皆逆荒的记性是薛定谔的好坏。
每天晚上许下的工作日不打游戏的誓言、我教给他的护肤品使用流程、以及每次吵嘴之后都要多此一举的冷战决定……他都是记不住的。往往一个小时之前很一本正经地说好了我要去冷静了,一个小时后就像没事人似的问我怎么不跟他说话。
但有些事他却记得异常清楚,比如拉手一个月纪念日啦、表白第九十九天纪念日啦、一起睡觉第一百天纪念日啦——谁会记得这个啊喂!而且你完全忘记自己曾经很有骨气地说过别想得到我的心这种话了吧。
他端着个小蛋糕从厨房出来,看造型应该是我们俩周末路过过的那家店。黄色果酱浇满蛋糕体,上面摆着个奶油小狗,小狗旁边插着三个数字蜡烛:“1”“0”“0”。眼睛亮晶晶的,完全忘记现在还在他的吵架冷静期。
“一小时前是谁说要冷静一辈子的。”我忍不住吐槽。
他愣了下,明显把这事当个点心吃下去咽了,露出完全茫然的表情。他把蛋糕放在茶几上,双手合十,像个刚和精灵签订了契约的少女,还坚持也让我一起许愿。
我学着他的样子双手合十虔诚闭眼,大声说:“希望皆逆荒别再记这些奇怪纪念日了。”
他立刻呸呸呸了三声,说愿望说出来就不灵了。而且他反驳说这些纪念日全都是大事,哪里奇怪了!
他横我一眼,我理直气壮地看回去,一口气吹灭蜡烛。
几缕青烟歪歪扭扭飘起来,“所以这算实现了还是没实现?”我转过头问他,“你许了什么愿?”
他选择性忽略我的问题,拿小碟子把蛋糕一分为二,切开后里面有五层夹心,贵有贵的道理。
“所以冷战结束了?”我咬着小勺子问。
“我们冷战过吗?”看表情就知道他这个问题问得很真情实意。我就说皆逆荒的脑子是概念物,会自动过滤一切不属于“恋爱正向”的东西。
有啊,一个小时之前,你说你要去冷静一下,因为我说你打游戏声音太大影响我追剧。
他努力皱眉回想,最后斩钉截铁道:“不会吧,你肯定是错怪了我的意思。”他把那只奶油小狗从中间用叉子切开放在我的盘子里,“而且我打游戏声音很大吗?”
“我以为你在打音游呢。”
而且声音大就算了,皆逆荒段位上升后自己的优势渐渐不显露,到现在一局全是妖孽,就轮到他做菜狗。他坚持说被丝血反杀是意外,我抱着枕头追剧,游戏音效和电视剧的声音混在一起,有点吵。
但他这次没大喊大叫,安安静静地玩,死了就默默等复活,居然没趁间隙干扰我。这让我有点不习惯,可能人都是这样的,平时习惯他闹腾,一但真安静下来,还真不放心。我偷瞄他好几眼,只能看到他神情专注,嘴唇紧抿。
一局结束,他蹭过来,脑袋靠在我肩膀上:“我赢了。”
“哦。”
“……咳咳。”
明白了,我立刻换上最饱满热情的声线:“哇!太厉害了吧!皆逆荒大人!请务必也传授给我!”
他豪气道:“现在就可以。”
那算了吧。我的表情立刻变回正常模样,靠回沙发继续看电视。他去卫生间洗脸,过了三分钟跑回来问我那个透明矮胖的瓶子里装的是什么。
“是精华。”
“精华不是白色按压瓶吗?”
“那是洗面奶!”我咬着牙露出一个假笑,“你的记性能不能留点给生活用品。”
他一本正经地辩解说自己脑子容量有限,所以要优先储存重要数据。我反问他什么是重要数据?那些纪念日?
他重重点头:“还有你的生日,喜欢的零食牌子,生理期大概几号……”
喂喂喂!赶紧叫停,他得意地笑起来,像是赢了第二把游戏:“你看,我都记得。”
“是是是,你最厉害了。”我推他进卫生间,“快点去洗漱,不然不许睡觉。”
卫生间的水声重新响起来,我窝进沙发,却怎么也看不进去剧情,分神去想皆逆荒的脑子真是个奇怪的过滤器,过滤掉别扭和鸡毛蒜皮,却记得他所有觉得浪漫的细节。这算不算一种天赋。
水声停了,他顶着一脸水珠出来,额发打湿了。他走到沙发前蹲下,仰头看我:“然后呢?”
“什么然后?”我低头看着他的脸和眼睛,有点想就这么亲上一口。
“抹脸啊,先哪个?”他理所当然地问。
自从之前说护肤品味道也是一个系列,现在皆逆荒也把护肤当做一个必要流程,但一直记不住顺序,每次都要来问我。
我认命地瘪瘪嘴,拉他去卫生间。卫生间的洗脸台旁边就是护肤品架子,总共也没有几罐,按说根据皆逆荒的脑袋,不至于连这些都记不住,每天涂也该形成条件反射了呀。
又按照步骤给他涂了一遍:“下次自己记住。”
他刚抹完护肤品,脸上还滑腻腻的,被厕所的灯一照整张脸都发出滋润的光。“记不住。你下次再教我不就行了?”他说得十分轻松,我哼了声:“为什么我要一直教。”
“因为我是你男朋友。”
皆逆荒特别喜欢“男朋友”这个称呼,每次自己说出来眼睛都要爽得微眯一下,这会儿又被他爽到,我怀疑他根本就是记得那些步骤,每天在这里诓我呢。
躺在床上关灯,他又忽然想起什么:“那我的呢?”
“什么?”我装聋作哑。
“我的一百天礼物!”他有点急了,刚想翻身坐起来就被我按住:“你乖乖睡觉,明天早上就告诉你。”
他这才心满意足地拉了拉被子,重新躺平道:“嗯,我也给你准备了礼物。”
啊?我以为蛋糕就是礼物啊。
蛋糕是蛋糕,礼物是礼物。
我被他的说法勾起好奇心,但他嘴巴很严,翻身抱住我,嘟囔一句快点睡觉就不肯说了。这家伙总是冷不丁搞点小动作,我咬了口他的耳尖算是对他卖关子的惩罚。
我给他准备的礼物是一对小狗袖扣,是上次出差的时候买的。本身不是为了这次的纪念日,但就像我之前说的那样,皆逆荒是个很喜欢记奇怪日子的妖精,所以平时遇到想买的东西我就都买下来,以免哪天忽然冒出个新的不知道的纪念日手头没有能送的东西,那就算闯下塌天大祸了。
他倒是很满意,嘴上没说,但看他的表情好像打算之后一段时间接点穿西装的业务,好把这袖扣名正言顺地戴出去。
我看穿了他的小心思,却不戳穿,心里想起网上前阵子流行的文案:恋爱怎么可能和谁谈都一样。我没和其他人谈过恋爱,无从对比一不一样,但跟皆逆荒谈恋爱的日子,我咂巴了一下嘴,我还挺开心的。
皆逆荒送我的礼物是一条项链,我刚说完喜欢他就急不可耐地要替我戴上,表现得比我本人还开心。
然后非要拉我去超市采购,我小小声抗议:“哪有人穿西装逛超市的。”
“霸总。”他偏头看我一眼。
……我非把你的短剧软件卸载不可!
皆逆荒进了超市就直奔生活区,拿起一对毛茸茸的兔子拖鞋道:“看这个,这是情侣拖鞋哎。”
“家里有拖鞋。”
“但这是情侣拖鞋!”
他真是各种商家最喜欢的顾客之一,因为无论多么明显的营销——甚至不用营销,毕竟这兔子拖鞋也只是在货架上安静地呆着而已,只要打上“情侣”俩字,皆逆荒就会自觉中招。
穿西装的“霸总”在超市里为一双毛绒拖鞋跟我拉拉扯扯,场面十分荒诞。我就说皆逆荒不适合这定位,赶紧换吧,换成恋爱脑什么的说不定本色出演。
最后那两双拖鞋还是被塞进购物车带回了家,皆逆荒结账的时候刻意抬高胳膊让收银员看他的袖扣,我脸色爆红,拉下他的手把购物袋子塞进去,自己低着头疾速冲出超市。
他保持着固定的距离不远不近地跟在我后面,嘴巴不停:“我又没有干坏事。”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别说了!
回到家他立刻要换情侣拖鞋,鞋面上的兔子耳朵走起路时一抖一抖,在他脚上略显滑稽。
“好玩吧?”他故意来回走得更快,兔子耳朵抖得便更厉害。
“你特别像巨型兔子成精了。”
“那你就是兔子精女朋友。”他哼了一声,用他的兔子拖鞋来踩我的。
“今天有说法吗?”我凑过去问他。
“有啊。”他道,“第一次变兔子精纪念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