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1 章

    京城的珠宝铺子数量不少,但做大的也就那么几家,明面上,大家似乎是互相争抢生意的对手,私下里,他们的伙计之间倒是关系相当不错,一起抱怨老板、客人和自己的银钱——对了帐,才能知道自己过得好不好嘛,多和友商交流,若是自己不想在如今的店里干了,下家也好找,倒是反推了这些商行的东家提高给伙计的待遇。

    翠玉轩的大门刚开,这会儿时间还早,没什么客人来,在大堂里招呼的伙计便和账房聊了起来。

    “我听说,近些时日,京城里其他商行常有人问翠玉扳指呢。”小二嘀嘀咕咕,“莫非是新的风向?但咱家好像还没碰见过。”

    老板不知从哪冒了出来,接话道:“这推测不无道理,说不定是南方那边新近流行起来的。”

    伙计和账房都被吓了一跳。

    工作时间聊闲话,虽然不是什么大事,但撞上老板,多少有些心虚。

    何况他们老板走路都没一点动静的!

    “老、老板……”伙计舌头打结,眼神四处乱飞,“您怎么来了?”

    老板背着手,即便是冬日里,也只着一袭松江棉布裁的长衫,身形清瘦挺拔,面容方正,倒是很有些文人气。

    但寻常文人大约是不能像他一样乱穿衣服的。

    “闲着也是闲着,来看看嘛。”老板乐呵呵地一拍伙计肩膀,“你说的事儿,我都还是头回听说,看来消息还是不够灵通。”

    伙计看他没有怪罪的意思,松了口气,“金玉堂和黄金楼的伙计同我讲的,这事儿他们当谈资来说,想来有几分真——客人,您看点什么?”

    门外进来个带着小厮的年轻男子,年纪约莫二十上下,衣着朴素,腰间却压了枚质地颇好的羊脂玉佩,举止也端正,伙计根据自己的经验推断,这大约是个祖上阔过的小商人。

    只是这人长相总觉得像在哪见过似的,可仔细回想,记忆里又似乎从未出现过这样一张脸。

    男子没有立刻回答,随意地扫了一圈他们展出的物件,这才问:“你们这儿,有没有卖翠玉扳指?”

    伙计怔愣片刻,下意识瞟了老板一眼,嘴上道:“有,自然是有的……”

    “唔,都拿来叫我看看。”

    伙计连连答应,脚下生风去找东西了。

    老板不着痕迹打量眼前的客人,心里察觉到些许不对劲,寒暄道:“这几年我们家都是白玉扳指卖得好,难得有人来问翠玉扳指。”

    男子笑笑,“已经有了白玉的玉佩,再配东西,还是换个颜色浓艳些的好看。”

    “那倒是。”老板深以为然,“我家以‘翠玉’为名,也以其闻名,您大可放心挑选,保准有您满意的东西。”

    说话间,伙计也端着七八个盒子过来了。

    男子仔细端详着,有一搭没一搭没一搭附和着伙计的推销,随口问:“老板说这些年白玉扳指卖得好,不会只我来你这买翠玉的吧?”

    伙计笑道:“那自然也还是有的,只是不多。”

    “说来也怪,我家长辈依旧是用翠玉的多,但到街上却一个戴翠玉扳指的人也见不到。”男人似乎相中了一枚扳指,套在拇指上试戴,十分满意。

    “您看得仔细,”伙计奉承道,“这还不是风向变了么?行走名利场,大家都爱某物,自个儿也不好太特立独行嘛。”

    顿了顿,他又道:“只是,风向大约要转回来了。”

    男子饶有兴致地问:“怎么说?”

    伙计神秘道:“最近,不少铺子都有人问翠玉扳指呢!”

    男子:……

    “哈哈,还有这种事!”他取下扳指,“我也是赶上这潮流了。”

    伙计:“但我依旧没怎么见有人戴翠玉扳指。也就是我家老板,通身的物件都恨不能用翠玉的了。”

    老板哭笑不得,“哪有这么夸张?”

    说是这么说,他的手却悄然缩进了袖子里。

    男子是个爽快人,果断叫伙计将自己看中的那枚扳指包下,趁伙计忙活着,他上去和老板搭话,“您这店就叫‘翠玉’,照伙计的说法,想来,您是爱翠玉如痴如狂了?”

    老板摇头道:“没有的事。我读的书不多,哪想得出那些个文绉绉的名儿?随手取了一个而已。哪知不少人冲着我这店来买翠玉,久而久之,我便也做翠玉多些。”

    “您这家店我早有耳闻,今日才终于得以来走一遭……我记得,开业有十年了吧?”

    “十四年。”老板目露怀念,“我有时都恍惚,这小生意竟做了这么多年。”

    伙计包好了东西出来,男子身边的小厮立刻掏钱拿货。

    因是今天的第一桩生意,老板还做主给抹了零头,喜气洋洋地目送这主仆二人离去。

    只是,在男子转过身后,他的目光便死死黏了上去。

    但老板只看了一会儿就转身离去,自然也没能看到,有道人影悄然缀在了男子身后。

    “照沈三的说法,那个翠玉轩的老板十分可疑。”十二坐在桌边,撑着下巴看百里笑熬药,“没想到他居然是亲自去打探消息。”

    百里笑无所谓道:“有那样一张脸,还要让不放心的人去跑才有问题吧。”

    十二想了想,的确是这么回事。

    百里笑跟她说沈奇的相貌“颇有神异之处”她还不信,以为这又是唬她的说辞,真见了面,她才不可思议地发现,百里笑说的真没错。

    她现在就已经想不起沈奇到底长什么样了。

    “扳指的事有眉目了?”

    文翊这会儿也醒着,裹成一坨瑟瑟发抖的球,窝在榻上。

    自打百里笑半封住了他的经脉,文翊的精神头肉眼可见地好了不少,虽然从前畏寒体虚的毛病更重了,觉也多,清醒的时候少,但好歹不似之前那般浑身作痛,还勉强活着。

    活着总是好的。

    早在当初刻骨刀的任务时,文翊就听百里笑顺口提过扳指的事,他虽奇怪离恨天的一定要拿到扳指的作为,却也没放在心上。

    毕竟,百里笑没和他讲这是邱准的指使。

    如今知晓了来龙去脉,还听了一脑袋十二和百里笑的分析,文翊自己心中亦有猜测。

    不过尚未有确凿证据,他的推想又太过石破惊天,还是先放下为好。

    百里笑说:“算吧。若那老板没扯谎,十四年前来做生意,时间也对得上。”

    “我爹以前是没有扳指的,我第一次见就是六岁那年。”十二附和,“我明日去探探。”

    文翊沉吟片刻,问:“那个沈三,是一开始就碰上这个老板?”

    十二摇头,“跑了好几家店,京城里都快有他的传说了。”

    文翊:……

    他看向百里笑,“这傻子搞出的动静太大了,你俩一起去,免得横生枝节。”

    百里笑也有这个想法,但文翊这么盏摇摇欲坠的美人灯摆在屋子里,她免不了要多操心,生怕此人不声不响就死在这儿。

    看出她的犹豫,文翊安抚地笑笑,“一时半会儿死不了,真的。”

    百里笑:“那你吃什么?药怎么办?”

    她感觉自己简直像个即将出门、操心宠物独自在家过不好日子的老母亲。

    不由得打了个哆嗦。

    文翊笑得眉眼弯弯,“药提前煮上,我自己看着火。饭么,热一热就行。”

    “……你会烧火?”百里笑质疑道。

    文翊别开眼,轻咳两声,“自然是会的——之前那是因为,身体不好,才叫你经手。”

    百里笑:……

    懂了。

    这懒货故意使唤她呢。

    最后,还是两人一起去了京城。

    百里笑的脸如今就在通缉令上,少不得要乔装打扮一番。她把脸涂黑了点,又点了麻子和痣,比对画像,确认基本没什么相似特征后才放心出门。

    果然,进城时,守卫看过两人的长相,并未发现什么端倪,百里笑也半点不心虚,大摇大摆地赶车进城。

    ——十二只有一匹马,若两人都要出门,就只能驾车了。

    猜拳三轮,驾车的人定为百里笑。

    去驿站将马车停下,十二没直奔翠玉轩,而是先跑了一趟城西,拉着百里笑在一家小吃摊里坐定。

    十二感慨,“真怀念,我俩从前一起出任务也是这样。”

    百里笑敷衍地“嗯嗯”两声,琢磨起另一件事——

    文翊催她也来查这件事,是不是知道什么?

    若非十二赶着投胎似的着急过来,百里笑怎么也从文翊嘴里撬出点详细内容了。

    十二兀自忆往昔,百里笑兀自做全自动回应机,你来我往数回合,两人点的馄饨和面好了,小二端着托盘过来,放碗时,在馄饨碗底压了一张极小的纸条。

    百里笑忍不住道:“你这还真是……‘艺高人胆大’。”

    “就当你在夸我了。”十二咧嘴一笑,不着痕迹将纸条攒在手里打开,脸色立刻变了。

    百里笑挑眉,“见鬼了?”

    “差不多。”十二面容严肃,说话时甚至有几分咬牙切齿,“谁跟我说沈三靠得住的?”

    百里笑:“……他怎么了。”

    十二将纸条怼进她掌心,只一味冷笑。

    “沈奇在我手里,于他住宅一见。”

    百里笑“哇哦”了一声,没什么感情地说:“一来就搞了个大惊喜,真有他的。”

    十二直翻白眼,“你说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去呗。”百里笑低头开始嗦面,含混不清道,“说不定就是邱准的人呢。哪怕不是,也指不定和扳指的事儿有牵扯,横竖你都赚了。”

    十二:……

    好像,还挺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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