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壁班的加西亚出逃了。
是的,就是那个加西亚·沃兹。那个自幼时有记忆记就被父母们不知谈论起多少次的孩子,那个教师们交口称赞的学生,家境优渥,勤勉,好学,乖巧,懂事。我早就认识了他,尽管他可能不知道我是谁。约翰想。发生什么事了,不知道,其实他隐隐有个猜测,但他觉得这个猜测是那么的不切实际。
他其实和加西亚见过不少次,就在校图书馆里。他经常能碰到对方借书,在同一片借阅区的书架之间,就是图书馆东南角那一片哲学和社会学著述栖身的书架。
哦,对了,还有让他印象最深的那一次。
上学期十月末的某个晴朗的星期五,约翰不想正午被困在教室里,无论是午休还是学习,于是他偷偷溜到学校西南角。那儿有一片密匝匝的榉树林和一座小亭子,那是他刚发现的。但当他成功溜出教室,走进小树林时,一阵脚步声从亭子那传来,夹杂着落叶被踩得嘎吱嘎吱的脆响。
有另一个学生在小树林里,他也和自己一样是来逃避午休的吗?当然,也有可能是教师。约翰这个时候不太想和其他人碰面,如果碰上教师就糟了。哪怕那是个学生也不行,温斯顿可是有几个学生专爱把这种事添油加醋告诉学监。
约翰正打算离开,但他看见那个学生的脸。是隔壁班的加西亚·沃兹。
怎么会是他?他怎么会在这个时间段来这?他来这干什么?好奇心拖住了约翰离开的脚步,而接下来发生的事颠覆了他的认知。
加西亚手里拿着一本厚厚的书,宽大的袖子遮住了书名。棕色封皮,切口烫金,应该是《神旨》,所有教材里面只有它这么厚。
他看着加西亚匆匆走进亭子。怎么,教室里那么安静,他还要到小树林里看书。约翰觉得无趣,正要转身,却看见加西亚从口袋里拿出了一只白色的小东西。是打火机!神啊,感谢自己过人的视力,他怎么会带这种违禁物品进学校?
约翰看着他把《神旨》扔在亭子的正中央,然后撩起校服长袍下摆,蹲下身,摊开书本,点着了书页。火苗渐渐蹿大,在石板砌成的地面燃烧成一簇热烈的篝火。
约翰瞪大了眼睛,他怀疑自己认错了人。这个学监和教师们眼中的优等生,怎么会做出这样的事。不过再想想,这也不是不可以理解。《神旨》全本都充斥隐喻与暗示,弯弯绕绕,而每天的信仰修习课上每个学生都要把它们背后的含义全部记下来,没有哪个学生看见它会不头痛!但这肯定不是他这么做的原因,起码不是最主要的。其他学生再头痛也不会把书给烧掉。
约翰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做,但他对加西亚这种行为并不像会那些坚定拥护喀伽教和《神旨》的老一辈们一样反感。《神旨》中的有些观点他不太认同,他觉得那本书里有隐隐约约地藏着陈规教条般的腐旧气息,但这种想法是不可以说出来的。
火苗燃烧的越来越炽热,不知是不是错觉,约翰感觉离亭子有着十来步的自己似乎都已经感受到热浪密而来。
看着越来越明媚的火焰中,约翰突然想要从树干后面出来,走上前去,想要了解那个完美的面具之下的加西亚究竟是怎么样的一个人,但随即他又把这个想法摁了下去。
有些事情错过了就永远也不可能得到第二次机会了。在很多很多年后,约翰回想起这件事,仍不知道当时自己如果走上前去会对自己的未来产生什么样的改变。但每个人的一生都只能走出一条路,是属于自己的,独一无二的,不可复制的路,无数个人将经由无数条不同的路走向同一个既定的终点,而他已经在无数次的选择里决定了属于自己的那条。
紧紧扶着面前的树干,他看着加西亚笑了,对着那丛跳跃的火苗。那是一种自暴自弃的无可奈何的无声的笑,不知为什么,约翰从中感受出了一丝绝望与悲怆。
加西亚哭了,泪珠从眼角滚落。他看着加西亚跪在地上,对着燃烧的书页,将脸埋进了手掌。
正午的阳光是那么的灿烂,但榉树层层叠叠的枝桠将它们牢牢挡在外面,昏暗的树林里只有几点心碎的光斑,树林里的空气仿佛不再流动凝成了一片暗绿。
约翰不敢再看下去了,他不知道为什么,他几乎是小跑回了教室。
课间的时候,温斯顿的学生们已经激烈地讨论这件事,三三两两地凑在一起,围成圈。据说加西亚离家出走的时候,还留下了一封信,但到目前为止,除了沃兹夫妇,还没有人知道信里写了什么。
本杰明去隔壁教室打探消息回来,他激动地拉着杰尼和西莫围在约翰的座位,边指手画脚的转述着自己打探到的消息。
约翰断断续续地从他颠倒的话里分析出了一点信息。据说加西亚走的时候留下了一封信。现在的传闻各式各样,有人说他是因为不满学校繁重的课业负担,又有人说他自暴自弃上了战场,甚至有人说他是喜欢上了一个他大得多的女人跟着她去了外国。
一些俗套而荒诞的原因,没有任何的可信度。约翰觉得这根本就不是加西亚出逃的原因。
加西亚应该有一个叛经离道的灵魂,在他无可指摘的面具下。约翰莫名地觉得他是为了摆脱束缚,去追求自己所想追寻的梦想,事业与未来。
这只是他的猜测,但是怎么可能呢。加西亚已经申请得到了特姆斯顿大学医学系的入学申请,他的未来早已选择好了。
放学铃声响了,约翰随着人潮涌出了校门,在一整天繁重的课程之后。明天是神降日,这也是全年唯一的假日。今天的放学时间从晚上九点半提前到了下午四点半。
难得的能在校园外看到下午四点的阳光,约翰觉得这弥足珍贵。
走出半封闭的校门时,一个单词突然蹦进他的脑海里。契机。如果加西亚自己不想申请德姆斯顿的医学系呢?那么这件事就是他早有预谋的,他等待着出逃的契机,从很早很早以前,只是他没有表现出来。现在它到了,出逃的的契机已经到了,于是加西亚抓住了它。
那么我呢,我想离开吗?我有契机吗?还是说我的契机其实出现过了,但是我并没有意识到。约翰觉得自己的心微微刺痛了一下。
一些尘封已久的东西破土而出,那是他曾在经年累月的无声压抑下半自愿地隐藏起来的。他想起了自己书柜深处厚厚的哲学书籍以及桌面上摊开的志愿填报指南,分门别类地整理成医学,教职,国民守卫队三大摞。他感到有些东西沉沉地压在胸口,压得他几乎喘不过气来。在这沉闷间,他好像明白了加西亚。在某个瞬间里,他觉得自己几乎与加西亚重叠在了一起,感同身受。
不要质疑人在某些瞬间总会产生不可思议的敏锐的直觉,更何况在同种社会环境中生活了那么久的人呢?他对加西亚生出了深深的敬意,为他的坦荡与果决,为他的勇气与义无反顾。
不可否认的,他有些羡慕。他衷心祝贺他成功,祝他能将星光铺成漫漫长路,登山巅,摘明月。
但约翰觉得还有一些模模糊糊的地方——但不是在加西亚身上,而是在自己身上——没有理清。这是不可能从他人身上得到线索的,他必须回归最初,从灵魂出发,才能有可能找到一点头绪。
契机!契机!他身上有着玛蒂尔德式的幻想与疯狂,但对于长辈又有着如同传教士一般对天主的顺从。他看着本杰明,看着西莫,看着杰尼,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的走向既定的路途,那些路途平坦又康庄,温暖而安逸。对着渴望一生平安顺遂鲜花围绕的人而言,父辈的指引是他们最好的选择。
那他呢?
那他呢?他从浩瀚的书海中聆听了福山与亨廷顿的激辩,认识了尼采、萨特和波兹曼,走进了罗尔斯和诺齐克,他想追随着他们继续直至自己迈出在那条路上的第一步。
他想要像个婴儿一样,被他们牵着手,行走在布满荆棘的山路上,然后成长,放开手,再学会跌跌撞撞地行走,最后坦然地踏在那条山路上。
约翰忽然觉得日光还是太盛了,前边拐角有一个小亭子,正对着湖面与天际。他快步走过去。
名垂青史是每个人都曾有过的深埋心底的欲望,而这个时代又有多少受着传统文化熏浸的人,既希望功成名就,又渴望着小隐隐于市,拥有一方寄托自己理想的空间。但最后都全都选择了遗忘,将它们深埋心底,无论是哪种欲望都无疾而终。
他莫名的想起了幼时睡前听过的童话。王子克服了艰难险阻,与公主相爱了,最后大团圆,皆大欢喜。他漫无边际地想,我不需要一名公主,我自己也叵待被拯救,我也不想成为公主,那过于无助而怯懦,只能引颈等待着他人的救助。我想要的仅仅是一位能与我共同踏过荆棘与苦难的人,朋友,好友,挚友,生死之交,灵魂共鸣,去追寻那个也许没有可能未来。
我有朋友吗?应该有吧。不但无论是杰尼,西莫亦或者本杰明,他们都不是那个人。我无法与他们诉说我此刻所思所想,我的身边根本不会有人能让我倾诉。
我整日整夜的与他们相处了近三年了,我们聊着我们所共同感兴趣的一些事。从篮球赛到角色扮演游戏,我们趣味相投,但我现在居然感觉到我自己没有朋友,没有人能了解我,唯一能让我感到熟悉的居然是我素不相识的加西亚·沃兹,真的是令人难以置信。
又或者说他们也许能够成为朋友,好友,但绝不会是挚友。
约翰无端地感到绝望,他觉得自己被笼罩在了茫茫浓雾中,不见前途,不见来时路。
我可能需要个契机,是的,契机,没错,就是契机。他知道自己将所有的希望寄托在了这虚无缥缈的东西上,但他别无选择,在他为自己确立的选择的判断标准下。
他静静的坐在亭子里。
神降日前夕的风格外和煦,吹皱了湖面,波纹在阳光的映射下泛出粼粼金光。
日头渐渐偏西了。约翰感到无比的渴望,快一点,再快一点。焦灼鞭笞着他的心。
让夜幕降临吧。
他将头深深埋进了臂弯里,无声祈祷着,等待着黑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