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个尾

    不到二十四小时,人到了门前,快把门拍散架了,挺心急的,但一开门,见到了自己,又文静下来,答案嘛,不讨厌,在一起吧。

    在一起后,发现人有些黏自己。有分寸,跟他哥完全不是一个类型。其实喜欢上他哥,也就是贪图一个省快,熟悉,知根知底。但相比于爱情。似乎更说得通,两个人搭伙过日子。

    现在吗?也不错吧。至于今后的日子。谁又能确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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