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娇的话大胆直白,她的眼神更是肆无忌惮的,勾得温铮心痒,他忍不住抬手托住了她的后脑勺,将二人的距离又拉近了一点,几乎脸贴着脸。
“我可以做一遍给你看。”
突然而来的侵略性,让程娇不由皱眉,她拉开了二人的距离,仰头道:“虽然你说是我男朋友,但我现在忘了,我也不能保证我会不会换个口味喜欢了,我们还是先分手吧!”
话刚落,就见温铮眯起了笑眼,就像盯上猎物。
她扬眉道:“你不愿意?”
当然不愿意。
只是他还未说出口,就见程娇清泠泠的目光已带上明显不满。
在她新鲜的脑回路里,既是她追求得他,他又凭什么不愿意?
温铮不由一愣。
脑海里鬼使神差地闪过一个荒唐的念头。
如果是那小子会怎么回答刚才的问题?
他恐怕早已羞得满脸通红,不敢吱声了吧,更不可能对她动手。
温铮搜刮着脑海中他的神态,将眼里的锋芒压下,把那一丝真假难辨的委屈隐在温柔笑意里,“好,听你的。”
这是他常听那小子说得话。
程娇果然露出满意的笑。
温铮也跟着,只是笑里的苦涩倒要成真。
在他怅然间,程娇把手中的碗递给了他。
温铮:“不吃了?”
程娇:“让你喂。”
温铮怀疑自己听错了。
以前别说主动让他喂,他真喂了,她也是一口吐他脸上。
他没想到程娇对自己新身份适应之快,甚至对他这个假男朋友使唤得得心应手。
经过半日的观察,温铮彻底信了。
她真的失忆。
时间好像倒流到她十几岁的时候。
骄纵又明艳,是所有人捧着的大小姐。
也是他最深的烙印。
他做梦都不敢想,命运竟然给他们重开一局。
***
程娇对这个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男朋友的评价是:
长得不错,是她的审美偏好;
应该有点钱,有点是多少不清楚;
性格摸不清,但是个识趣的。
总之,虽然分手了,但她乐意留他在身边再观察观察。
当然也有别的考虑,她现在人生地不熟,与其到处瞎碰壁,不如先跟着他看看能不能找到点身份线索。
医生说了,多待在熟悉的地方,多接触熟悉的人,才能更快地恢复记忆。
于是,办完出院手续之后,她就跟着温铮回家。
而当她看到这座屹立在沙漠山脊上的偌大庄园时,整个人惊呆了。
她男朋友这么富裕?
顿时对他身份又信了一分。
毕竟他这么有钱没必要骗她吧?
除非她的身份有利可图,但目前她没发现。
当她坐着车进入了庄园的大门,映入眼帘是一片碧绿如海的草坪,感觉呼吸都急促了,“这是我们之前住的地方?”
温铮微笑着应道:“对,是我们住的地方。”
“我们”二字从她嘴里这样自然地说出,不知有多令人欢喜。
她醒来后的种种表现,让他喜不自胜。
程娇努力回忆了下,却什么也回忆不起来,“可我对这里不熟悉。”
温铮柔声安慰她,“不要着急,你现在失忆了,慢慢会熟悉起来。”
他体贴地让司机开慢点,“我带你逛逛,也许你就想起什么了。”
这庄园她根本就没来过几回,来了也只住在屋内,又怎么可能熟悉这里的一草一木,但在温铮编造的谎话里,他们曾一起躺在如绿海一般的草坪上,欣赏沙漠落日,也曾一起徜徉在星空下的户外泳池里,感受沙漠的风。
他描绘得实在太真实太生动了,程娇听不出任何问题。
殊不知这些事,早已曾经在温铮脑海中上演过千百遍。
既然她没有记忆,那就把这些作为她的记忆吧。
后来,她在温铮奢华却简约的卧室里,看见床头那一对与房间风格格格不入的,充满廉价感的兔子。
程娇拿起已经旧得发黄的毛绒玩具,“这看起来好多年了。”
玩偶上还有淡淡的香味,和他身上的如出一辙,如果连这都是假的,那只能说眼前的男人城府极深,十分可怕。
温铮笑眯眯地说道,“是的,有十年了。”
其实,只有一只是她送的,另一只她送给了唐书辞。
那小子当时出国没带走,就落进了他的手中。
一个玩具而已,他能抢,那小子的身份,得到的爱,他也一样能抢。
他已经想明白了,她不就是喜欢唐书辞那样的吗?那他就一辈子伪装成她喜欢的样子好了。
程娇若有所思地放下了玩偶,蓦地意识到这是温铮的卧室,也是……她的吗?
她摸了鼻头,“我们现在不是情侣,得分开睡。”
温铮依然保持柔和的微笑,“都听你的,这里有11个卧室随你选。”
然后,循循善诱,“不过医生说你要多待在熟悉的环境,你要不要考虑还是睡在这儿,我搬去其他房间?”
程娇很满意他的安排,“好!”
温铮把兔子重新塞回她手里,“我不在的时候,你总喜欢抱着它睡,衣帽间旁边是浴室,你要不要先泡个澡?”
程娇点点头,昏迷了那么久,是该好好洗个澡了。
温铮的视线跟着她的背影,看着她抱着换洗的衣物进了他的浴室。
门关上了。
他的视线依然黏在上面。
寂静的卧室里,他捕捉到那扇门后窸窸窣窣的布料声音,而后有两下轻轻的水声。
一想到她在他的浴室脱衣服,在他的浴缸泡澡,他浑身血管似膨胀了起来。
这是他的房间,她一次都没进来过,但没关系,这里很快就会充满她的味道,她不仅会用他的浴缸,还会在他的床上睡觉,在他的衣帽间挂满她的衣服。
午饭是按照程娇曾经的口味准备的。
程娇自然是很喜欢,但久病初愈,忌暴饮暴食,温铮每样只让她吃一点,过过嘴瘾。
吃完了正餐,她意犹未尽地问道:“有甜品吗?”
这话问得温铮措手不及。
从她跟他后,她是一点甜也吃不得,别说甜品了。
而这房子也只有温铮一位男主人,厨房里自然不会备有甜品。
但他依然气定神闲地说道:“你现在不能吃,等过阵子你的肠胃适应了,再给你吃,你有什么特别想吃的吗?”
程娇想了想,也说不上来,就是嘴馋,想吃。
温铮倒是记得很清楚,她最喜欢逛鹭岛哪些甜品店,以前拉他逛街的时候,时常都会去光顾,所以在三天后,他就将她所有喜欢的甜品都摆上了桌,还将一份烫金的利是封压在甜品盒上,寓意压惊。
温铮说这是有生病的小辈派利是的传统,而利是里除了一叠现金,还有一条平安锁造型的钻石项链,她被他逗笑,“我又不是小孩,为什么要给我这个?”
温铮亲自为她戴上,“寓意好就行,祝我的大小姐平安健康。”
程娇喜欢他叫自己大小姐的样子,满眼是她,还特别虔诚,她踮起脚亲了他脸颊一口。
“赏你的!”
猝不及防得了个香吻,温铮的心差点跳出胸腔,他按捺下要抓回她狠狠吻住的冲动,牵起她的手背落下一个滚烫又克制的吻,“谢谢大小姐。”
虽然没有了男朋友的身份,但他的示好能得到她的回应,这是他从前强求不到的!
程娇说道:“我明天想去买衣服!”
温铮怕她累着,“我让品牌把衣服送来给你挑?”
程娇:“不要,我想去商场逛逛,我还没出过门呢。”
温铮:“好,我陪你去。”
在他的谎言里,她是一个人来异国找他,所以这里没有亲人和朋友,她的所有时间只与他相处。
她想去哪儿,他都乐意陪着。
陪她在商场购物,陪她在赌场挥霍,陪她登上沙漠之眼纵览整个鹿城,陪她乘着滑翔翼寻在空中寻找刺-激。
她把他当提款机,当提包工具人,累了还会使唤他揉脚,还要他背着走,温铮毫无怨言地任她差遣。
他们不是情侣,却相处得和情侣没有区别。
温铮有时会想,他们这算是在谈恋爱吗?
他没有谈过。
但他发自内心地觉得快乐。
他也从来没提过要明确关系,如果是唐书辞,他也一定不会提。
是的,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当他面对她要做出一个反应,一个决定时,他会下意识想,如果是唐书辞会怎么做?
他学着他捧着她,哄着她,把自己的身份放到最卑微的地方,对她言听计从,被她呼来喝去。
他把自己变得越来越像他。
但他不承认,他只是变成了程娇喜欢的模样而已,才不是那个软弱没骨头的小白脸,他是有他的底线。
后来,程娇越发放纵,竟然要穿吊带去酒吧。
他不同意,她骂他小气,说他凭什么管她穿什么,男朋友都管不了,何况他也不是男朋友。
温铮被她伶牙俐齿地说了一顿,气得牙疼。
他没有唐书辞的气度,不是那个让她一个人玩到半夜还能慷慨接她回家的人。
结果,他只是语气稍微不好了一点,甚至都没冷下脸凶她,她已经甩脸走人!
底线坚持了不到10分钟,他开车跟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