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冬天也穿着呢大衣,只比秋天的略厚一些。虽然出门也是在车子里,也未免有些太单薄了。
反正现在只要她置办的东西,他是一定会穿的。所以,她挑了一件呢大衣,里面续上皮草。也不是特别沉重,他不喜欢穿太沉的衣服。
她觉得他穿毛皮领子大衣应该很好看,可是他不喜欢把皮草露出来的衣服,好像军阀一样。她想大概是年轻时候北伐落下的刻板印象。
其实在他那两件大衣里要裁缝续上皮草就好了,可她觉得那旧大衣可能是易太太置办的,自己再在里面填些东西,别别扭扭的。
她还给他织了一条湛蓝色白叶子的长围巾。早晨她把自己给他置办的衣服都套上,新做好的衬衫西装,戴上那对黄水晶的袖扣,套上那毛皮里子呢大衣,围上她织的围巾。又拢了拢他的头发。
她后退一步,端详一下,点一下头,表示很满意。
这样一来还有些英伦风的感觉。老易确实有些小男生属性,小男生小女生属性和年龄无关,就是一种天生骨子里的感觉。他们俩这一点都是一样的,就是到了一百岁还是有林间小鹿的感觉。
她觉得他把头发梳上去纯粹是为了显得可怕,毕竟这个工作要有威慑力。头发趴下来或者弄个三七分,一定是小男生感觉了,他怕吓唬不了人。
她搂在怀里道:“好暖和是不是,好像抱着熊一样。”
他也感觉,好像熊皮反穿一样。
过去和易太太一起挑料子,易太太想着拿打折货糊弄过去。那些打折的料子之前也是好的,时间久了才打折的。易太太也不明白,他是怎么看出来的。
他的衣服并不多,就那么几套,不过一定要讲究的才行。
其实他也看不出是不是打折的,只是不喜欢不愿意穿的,就一定是应付他的便宜货。要么讲,一分钱一分货呢。
有一次配易太太买东西,王佳芝看中一块料子,觉得他穿一定好看,不过每次这个时候,她都是微笑着不说话。在香港的时候她都是给易太太提供意见的,到了上海就不敢了。因为易太太什么都知道了,显得她要越俎代庖一样。
太贵了,易太太不会买的。她那时候在心里算着账,如果自己不买东西,再托病少输几场麻将,就可以买的。钱输了麻将就不剩什么了,她不知道每次都被邝裕民他们贪污了好多的事情。
还有一对四叶草的袖扣她也很喜欢,至少可以先把这个买了。然后等到下一次那边的钱给她了,就可以买那衣料了。
虽然王佳芝觉得自己很可笑,用那边刺杀他的经费买东西给他。她是想用自己的钱的,可是走的匆忙,舅妈就给了她一百块钱。就知道她会赖账,可是也不能和她耗着。
回去王佳芝总算冷静下来,觉得自己整个就是疯掉了。哪里有露水姻缘正经打扮起他来了,又不是正经的太太。有名分的姨太太都没资格的,除非是那种搬出去单过,不和大太太一起过的。衣服料子给他也要他找人做呢,他怎么会管这种婆妈的小事,而且要让他笑话。自己还真的把自己当个人儿了。不是丢脸死了。
因为她妈妈病重时她爸爸的所作所为深深刺激到了她,她一直觉得她妈妈很傻,一点不值得。
现在想着,至少她妈妈有名正言顺牺牲的资格。她妈妈过世后,生前的好友总是和人讲:“可怜她啊,一年到头一件衣服都不舍得做,大把的钱舍得往老公身上洒。人还没断气,就相看新人了。酿得百花成蜜后,为谁辛苦为谁甜呢。
还不是白操了一辈子心,落个这么个结果。”
家里的女人还真是,一辈不如一辈了。
她当初那样的痛不欲生,总是放不下他。可最后她是他什么人呢。熬干了心血又如何呢。人问起来:“你太太在香港的那个朋友,在你们家里还住过的,你还记得吗?”
但就是这句话,她确定也是自己一厢情愿臆想出来的,谁会问他这个呢。
想来也是自己可笑,好像道德绑架他一样的卑鄙。这都是她自己自讨苦吃,和他一点儿关系都没有。
她觉得苔丝很可怜,那样美那样的坚强优秀,一被子受尽了屈辱折磨,二十几岁就死了。唯一的安慰也不过是最后和喜欢的人过了五天好日子,也只有五天而已。
她觉得苔丝非常的不值得,那段日子她突然想起,苔丝到死都是克莱尔夫人。她嫁了她爱的人,到死都是他的妻子。
故事的开始她就被纨绔糟蹋还生了孩子,新婚之夜被丈夫抛弃,两个人也什么都没发生。然后又为了家人不被饿死只能继续被纨绔糟蹋。直到故事尾声,她才和老公重逢,不过只有那几天,还是胆战心惊的逃亡。
因为他们没有一起生活,也没有睡过,一直天各一方,读完小说都意识不到苔丝是结了婚的。电影里看到他们逃亡的时候,安吉尔和苔丝那样,她非常的震动。后来反应过来,他们是名正言顺的夫妻,本来就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苔丝死后,安吉尔也可以在大庭广众之下提起自己妻子的名字,讲她所经历的苦难,把苔丝埋在家里的祖坟里。
自己这样的身份,人前看都不敢看他。
想起一个电影里的情节,女人是一个有妇之夫的情人。她没有亲人,一个人过。从情人家里出去路上遭遇了车祸,她只能要人打电话给情人,电话那头问你认得谁谁谁吗,她被车撞了在医院。那男人回说不认识,很快挂断了电话。刚刚两人床上那样如胶似漆,柔情蜜意呢。
这个故事特别适合做古代笔记小说里的情节。做这种事情本来就是现世现报的。
只是古典小说还公平些,男的和女的都平等的遭报应,似乎男的承受的还多些。新时代反倒倒过来,都是女人遭报应,男的什么事儿都没有。甚至名正言顺的妾得宠都是应该遭报应的,只要正妻不受宠,就是宠妾灭妻,不得好死。好人一定高贵嫡出生儿子,坏人一定出身贫苦只生女儿。反封建越反越比古人还封建了。
不过王佳芝想着本来就是自己勾引他的,他玩女人也没有对不起谁。没有他易太太还在安徽老家祖孙三代睡一铺炕呢。所以只有自己是对不起易太太的,就该自己一个人遭报应。也好,她也舍不得他受苦,本来一辈子就够苦了。
小说尾声写:正义得到了伸张,命运结束了对苔丝的捉弄。
都是自己的错,是自己背叛了革命,害死了同志,死不足惜。自己死了是自己贱,自己活该,只是不该连累其他几个“烈士”也死掉了。自己真是害人不浅。喝!
有一本小说里写道:只希望手牵手在阳光下散步。
她是一点都不能共情的。女主母亲为了钱,十几岁就要女主被人糟蹋。可是长大后,她为了荣华富贵,也指使男*主去□□妨碍她富贵的无辜女孩。简直是畜生不如。
如果不贪图荣华富贵,做普通人,又不是会饿死。杀了人也好多年之前的事情了,只要不继续造孽杀,谁会知道?好像不能名正言顺在一起都是被逼的。
这句话倒是要她感慨万千。只是觉得放在那两个身上是又当又立。原本他们是有回头路的,谁让他们不肯呢。
“那时候我想着,死了也好,我为国家做了些事。就算没有人知道也没关系,我这辈子死的是值得的。即便可能知道的人说起我,讲我是娼*妓。”她曾经自嘲的笑道。
“不是老百姓不肯死节啊。只是太不把老百姓当人看了。好在我没有死在他们手里,那这辈子就是荒唐蠢到头了。他们那样得意,以为只是他们没把我当人,其实别人也没有把他们当人,说出去,他们死得更荒唐。”
也许这是她唯一的一点安慰,虽然她知道,那群蠢货,他们根本不在意这些。他们整个一生,都是荒唐儿戏的根本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该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