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众所周知,上岸公务员后都想一劳永逸,历朝历代皆是如此。

    永徽三年三月初七,午时,长安西市。

    一双崭新的六合靴出现在西市的张家食店,往东北十字街走过去,左边紧紧跟着一双沾了尘土的麻鞋。

    “权贵阳气盛足,想必大理寺更是不惧鬼神。”说话的是左边麻鞋的主人,苍老的声音像是夹了一口痰在胸腔中,说话上气不接下气,词句中带了不稳的气息,听起来像是被话本里的狐狸精吸了精气。

    “权贵会接手鬼宅?”六合靴的主人懒洋洋地踢开麻鞋前的一颗石子,又替麻鞋的主人撩起额前的抽芽的柳树枝,“西市坟典肆旁边有家药行,刘老您等会抓点方子治治咳嗽比什么权贵都强。”

    刘老的年迈的脚步显然跟不上六合靴,他带着点鼻音,向身边身着青衣的人哀求道:“大理寺报官多次,始终无法查明。若不是走投无路,实在是不会叨扰谢录事。”

    谢疏,新上岸的大理寺录事,一贫如洗,为了节约租金,只能在刘老的鬼宅边上勇敢地租下了一栋房子,因此在铨选后的几日里和邻居刘老从八竿子打不着变成了对方恨不得写上族谱的权贵大腿。

    而这交往的开始,就是刘老的鬼宅。长安的房价三百万钱左右,但是永平坊的房子仅仅四万钱一套——其中有一半的原因都是因为一栋鬼宅。这栋鬼宅经历了十七任房主,每一任都离奇死亡,大理寺对此一筹莫展,竟然成了长安城的诡案。

    刘老早年在江左经商,好不容易回到老家长安,哪知道竟然能买到这样的糊涂房子。如今这烫手山芋已经落到了刘老手里,他先是降价到了两万钱,但是仍然没有人敢接手这栋宅子。

    刘老只能再次寄希望于自己新上任大理寺录事的邻居谢疏。商人对于关系网的维护最为精明,于是二人的关系在刘老的不懈努力下,短短几日终于从刘老单方面送鸡蛋变成了西市赶集的长安典范邻居。

    “让神仙道士来念念经。”谢疏眼疾手快地把他往里拉了一把,替他避开看顶杆的人群,刘老躲闪不及,被她左耳上黑色的招魂幡一样的耳饰蹭了一脸。

    “上天入地的都请过了,实在是不管用。”走到屠行附近时,刘老往旁边吞刀吐火的喝彩声转了半分方向,最后长叹一声,“经过这一遭,我是绝不会再捡便宜了!”

    “听说崇贤坊很灵验,”谢疏眯眼望了望太阳,低头理平漆黑的耳饰,瞟到刘老麻鞋下的一小沙堆,终于笑了起来:“看你的杂耍去吧!”

    话音未落,北边六十步外表演参军戏的姑娘突然尖叫了一声向街边的药行避过身去,连带着一边走索的艺人稳慌了手脚,本在叫好的人群也都惊叫着向左右各自分散。

    自药行往南边的炭店骚动的人群如浪潮般涌动起来,像是开海般往左右两边急速翻滚着,无数商家的杆子像是疾风过境一般挤倒在一边,药材果实流了一地,中间逐渐涌现出一条路来。

    这开海之人是一个身着深蓝色粗布的十三岁左右的少年,浓眉大眼,薄薄的嘴唇紧紧抿成一条线,腰间华贵的朱色钱袋与滚了一身泥的粗布衣服格格不入。少年跑起来的脚步又轻又快,尘土上竟然没有留下一点痕迹,但细细一看,左右脚配合始终有点不平衡,竟然是个跛子。

    而他身后紧紧跟着一个戴了窄段红罗抹额的少年人,约莫二十多的年纪,身着狩猎纹的朱红色圆领袍,里面是海蓝葡萄纹的半臂,腰间还挂了一把刀子。为了方便行动,追到前面这个少年,已经脱下了半只袖子扎在腰间,甚至把下摆撩了起来,露出脚上的吉莫靴。

    两个人一追一赶就来到了屠行附近,谢疏在人群中与那红罗抹额交错目光,仿佛耳边金戈相接,只听得“叮”的一声——带了红罗抹额,应是从军之人,少年衣袂飞扬间也能辨认出极好的相貌,皮肤白皙,剑眉星目,双神紧紧盯着前面的猎物,如猎鹰般犀利。

    粗布少年接连闯入左边的商铺,铺布带着尘土一起掩埋下来,红罗抹额的少年只是将串了铺布的竹竿往前一踢,铺布又向前滑去,逼得那粗布少年往另一边商铺而去。

    眼看着那个粗布衣服的少年就快到屠行了,红罗抹额的少年突然大喊了一声:“青衫子!抓贼!”

    青衫是官员的服饰颜色,谢疏扫了周围一眼,没有别的青衫人。贼随时都可以抓,但是今天得在午时一刻前去大理寺。她略加思索,只是捂着耳饰,恍若没听见般,继续往北边的租马行而去。

    还没走出二十步,只听得身后一片惊呼,正想转身一探究竟,肩膀却已经被人按住了,那身着粗布的跛脚贼不知怎的调转了方向,还从屠行那里夺了一把锋利的刀子,死死地抵住谢疏的脖子,他喘着气大喊:“放我走!不然我就一刀了结她!”

    红罗抹额少年倒是不紧不慢地跟过来:“一刀怎么够?”

    显然对于谢疏的行为尽收眼底,眼下正是睚眦必报。跛脚贼显然被噎住了,却听得谢疏说道:“这位郎君,一个钱袋罢了,何必这么锱铢必较。”

    那红罗抹额显然对这个三观不正的官员怒火中烧:“穿不上官服就脱下来,长安不需要尸位素餐的——”

    满口的仁义道德,谢疏只是冷笑一声,将脚边支着小米铺子的木头一勾,小米哗啦啦地流了一地,吸引了众人的目光。说时迟,那时快,红罗抹额少年电光火石之间就冲向前去,想要用力推开那把刀子,但是谢疏比他更快!

    她右手往跛脚贼的手腕处上用力一按,发出清脆的骨头破碎声!

    谢疏毫不客气地左手夺过他的刀子,向他面前一划,斩落了跛脚贼的一根头发丝,但是这贼实在灵敏,猛地往后退了一步,竟然又躲过了谢疏的一刀!

    再一摸腰间,那朱色的钱袋不知怎么已经到了人质谢疏手上,她甚至有些挑衅地掂了掂这个朱色的钱袋子,冲他喊道:“要不再来试试?”

    见情况不妙,跛脚贼猫一般窜出去,涌入了混乱的人群,再也寻不得踪迹。

    那红衣少年已经来了眼前,挡不住的热气扑面而来,衣袖一动,涌出一股好闻的安息香,他忍不住夸赞了一句:“你的身手很好,竟然能反客为主。”

    尸位素餐的谢疏毫不客气地回应:“小公子必然不缺马匹,可否借我一用,钱袋自然还你。”

    他没说话,垂下头就着外衫擦了一把脸上的汗和沙,上面狩猎纹顷刻变得鲜活起来。就在这间隙,瞧了一眼这个人的脸,内心暗自讶异。

    自回长安后,他不知在香花美酒里见过多少美人如玉,但是再美的美人多多少少脸上也有瑕疵,或是有些沉疴伤痕,或是眼睛大小不如意,或是眉毛太粗,但是眼前这位无可挑剔。明明看起来是二十出头的年纪,皮肤带着一点病态的白,脖颈间的青紫色脉络隐隐约约,但是五官生得极其生动,尤其是额中的朱砂痣不偏不倚,隐隐带了书卷气。

    又是眉间朱砂痣!

    满琦猛然想起十年前蝉鸣声声不断的夜晚,那个戴着幕篱的女孩,一抬手就是安息香的味道。最后一次见面时,她笑着说:“若是相见不相识,我的眉间有一颗朱砂痣,毕竟慧启朱砂——”

    可这人的左耳却格外怪异,耳垂处却挂了招魂幡一样的耳饰,上下各自穿了两个红珠子,中间的黑色布身用白线逢着“百无禁忌”四个字,一时让人看不出这是信仰的何方神圣。唐人一般不打耳洞,一个是官员身份的人为何会带着快垂到锁骨的乖张耳饰?

    短短几个弹指,红罗抹额就用牙齿咬住发带,五指成梳,把头发工工整整束起来。紧接着又把半臂上的褶皱抚平,露出上面高价的葡萄纹,然后无意把腰间蹀躞上的刀子玉佩物件晃得叮当响,最后像只孔雀一样昂首挺胸,看着谢疏的眼睛里闪烁着期待:“满琦,满月满,王奇琦,家里排行老二,姑娘可以唤我二郎。”

    谢疏心下一惊道:“大雪满弓刀?”

    边塞一位满姓的少年将军随父云麾将军满江树从军,胆量过人。这位满姓将军在十七岁时带着一队轻骑,于夜黑风高大雪之夜,出奇计夜袭阴山的突厥营帐,俘获百人。经此一役,那位少年被称为“大雪满弓刀”,少年将军为了纪念这件事情,给自己的表字取的就是“弓刀”二字。

    谢疏一向对于从军者敬而远之,万万没想到今日出门碰上了这般吃不得亏的人物,更不妙的是“二郎”这个称呼。辛辛苦苦上岸大理寺,若是被他知晓姓名,可能明天就得被大理寺扒了这身新衣服。凭借在底层摸爬滚打多年的水平,她企图丝滑地逃离:“在下不过青衫,不必劳烦小将军借马。”

    但是满琦的双眼闪烁着捕获猎物的兴奋,按着她的肩膀笑道:“若是请教了姓名,刚才的事情一笔勾销。”

    谢疏被迫毕恭毕敬地把钱袋双手奉上,回答出了这个花孔雀意料之外的名字:“谢疏,谢惊风。”

新书推荐: 重生后和宿敌不死不休 被黑莲花病娇兄长觊觎后 夜叉寮 孟婆跑路了,我成了接锅侠 万人嫌网红在古代当戏精 十四春 蝉鸣停止之前 野草生长 给新皇当狗腿后他决定断袖(双重生) 近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