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如果他仅仅是长得好看,还有舞台上表现出来的反差与神秘感,我就算是喜欢他,大概也不会喜欢五六年之久。
晚会结束的那天,偏偏是路知雨生日。大家为他订了蛋糕,在后台与学生会的其他人一起庆祝。
我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
同桌明显不想走,她叫我陪她一起,参加完这个小小的庆生活动再走,说一定会送我回家。
她性格外向,最喜欢凑热闹,而且她也是学生会的成员,理应留下做收尾工作。
我不喜欢聚会。各种形式的都不喜欢,尤其不喜欢的是和陌生人一起的聚会。
我局促地站在角落里,看着唯一认识的同桌和其他人兴高采烈地的聊天。
她不可能时刻陪着我,这我理解。
眼前的人都在笑、在讲话、打闹。
只有我,与这群人格格不入。
他们说话的声音刺激着我的耳膜,眼前的视野不断在晃动。
空气变得窒息。
我的恐慌症并不仅仅是因为性格内向。
我好像又回到六岁时候,那个令人窒息的场景。
……
“带你来这里是要你长长见识,不要整天唯唯诺诺的。快跟叔叔阿姨们问好!”我爸说。
灯光闪耀的宴会厅里,一群大人笑眯眯地围着我,仿佛一群狼在围攻一只小羊。
他们是我父亲的朋友,是商业合作伙伴,都是社会名流。
男男女女都有,各自端着酒杯,嘁嘁喳喳地说话。
“小朋友这么害羞啊。”
“孩子不想说话就算了。”
“姜总,你以后教养这个孩子可得用点心啊。这么害羞怎么行。”
“什么时候再给孩子找个后妈呀,哈哈哈~”
“哎呀,性格腼腆一点好,不像我家那小孩,天不怕地不怕的。”
而我爸却觉得我的沉默让他很没有面子,不由得推了我一把,低头小声呵斥我:“你躲什么,哑巴了吗?还是听不到我说话?”
我的声音梗在喉咙里,那句“叔叔阿姨好”怎么都说不出来。
我爸还在继续责备我:“你妈妈以前在家里就是这么教你的?一点礼貌都不懂!你都六岁了,还不会问人。”
当时的宴会里也有其他孩子在,有儿童区,但是他们对我来说,全部都是陌生人。
我平时最依恋的妈妈却不在我身边。
那个时候年纪虽然小,我也知道我爸妈已经离婚了。
我妈妈抢不过抚养权,我只能跟我爸一起生活。
他带我去他的聚会,是因为有个孩子在能跟其他有孩子的老板们拉近一下话题,或是展示他作为一个“负责任”的父亲形象。
后来长大点我才知道,是我爸出轨在先,他偷偷转移了财产,还逼我妈净身出户,以我妈一直全职在家带我、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抚养我为由,抢走我的抚养权。
实际上,他只是为了所谓的面子罢了。
那一次聚会我让他折损了颜面,他就不怎么再带我去那些场合,因为我不会讨好别人,也不懂得装出懂事的样子,对他来说没有价值。
可是,我对这种人多的社交场合产生的恐惧却深深扎根在心里。
……
那一刻在熙熙攘攘的后台休息室,我发现自己在冒冷汗,身体也僵住了。
分明想逃离那里,却挪动不了脚步。
路知雨就是这样忽然出现在我面前。
他看我额头上细密的汗珠,问我:“你是不是不舒服?我们刚刚在切蛋糕,怎么没有过来呢?”
我一句话也说不出。
他说:“一定是这里太热了吧。”
然后拉着我的手腕,将我带到室外。
还递给我一碟切好的蛋糕。
他看着我,似乎欲言又止。
但是最后,只是说:“我猜你可能是低血糖了,吃这个会好点。”
我接过蛋糕。过了很久,才说出几个字来:“谢谢。”
“不客气。”他笑眯眯的,又转身回去了。
从拥挤的休息室出来之后,密集的人声隔绝在内。
紧绷的身体放松下来,忽然感觉又能呼吸了。
我端着蛋糕,站在门口往里看,他不论走到哪里,都能完美融入人群,和每个人谈笑自若。
连我这样一个站在角落里的人他也不曾冷落。怪不得,有那么多人喜欢他。
从那以后,喜欢他的人里多了一个我。
16.
但是这些我一时也没法向路知雨诉说,也并不指望他记得我是谁,我只是人群中非常不起眼的一个。
所以,我只是简单解释:“高一那年校庆,你在后台过生日,我有吃到你给的蛋糕。所以,我第一次见到你是在那里。”
路知雨定定看着我,街边的灯光不算太亮,他背光站着,眼中的神色叫人看不分明。
他说:“你是不是以为我不记得?”
我呆住了:“你怎么会记得?”
“高一六班的姜可昕,你的工作牌上写了。学生会里的人我都有印象。但是你可能是临时加入,所以我突然看到这个名字,自然会特别注意。”
我低头,踢着脚下的不存在的灰尘:“这样啊……”
就只是这样啊。
路知雨忽然伸手,轻轻捏了捏我的脸颊,心情很好一般:“虽然你戴着口罩,但是我当时见到你了。”
我歪着脑袋回忆了一下。
当时……我看着路知雨拿给我的蛋糕出了一会儿神,就顺手摘下口罩,一口一口吃了起来。
所以,他是在那个时候看到我的?
怎么看的?隔着很多个人,特地看了看站在门外的我吗?
我的心跳不可控制地加速,像密集的鼓点敲在心上。
他看到我了,并且一直记得我。
那天的场景对我来说,是我多年暗恋的起点。而我也打算把这个秘密一直埋藏在心里。
路知雨说:“姜可昕,说起来你可能不信,我今天过得很开心。”
我问:“为什么?”
路知雨的声音,像雨滴一样一颗一颗砸进我心里——
“因为可以和你在一起。
“还因为,我喜欢你。”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他说:“你愿意跟我在一起吗?当真正的情侣,不是名义上的那种。是把一个人纳入自己生活的那种,在一起。”
我花了很久,才找回自己的声音:“我、其实我也喜欢你……”
路知雨满脸喜悦地把我抱入怀中。
我也轻轻回抱住他。
我感觉自己抱住了天上的月亮,而且是月亮自己走向我的。
路知雨抱着我不放手,一边问我:“所以你当时是低血糖了吗?”
我摇了摇头:“不是,我社恐犯了。人多的场合,我待久了不舒服。”
路知雨却点了点头:“我理解你,我也不喜欢人多的地方。从小就不喜欢。”
我诧异抬头:“看不出来。”
路知雨终于松开我,慢慢跟我解释。
“你知道的,我有过敏症,这个事情我没有让别人知道。小时候,我经常因为过敏而进医院,严重的时候差点死了。
“如果和别人接触意味着生病或是有生命危险,那么久而久之也就不敢跟人靠近了。但是我比较乐观,也很努力,才变成现在这样。
“我觉得你现在很勇敢呢,哪怕害怕人多的场合,还是敢参加情侣挑战。”
我有些不好意思。但是被夸了还是很开心。
路知雨又一次抱住我:“昕昕,幸好我找到了你。”
我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幸好你对我不过敏。”
否则又是另一个悲剧的故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