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陆筝是一出暗恋成真的戏码。少年人的心动总是这样,来的猝不及防,轰轰烈烈,却又叫人招架不住。
那年她十六,我也十六,正是小说里才有的青春年华。
“你叫什么名字?我叫徐时望。”
“陆筝。”
“路筝啊,很好听的名字。”
“嗯,陆地的陆,风筝的筝。谢谢夸奖。”
“哎?我还以为是道路的路呢。”
大概友谊就是这么建立起来的吧。
那时候高一快结束了,好吧,其实还有半个学期。
“小鱼,你怎么感觉天天一上床就虚的不行了啊。”陆筝在下铺打趣。
“有吗?”我迷迷糊糊地回。
“有啊,怎么没有。”
“太困了吧,睡了,明天还要上课。”我在上铺道,困意一点一点袭来。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好梦,我梦见我们在一起了,梦里我是带着系统穿越而来的,任务就是攻略陆筝,最后还成功了!
导致我第二天根本没有办法直视她,但一个宿舍上下铺,抬头不见低头见。
“你这两天为什么躲我?”陆筝的头凑近,她微微眯了眼来看我,誓要把我盯出个窟窿来。
“没,没有。”四处乱瞟的眼睛出卖了我的心虚。
这倒是长时间没回忆,也是忘了,原来过这么多年还记着呢。
“小鱼,我回来了。”夜色并不浓重,陆筝声音也不大。
“回来了,吃了没呢?要不我去热一热饭再吃点?”我听见声音迷迷糊糊揉着眼就要往厨房走。
“不用,已经吃过了,你先去睡吧,我先洗个澡再去睡。”她眼下的青黑是真的,眼里的疲惫是真的,快要累死了也要担心着身上干不干净。
第二天再醒来她又不在了,工作繁忙嘛,可以理解。
「大大,你最近怎么不更新?是没有灵感吗?」
是向宁发来的。
哦,忘了介绍,我是徐时望,一名作者,爱好看小说,一次元才是我最终的归宿好吧。有点名气,但不太多,有幸卖出去过两本书的版权,也就那样了。
向宁是我最早的读者之一,后来有幸在一次线下认识,也就熟络起来。
「有点吧,等会就码字。」
我一边吃着刚热的饭,一边回。
「好的好的,大大,我发现一家很好喝的奶茶店,这两天有时间吗?想请你喝个奶茶。」后面跟了个小猫的表情包。
「明天下午怎么样?」
「好啊好啊。」
又发了会儿呆,这才打开电脑开始码字,我其实很不喜欢“码字”这个词,它像是在说,你根本就不是热爱,你只是靠着打上去的这寥寥几字在卖钱。
现在写的是一篇双女主穿越文,讲的是孟清霁穿越回过去救下闻济源的故事,其实也挺老套的,甚至有点雌竞的嫌疑,但看到最后又明了,拯救闻济源的一直都是她啊,哪有什么雌竞,无论是孟清霁还是齐雨,从没有第二个人。
我是打心眼里就喜欢纯爱的,一辈子,心里身里只有你,多浪漫呢。
写了两章往上一发,完活。我这人老这样,想一出是一出,从前陆筝惯着我,什么也肯陪我去闹,去玩。
这不,这会儿又去收拾书房了,书房挺大,有两个书柜,一个我的一个她的。
我那书柜清一色是双女主的书,最上面摆了两本我自己写的。她那个却和我不同了,绝大部分是双男主,还有一部分言情和一点点双女主的书,其实她书柜里摆的更多是漫画书和手办、吧唧等。我也有的,不过除了几个我最喜欢的,大都在柜子里。
我们倒不像是同居的恋人,像合租的室友,什么东西,谁的,分的清清楚楚,从不混杂。
收拾着,从书桌最下面的抽屉里找出一个黑皮的本子,上头骚包的还用金色笔写了几个大字:
送你一百零一封信
字体熟悉的让我想发疯,眼皮一跳一跳又一跳,我到要看一看,我能写出什么石破天惊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