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接着袭来的,是一种更深的无力感。
狄雄在律师小三的指导下,躲在“法律建议”的背后,一切回应都朝着对她最不利的方向设计——不支付变成拖延支付、大大降低抚养费用、将举证压力完全转移到她身上。
她看着那句“判决多少,支付多少”,一个冰冷的数字不由自主地浮现在脑海:到最后,法院真的会支持每个月只付1500元吗?
面对一个开始用法律武器武装起来的对手,她意识到,这场离婚,已经从情感与道德的混战,正式升级为一场更加冷酷,也更加考验专业与耐心的法律博弈。
石笑找了段律师将情况说明:“段律,如果我起诉离婚,抚养费真的就像他说的判1500块钱吗?”
段律说:“他说的房子是婚前财产没错,但是他房子有贷款,在你们婚姻存续期间他有还贷款,这些是算作家用的,而且在你们婚姻存续期间他有收入,你是可以主张这部分钱的,还有你可以证明你为家庭的开销也是可以主张的。其实算下来你可以主张一些财产的。”
“我其实不想扯这些钱,应该也没有多少,我就是想多争取点抚养费,小宝太小了,一个月1500根本不够,我带着孩子不好赚钱啊。”
“他那样算也不对,因为他并没有把你对孩子付出的劳动力算在内,法院会根据他的年收入和当地的收入水平考虑的。”
“法官大概会判多少?”
“我之前办过一个男方是公职人员一个月有一万二的,法院最终判了2500元。法官一般是看他的收入,还有孩子年龄、花销等,我想应该有个两三千吧,你可以主张逐年增加,或者主张至孩子大学毕业,法官一般都会同意。”
石笑吃惊:“即使他爸爸一年收入几十万,也只用给两三千吗?”
“差不多吧,法官还会参照当地的最低生活标准来考虑,龙盘那边差不多就是这个价。”
“我晕,这也太低了吧。”
“其实,就像我们之前讨论过的一样,如果你不要婚内财产可以答应他抚养费1500协议离婚。等过几年你再向法院起诉抚养费太低,要求增加,这个也是可以的。”
“行,就这么定了,如果他同意协议离,我也同意他1500的生活费。我可不想再跟他耗下去了,每天还要帮他带他女儿,家不像家的,我女儿要小考了,班主任发信息跟我说她状态不好,我想速离。”
“嗯嗯,你要知道,”两人异口同声地说,“离婚是个持久战。”
“为什么?” 石笑不服气地质问着,“为什么只要他当庭说一句‘不同意’,法院就可能不判离?如果双方都同意干嘛不去协议离婚,就是因为一方不同意才起诉的嘛。为什么法律还要给这种‘不同意’留下那么长的缓冲期?如果这日子还能再过上一两年,谁还会拼尽全力起诉离婚?这就是个超级大bug!”
段律师笑眯眯地耐心地解释着:“诉讼离婚情况都很复杂,法官要考虑方方面面的。”
石笑说:“你看张艺谋的《第二十条》了吗?”
“嗯嗯,看了,法律是滞后的嘛,没办法。”
石笑苦笑着说:“我真想把自己的经历,以及这冰冷的、令人窒息的程序困境,寄给导演看看,让他帮忙拍个《第二十一条》,解救一下我等苦命人啊。”
段律师知道石笑在自嘲,配合她说:“就等你了,你赶快寄过去,这样我们这些离婚律师也方便很多。”
“真的,说实话啊,我作为一名法律从业者,理性上理解立法本意是维护家庭稳定、给冲动离婚设置冷静期。但当这程序被狄雄这样并非出于留恋,而是为了控制与折磨对方的人利用时,所谓的‘冷静期’就变成了施加给受害方的‘煎熬期’和‘绑架期’。这才是现实,无数个我这样的正在热切期盼‘第二十一条’的出现。”
“法官也是要看实际情况的,有的即使双方都同意离,法官也不会判离。”
石笑差点叫出声来:“为个why?”
“比如双方有共同的未成年子女,但是谁都不要孩子的抚养权,这种情况。”
石笑真是想破脑袋也不知道还有这种情况:“天哪,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怎么有父母都不要自己的孩子的,我只听过为了争孩子的抚养权闹得鸡飞狗跳的。”
“是啊,所以离婚诉讼一审才很少判离,法律规定的那几条除外。所以你现在一定要多搜集证据,比如他赌博且屡教不改的……”
挂了电话,石笑郁闷了好久,一种混合着荒谬与无力感的情绪堵在胸口,几乎让她喘不过气。她清楚地知道,她的战场在精心组织的证据链中,在未来每一次庭审的对抗上。
算算日子,她转了三千块钱的那家法律服务公司已经过去好几天了。当初承诺的“最快7天”,如今却杳无音信。她按捺不住,果断发信息催促:
[各位老师,我的离婚案,法院那边立案了吗?]
对方很快发来一张定良市法院诉讼服务网的截图,上面她和狄雄的名字后面,赫然跟着状态:“待审查”。
“当初咨询时,你们不是保证七个工作日左右吗?”石笑追问,心里升起不好的预感。
“法院案件量大,审核排期会比较慢,请理解。”对方的回复礼貌而机械,听不出任何情绪。
“可当初你们口头承诺,最快七天,最慢一个月。”石笑试图抓住那点脆弱的契约记忆,“现在连审核都卡着,我感觉根本遥遥无期。”
“石女士,审核通过后法院会先安排诉前调解,很多离婚案调解阶段就解决了。调解不成才会正式立案开庭。您再耐心等等,这两天应该有进展。”
这番说辞听起来合理,却完美回避了任何具体时间点。石笑只能等。又熬过一周,她再次询问进展。
“我们正在跟进法院,目前网上立案仍在审核中。”
永远都是“审核中”。石笑的不安越来越重。
几天后,她再次发送信息,这一次,那个一直保持联系的客服竟然不再回复。她试着拨打微信语音电话,无人接听。她心里一沉,顺着聊天记录,将曾与她联系过的三个所谓“法务专员”的号码全部拨打了一遍——全部失联。
冰冷的恐惧瞬间袭来,一个她一直拒绝深想的可能性,此刻无比清晰地浮现:她可能被骗了。
这个认知带来的不仅是金钱损失,更是一种对她自身判断力的强烈羞辱与冲击。她是律师啊! 一个整天与合同、证据、法律风险打交道的人,竟然在这种最基本的法律服务委托上栽了跟头?愤怒过后,是更深的自我怀疑和荒谬感。
她立刻拨打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声音因急切和难堪而有些干涩:“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在网上委托了一家法律服务公司处理离婚,但现在他们所有人都联系不上了,电话不接,信息不回。我该怎么办?”
接线员的回答冷静而专业:“女士,根据您的描述,存在被骗的可能性。请注意,只有持有执业证的律师才能代理诉讼案件。法律服务公司本身不具备诉讼代理资格。请问您当时核实过对方具体经办人的律师执业证吗?”
“他们……只给我看了公司的营业执照,还有办公场所的照片,墙上挂了很多锦旗。”石笑的声音低了下去,每说一句,都像是在印证自己的轻信。
“建议您今后还是通过正规渠道,寻找持有执业证的律师办理相关事务。”接线员的建议很明确。
“我……我真的被骗了吗?”石笑仍抱着一丝侥幸,或者说,是不愿面对自己犯下如此低级错误的事实。
“这需要进一步核实。不过,您当时为什么没有在当地找一位律师呢?”接线员问。
“因为……因为他们在网上宣传,说‘无需对方同意、无需对方到场’,承诺最快七个工作日,最慢一个月就能离。”石笑苦涩地说出当时的诱因,“我……我当时太想尽快结束了。”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瞬,似乎理解了这份急切背后的绝望。“如果是这种绝对化的承诺,那您确实需要高度警惕,被骗的风险很大。”
“我太惨了,”石笑终于忍不住,带着自嘲和哽咽,“婚没离成,还被骗了三千块钱!”
“三千元?”接线员的语气有了变化,“这个数额已经达到了诈骗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您可以携带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到您所在地或对方公司所在地的派出所报案。”
“好的,知道了,谢谢你。”
挂断电话,石笑久久没有动弹。还去报案,这要是传出去,她会被同行笑死的。算了吧,再说现在也没确定就是被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