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算了。
我没想到大自然馈赠的汽车是这么不中用的东西,在半路就抛锚停了下来。
手机也因为一直疯狂有电话打进来被我早早丢掉了,虽然在这之前我背了大致的地图,但抛锚来的太突然,我对剩下的路程还是有些没底。
再三打火失败,我开始试着招手拦车,得到的回应只有一骑绝尘的尾气以及不羁的中指。
:P
看来大都会宣传的明日之城也不是那么准确,靠人不如靠己,我选择下车朝前方巨大的广告牌走去,说不定上面会写着大都会欢迎你什么的。
距离广告牌越来越近,我忍不住想如果这不是道路标识牌,而是麦当当的广告,我就将达成离职第一天从杀手变成homeless的成就,恐从阶级跌幅第一人。
还好,不是。
巨大的广告牌上是一只认真穿好西装打着领带的猫猫,旁边还写欢迎来到哥谭的标语。
好可爱的猫猫,瞧他柔顺的黑色毛毛,还有闪亮的蓝色眼睛,他们甚至给他起了个名字,叫“布鲁斯·韦恩”。
等等,哥谭?我不是要去大都会吗?
这里我需要解释一下,作为一个帮老登无偿打工记不清多少年的人来说,我贫瘠的大脑完全忘了还需要记大都会周边城市这件事。
这也导致我此时还以为大都会距离我十万八千里,完全没想到对方就在桥的另一面。
请原谅一个人生基本都在老登的身边度过的人。
睁眼是老登递照片,“这次去除掉这个人,车已经安排好了。”
闭眼是老登的丑脸,“果然利维是不一样的。”
忍到现在才除掉老登,我应该去当忍者。
我重新回到车旁边,在撬走,不对得到馈赠的时候,我记得这车的后备箱里有块硬纸板。
感谢这纸板足够长,我用随身携带的小刀挖出“去大都会”的字样,开始站在路边等好心人。
你别说还真别说,一举起去大都会的牌子,马上就有车停下来,明日之城果然有够受欢迎。
一个流里流气的黄毛问我,“你第一次路过哥谭?”
“对。”
“车怎么了?”
“抛锚了。”
黄毛朝后观察了一下,然后使了个眼色,一个秃头壮汉心领神会的抱着花臂下了车。
黄毛让我不要紧张,说这人下车是只是为了帮我拖车,喊我快点上车。
果然世界上还是好人多,离了老登发现外面根本没有雨。
我顺从的上了车,壮汉很快将我的车用绳子绑好,回到了副驾。
随着车子慢慢开起来,我已经可以远远看到城市的灯光了。
就是不知道大都会还有多远,我望着窗外开始发呆。
黄毛和壮汉一直在边聊天边偷看我,我发誓我没有想听他们对话,但是我的听力实在太灵敏了,他俩的小声对话对我来说就像拿了个大喇叭进行全城广播一样。
“如何?”黄毛问道。
“是辆好车。”壮汉笑了,“这小子够有钱。”
有钱?谁?我?
Hello,让我们说英文。
我还在愣神,车已经熟练的避开了进城的高速,七拐八拐驶进一条小路。
大概觉得不用演了,壮汉直接回头拿出木仓开始威胁我,“喂,小子,把车钥匙和钱交出来。”
失策了,外面全是老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