亓官本来是一位大火侦探小说作者,剧情和案件好像完全不搭边,剧情轻松有趣,案件烧脑。
那为什么说是本来呢?因为他封笔了,倒也不是什么大事,只是钱赚够了,够养老了,以后钱花完在想法挣。
苦逼的是什么呢,他的钱还没花呢!他穿书了,还是他自己的书 ,因为剧情了解,这算好消息,坏消息:侦探小说。知道的多了容易被抓,知道少了,容易被骂。
至于他是怎么穿的呢,他有一天闲着没事出门,然后呢,他这个路痴,意外绕到了离家很远的地方,他迷路了,于是东绕西绕的 。
奇怪的是他根本没来过,却意外的熟悉,他想了想这好像是他最后一本小说里的地方,他这个人吧,对现实的路不太熟,但对于自已作品里的特别熟,奇奇怪怪的特点又增加了。
他突然想起来,这条街道前后期布局不大一样,按照布局,应该是早期的,他从上衣口袋里掏出手机,看了眼时间,不出所料的话,再过半个小时,他就会被本书主角绑走,去查案。
于是他边思考自己人设该怎么样,原文中亓官虽然是主角但没什么存在感,这只是单纯的因为他懒得再设。后来,他就干脆改成配角了,他使劲思考亓官在书里只比一个不重要炮灰多上一倍的戏份,想起他拥有绝对理性,临危不乱,遇事习惯冷静思考,这也是主角团为什么要绑他。但没成。
他有些无语,自己这傻儿子啊的,他想起了书里最天真(最傻)的女配,他决定参与,并把丌官增加戏分,那就把她劝出去吧,至少能少点危险,按照剧情走向,那个小姑娘该叫他一声哥,他也该劝劝。
他一边往前走,一边思考着,他猛一抬头,看见了一辆十分破旧的老爷车……亓官扶额,腹诽:果然不能把儿子设的太穷了。
从车上下来一个人,那人冷声问:“亓官?”
亓官下意识应了一声:“是。”好吧,用自己名字充当儿子名字的敝端出现了。
那人笑了笑,道:“跟我走一趟吧。”这怎么那么像警察带走犯人呢?
亓官问:“你叫什么名字?”他是真忘了,这本书完结一年多了。他记性差啊!
那人道:“司徒,好的,亓先生,走吧。”
亓官跟着司徒上了那辆破旧的老爷车,车上副驾驶位置上坐着另一个女生,却并不是亓官那个名义上的妹妹。
那个女生说:“我叫瞿戈,冰戈铁马的戈。
司徒笑着说:“我们一般叫她小戈,。”
亓官微微有些惊讶,这人真的好像是按照他最初的想法长的,他看了看后排的那个女生,那女生叫了声:“哥。”
他应了声,道:“你怎么在这?”
那女生笑笑:“我来给你找工作。”
这一句话,使亓官忘了他原本的打算,愣了会儿,才又道:“给我找工作?我这应该算被录用了,“你怎么还不回去呢?”
女生说:“我怕你跑。”不得不说,还真有可能。
司徒说:“还没正式录用的,先跟我们去查个案子。”话音刚落,坐上了架驶位,便一脚油门踩到底,开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