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呼啸而过。
格外不同的是,平时挂满美食宅急送的广告牌上,换上了蒋寻的人像,一身剪裁妥当的黑色西装,领带甩得老高,头发染成了红墨水的颜色,像一个逍遥艺术家。
地铁里挤满了蒋寻的粉丝。
站在他们的中间,丹珠终于不再那么特别。
“听说邵妃今天也在!”
“是呢,特邀嘉宾——你说,她会不会和蒋哥有故事啊。”
“有可能哦,毕竟都是新晋歌王,旗鼓相当!”
丹珠在地铁站里呆了很久。
就只是站着。
对于一个活泼好动的人而言,这很难熬,但是对于丹珠——她曾经战胜过高松巍峨的雪山,在漫长的等待中,她像一锅冒泡的番茄汤汁,有酸味,很急切,可是怎么也开不了。
想开,也开不了。
丹珠叹了口气,像是把那股酸酸的味道吐了出去。
她入场时,演唱会已经开始。
满眼都是蒋寻的应援色——金色,她不由得想起很多年前的冈仁波齐,映入眼帘的,也是金色,只是那时金散发着艳阳的灼热,红日滚滚升起,漫天云霞四散开来,并肩私奔的两个人显得如此的渺小。
“丹珠和朗杰,向山神起誓。”
“今生今世,永生永世,绝不分离。”
山谷里的回声击撞着薄弱的耳膜,少年少女匍匐在山顶,十指交连着发下最深刻的誓言。
同仁波奇的山神,你听到了吗。
如果你听到了的话,我的爱人究竟在哪里呢。
“丹珠,在这,过来!”
招呼她过来的是林妙,她扎了个丸子头,一脸多巴胺色妆容,大大咧咧地把丹珠喊到身边,还分享给她一支荧光棒。
“你拿着,拿好了,这么摇就可以。”
“是蒋寻带你来的吗?”丹珠问。
“当然——不是!”林妙好像一个泄气的皮球,“我抢票来的,这场有妃妃在,你不晓得有多么难抢,预留的票也只有几张而已啦。”
丹珠的心神微微一动。
“妃妃,你晓得吗?”
林妙指着舞台上打扮艳丽的女明星:“很火的哦,她好像喜欢蒋哥,最近都在陪蒋哥出席活动,有人在磕他们的cp呢。”
又是cp。
丹珠不大喜欢这个词,她不想磕蒋寻的cp。
这场与其说是蒋寻的演唱会,不如说是那个妃妃的演唱会,蒋寻只出来唱了两首,毕竟他现在的名气远远不如已经入行两年的邵妃,卖座卖得好,多亏了邵妃的帮忙。
蒋寻手握话筒,眼睛向下看,仿佛在找谁。
他只看到一片星海。
“蒋哥,在找你的小女朋友啊?”邵妃眨眨眼睛。
蒋寻莫名其妙地看着她。
中场休息的时刻,话筒没开,邵妃笑了一下:“别生气哦,是强哥说的,他说你有个聪明漂亮的小女朋友,要不她找到强哥,强哥又怎么会答应帮你出专辑呢?”
蒋寻容色复杂:“你什么意思?”
邵妃咯咯笑了起来:“她叫丹珠,说是你上辈子的情人,蒋哥,你说好不好笑,奈何强哥就吃深情这一套,他老婆死的早,十年生死两茫茫,所以才觉得和你同病相怜。”
蒋寻的五指握紧话筒,妆容下的脸色微青。
“那么看我做什么,靠女人上位而已。”
邵妃哼了一声,可是当前奏音乐响起的时候,她还是换上了那副明艳得体的笑容,和身边的蒋寻手挽着手,唱着她的成名作《亡妻》。
对了,她和强哥有一腿。
丹珠看到一半,和林妙说要去一下厕所,然后走出了安全通道,场馆外寒风凛冽,满地铺满银霜,她却察觉不到冷。
在穿梭的人流里,她看见了护士小姐。
护士小姐微笑着穿过马路,人群变成了两道透明度高的屏障,背后的花花绿绿,犹如城市施展的障眼法。
她喊道:“珠丫。”
丹珠怔了怔,问:“你是谁?”
“是我。”
护士小姐变成了一个红衣喇嘛,慈眉善目,一如很多年前,在冈仁波齐山上第一次相遇时那般。
“原来……是您。”
喇嘛双手合十:“我是来唤你回家的,转世祈愿的人,无法入轮回,可是我愿意给你一个机会,只要你跟我回冈仁波奇。”
“喇嘛,我不想回到雪山。”
喇嘛叹息:“珠丫,我说过,转世祈愿也许是一个伪命题,朗杰不是蒋寻,他死了,你再也找不到他了……”
“不!”
“丹珠,不要自欺欺人。”
也是一个雪夜,阿爸扑在她的病床前,苦口婆心地劝:“丹珠,你不要自欺欺人,朗杰已经死了!他永远不可能再回来了,即便他活着,他也要被那些人带走,转世灵童,断情绝爱,那是他的命!”
不……
不!
“丹珠,你——”
蒋寻刚走出通道,便看见丹珠煞白着一张脸,他吓了一跳,忙慌张地走到她身边,揽住她的肩膀:“珠丫,谁欺负你了?”
丹珠抽了几口气,才算冷静下来。
她轻轻摇了摇头,哈出白色冷气。
一门之隔,场馆内热火朝天的呼声,场馆外,却冷清的连两个人的呼吸声都清晰可闻。
丹珠蹲在地上,她没有影子,只有小小的一团。
蒋寻站着,头颅低垂。
“蒋……”
“丹……”
“你先说。”
“不,你先说。”
丹珠抿了抿豆沙色的唇瓣,没有起身,也不打算走,路灯下的两个人一高一低,又是很久的一阵沉默,她深吸了口气,下定决心一般:“蒋寻,也许我接下来所说的话,你会觉得我在胡说八道,但我还是要说。”
“说什么,我们是上辈子的情人?”
蒋寻忽地跪地,和丹珠的距离拉到极近。
她一抬头,就会碰到他长满青茬的下颌。
蒋寻的半张脸落在阴影里,红发浮一层路灯的金光,为了上台表演,大冬天他只穿了一身皮夹克,另一半的脸上是不忍、是克制、是根本无可发泄的愤怒。
他慢而颤抖地撩开她耳边的长发。
挂在她耳廓上的,还是那枚很旧了的助听器。
“你说吧,说说上辈子你们爱得有多么深,”蒋寻靠得更近了,声音低哑,“我很好奇,你半夜会贴着他睡觉么,你会搂着他的腰么,也许脚趾还会擦过他的腿,你还为他做过什么,你说说看啊!”
“蒋寻……唔。”
男人搂着她纤细的脖颈,俯下去一个深吻。
丹珠睁大了眼睛,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她从来没有过——
大脑一片空白之后,她在想,蒋寻现在一定很冷,因为他的嘴唇冰得没有一丝温度,所以她伸手抱住了他,像一个树懒挂在了她最喜欢的一棵树上。
她听见了他们接吻的声音。
沙沙的,有些不清楚。
他们吻了很久,才慢慢地松开,蒋寻的眼睛红着,只是说:“我有点冷。”
他想听丹珠说,那我们回家吧。
然而,少女低下头,有地老天荒那么的漫长,凛冽的寒风吹过她的发梢,她声音发闷,像是沉闷许久的池塘在夏夜发出轻微的蝉鸣。
“我先回家了。”
…
“我三岁离开了家,寄养在寺庙。”
“那你还记得你阿爸阿妈吗?”
朗杰摇摇头。
丹珠把马儿拴在树边,玩弄着自己编的草环,山雀停在树梢,一片片金叶悄然飘落,她接住了一片,摇扇子似的摇着玩。
朗杰能用叶子吹出歌来。
“半年前,有一个自称是我阿妈的信徒冲进寺庙……”
她瘦骨嶙峋,蓬头垢面,只有一双雪亮的眼睛里含着隐痛。
女人大力撇开守卫的僧人,扑倒在石阶前,而一门之隔,朗杰正捧着经书吟诵,他听到了声音,闻声而望,目光穿过菱形的窗子,看到了她。
“儿啊,那是我的儿啊——”
“错,那是活佛的化身,高僧的转世。”
“他先是我的儿子!是我十月怀胎孕育的孩子!不是什么无情无欲的活佛!”
外面吵得愈发厉害,庙里负责讲授的经师的僧人皱住眉头。
朗杰问,那是谁。
僧人:“是你在凡尘的母亲。”
因为他这份多余的关心,在授课之后,朗杰遭受了严厉的训诫。
后来,土司内部发生政权的分裂,帕拉家族把朗杰寄养在丹珠的家中。起初,朗杰以为自己又进入了一个新的囚笼,却没想到雪山也会开出明媚耀眼的格桑花,他和这个叫丹珠的女孩,私定终身。
这是有违神命的。
也注定情深不寿。
“不是吧蒋寻,你恋爱脑啊,为了一个听障,你说你不肯和邵妃拍拖!”强哥深吸了一口雪茄,恨不得把歌手的耳朵扯下来看看是不是摆设,“我劝你,好好想想。”
蒋寻没说话。
“你要是这样,就别怪公司雪藏你了。”
蒋寻依旧没说话。
邵妃倚在门边,不屑地哼了一声,在她看来,蒋寻还是太年轻。
蒋寻默不作声地离开了公司。
邵妃走到强哥的身边,坐在他的腿上,强哥看向她的眼神里充满了对亡妻的怀念,他把脑袋靠在女人的肩头,呢喃的是另一个女人的名字。
“强哥,你是我们所有人的伯乐,是蒋寻不识抬举。”
“你是三年前来公司的吧。”
“是呢,那时候还是个小姑娘,机缘巧合进了咱们公司。”邵妃想到什么,忽道,“不过强哥,那时候你看我的眼神,像是要哭了一样,只是因为我和您的亡……”
沈强霄盯着她,眼神深不可测,邵妃立刻乖觉地住嘴,红唇吻上去,细细缠弄。
男人从善如流地叩住她的腰。
公司大楼下,蒋寻拎着行李箱,夏鹏在一旁抓耳挠腮,不肯让他走:“蒋哥,音乐是咱们的梦想啊!”
在夏鹏的心里,蒋寻就是他的老大。
他们一起就读音乐学院,一起创立乐队,一起在地铁口直播卖唱,能走到今天,每一步都不容易。
蒋寻叹了一声,道:“我晚上总是做同一个梦。”
“哥,你别说笑话了。”
“小夏,我只想干干净净地做音乐,而不靠别的手段。”蒋寻又是笑叹了一声,“咱们几个当初聚在一起,不就是觉得唱歌这件事很开心吗,成不成名,对于我来说无所谓。”
“可是哥,”夏鹏鼻尖一酸,“你不想让你的歌被别人听到吗?”
“现在已经有人听到了。”
“可是哥……”
“好了,这件事和你没关系,以强哥的人品,他不会做出牵连无辜的这种事来。”蒋寻拍拍夏鹏的肩膀,“我这些年攒了点钱,准备做点小生意,全国旅居一些日子,可能是一年,也可能是十年,也许哪天我成网红了呢,比邵妃都出名!”
“会的,蒋哥的歌唱得那么好。”
“嗯。”
在谋生和享受生命中,北漂多年的蒋寻终于过渡到第二种。
他哼着悠扬的曲调,往家的方向走,药房二楼的小窗不知为何灭了灯,现在才九点钟,他心里没来由得一阵慌,但他还是故作镇定地向前走着。
说来好笑,他在这段不足五百米的距离里,居然走马灯似的,想到了很多很多他从未敢想的东西。
他想到,他会和丹珠有个家。
孩子一定很像她。
没有孩子也没关系,他唱歌,她画画,一间小屋子,也可以是一辈子。
“蒋寻你好,我是丹珠。”
“如果有一天,他爱上了别人,我会离开的。”
“我没有失约。”
“冈仁波齐,转山祈愿,一步一叩首,三十年。”
“你不是朗杰。”
“我没有不要你。”
六十平米的出租屋里,此刻空空如也。
堆积如山的肖像画没有了,窗户冷淡地开着,穿堂风从身边经过,椅辈上搭着没有送出去的洁白哈达,桌上,有一封信在静静等候。
她不要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