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指戴久了会痛的。
我之前也说过,我有一个喜欢的人,是个女孩子,由于后续内容与她有关,这里我就简称她为L。
我今天去L的房间找到了一枚戒指,铁质的廉价货,但我没嫌弃,上头落了灰,我拿水冲了擦干,戴在了自己的左手无名指上。
我还特地去查了一下含义,尽管我知道。
我怕我记错。
想了一会儿,最终还是戴在了左手中指,因为我记得L的左手无名指已经戴了另一个人的戒指了。
爱真的太痛苦了,我这辈子没经历过比精神病发作和爱L更痛的事情了,我今天下午的时候看着这枚小破戒指,突然觉得我的爱真的太卑微了,我爱得太痛了,我会去轻吻这枚戒指,小心翼翼地,像吻着我最珍视的珠宝,因为我是隔着这枚戒指在吻L。
可能是因为精神病吧,我看着这枚戒指,幻想着这是L给我求婚的戒指,她把戒指戴在我的手指上,吻我的手背和嘴唇,我泪流满面地说我愿意,我不在意伦理和道德,我只想和她在一起,永远。
我又幻想着这是某一个我们在一起很久后的一个平静的时刻,我回忆着她给我戴戒指的那一刻幸福,而她躺在我身边,手臂环住我的腰,我真的觉得很幸福,幻想太美好了,我不想这只是幻想,但这本质上也是另一个幻想。
我今天在我奶奶面前抽烟,她说我以后要是有孩子了可不能再抽了,我直截了当地跟她说我不喜欢小孩,我是个同性恋,她给我说我要是同性恋就滚出去,她说同性恋都有病。
我想捂住我的耳朵,告诉自己爱是没有错的。
我都没敢告诉她我喜欢L。
我没戴过戒指,戴了一天,中指被硌出一圈儿浅浅的红印子来,果然,我的爱太痛了,我不敢公之于众。
我无数次幻想过和L在一起过,但其实如果现实中L真的想要和我在一起,虽然这不可能,但我想我会拒绝。
爱的前期是责任和爱护,这是排在爱欲前面的。
我爱L,所以我比任何人都希望她幸福,她和我在一起绝对不会幸福,所以我从不希望她能真正的喜欢我,爱一个人的前提是希望她幸福,其次才是跟自己在一起幸福,这是L告诉我的,也可以说,是她牵动我的心告诉我的。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喜欢上她,我知道这是错误的,我知道这真的很痛,但是我的内心已经接受了我爱L的事实,那么我因为爱她而产生的痛就是我应得的惩罚,我有罪,我该受到惩罚,尽管我不觉得我有罪,但我对罪状供认不讳,所以我接受惩罚,但我宁愿痛苦,也不会否认自己内心爱L的事实。
比较长且致郁且冠冕堂皇的自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