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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章

    福煦路上的同侪俱乐部,是上海有名的赌场,因着在福煦路181号,反到一直混叫了一八一,沈翊不嗜赌,不过有时应酬会逢场作戏玩几把罢了,那天正好是张家大少爷攒的局,他来晚了,侍应生见到他就径直将他带到了三楼包厢,领班娣娣忙来接过他手里的外套,又递了一条撒了花露水的毛巾擦手,一八一的三楼侍应生都是一应的漂亮女孩,从服侍餐饮到烧烟挑土,乃至发牌掷骰子无所不精,张家大少爱赌,一掷千金,每次来三楼都指名了要娣娣来陪牌。

    “三少来得正是时候,咱们这今天有件新闻可瞧呢。”娣娣一边说一边将沈翊引到了窗户口,三楼包间用玻璃封窗,透过窗户可以看见一楼大厅,这时包间里几个人正围着窗户看什么热闹。

    众人见了沈翊便一阵寒暄,娣娣告诉沈翊,今日一楼赌场里来了一位女客,一八一女客不少,有些富家太太们也爱来这玩几把牌,一八一有段时间为了引客人,只要是女客来玩还会赠送法国香水。

    娣娣一边说一边给沈翊的酒杯里加冰块,“这位女客连来了三天,第一天的时候零零散散玩了十几把,总算下来还输了几十块钱,第二天来的时候不输不赢,今天是第三天,竟把赌资翻了三倍。”

    “唔,许是手气好呢,这赌嘛,总有个时运好坏不是?”沈翊拿起酒来喝了一口,并未将娣娣说的事情放在心上。

    “谁说不是呢,若是手气好也就罢了,不过给他发牌的荷官说这她不像是手气好的样子,倒像是知道他要发什么牌似的,而且这三天来天天都认准这张赌桌,也都是这个荷官给发的牌,一天一天的过去,她猜的就越来越准,所以才来禀的东家。”娣娣说的东家是黄五爷,此时也在包间里,他开赌场十几年,多少赌术骗术没看过,只是这女的的路数却一时看不透,倒不是这三倍赌资一八一出不起,就算百倍也不过是九牛一毛,只是怕来者不善。

    “哦,难住了黄五爷的人我可要见见。”沈翊来了兴趣,起身站了起来,娣娣告诉他就是最东边牌桌上玩十三张的女孩。

    沈翊看过去,见到一个戴鸭舌帽的女孩,留着短发,穿鞋西装裤,白色衬衫配褐色马甲,帽子压得很低,看不清脸,右手边还放了本绿皮笔记本,不时写写划划什么,没多久就又赢了一局,沈翊倒没想到这个赢了三倍赌资的女客看着竟是个带着些学生气的小丫头,不禁好奇,溜达着下了楼,想看得真切一些。

    下了楼却看见那女生在同荷官争执些什么,走近了一听却是女生说荷官出千,其实女生没说错,荷官看她一直赢,暗中动了手脚,也为试试她的路数,谁知她竟叫嚷了起来,引得旁人注目,荷官暗中示意周围看场子的打手把人抓起来,大不了回头再慢慢审问行了。

    女生见有人要抓自己,反应倒也快,拿起桌上的钞票扬了,周围的人见了钱便开始疯抢,场面一度混乱不堪,女孩趁机溜了,彼时刚好下暴雨,街上行人跑着的,抢黄包车的,进屋檐下躲雨的,好不热闹,出了门赌场的人便也没有多追。女孩跑得慌张,忘了带走放在赌桌上的本子,沈翊留了心,趁机收了起来,回到包厢,赌场的管事正跟黄五爷回话,问要不要寻人,黄五爷没说话,女侍应生在一旁给他的烟斗里填烟丝。

    “今天倒也有趣,”沈翊在一旁插话,“那女的最后连钱都扬了,多半不是为了财,更像是怕被抓到,估计以后也不敢再来了。”

    “下去吧,人不必寻了。”黄五爷开口,又吩咐管事好好同受惊的客人赔不是,送烟草酒水。

    沈翊后来翻过这本子,这书上大多是些他看不懂的数学符号,他有个学生物的表弟,他把本子给他看过,他说这大都是高等数学的内容,而她在赌场里写的那几张只能大概猜测这女生好像是在推演牌出现的概率,本子里的笔记字迹清秀,不时还会出现几幅涂鸦,像现在报纸上时兴刊的小幅漫画,画得倒是有趣,有看着正在生气的长胡子老头,有一脸严肃穿着旗袍的太太旁边站着穿长衫笑容可掬的先生,还有一副三姐妹的小像,中间短头发的估计就是女孩本人,本子第一页的边角里落着两个字,寄夏。

    沈翊没有刻意去找过这个叫寄夏的女生,擦肩而过的缘分罢了。直到那天他来陆家,原本是千篇一律的应酬,他到门廊抽烟,陆家的小丫头一溜烟的从花厅跑回来,告诉一个年轻太太给寄夏小姐的醒酒汤已经送去了。

    寄夏,他信步走到了花厅,见到了一个似曾相识的侧影,似乎在花厅回廊下睡着了。

    “我……你……”寄夏看着桌上的本子,一时语塞,她教概率学的外国教授有一天在课堂上用流行的扑克牌游戏做了一场教学,他说世界上赌博其实是都是数学游戏,只要有充足的数据和模型,结果都是可以计算的,寄夏觉得有趣,去赌场只是为了印证自己的数学推演,想试试自己的模型是不是真的有用,只是自己去赌场的事情要是被母亲知道了,只怕自己回去得再跪在父亲牌位前三天三夜。

    “放心,我不会同别人说的。”沈翊看着惴惴不安的寄夏。

    “那,谢谢你。”林寄夏赶紧收起本子,发自肺腑的感激到。

    “林小姐,你又欠我一次人情,总该请我吃顿饭吧。”沈翊戏谑的说。

    “这,这是当然。”林寄夏看着憋笑的沈翊,只能默默地认栽。

    第二次吃饭沈翊选在了闽江路上一家川菜馆,叫蜀渝,林寄夏不得不承认沈翊这个人在投其所好上的确是出类拔萃,林父原籍是川渝人,喜欢吃辣,林母却是地道的江浙人,饮食上林父迁就林母,只不过每餐都要吃几个老家带来的泡椒佐饭,寄夏还小的时候父亲喂过自己一个泡椒,寄夏就喜欢上了这股直窜脑门酸辣脆爽的味道,作为林家三个女儿里唯一能吃辣的,父亲偶尔会带寄夏到川菜馆里打牙祭,又或者打包一道父女两都喜欢的川菜回家,母亲每次看到都皱眉头,说这样红彤彤的,不知道有什么好吃的。

    林寄夏吃得开心,却见沈翊没动几筷子,再看看他微微出汗的额头,觉得好笑。

    “你又不能吃辣,干嘛还要带我吃川菜?”

    “有没有人跟你说过你吃相很好,看你吃东西总觉得格外香。”

    “你是说我吃太多了?”

    “是不少。”沈翊看着面前那盘快要吃完的夫妻肺片说,他请过挺多女人吃饭,西餐店中餐厅甚至还有南洋菜馆,不过铁了心来认真吃饭的好像也就这一个。

    “唔,我挺久没有吃过这般正宗的川菜了。”父亲走后就再也没有人带她来开小灶了,父亲老家也再没有捎过泡椒来。

    “喜欢的话,下次我带你去吃重庆火锅怎么样?”

    “你是在追我吗?”林寄夏虽然在男女感情方面不太灵光,但是也不会单纯到觉得沈翊约自己出来就是为了大快朵颐,沈翊对林寄夏来说太像是另外一个世界的人,如果不是阴差阳错闹了那么个误会,大概他永远只是那个活在太太们八卦或者花边新闻里的沈三少。

    “倘若我说是呢?”沈翊挑眉,对寄夏扔的直球一时间有点错愕,索性顺着话头接到。

    “好。”寄夏几乎没有思索就回答。

    沈翊有些傻眼,以他以往的感情经历来看,女生这个时候多少应该有点矫矜,就算是真的喜欢也总要有些推拉,而林寄夏回答得仿佛只是在问她咖啡要不要加糖一样简单。

    “为什么这么干脆?”沈翊疑惑。

    林寄夏认真思考了一下,一本正经地答复到“因为,第一你很好看,第二跟你在一起我觉得很舒服,第三你选的餐厅真的很好吃。”

    坐在对面的沈翊终于成功被逗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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