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场外,张绣身披黑色战甲,战甲在烈日的照耀下泛着冰冷的光泽,他的眼神中透着疲惫与坚毅,手中的长枪与腰间的长剑微微晃动,似乎在诉说着过往的征战。
贾诩则身着一袭长袍,宽袖飘飘,表情平静而深沉,不时勒紧缰绳,与张绣低声交谈着。
张绣望着前方的校场,心中五味杂陈,作为曾经征战沙场的将领,如今却要寄人篱下,这种落差让他有些难以释怀。
贾诩似乎察觉到了张绣的情绪,轻声说道:“将军,如今形势所迫,陆先生乃贤明之人,投奔于他,他日定有东山再起的机会。”
张绣微微点头,眼神中闪过一丝坚定。
不多时一位身着儒服、气质儒雅的男子出现在校场门口,正是陆云。
他面带微笑,眼神中透着睿智与温和,对着张绣和贾诩拱手道:
“久闻二位大名,今日能得二位相助,实乃幸事。”
张绣翻身下马,单膝跪地,恭敬地说道:
“陆先生,那曹操强行纳我家婶为妾室,张绣实为不齿。
如今于曹军之中冲杀而出,听闻先生仁义无双,治下百姓衣粮无忧,张绣钦佩不已。
今特来投靠,愿为大人效犬马之劳。”
贾诩也跟着行礼。
陆云连忙上前扶起张绣,说道:
“将军言重了,当今天下大乱,正需将军这般豪杰。还请将军与文和去我住处,咱们慢慢商议。”
随后陆云又转身对汪韬说道:
“汪大人,张绣麾下兵马便由你招待吧,切记让他们吃好喝好!”
“唯!”
汪韬领命后便立马开着小车去安排了。
是的,这段时间他已经克服了晕车的毛病并学会了开车,于是陆云便赏了他一辆商务车代步。
随后陆云便带着张绣和贾诩上了大奔回别墅,其他人紧随其后 。
回到别墅后,陆云好酒好菜招呼着,而张绣和贾诩一直处于震惊之中,完全不敢多说话。
虽然早就听闻陆云有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但那也仅限于战场上的武器厉害,能够在一两个时辰之内团灭曹操五六万的兵马,可没想到生活上也有那么多前所未闻的东西,而且件件精美漂亮。
就连吃的饭菜也是皇帝都不如。
张绣自认也是大家族出身,从小到大见过的世面也不算小,可如今真的就像乡下人进城一样战战兢兢。
酒足饭饱之后,两人便被送去了县招待所,同时让招待所的人一定要详细介绍里面各种东西的作用。
因为先前已经有不少人把马桶里面的水当成饮用水喝掉了。
次日,陆云直接把张绣带来的兵马归到了赵云的神火军里,并且让张绣做了副将。
张绣本来对于一来就做别人副将的事情非常不爽,可当真正了解到神火军的时候,哎尼玛真香啊!
现在就是让他做个小先锋官他也不肯走了。
难怪曹军五六万的大军能在一两个时辰之内被团灭,原来如此啊!
而陆云则是充当起教练,先从枪械的使用和维护开始教起,随后便是装甲车、坦克和直升机的使用,并让他们进入高强度的练习。
坦克和装甲车倒还好,大不了抛锚停在路上而已。
直升机要是学不好那可是很容易丧命的。
特别是直升机上那么多的英文,他们根本看不到,要全部贴上中文标签才行。
可哪怕贴上中文标签,那么多的现代化基础知识不太机灵的人是根本学不会的。
所以学习直升机的都是稍微有点文化的年轻人。
…………
一个月后,十万大军整装待发。
虽然是有十万人,但真正作战的部队只有两万余人,包括赵云的神火军3800人,以及张燕和文丑的枪械军各2000人,再加上一万五千冲锋的将士。
其他人前期是主要运送粮草物资,后期则负责接收和守备城池。
而这时候甄豫也到了无极县。
虽然所有人都知道,真正发号施令的是陆云。
但陆云有意让他的大舅子甄豫做大,其他人也都没有任何意见,只要他们是一家人就行。
偌大的校场上,陆云已经全方位装上大音响,所以台上的人说话全场都是能够听到的。
经常打仗的朋友都知道,凡出师必有名,所以在大军开拔之前,必须得发表一下讨伐檄文以壮军心,而这项工作陆云自然而然的就交给了甄豫。
甄豫身着一袭月白色长袍,衣料轻柔顺滑,上有淡墨绘制的云纹图案,显得文雅而大气。
外披一件素色锦袍,锦袍质地细腻,边缘处绣着淡青色的竹叶花纹,增添了几分清幽之态。
头戴一顶黑色的儒冠,冠上点缀着温润的玉石,更显其气质不凡。
他表情温和而坚毅,眉眼间透着智慧的光芒。
一双眼睛明亮而深邃,仿佛能洞察世事。
唇角微微上扬,带着一丝自信从容的微笑,给人一种亲切又可靠的感觉。
身姿挺拔,脊背挺直,单手将话筒放在嘴边,微微抬头,目光坚定地望向前方的十万大军,周身散发着一种文人的傲然风骨,又有着为天下苍生挺身而出的决然之气,儒雅中带着一股舍我其谁的气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