他再找不到第二个能像当佣兵这样,给他这么多钱,供他喝酒、赌|钱、玩|女人的工作了。
从罗斯维尔攻城战的战场上下来,团里死了一批人,他也没多得规定好之外的佣金。
就连战利品都没有,因为罗斯维尔没有城破。
真是太可惜了。
有了钱,就免不了想放纵,想挥霍。
骰子的碰撞声真好听,好听得人心痒痒的,铜币哗啦啦撒在赌桌上的声音让人头脑发热,心跳快得像是上了战场。
罗斯维尔的女人可真漂亮,一个个都像是妖精变得,身上香得很,又软又香,跟她们睡觉就像睡在云朵上,轻飘飘的。
佣兵咂吧着嘴,在心里回味一番,后又暗骂那些女人更像水里的蚂蟥,吸干了他的钱袋。
拿到佣金才短短几天,他就把新得的佣金挥霍进赌场和销金窑里,沦落到只能喝最劣质的麦酒的程度。
还是那种放坏了的,发酸有异味,店家舍不得扔,兑了水降价处理的货色,怪不得卖得那样便宜。
他现在可惨了,连保养剑和盾的钱都没有,再打仗可怎么办啊,他可真是太可怜,太倒霉了。
握紧手里的麦酒瓶子,想扔,又舍不得扔,这佣兵丧气的一拍自己的大腿,偷偷地看向一处,用自以为隐蔽的目光上下扫视一个黑头发的少年。
‘那可是个有钱的家伙。’
别人有没有钱,佣兵不知道,但他知道那孩子一定有很多积蓄。
那孩子不喜欢跟着他们玩,又独又狠,除了他那把剑,他什么都不感兴趣。
如果能从他那里弄来钱……
“啧。”
可惜是个扎手的玩意儿。
明明还只是个毛都没有的小孩子,却厉害得可怕,整个佣兵团愣是没人能压制住这小子,简直像个怪物。
那男孩儿似有所感,随意看过去的视线如开了锋的匕首那样锐利。
佣兵悻悻收回视线,不再看过去。
那男孩打架很疯,是真的能豁出命去争一口气,他可不想白白被揍得一身伤。
佣兵思来想去,不找那男孩儿的话,找谁借钱好像都区别不大,都是穷光蛋,都是吝啬鬼,都是钱袋里没有一枚便士。
可是没钱的话,他要饿肚子了,酸麦酒实在难喝,如果有钱的话,至少能喝正常的麦酒。
佣兵视线默默地落到另一处,随即打了个激灵,迅速收回来。
跟他借钱倒是不担心借不出来,要是运气好点,说不定就不用还了,就是……
佣兵想到那人花样繁多的玩法,硬生生打了个激灵。
若非必要,他是真不愿意走到这一步,可不走这一步,团里倒是能管他一口黑面包,一碗杂烩粥吃,他的剑和盔甲的保养怎么办,那可是他吃饭拼命的家伙。
再说,他真的不喜欢男人…
可他也真的很缺钱!
佣兵心一狠,决定为了肚子和装备,牺牲下自己的屁|股,反正躲进帐篷里,不点灯,黑漆漆一片,谁也看不见谁,忍忍就过去了,就当被狗咬了。
他鼓足勇气,拎着酒瓶去找那人,那人听了他的交易,上下打量他一番,目露嫌弃,恶言恶语嘲讽佣兵。
佣兵恼怒,但为了钱只得把底线后退,那人才勉为其难地同意,并赏赐乞丐般丢给他两枚里弗尔。
佣兵慌不迭地接住,两人分开。
深夜,佣兵钻进那人的帐篷,哀求的惨叫和呻吟声持续了一整夜。
这是之后发生的事,格斯没听见,更没机会听见。
那时候的他,早在别的佣兵团的个人帐篷里安静地抱剑浅眠。
这时候的格斯,刚刚结束晨练,正一个人独坐在一处,倚着自己的双手剑,用麦酒就着黑面包解决早餐。
他的麦酒可不是那佣兵喝的劣质货色,却也没高级到哪里去,属于不算好,也不算差,老板不好意思当葡萄酒卖高价的一般货。
格斯从还是婴儿的时候就生活在佣兵团,麦酒算是从小喝到大,对麦酒倒也有几分自己的心得体会,但也就那样了。
他不喜欢麦酒,他只是习惯了喝麦酒的生活方式,就像他习惯吃黑面包一样。
放凉后像木头一样粗糙坚硬,必须泡在水里泡软了才好入口,又酸,偶尔还能从里面吃出硌牙的小石子。
不喜欢,但便宜,能吃饱肚子。
这样他就能省下钱来,给他的双手剑做好的修护和保养。
格斯面无表情地吃完黑面包配麦酒,扛着他的双手剑往团里人多的地方去,准备随机找个实力还可以的进行单人对抗训练,以此磨炼他的双手剑技巧。
这样的生活每天都在重复,日复一日,春夏秋冬从不间断。
黑鬣狗的每个人都当过格斯的对练对象,亲眼见证一个天才少年,是怎么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飞速成长起来。
黑鬣狗的团长看在眼里,觉得迟早有一天,黑鬣狗会压不住这个重伤时被他们捡回来的少年,他是整个佣兵团里的异类,融不到集体的异类。
最终,不是这个少年抛弃黑鬣狗,就是黑鬣狗将他赶出去。
就像鬣狗的族群不会接纳狮子,狮子也不屑于永远待在鬣狗的族群。
………………
在罗斯维尔城堡小门处,有一群女人和男人饥肠辘辘的背着他们的行李,被侍卫驱赶着,愁容惨淡的被迫离开罗斯维尔城堡的范围。
他们是被再次回归的苏珊娜,通过亲信一个一个找出来的,昔日萝丝·巴托尔长官城堡时,录用的侍女、仆从、侍卫、厨师、管家,甚至还有马夫、园丁。
既然是女巫挑选的人,长期忠诚女巫,自然而然就有了女巫的印记,那就是不洁的人。
苏珊娜不能容忍这样的人继续留在她的城堡,但她是个仁慈的主人,这些人终究是罗斯维尔的子民,她对自己的子民总是多一分宽容,没有送到教会,送上火刑架烧死。
只是让这些人带走他们积累的财富,离开罗斯维尔城堡。
这么一大群人来到城里,城里人知道他们是被罗斯维尔城堡赶出来的,一猜就知道是因为什么,认为他们是不祥的人。
不愿意卖他们吃喝的东西,不愿意给他们工作,他们的亲人对他们避之不及,纷纷紧闭大门,叫骂着让他们离开。
他们被人群从中心区一路驱赶着走到城门口,身上多了许多不该有的东西。
被石头砸破的额角,衣服下青青紫紫的瘀痕,衣服上脏兮兮的泥巴印,血液晕开的腥气,还有隐约的粪便的臭味。
罗斯维尔的居民把愤怒发泄到他们身上,恨不得用古老的石刑杀死这些可恶的人。
露加就在这些人之中,她和她的朋友,也就是之前做过黑玫瑰夫人的侍女的那个女孩儿,相互依靠着,护住脑袋,至少不让头被飞来的石头砸出一个窟窿。
被驱赶的这一路,露加只觉未来迷茫,不知道哪里才是他们的出路。
罗斯维尔拒绝她们,可她们从生下来就在罗斯维尔成长、开花,从未想过到外面的世界去。
突然离开了罗斯维尔,远离熟悉的土地和玫瑰花香,她们又能去哪里,又能做些什么?
露加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