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记体(1)

    阴,

    终于在一切落定后,我写下了这篇日记。

    -

    我有一个喜欢了很久的人,杰森.陶德。

    我喜欢在他看不见的角落注视着他,然后在心里默念着他的名字,杰森。

    像生长在阴暗角落的野草,微弱又不值得一提。

    他的名字我在嘴边悄悄念了无许次,却一次也没有真的喊出来。

    我为什么会喜欢他呢?这个问题一次次地浮现在我的心底,为什么呢?

    我到底为什么喜欢杰森.陶德呢?

    他只是个被韦恩收养的可怜虫罢了,他暴力、恶劣、嘴里没什么好话,还总是打架,这是学校里大部分人的形容。

    但我知道他不是这样的,我知道他会帮助被欺负的同学,会给路边的流浪猫买面包,喜欢植物和文学作品,我知道他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

    即使别人都介意他出身于犯罪巷,但他可比某些自视清高的人好多了。

    我对他算不上是一见钟情,但在他从小混混手里救出我的时候,就像吊桥效应般,喜欢上了他,(其实是夸张手法啦:)

    但我想,应该不是。

    我好像真的已经无可救药般的喜欢上他了。

    “我喜欢杰森。”每当我在心里想起这个念头时,我的心就像被甜腻的蜂蜜给包裹了。

    在我被他救过之后,我也就理所应当地开始观察起了他,很拙劣的观察,有很多次我都很害怕被他发现。

    因为我是个卑劣的人,我喜欢他,但是我不能让别人发现,因为在学校并没有什么人喜欢他。

    即使那只是中学,但是我承担不了被孤立的后果,即使我没有几个朋友,但我就是这么的无耻,在心里说喜欢他,但是却又没有任何的行动。

    我只在被他救后说过一声“谢谢”,真是无耻,不是吗?

    我的家境并不算是富裕,至少是不能同那些厌恶杰森的人相比的,所以我只能隐瞒我的爱。

    我有时会在放学时走在他的后面,就像是我和他不相识之前那样,然后时不时地望向他,直到他被韦恩家的管家接走。

    我与他其实是前后桌,虽然在被他救之前,我从来不记得我有个后桌,但这也不见怪了,我本身也不是什么健谈的人,朋友也没有几个,这很正常。

    我是个有些敏锐的人,有时我能感受到他的目光落在我的身后,但不会停留太久,他有时会戳戳我的后背,让我把东西递到前面,之后就没有了交流。

    他时常会犯困,身体一晃一晃的,桌子也跟着有小幅度的晃动,平时我会把背绷的紧紧的,尽量不碰到他的桌子。人在有了喜欢的人之后,总是会在意自己在对方面前的形象,我也不能例外。

    有时我也会鼓起一点勇气和他谈论文学,他谈起这就涛涛不绝,眼里还闪着光,我想,他应该是极其喜欢文学的。

    我有时也会偷偷在本子上勾勒他的模样,幻想他也会喜欢我。

    我和他几年都是前后桌,一直没有变过,我对他的喜欢也一直没有变过。

    我是个懦弱的人,我会因为害怕别人的孤立而隐瞒自己的所爱,所以我对他的喜欢只能是晦涩的暗恋。

    但是,我的喜欢并不会随着时间流逝,反而越来越强烈,但我只能把它瞒藏在心里。

    但在我的心里却有一个想法,告诉他,告诉他吧,把你的喜欢告诉他,无论结果怎样。

    这个想法随着时间而愈发的强烈,在我终于下定决心,准备告诉杰森,我对他的喜欢的那一天,杰森没有来学校。

    我有些莫名的心慌,但是杰森有时也会不来学校,我决定明天再告诉他,我对他的喜欢。

    第二天杰森也没有来,我的心里越发的慌了。

    第三、第四一直到第六天杰森仍旧没有来。

    直到第七天传来了他的死讯。

    在听到这个消息时,我那被蜜包裹的心似乎露了出来,像腐烂发黑的尸体。

    早在杰森好几天没来时,我似乎就预料到了,但我不愿相信,但当死讯传回来时,我的心里却有一种果然如此的想法。

    我想去韦恩先生为杰森举办的葬礼,但我又能以什么身份去呢?同学?书友?朋友?

    算了吧,我明面上和他并不算熟。

    但我真的想去,为我那微小得不值一提的暗恋做个结尾。

    我还是去了,不要去顾及别人的想法,我怀揣着这个念头去了韦恩庄园。

    听说葬礼是在这儿办,不知道为什么韦恩庄园的主人和管家都没有管我这个陌生人为什么会来参加杰森的葬礼。

    但那些都不重要了,原本在意的后果,在他死后,烟消云散。

    再见或者是永别了,我无法言说的暗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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