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淑真,元代女诗人,陈璧之女,能诗,善弹琴。至正十八年陈友谅入龙兴,她投湖不死,兵卒以箭试图逼其上岸,她坚决不从,被射杀。
《新元史》记载道:“陈淑真,富州陈璧女。璧故儒者,避乱移家龙兴。淑真能诵诗鼓琴。至正十八年,陈友谅该寇龙兴,淑真见邻媪仓皇来告,乃取琴坐牖下弹之,曲终泫然泣曰:“吾绝弦于斯矣。”父母怪问之,淑真曰:“城陷必遭辱,不如早死。”明日贼至,乃知自投湖,水浅不死。贼抽矢胁之上岸,淑真不从,贼射杀之。衣带有刺绣字,词曰:“海水群飞,不二其行。湖水澹澹,之子澄清。视刃视怡,见衣见清。”
绝命词
元·陈淑真
海水群飞,不二其行。
湖水澹澹,之子澄清。
视刃视怡,见衣见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