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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个吃货春心萌动后(1)

    我的桃花巅峰在初中。

    三年被三个人追,是我除了母单至今以外,第二个不可思议的点。

    作为一个早早接触言情小说的人,恋爱对我来说很平常,似乎没什么好害羞的,但是我是个感情洁癖。

    简单来说,我不允许自己失去初恋,也不允许对方不是初恋。

    再简单点说,我是天生的单身狗。

    初一的时候,流行认亲戚,什么干爹干妈爷爷奶奶太爷太姥,当时的我是小古董,坚决不同意叫别人爹妈,所以入伙的晚,辈分也就自然而然的小了。

    那个追我的人就是我“太爷”。

    当时他对我真的很好,但是我也看不出来,因为他平等的温暖每个人。

    他接近我的手段就是送零食,零食的货源就是学校小卖部。

    小卖部里卖的东西很丰富,什么蓝莓夹心面包,什么奥尔良鸡腿,于是某次体检过后,被“太爷”找到了追我的机会。

    体检后还要写什么职业规划书啥的,说是领导检查,虽然不明白初中生能规划出什么宏伟蓝图,但是为了哄领导老师开心,我还是很敷衍的写了一大堆。

    我要当一个光荣的人民教师!

    看看,多根正苗红一孩子!多具有奉献精神一职业!

    不过这种东西在当时小孩看来都是隐私,地位跟我那考了17分的数学卷子差不多吧,但是我觉得也挺无所谓的。

    看就看呗,大家又没啥不一样的。

    但是“太爷”表示他想看的时候,我还是感到了冒昧。

    于是“太爷”开始出手了。

    经过一番拉扯,我同意将我的职业规划书和体检报告用十个面包十个鸡腿来交换,“太爷”露出了得逞的笑。

    反正体检报告也没啥隐私,除了我胡编乱造的多了两厘米的身高和轻了十斤的体重外,其他的都是医生的鬼画符。

    但是“太爷”看到津津有味,跟变态似的。

    当天晚上,他夹着淡蓝色的饭卡,豪气冲天的买了五个面包五个鸡腿给我,但是我没好意思要,可是耐不住他硬塞给我。

    老天!我拿的实在是惭愧啊,隔天就主动表示给他钱。

    但是他依旧不要,又经过几天的再次拉扯,我清楚的知道剩下的一半面包和鸡腿没有了。

    因为“太爷”没钱了,我还慷慨解囊请他吃了几顿饭。

    那是我第一次跟一个男的产生金钱纠葛,牵扯数量物品之庞大,一直到我俩分班我都没能算明白。

    后来,某一个元旦晚会前戏,他忽然递给我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他奇丑无比的小字:我可以当你蓝朋友吗?

    我当场就化为一团温暖的火焰,缩在超级厚实的羽绒服中默默燃烧。

    我直接拒绝了他。

    并且被吓哭了。

    那是第一次有人对我表白,我第一次意识到,我们之间的距离可能早已越过朋友的底线。

    我脏了。

    如果我是氢气,早已在温暖的羽绒服里尖锐爆鸣了。

    被我干脆利落的拒绝整懵了的“太爷”化身忧郁王子,告诉我我伤透了他的心。

    他要转学离开了。

    啊?啊啊??不是哥们儿,这合理吗?

    顺嘴提一句,哥们儿北京来的,我可真害怕他一气之下给我闹得全北京人民都知道我吃了他的面包和鸡腿还不跟他好。

    我甚至真的考虑过要不要跟他在一起,但是不行,他有很多前女友,而且牙齿脏脏的,亲嘴我受不了。

    然后,我怀着愧疚忐忑的心情,在一周之后得到了他跟我的美女舍友谈恋爱的消息。

    嗯?

    嗯。

    嗯……

    初二的时候,认识的这位很有份量。

    因为“太爷”追我的时候,我正暗恋这位不算帅的帅哥。

    于是,我,我闺蜜,这位帅哥,“太爷”形成了一段狗血的感情。

    上文提到我毫不犹豫的拒绝了“太爷”,有很大一部分因素来自于这位帅哥,我们暂且称他为小马同志。

    小马同志人长的虽然不算很帅,但是他拥有一个重要的技能,跆拳道。

    虽然当时我已退隐江湖多年,但是我闺蜜依旧身处江湖,我们二人自然跟小马同志多了些共同语言。

    提起这段感情,时间线还要拉回初一。

    那时候,我单方面暗恋这位“男神” 不知道是不是激素影响,想恋爱亲嘴的欲望到达了巅峰。

    当时我们坐校车回家的,要在一间教室里自习,大部分时间都没有老师,所以我们聊天吃瓜吃零食除了不写作业啥都干。

    也就是那个时候,小马同学会发放零食——准确来说,是艰难的护食。

    他的兄弟可不会乖乖的等着他分。

    我跟他并不熟,事实上,我跟谁都不是很熟。

    但是我也想吃零食!

    于是混战中我默默的伸过去一只手,充满期待的看着他。

    他很无奈的看了我一眼,把一直藏在书包里的鸡腿放在了我的手心。

    没错!又是鸡腿!美味的奥尔良鸡腿!

    我很开心,并且迅速的转变愉悦为爱情,开启了充满粉红泡泡的暗恋生涯……

    当然这段建立在食欲上的爱情持续了很短暂的时间。

    仅仅几周的时间我就厌烦了。

    但与此同时,超出我掌控的事情发生了。

    在我逐渐远离小马同志的时候,我的闺蜜忽然打趣的问我是不是喜欢小马同志。

    我很诚恳的点了点头:“还没完全脱离,彻底不喜欢还需要再冷静一段时间。”

    闺蜜沉默不语,我似乎发现了什么。

    直到某次密谈,她承认了她也喜欢小马同志。

    好吧,小马同志,算你有魅力!

    但是这段混乱的感情一直被深深地掩埋在每个人的心底,那份暗恋在我心底消失的无影无踪,我跟小马同志的关系也渐渐淡了。

    直到初二的某个课间,小马同志的同桌——一个大高个大体重大嗓门的男生响亮的嚎了一嗓子。

    “XXX,小马同志喜欢你!”

    我一脸懵的回头:“啊?”

    我第一反应是恶搞,青春期躁动的少男少女喜欢这种暧昧的恶搞。

    但是小马同志他点头了!啊啊啊他点头了!

    我真的是……一瞬间尴尬席卷了我,我仓皇的用玩笑话把这事揭了过去。

    后来,命运的红绳让我们成为了同桌。

    再后来,命运的成绩让我俩在生物课上结成了学习搭子——生物老师钦点版。

    当生物老师念出我俩的名字后,全班呼声一片。

    瞥见隔壁小马同志的红脸,我就知道自己什么样子了。

    当然,小马同志十分的绅士,并没有强迫我做什么,也没用跟我说要转学……可能转学也不是说转就能转的叭。

    我们的感情起源于一根鸡腿,也在衣食住行的平淡中渐渐消去。

    只是后来闺蜜有些不满,问我是不是真的跟小马同志在一起了。

    我双手双脚发誓,八百年前我就对他没意思了。

    闺蜜沉默半晌,也叹了口气:其实他也就那样吧,我也不喜欢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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