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就在邺城的街头上,我冲撞了一个贵人的马车。

    周围的侍从暴力地驱散我。我猝不及防地摔倒,从泥潭里爬出来,幽幽地望了那朴素的马车一眼,转身知趣地离开。

    忽然,马车里的人掀开车帘,大声地从背后呼唤我。

    “公孙姑娘,别来无恙。”

    我迟疑片刻,回过身来,正对上一双促狭的双眼。那人似笑非笑地看着我,分明不像是认错人的样子。

    “原来是贾大夫?别来无恙。”

    我瞧了一眼自己身上沾满泥污的裙摆,变得不依不饶地走上前去,就立在那马车的车窗下,四顾了一圈,说:“贾大夫现在如日中天,锦衣玉食,可我只是一个普通的民女,你倒是赔我的衣裳。”

    “衣裳要赔,十年前欠的人情,也要赔。”马车里的人撂下车帘,慢条斯理道。

    他把我带到了他的家里,而他那善解人意的妻却避而不见我。因为十年前我绑架过她,纵使过去这么久,我也不好意思忘了这件事。

    而我一口一句的“贾大夫”,正是当今曹丞相府上最老谋深算的宾客贾诩。

    他是谋士,谋事,也谋人。

    他将我请进正厅,很有礼貌地为我倒了一杯茶,我只浅喝了两口,便将目光移到了他的身上。

    十年来,他没怎么变化,还是那副样子,深渊般漆黑的眼睛总是半眯着,心中的话化作嘴角挂着的淡淡笑意,用一双锐利的眼睛打量着周围的人,仿佛全世界都是假的,只有他是真的。

    “姑娘发髻上这根玉簪,我若没记错,曾经挂着三条流苏,为何时至今日,只剩下两条了?”他幽深的目光落在我的玉簪上,唤起我的许多回忆。

    我平静地说:“我不是告诉过你,我有三条命,死过一条,这玉簪上就会少一条流苏,你不信?”

    贾诩故作惊讶地抬眉,道:“公孙姑娘果不是寻常人。若非十年前你提醒我投入曹丞相帐下,只怕,诩如今也是宛城里的一条孤魂野鬼了。”

    我闷着气轻笑一声,并不看他,只道:“那是你自己的造化罢了,与我有什么关系?我绑架你的妻,是为了少让你出馊主意,你倒是好,借着我的主意,攀上高墙了。”

    此事还是要从十年前说起。

    孤城中,那个在街头上无助地奔波,发髻上挂着三条流苏玉簪的姑娘,便是我。

    我从一千八百年之后来,只是为了寻找一个人,而我掐指一算,这时候,他才十岁。

    我足下的这座城市,叫作宛城。

    作为一个历史的溯源者,我清楚地知晓,我要寻找的那个人,他在十岁那年,在宛城,将会遇见什么样的遭遇。而我能做的,便是努力消解这场灾难,尽力保护好他,和他的家人。

    于是,我找到了这个人——贾诩。

    我记得,贾诩是后世有名的毒士,史书上说他隐忍狡诈,而他一生中仅用的几个毒计,却能扭转整个天下的局势。

    这次,他为他的主公,也就是割据在宛城的军阀张绣,出了一个馊主意。

    曹操来攻宛城,他让张绣假意求和,引曹军迁入高地,再趁其不备而攻之。

    此战,足足让曹操被后世啼笑千年,他最器重的长子曹昂,大将典韦,侄子曹安民,都葬身于这场动乱之中。

    当然,这其中还有曹操贪图美色的缘故,强占了张绣守寡的婶婶,可我又没办法把婶婶藏起来,就算真这么做了,历史依然会照常演进下去。没了婶婶,还有姑姑,宛城中任何一个成熟美丽的少妇,都足以让曹操色令智昏,点起这场战乱的导火索。

    我打算从贾诩身上下手,封住他的嘴,不让他给张绣出这馊主意。

    我知道于他而言,财富名利什么的都不重要,封侯拜相从来都不是他的梦想。但凡他是个贪图荣华富贵之人,也不会做一辈子隔岸观火的局外人。

    乱世中努力生存下去,想保全的无非是家人。

    于是我绑架了他的妻。

    见到妻真容的时候,真是让我诧异,我以为他拼命想保护的女人会是个风华绝代的佳人,事实上他的妻并不很漂亮,或者说,只是一个普通的妇人。

    而贾诩,在这风云跌宕的乱世,也只是一个普通的男人。

    他们是天底下最寻常的夫妻,没有海誓山盟,没有死生契阔,他给她安定,而她给他幸福。

    被我劫持时,他的妻又哭又闹,不停地用刻薄的语言咒骂我,我开始后悔自己绑架人妻愚蠢的行为,可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很快,贾诩拿着恐吓信出现在我的面前。他只身奔赴田野,身上连一件兵器都没有带,甚至连随身携带的佩剑,也丢掉了。

    那一轮月色将他的面容照得惨白不已。

    “贾先生,很抱歉绑架了你的妻,我只想与你商量一件事,你若答应,我就把她还给你。”

    “姑娘请讲。”

    他那副慌忙而坚定的样子,就像我无论提出什么要求,他都会一口答应下来。

    “你离开张绣吧。”思忖半天,我道。

    他向前走了几步,声音放得很低,看着我的眼睛,聚精会神地说:“离开张绣,我去投靠谁呢?”

    我眼里瞬间闪烁起了光,道:“你去投靠曹操吧!你应该知道,张绣不过是强弩之末,如今整个北方都是曹操的囊中之物,不久后宛城也会沦陷。到那时,贾先生不仅要想想自己的命运,也要想想,她的命运。”

    我将目光投到他妻的身上,暗示他。

    他的妻坐在石头上,细心的我还为她铺了个垫子。她努力地朝着贾诩摇头,目光中的一腔忧愤都要溢出来了。

    绝不能遂了恶人的愿。

    贾诩淡然地说:“我答应你。”

    迷雾中,连月色也披上了一件朦胧的纱衣,看不清,摸不透。

    思及此,我将茶杯重重按在了桌案上,瞪着贾诩道:“所以呢?你当初是怎么答应我的?我把你的妻还给你了,可你还是为张绣出了那么一个馊主意,害死了曹昂,也险些害死了他!”

    贾诩不动声色地抬眸看着我,悠悠道:“士人待价而沽,本就是寻常事情,我若不设一计害死曹昂等人,曹丞相又怎知我腹中有多少良谋?”

    这话说的,你害死人家曹操最器重的长子,就是为了得到他的青睐?他事后不找你抵命就不错了。

    我反驳:“你就不怕曹丞相记仇,杀了你?”

    他轻笑:“姑娘,你有没有发现?饭菜总是别人碗里的更加可口。”

    “不就是看着碗里的,想着锅里的嘛。”我不懂他想说什么。

    “有些人就是如此,见着旁人的饭菜喷香,他便觉得自己碗中的索然无味;见着旁的夫妻恩爱,他便想夺人所爱。同理,越是阴狠毒辣的人,曹操就越想纳入麾下,就算心中记恨我,也要忍着。”

    他哪敢让你落入旁人之手?像你这种只靠三言两语就能毁天灭地的谋士,送给谁都不如留在自己身边安心。

    我劝他提前投靠曹操,却无意之中引得他使毒计,宛城之战的那场灾祸还是不偏不倚地降临了。

    再怎么挣扎,在历史的洪流之下,我只是无力且渺小的鱼虾。

    越是想扭转乾坤,兜兜转转,自己却成了始作俑者。

    我简直想要发笑。

    他抬眸,放下手中的茶杯,道:“算了,当初的事情都过去了,便不再提了。今日相逢也是有缘,我贾文和欠你个人情,必须要还上的。”

    经过那件事情,我再也不敢轻易信他。毒士就是毒士,他的心思和我们寻常人不同,因此我并不奢求和他的思想平齐,只是打心眼里觉得憋气,哼笑一声,道:“你知道我想要什么?”

    他的眼睛深邃如墨,带着深藏不露的锋芒,似要将我整个都吞并掉,温声道:“十年过去,如今你容颜未变,丕公子却已经是弱冠之年的翩翩公子了。”

    我的心头霎时一紧,下意识握紧手边的茶杯,又因为用力过猛,将那杯子中的茶水都荡出来了,烫了一手。

    不过此时我已无暇顾及这些细枝末节,声音颤抖地问他:“你……你如何知晓的?”

    我这些心事,可从来没对别人讲过,他会读心术么?那一瞬间我甚至想过,会否这一切都是他捏造出来的局?冷静过后又渐觉,他与我相处的最久,我那点小心思,或许都已经写在脸上了。

    想来也很好猜,当初我费尽心思阻止宛城之战,架不住曹昂还是死在了宛城,可十年来我能坚持至今,为的肯定不是一个逝去之人。而曹操早已年过半百,发须皆白,唯一令我执着之人,只能是曹丕。

    被他戳穿心事的我有些恼羞成怒,不悦地瞪着他。

    他倒是风轻云淡,笑问我:“我能引荐你见他,这算不算将功赎罪了?”

    我沮丧地用手擦擦眼眶,叹气道:“没用的,他哪里还记得我是谁啊?我巴不得他不记得我呢,一个正常人哪能十年的容貌都没有任何变化!除了你,别人还不都把我当成妖精,拿我扒皮点了天灯?”

    我虽然还剩下两条命,但也不能铺张浪费啊。

    他信誓旦旦道:“明日,我将去公子们的学堂上教书,你可扮作侍女随我一同前去,意下如何?”

    这么说,明日就能见到他了?我的眼睛立马变得雪亮。

    “求之不得,求之不得。”

    我开始回想,十年前的他,是什么样子。

    那时他的大哥曹昂还在,曹昂才是人们公认的最合适的继承人。于二公子曹丕而言,没有世子之争带来的压力,没有什么烦恼,脸上的笑容很多,面色红润而有光泽,随身佩戴着一把小短剑,像个脱兔一样四处蹦跶,话很多,逢人便笑。

    这些描述都是我从别人口中听说的。

    在我第一次见到他时,已经是在宛城的城门关。

    眼见着宛城沦陷的他,撕心裂肺,要闯进这座兵荒马乱的城,一声接着一声苦苦地呼唤着大哥和父亲。登时我便将这孩子拦腰抱起,说什么也不让他进城去送死,他不听我的话,挣扎的时候还踢了我两脚,我干脆给了他一巴掌,他才消停下来。

    打小孩是不对的,我知道,我也是情急之下才出此下策。

    希望他十年之后不要记得这件事。

    我捧着他的脸,心疼地擦了擦这张哭花的小脸,认真地哄:“父亲和大哥都不会有事的,你听我的话,先逃出去,保证自己的安全,好吗?”

    他抽抽嗒嗒地说:“你骗人,他们都说……他们都说大哥死了。”

    我心一凉,一阵酸涩的痛感鞭笞着心头,眼眶也渐渐湿润。现在我是他身边唯一可靠的人,我不能败下阵来,于是又将那夺眶而出的眼泪生生憋了回去,牵过黄马,把缰绳塞进他的手里,忙不迭道:“快走!”

    这时,叛军的铁蹄声逐渐靠近,他们行进的速度是如此之快,快到曹丕还没来得及上马,便成了他们瞄准的目标。

    “前面那个小孩,正是那该死的曹贼的儿子,杀了他!”

    我猛回头,看见许多支冷箭如密雨般袭来,来不及犹豫,就将身体还在发抖的曹丕一把扔到了黄马的背上,然后拔下发髻上的簪子,狠狠地扎了一下马屁股。

    受了惊的黄马载着背上摇摇欲坠的曹丕扬尘而去,我相信他绝不会摔下来,他的马术很好。

    可是,在那辗转的片刻,一支冷箭依然射穿了他的胸背,他用尽力气紧紧抓住缰绳,最终逃出了这座人间地狱。而我已万箭穿身,却并不害怕,甚至感受不到痛苦,四周的景象越来越模糊,簪子上的第一条流苏消失了,我的第一条命就是这样没的。

    总归我救了他。

    邺城的学堂占地面积很大,包括公子们在内的许多世家郎君都在此读书,滞停的牛车将大门堵得水泄不通,得亏我和贾诩是一路步行来的,不然,怕是在此等到日上三竿也进不去。

    一步跨过门槛,放眼望去,一栋雄浑庄严的楼阁立于前,二层处建有一条人来人往的连廊,直通另一栋楼的接口处。楼下的四周铺设着水榭歌台,清泉流响,碧草如茵,小郎君坐于树下,朗朗诵读。

    我用胳膊肘推了推贾诩,低声问道:“哪个是曹丕啊?”

    他故意不告诉我,只笑:“凭你这些年对丕公子的执念,应当能一眼就认出来。”

    我曾经见过他,可那已经是很古老的回忆了,他的音容笑貌早就在时间的洗刷更迭中变得陈旧而模糊,我快忘了他,一如他早已忘记了我。

    但凡身旁走过个仪表堂堂的青年,我定会悄悄侧眸打量他一番。我怀疑每一个与我擦肩而过的人都有可能是他,然而心中总有些犹豫,摇摆不定,纠结的很。

    贾诩见我如此为难,只是笑而不语。

    围着这座学堂兜兜转转走了一圈,我力不从心地靠着池塘边的大石头坐下,水中倒映着我为今日见他而准备的新衣,一身绣着云与鹤的木槿紫曲裾,印着莲纹的藕荷色翘头履,连妆都是新作的,脸颊上晕着淡淡的斜红。

    对着湖面叹息一声,身后突然传来清脆而富有生机的声音。

    “贾大夫,这是我新作的文章,请您过目。”

    贾诩笑吟吟地接过那少年递过来的书卷,展开后逐字逐句地读了起来。我的心思没落在那些诗文上,盯着那少年的脸陷入了深深思索,不知是不是潜意识在作祟,总觉得他与我记忆中深处的面孔长得有些相似。

    他长着一双漂亮的眼睛,举止文雅,身姿玉挺,就像一株雪地里绽放的梅花,傲然盛放,孤芳自赏。

    那少年似乎注意到了我在看他,也转过头来看我,我们两个陌生人面面相觑,四目相对,多少有些尴尬。我先发制人地移开了目光,装作若无其事地看看天,搓搓手。

    正尴尬时,不知从哪传来一道小孩的呼声。

    “四哥!”

    糯糯的声音传来,不知是谁家的孩子,十岁出头的年纪,我还没看清他的脸,却见他化作一道疾影,直奔我这边过来。

    他不是叫的四哥吗?怎么照着我身上扑过来了?

    我被这场突然袭击吓得不轻,和这小孩撞了个满怀,他也满脸茫然与歉意,后知后觉地从我身上挪开,低下头道:“对不起,我想撞我四哥来着,怎知不小心突然撞到你身上了。”

    “无妨无妨。”我打量着他,这孩子虽然年纪小,但是小模样生得着实令人喜爱,小脸跑得通红,眉目清澈而秀美。

    “仓舒,怎么这么不当心。”少年轻轻拍了拍小孩的头,教训道。

    仓舒是曹冲的字……莫非这小孩是曹冲?

    那被他唤作四哥的人,是曹植?

    曹冲的身高只够得着曹植的腰际,就在他的衣襟上撒娇似的晃了晃头,仰着脸问道:“四哥,我找不到二哥了,他说好今日要教我读《春秋》的。”

    他二哥正是曹丕啊!我心一紧,微微挪动目光,看向贾诩,他徐徐开口道:“我正为四公子点评诗文,不如让她陪你去吧。”

    回头,就将目光投向了我。

    这帮人的目光一瞬间都聚焦到了我身上,我尴尬地挠了挠下颚,讪笑道:“我,我姓公孙,你们叫我公孙姑娘就好。”

    这孩子似乎很喜欢我,蹦跳着来到我身边,摇了摇我的袖摆,睁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道:“公孙姐姐,我们走吧!”

    于是我和这孩子并肩走在学堂里,四处漫无目的地闲逛。

    路上遇见了各种各样的人,真令我大开眼界。这是一个遇见名士的好地方,历史上许多耳熟能详的名字飘荡在耳畔。只要略略回头,就能一睹他们的真颜。

    那一身花青色直裾深衣,腰间系挂着美玉的男子,便是后世人们仰慕的荀令君。他此刻正在与几个文人交谈,脸上挂着微笑,穿过袖筒的清风似乎都带着香味,我没有去打扰他,景仰地望着他的背影,膜拜地看了一会后就拉着曹冲默默走掉了。

    走到二楼的连廊,我问曹冲,你二哥平时是个什么样的人?

    那小孩子心眼却多得很,盯着我说:“你好像很关心他,莫非是和他认识?”

    我说:“我和你二哥是很好的朋友,尽管他已经不记得我了。”

    “真奇怪,二哥这人最重情谊了,你若是他的挚友,他又怎会不记得你呢?看。我二哥就在那里,你有话,就对他讲吧。”

    连廊的尽头站着一个青年,楼外玉兰树的条条枝叶伸长进来,素白的花被风一吹就飘落在他的肩上,绿叶与白花交相着摇晃,晃得我眼前模糊。

    他听见了我们说话的声音,回过头来,目光与我相撞。

    我听见心咯噔一声,接着便被一股滚烫的热冲刷着,我直直地看着他,眼眶被温热的泪花打湿,一些久远模糊的记忆在脑海的深处被唤起,我听得一清二楚。

    “怎样才能再见到你?”

    “在梦里,与我相见。”

    我相信这不是一场梦,梦里的人常常没有知觉,而我能清晰地听到自己狂跳的心脏,又无比清晰地看见他。

    他的脸色很苍白,不是那种玉面郎君,而是一种略微病态的白。他的目光投向栏杆外,若有所思地望着玉兰树,眼睛仿佛被水清洗过一样清润明澈,却掩盖不住隐约流露出的恹恹的神情。

    他不像小时候的他。那时他分明是个活泼又健康的男孩,如今眉目中平添了几分忧伤,戾气,凛如秋霜的孤傲。

    当他回头看见曹冲的时候,瞬间扬起了笑脸,仿佛方才忧郁都是错觉。他弯下腰,笑着摸了摸曹冲的头,道:“我正在连廊处等你呢,书都带来了吗?”

    我静静地看着他。

    “贾文和,我不管,我好不容易遇见他,你就给我个机会嘛。”

    和曹丕一句话也没说上就灰溜溜离开了,我心里凿出一个根本填不满的豁口,流出不甘心的情绪。我拉着贾诩的衣袖,乞求他给我出个主意。

    他可能觉得我很不争气吧,似笑非笑地看着我说:“可你连字都不认识几个,还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他有什么理由让你跟着他?”

    “不会可以学嘛……”我难为情地说。

    拿起桌上的狼毫笔,我牵着衣袖在砚台上蘸了一点墨,练习近几日苦学的汉隶体。其实我硬笔字写的还不错,但对软笔书法简直一窍不通,只能写出僵硬的笔迹,更不必说汉隶,我模仿不出来燕尾波磔,感觉这些弯弯绕绕总是写在出其不意的地方……

    我的字连贾诩看了都摇头,对这张“鬼画符”指指点点:“蚕不二设,燕无双飞,你写的这都是什么啊?”

    这几个字险些把他气晕,我只好把未写完的纸收起来,免得摆在桌上让他碍眼。我已经意识到了,机会是自己争取来的,这时候曹丕应该还在连廊给曹冲讲《春秋》,我轻车熟路找到来时的路,却发现他们已经不在这里了。

    应该是我来晚了吧。

    一道稚嫩的声音在后面呼唤我。

    “公孙姐姐!“

    是曹冲,一旁牵着他手的人是曹丕。

    或许是乐极生悲吧,我兴奋地跑过去,却遗忘了身上穿的是紧拢着腿的曲裾,登时便被这狭窄的裙摆拦住双腿,刚出两步就在他们面前摔了个狗啃泥。

    真是丢人丢大了。我扶着疼痛的膝盖站起来,善良的曹冲前来搀扶我一把,可是收在衣袖里练书法的纸不慎摔了出去,就落在曹丕的脚下。

    他狐疑地看着狼狈的我,弯腰从地上捡起那张纸。

    “但为君故,沉吟至今?”

    他读了出来。

    薄脸皮热得烫人,我的波磔写错了,被他发现时更觉得难堪。

    正欲上前抢夺,他拿着那张纸的手一抬,用幽深如潭的目光和我相视,说:“你还读过我父亲的诗?”

    “当然。”

    我还读过你的诗呢。

    曹冲仰面看着曹丕,真挚地说:“二哥,你不想把这个姐姐留下吗?她说过你是她的朋友呢。”

    “小孩子瞎说什么。”我连忙捂住曹冲的嘴,垂着眼睛不敢看他。

    曹丕靠着身后的朱漆色栏杆,懒洋洋地看着我,说:“留下你,有什么价值?”

    微风吹动着他鬓边的碎发,一朵白玉兰悄无声息地落在了他的肩膀上,他都未曾发觉。

    价值?我思忖半天,突然灵机一动说:“我能给你提供情绪价值。”

    曹丕脸上的疑云越来越重,不可思议地笑了一声,“什么是情绪价值?”

    我掏出荷包里的装的水果糖,这是我从现代带过来唯一的东西,打开盒盖,挑出来一颗紫色的糖,圆滚滚的糖球,趁他不注意就塞进了他的嘴里。

    他震惊地看着我,然后被唇齿间荡漾开的葡萄味的甜迷昏了头,竟也不会反驳我了。

    “就是这。”

    被冷落在一旁的曹冲轻轻拉扯我的袖子,可怜兮兮地说:“我可以吃一块吗?”

    我喂给他一块草莓味的糖,他含在嘴里,惊喜地睁大了双眼,拼命朝着二哥使眼色。

    “二哥,我想吃糖。”

    曹丕似乎改变了对我的看法,强忍住内心的动容,压下扬起的嘴角,艰难地点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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