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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一来二去,金福总算明白了事情原委。

    刺史府丫鬟的名字与数量总是定的,变得则是一个又一个下人,这是卢三夫人想出来的规矩。

    金福这名字最离奇,前头来了八个金福,什么样的都有,全在三个月内没了性命。

    有人说,估计是谁给金福下了诅咒。

    前几个大伙儿不清楚,自从有人计数开始,一个顶不住压力跳了河;一个想勾引老爷,被三夫人丢进河里了;一个虽然长得白白胖胖也勤劳能干,众人都说这回有救,却不知为何生了肺痨,被赶出了府,据说不久便撒手人寰。

    “那上一个?”金福问。

    “那是大少爷的通房,据说大少爷喜欢,就有了。”梧桐拍拍肚子,“三夫人肯定不愿意,大少爷都没娶亲呢。”

    “这就,打死了?”

    说罢金福又噤了声,这府上没什么不可。

    丹若忧愁地摆手,她没有梧桐那般乐观:“所以,你最近还是紧紧跟着我们,规规矩矩就好。之后别一个人乱跑。”

    金福重重点头。

    “对了,今天我听说,大小姐快回来了!”梧桐突然起身,确认窗外没人后,才压低声音说道,“都说大小姐人好,咱们要不也努力一下,去给大小姐做工?”

    她拍了拍丹若,对方一时没搭话。

    过了一会儿,她才说道:“听说今天宴会上有几位不错的公子。”

    丹若生的秀气,虽说粗活叫她的指尖粗糙通红,风吹日晒的脸颊也并不如婴儿般白嫩,但也是眉眼标志,不落下乘。

    相比起来,梧桐的长相要平庸许多。

    “我年纪也不小了,”她撅着眉,满脸愁容,“在府里当一辈子下等丫鬟,等年纪大了,三夫人随便挑一处毛病就要没命,还是得早做打算。”

    “我想来想去,大概只有被哪家少爷看上,去做侍妾,才能逃出这鬼地方。”

    梧桐在一旁叹了句:“外边乱糟糟一团,恐怕也没有哪里是更好的地方,就过一日算一日。”

    过一日算一日,金福听到了心里。

    她把府里能学的活都学了遍,勤勤恳恳。

    先是最基础的扫地。最近雪倒是慢慢停了,但雪一化地上便全是黑水,许多黑水伸进石板里,还要拿着布一一擦干净。

    有一回她漏了一块地,倒是没被主子们撞见,但是急匆匆跑过的同得摔了个狗啃泥。

    同得恶狠狠瞪了他一眼,看在自己还等着金福活过三个月的份上,没说出一句重话。

    “那个,就,加油活啊。”

    他比了个加油手势,拍拍衣角的泥水,向后厨匆匆跑去。

    金福挥手,示意他别忘了今天的馒头。

    最近每日都有馒头和同得特意留出来的咸菜,有时候还有中午剩的炒菜。

    金福吃的小脸也圆了一圈,不过还是比同龄人小不少。

    然后是针线,虽然她天天拉着丹若教她,但每次最后的线都会鼓成一大团,原本封起来的布用着用着也会开。

    比如同福,他替卢刺史给薛府送信,还没出薛府呢,胸口封好的洞就破开,还得他被那儿的小厮笑了好久。

    但薛二少爷真是个好人,同福站在金福面前,炫耀自己新得的上好棉衣。

    金福点点头,薛家确实有个不错的少爷,虽然不知道是不是同一个,但薛家一定是个很好的地方。

    接着金福开始学洗衣服的规矩,梧桐教她这些水该怎样用,先洗主子们的衣服,再洗下人的。三夫人的衣服上要用玫瑰胰子,二小姐的要用桂花的,没有的话就让小厮去买,但切不可用反了。

    还要学那个棒槌,金福激动地说她在家中早早就学会了,爹爹的衣服都是她洗的。梧桐顿了顿,告诉她主子的衣服金贵,要轻点力气。

    晾衣服金福已经明白了大概,但老爷和三夫人的衣服晾干后还要熏香。不同的衣服要熏的气味也不同,全听秋娘吩咐。

    熏香要先备一大盆热水,梧桐强调道,要提前准备好。然后将要熏的衣服摊在笼顶,用蒸汽洇润。

    她从一旁的火炉里夹起一块特质的炭饼放进特质的香炉,用香灰覆盖,再盖上一片隔火片。接着是把香炉放进热水。千万小心,不能烧到衣服,梧桐拍了一下金福的脑袋。

    隔火片上放好香球,再铺开衣裙,等上一会儿,切记不要走神,这便是一趟熏衣的流程。

    金福懵懵懂懂,梧桐让她用下人的衣服试一试,金福随手捞了一件,正是同福的新棉衣。

    棉衣不负众望被烧破了一个洞。

    金福抱着衣服跑回去,拿着针线修修补补,带回去还给同福。

    同福拿着没穿过的新棉衣气急败坏,但是金福骄傲地捧着补好的地方说道:

    “这次我缝的可好了,保证不会再掉!”

    她还认全了府里的几个丫鬟,除去贴身伺候的,其实也就丹若、梧桐、绿竹和越桃这四位,她们各有各的好,也各有各的心思。

    这天,金福正晾好三夫人的衣服,去后厨取饭。

    同喜端出几碗凉菜和一大锅青椒炒猪肉,同得抱着一大盆饭,吆喝着叫大伙儿来盛。

    金福捧着碗站在队伍里,身后两个小厮正轻声嘀咕着。

    “喂,你不会跳反了吧?”

    “这都两个多月了,那小丫头一点动静都没,我就这么几文余钱,当然要兜个底。”

    “嘿,你个坏心眼子,真不讲义气,说好陪我一块儿冲的呢!”

    她掰指头一算,好像真快到三个月了,这一阵风平浪静,除了每天下午跑去找同得要馒头,她都快忘了这事儿。

    而且同得的馒头越做越好吃了,有张伯的风味。

    正排到队伍前,同得假装没看见是谁,但是盛饭的时候故意多压了几下,比别人多一层。

    “诺。”

    “谢谢哥。”

    前几日金福突发奇想,觉得同得哥这三个字读起来极其怪异,府里的同哥太多,得哥也不甚顺畅,最后思来想去,还是叫哥最顺口。

    结果她在后厨这么一叫,同得突然在炉子边落下泪来。

    “喂,你怎么哭啦?”

    金福还等着拿馒头,肚子饿得咕咕叫,这下不知所措,只好在原地绞着手指。

    好像是她给同得弄哭的,可是她除了叫哥,也没做什么。

    但她又想,如果有人这时候叫她小九,可能也会哭吧。

    “辣椒,我切辣椒呢,迷眼睛。”

    同得气恼,他年纪也不大,脸皮薄,才不愿在小妹妹似的摇钱树这儿丢脸。

    同得转过去。病急乱投医,用手背摸了把眼泪,辣椒气味一股劲往脑门和鼻尖冲去,这下真的泪流不止,像瀑布似的哗啦啦往下流。

    金福小小的良心过意不去,还是给同得递了快帕子,是梧桐前几天刚给她买的。

    她想了想,中午人多眼杂,还是下午再找同得,偷偷把帕子要回来好了。

    金福继续捧着碗,找丹若和梧桐,她俩蹲在一个墙角,梧桐正说着她打听到的最新消息。

    “听说,大小姐就要回来了,最近要选丫鬟呢。”

    梧桐是个百事通,府里上上下下的事儿都知道些。她人缘好,性子也好,整日乐呵呵的,特别会哄金福开心。

    金福抱着碗,大口吃饭。听到二小姐的时候还是哆嗦了一下,掉了一块嫩肉。肉片在石板上泛着油光,她毫不犹豫捡起来塞进嘴里。

    金福吃的正香,门外一阵骚动传来,离门近的几个下人立刻放下碗筷,颤颤巍巍地跪在地上。

    “三夫人好——”

    金福正扒拉最后一大块肉,肉里有一块难咬的筋,她费尽半天还是藕断丝连。可整块吞下去又太大,她只能用牙齿一点点磨,整个人面色狰狞,满嘴是油。

    见周围人都伏在地上,丹若匆忙拍她的肩膀叫她照做。

    金福一着急,囫囵把整块肉都咽下去,噎得她脸色发青,猛地咳起来。

    若是不低头,那金福便是这片最显眼的一个。于是她也不敢乱动,只好压低身体,努力收回眼角噎着的泪水。

    她偷偷用袖子擦擦嘴角。

    她刚在朦胧间第一次见到了传闻中如恶鬼般的三夫人。

    夫人打扮地是极好,但落入金福泪眼汪汪里就只有一片绛紫和许多藕色的圈,头顶的珠翠还随着步伐传来清脆的声响,叫人头晕目眩。

    到底是一副贵人的模样,她站在门栏处便没了动静,对着一众低伏的下人,好像睥睨万物。

    众人皆知,三夫人出现在这样的场面,肯定是要死人的。

    秋娘走上前,用尖细的嗓子喊道:

    “夫人听闻,近日府上有人手脚不干净,偷了二小姐的花钗。这可是夫人亲手赏的贵重之物,竟被你们这些下作胚子染了手!”

    她扫视一圈,叫人后背发凉,接着道:“夫人仁厚,不想闹得难看,现下谁主动站出来领罚,或许还能饶你一命。”

    众丫鬟小厮自然沉默,谁都知道此刻起来的,无论是否清白,都必死无疑。

    金福跪在地上,大气也不敢喘。

    她哪见过这阵仗,生怕动静大了就要丢掉半条命,也顾不上此时胃里的痉挛。

    一样紧张的还有同得,他刚刚环顾四周,也没找到他的摇钱树。

    眼看三个月就快到了,胜利在望,可别牵扯到她身上。

    想到小山似的铜钱要离自己远去,他不由得着急起来。

    原先跪在另一堵墙边的越桃忽然抬起头,打破了沉默。

    只见她浑身抖地厉害,声音也跟着发颤:

    “奴婢……奴婢知道,是谁偷了二小姐的花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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