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酒,一开始被称作Genever,一种最初用作药物使用的烈酒,起源于1660年的荷兰,发明的目的只是为了让荷兰人预防感染热带性疾病,作为利尿、清热的药剂使用。后来被某个叫博斯的加了点糖,才成了后来的金酒,传入英国,发扬光大。
——啊,所以我说商人很厉害嘛。(望天)
——阵の百科
一开始我似乎就说过,我在公司时被称作琴酒,你应该已经猜到了,我和我之前提到过的“贝尔摩德”“伏特加”在公司都是用酒名作为代号。
至于那位老板为什么会起这种代号……倒也不全是因为老板喜欢喝酒什么的。
嗯……怎么说呢,其实这是一个十分久远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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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早些年,也就是四五十年之前,那位先生,也就是公司老板的年纪还不是很大,作为乌丸集团的当任总裁,他的管理从来都没有问题,甚至可以称得上游刃有余。
“况且当时这个公司才刚刚成立几年,作为天才掌舵人,先生即使身兼数职,掌管一个小公司依旧十分轻松。”某个独眼龙先生这般说道。
所以那位先生总是坚持称呼中上层员工的全名,还要时不时给底层员工发去带有对方姓名的节日祝福。
“其实他每次找人都要偷偷看一遍记了公司员工名字的账本,一翻就是大半天,然后还要把需要提到的人记在手心上,以免临了卡壳。”某个苦艾酒这般拆台道,
“还总是念叨着‘这样能增加好感嘛’这种话,真是不明白他要干什么。”
嘛嘛,不过不管怎么样,至少在那个时候,“酒厂”还是不存在的,在公司里员工总是以本名相待,和谐而美好。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将近一百岁的老记忆力终究还是下降了许多,
——主要表现在总是忘记名字账本被放在了哪里。
再加上公司规模极速扩大,分公司几乎开遍了全世界,加入公司的外国人数不胜数,即使后来老板与时俱进,把账本传进电脑,依旧记不过来。
况且许多西方国家的人名字简直就像在滚雪球,一代更比一代长,如果还要像以前一样称呼全名,这位老板怕不是下命令的前半个小时都在念名字。
想想就可怕。
……
所以公司开始以代号相称。
是的,就是现在所说的酒名。
据说这还是老板喝的酩酊大醉时提出来的,当然,真实度尚未可知就是了。
咳,反正就是——
至此之后公司便陆续实行了代号制度,每一个受到老板赏识的员工只要成功完成上司委派的特殊任务,就能获得了老板亲自授予的代号,进入中上阶层。
听起来不错是不是?其实我也这么觉得。
毕竟每次我去找某个没有代号的普通员工,都要思考半天对方叫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