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早上九点多,小院里的人都陆陆续续起床了。
除了……
“起床了。”
床上的人毫无反应。
“快点。”
床上的人翻了个身,模糊不清地念叨着:“你先去,我等下就来。”
直到沈明艺整理好所有东西之后,看见床上的人依旧原封不动。
沈明艺:……
寻思千迷迷糊糊地答应着沈明艺时,仍是不清醒的。
她还妄想着把声音弄大点让沈明艺以为自己起床了,以此多睡几分钟。
可惜铁石心肠的某人还是把她拉起来,并且毫无感情地说楼下的其他人叫她们吃早餐。
提起早餐,寻思千就想生理性地哭。
看着手中油腻腻的包子,以往只会狼吞虎咽的寻思千现在只觉得胃里一阵翻滚。
以前在学校那么难吃都忍过来了,现在穿越后看着就一阵想吐的冲动。
寻思千硬着头皮洗脑:没事的,可以吃就没事的,以前吃那么多年了。
结果,仍敌不过原主的生理反应,还是冲进卫生间一阵翻云覆雨。
在卫生间出来之后,寻思千故作满血复活,把一切都归结于早上食欲不振。
沈明艺不以为然,她早就知道队长嘴挑,吃不惯那些东西。
可惜她漏掉一个细节,寻思千昨天晚上满足地吃完了一整桶泡面。
早餐完毕,众人集合在室内的长桌前,一个资历厚的老演员站在前面播放着PPT,策划着她们的度假方案。
沈明艺翻弄着面前的资料,百无聊赖。
那些从小养尊处优的人安排出来的计划,简直无聊透顶。
只拿晚餐的安排地点来说,那家火热的蒸菜馆,又贵又难吃,还不干净。
也就骗骗那些人傻钱多爱跟风的大傻子了。
她看向寻思千,后者同样心不在焉,俨然不感兴趣。
沈明艺自幼在A市下城区长大,一路在社会底层摸爬滚打,什么人都见过。
母亲在破烂的居民楼下开着馄饨店,交过保护费,也被学生逃过单,全靠泼辣的性格才得以谋生。
所以她从小就明白,人善不一定被人欺,但人恶一定不会被人欺。
所以当那天下班路过满是褪色涂鸦的街道,被几个耳骨打满钉子的混子堵在巷子里时,她只是漠然地站着。
半小时后,看着几个窝在地上打滚的人,沈明艺瞟了一眼后往家的方向走去。
一声流氓哨响起。
“姐姐身手不错嘛,有兴趣来帮我护场子吗?”
女孩眉眼间充满笑意,玩世不恭地坐在高高垒起的木箱子上,晃着修长的双腿。
沈明艺头也没回,直到那个声音再次响起。
“诶诶诶,别走啊,我给出场费的。”
一分钱难倒英雄汉,她侧身看向那个年纪二十出头的女孩。
那人恰好背对着光,笑得肆意潇洒,手里一沓钞票如扑克牌一般展开,有几张还飘落在地。
酒吧灯光晃的人眼睛难受,沈明艺坐在角落的高凳上默默看着台上表演的乐队。
她应那个女生的要求来了酒吧,职责很简单,看见不良现象及时制止。
老城区治安差,还重义气,称兄道弟现象层出不穷,找个当地人比在外面请个保镖有用多了。
台上的乐队成员她也大概能认出来了,那个很狂的女孩叫寻思千,是队里的主唱。
而左边一个长得很矜贵的高个子女生叫墨云合,右边的吉他手是一头靓丽的一刀切紫发。
演出结束后,经常会有不怀好意的人乱起哄,甚至还会动手动脚,这时沈明艺的重要性就体现出来了。
“王叔,今晚7栋停电,小乐一个人在家会怕的,你回去陪陪?”
“老李喝多了,给他扶去休息吧,我已经给他老婆打电话了。”
要是还有不识好歹的人,就只能被拎着衣领扔出去了。
日子过得很快,生活一直很平淡。
直到那天晚上演出结束,酒吧里只剩下零零散散的几个人……
“你就是在浪费资源!这根本没用!”紫发女冲对方吼道。
往日笑嘻嘻爱顶嘴的寻思千此时垂着眉眼坐在音响上,明显情绪低落,脸上露出不耐烦的神情。
紫发撩了一下刘海,继续说:“这样有什么意义?你是不是就是看不起我?”
寻思千下意识反驳:“没有……我只是……”
紫发拔高了声音,咄咄逼人:“那是什么?啊?!你明明知道你自己……”
“够了!”寻思千突然爆发了,神情不屑一顾,“你不想待下去你可以走。”
沉默已久的墨云合有点着急,但没表现出来,只是劝道:“算了,都喝多了。”
紫发瞪了一眼寻思千,背起吉他包就往外走,哐的一声把门摔上。
墨云合当时还不抽烟,也青涩一些,无奈说:“何必呢?”
寻思千抬手想抹去泪水,又放下,声音克制住不甘,冰冷冷地开口:“你想走你也可以走。”
“你们每个人都可以走,我不拦。”
沈明艺思索着,那人平常看上去没心没肺的,还以为她这辈子没有烦心事呢。
后来寻思千调整好了情绪,给墨云合道了歉,但是那个紫发吉他手却再也没回来过。
一个月后,寻思千得意洋洋地宣布带了一个新吉他手,她在短视频平台上看见了新人的吉他独奏,就碰运气地去拉人入伙。
新人很腼腆,还在读大学,说话也轻声细语的:“我叫礼迎秋。”
沈明艺看她们还想加新人,就顺口提了句自己会架子鼓,结果也被寻思千推上了台。
发现效果出奇地好后,寻思千又恢复了老样子,贱兮兮地问她:
“保安和鼓手,都拿一份工资行不行?”
沈明艺眨了一下眼睛,从回忆中抽离,想起刚刚那个女演员好像在问她们有没有什么意见。
她在A市待了二十多年,出生就没离开过,大部分地方都走遍了,真没什么想玩的了。
反而是寻思千,绞尽脑汁拿着中性笔在地图上圈圈画画,好半天才蹦出来一句:
“我们去看话剧吧!”
剧院内,她们来的算早,里面只有熙熙攘攘的几个人。
跟工作人员交涉后,综艺跟拍人员架起了机器,寻思千和沈明艺坐在舞台左侧的后排。
等到表演开始前二十分钟,剧院里的座位也开始满了起来。
寻思千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提出这个建议,明明以前从来不感兴趣。
她当时只是骤然想起那个在大学里遇见的那个年轻人,他说周一会有一场演出。
随着帷幕的拉开与灯光的黯淡,《戈尔曼之死》开始了。
只不过,男主角上台的时候,寻思千眯着眼睛去看,却发现……
主角怎么是个外国人?
她才想起这部剧的背景好像确实是中世纪的欧洲,主演大概率也是欧洲人。
寻思千端正了坐姿,开始认真观看起来。
与此同时,舞台后场坐着一个女生,认真用平板看着什么。
另一个人悄悄靠在门边往外张望,看见了那个想要的身影后,扬起嘴角回到沙发上。
他眼眸纯粹,上扬的眼角却又风流轻佻,说:“姐,你那个小跟班怎么没来?”
女孩五官清秀,却毫无表情,显得有些难以接近,说:“他来干什么。”
徐星夺玩弄着手中的道具玫瑰花,试探道:“哦?吵架了?”
凌惊满没有说话,算是默认了。
徐星夺眼神意味深长,好言相劝:“我觉得他来了,你注意点吧。”
对面仍是默不作声,心思却早已不在演出上了,半天后才说了一句:“她失忆了,是吗?”
徐星夺一双桃花眼藏着情绪,平静道:“嗯。”
“她连我都认不出来了。”
寻思千出剧院的时候,还在为表演与剧情所震撼。
这么好的故事配上这么好的表演,简直不要太好看!
身边一个熟悉的身影擦肩而过,寻思千愣了一下,下意识唤了一声:“宗柏?”
被叫住的青年回头,样子却让寻思千大吃一惊。
他一改先前清纯的风格,穿着新潮,耳朵上戴了张扬的耳钉,项链也是尽显个性。
宗柏见了她,丝毫没有学员遇上导师的拘谨,反而十分随和,问道:“你也在呢?”
寻思千点头,随即夸道:“你今天好帅啊。”
宗柏苦笑,其实他每天都这样,只是这祖宗不记得了而已。
简单寒暄后,两人分道扬镳。
跟拍的摄像小哥一路陪着她们从剧院再到主题公园,马不停蹄地赶行程。
直到晚餐时间,沈明艺试探问道:“……回去吃?”
被寻思千毫无震慑力地瞪了一眼后,俩人还是在市里挑了一家炸串店坐下了。
寻思千拿着一串鱿鱼,不亦乐乎:“太香了!”
沈明艺递过去一串无骨鸭掌,温声道:“慢点吃,没人跟你抢。”
这时,先前点的一碗番茄鸡蛋手擀面端了上来,寻思千真情流露:“好吃。”
老板娘系着围裙,笑得和蔼可亲,用南方口音说:“我记得你之前总是来,最近都没看见你了。”
寻思千顿时拉响了警报,不动声色地看着沈明艺,发现对方没什么反应,才开口问道:“那你还记得我经常点的菜不?”
老板娘爽朗一笑,说:“这哪能不记得,你每次都点一大堆串,两碗面都不够你吃。别人都说你点多了,就我晓得这妹几肯定恰的完。”(1)
寻思千:……
她突然想起来之前跟礼迎秋一起吃火锅,当时礼迎秋也自然地点了很多菜,对上老板娘的话,说明原主在吃这件事情上确实情有独钟。
这也能大概说明为什么,原主在吃到那些难吃的东西的时候,会自发抵触了。
在回清河小屋的路上,靠在床边的寻思千忽然开口问道:“今天开心吗?”
沈明艺取下耳机,睁开眼,察觉对方情绪的细微变化,说:“挺开心的。”
寻思千看着微暗的天空,心里愈发酸涩。
原主的生活毕竟不是自己的生活,生活习惯与性格的不同都带给了寻思千很强的割裂感。
但是原主所接触的那些人,寻思千是真心地想跟她们做朋友。
可惜那些人都是在原主的社交基础上,才能跟现在的寻思千进行情感联系。
寻思千吸了吸鼻子,将难过掩饰成昏昏欲睡,小声说:“到了叫我。”
沈明艺把外套给她盖上,车里开空调温度有点低。
她认为寻思千是因为失忆才心情不好,懒懒地应道:
“别多想,这也是一个新的开始。”
新的开始。
寻思千在陷入睡眠前反复咀嚼这四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