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跑过两条街,拐进中山路。“康仁堂”的绿色十字招牌在夜色里很显眼,店里亮着灯,玻璃门后有个值班的店员正在打瞌睡。
迟尽欢推门进去,风铃声惊醒了店员。
“欢迎光临……”店员揉着眼睛站起来,“需要什么?”
“烫伤膏,”迟尽欢喘着气,“最好的那种。”
店员从货架上拿了支药膏:“这个,效果不错,就是贵点。”
“多少钱?”
“六十八。”
迟尽欢从睡衣口袋里掏出钱包——还好她下楼时顺手拿了。她抽出张一百递过去,店员找零,她抓起药膏就跑。
“小姐,小票——”
“不要了!”
她又跑回街上。回去的路感觉比来时长,拖鞋不跟脚,她干脆脱了拎在手里,赤脚跑在人行道上。粗糙的地面硌得脚底生疼,但她顾不上。
脑子里反复回放林惊辞手背上的水泡,红得刺眼。
那个傻子。
那个自以为是、爱开屏、没脑子的孔雀。
那个……会半夜给她做牛排和焦糖布丁的傻子。
迟尽欢跑回林家别墅时,已经凌晨两点。她推开大门,冲进客厅,林惊禾还坐在沙发上等,看见她,立刻站起来:
“买到了?”
“嗯。”迟尽欢把药膏递给她,弯下腰喘气。脚底火辣辣地疼,估计磨破皮了。
“你……”林惊禾看着她赤着的脚,和沾满灰尘的睡裤,“你跑去的?”
“不然呢?”迟尽欢直起身,“林惊辞呢?”
“在花房,不肯上来,说要收拾厨房。”
“我去找他。”
迟尽欢又跑向花房。推开门时,林惊辞正在擦灶台,听见声音回头,看见她,愣了愣:
“你……”
“手伸出来。”迟尽欢走过去,语气很凶。
林惊辞乖乖伸出手。水泡更大了,周围红肿一片。
迟尽欢拧开药膏盖子,挤出一截白色膏体,轻轻涂在他手背上。她的动作很轻,指尖微微颤抖。
“疼吗?”她问,声音不自觉放软了。
“不疼。”林惊辞看着她低垂的睫毛,在灯光下像两把小扇子,“你……跑去买的?”
“不然呢?它自己长腿跑来的?”迟尽欢涂好药膏,又从药盒里拿出纱布,小心地包扎,“这几天别碰水,每天换药,听见没?”
“听见了。”林惊辞的声音有点哑。
包扎好,迟尽欢松开他的手,退后一步,别开视线:“喂,我给你买了烫伤膏,我可不是在关心你。”
“那是什么?”
“是……”迟尽欢咬了咬下唇,“你要是死了,谁以后和我斗嘴?”
林惊辞笑了,那笑容很浅,但眼睛很亮:“所以,你是怕没人跟你吵架?”
“不然呢?”迟尽欢转身要走,“我上去了,困死了。”
“迟尽欢。”他叫住她。
“干嘛?”
“谢谢。”
“不客气。”迟尽欢没回头,快步走出花房,跑上楼梯,回到自己房间。
关上门,她背靠着门板滑坐到地上,心脏跳得像要撞出胸腔。
脚底很疼,身上很冷,但她脑子里只有林惊辞手背上那片刺眼的红,和他那句“谢谢”。
她低头,看着自己沾满灰尘的脚,脚底果然磨破了,渗出血丝。
但她顾不上。
她只是坐在那里,抱着膝盖,把脸埋进臂弯里。
脑子里一片混乱。
为什么要跑去买药?
为什么看见他受伤,她会那么慌?
为什么……
手机震动了一下。她掏出来,是林惊辞发来的消息:
全世界最奇怪的讨厌鬼:脚没事吧?
她愣住。他怎么知道?
小木头:什么脚?
全世界最奇怪的讨厌鬼:你刚才赤脚跑回来的,我看见了
小木头:要你管
全世界最奇怪的讨厌鬼:药箱里有创可贴,自己处理一下
小木头:知道了,烦人
全世界最奇怪的讨厌鬼:嗯,我烦人
全世界最奇怪的讨厌鬼:晚安,小木头
迟尽欢盯着最后那条消息,看了很久。
然后她打字:
小木头:晚安,孔雀
发完,她把手机扔到床上,起身去浴室洗脚。脚底果然磨破了,她用碘伏消毒,贴上创可贴,疼得龇牙咧嘴。
但比起这个,更让她心烦的是——
她好像,真的有点关心那只孔雀了。
第二天早上,迟尽欢是被敲门声吵醒的。
“欢欢,起床了!”林惊禾在门外喊,“早餐做好了!”
迟尽欢迷迷糊糊地爬起来,看了眼手机,早上八点半。她换了衣服,洗漱完下楼,其他人都已经在餐厅了。
“早啊欢欢,”苏柠咬着吐司,“睡得好吗?”
“还行。”迟尽欢在空位坐下,目光不自觉地看向对面的林惊辞。
他穿着件浅灰色的居家服,左手缠着纱布,正用右手笨拙地切煎蛋。看见她,他抬头笑了笑:
“早。”
“早。”迟尽欢低下头,拿起片吐司涂果酱。
早餐是林惊禾做的,简单但丰盛:煎蛋、培根、吐司、水果沙拉,还有鲜榨的橙汁。
“惊辞,”林惊禾把一杯牛奶推到他面前,“你手那样,今天别开车了,要去哪儿我送你。”
“不用,”林惊辞说,“我打车就行。”
“你去哪儿?”迟尽欢问,问完就后悔了——关她什么事。
“去趟书店,”林惊辞说,“之前订的书到了,去取。”
“哦。”
早餐在一种微妙的安静中结束。饭后,大家各自收拾东西准备回家。迟尽欢回房间拿包,下楼时,林惊辞正站在玄关换鞋。
“我送你?”他问。
“不用,”迟尽欢说,“我哥说来接我。”
“迟朔哥?”
“嗯,他就在附近,说顺路。”
两人一起走出别墅。夏天的早晨阳光很好,花园里的玫瑰沾着露水,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迟尽欢看了眼林惊辞的手:“记得换药。”
“知道。”
“别碰水。”
“嗯。”
“要是发炎了赶紧去医院。”
“好。”
她每说一句,林惊辞就应一句,眼神温柔地看着她。迟尽欢被看得不自在,别开视线:
“我走了。”
“迟尽欢。”他叫住她。
“又干嘛?”
“昨天,”他顿了顿,“谢谢你。”
“说了不是关心你。”
“我知道。”林惊辞笑了,“但还是谢谢你。”
迟尽欢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但这时迟朔的车已经到了,在门口按了下喇叭。
“我哥来了,”她说,“走了。”
“嗯。”
她转身走向车子,拉开车门坐进去。迟朔看了眼还站在门口的林惊辞,对妹妹挑眉:
“什么情况?”
“什么什么情况?”迟尽欢系安全带,“开车。”
迟朔启动车子,驶出林家大门。后视镜里,林惊辞的身影越来越小,最后消失在街角。
“欢欢,”迟朔看着前方,“你脚怎么了?”
迟尽欢低头,才发现自己脚踝上贴的创可贴露出来了。她拉了拉裤脚遮住:“没什么,昨晚不小心蹭破了。”
“在林家蹭破的?”
“嗯。”
迟朔没再问,但眼神里的探究让迟尽欢坐立不安。
她拿出手机,点开和林惊辞的聊天界面。最后一条消息是昨晚的“晚安,孔雀”。
她盯着那两个字看了很久,然后点开备注,把“全世界最奇怪的讨厌鬼”改成了:
开屏的孔雀
改完,她又觉得不妥,想改回去。
但最终没改。
车子驶入迟家别墅,迟尽欢下车,回自己房间。她把包扔在床上,整个人扑进被子里,把脸埋进枕头。
脑子里全是昨晚的画面。
林惊辞在泳池里的样子。
他在花房做牛排的样子。
他手背上那片刺眼的红。
他笑着说“谢谢”的样子。
还有她赤脚跑在凌晨街道上的样子。
“迟尽欢,”她对着枕头小声说,“你完了。”
你真的完了。
你好像,真的有点喜欢那只孔雀了。
这个认知让她心跳加速,又让她恐慌。
喜欢林惊辞?
那个和她吵了十九年的死对头?
那个她备注为“开屏的孔雀”的人?
但如果不是喜欢,那昨晚的慌张算什么?那跑去买药的冲动算什么?那看见他受伤时心里的抽痛算什么?
手机又震了一下。
她掏出来,是林惊辞发来的照片——书店里,他拍了一排书架,最上面那层有本蓝色封面的书,书名是《如何让木头开花》。
配文:看见一本适合你的书
迟尽欢盯着那张照片,忽然笑了。
笑着笑着,眼眶又有点热。
她打字:你才需要看《如何让孔雀闭嘴》
开屏的孔雀:有这种书?
小木头:没有,我现编的
开屏的孔雀:那等你写出来,我第一个买
小木头:我才不写
开屏的孔雀:我手疼
小木头:活该
开屏的孔雀:真狠心
小木头:知道就好
发完这条,她把手机抱在怀里,翻了个身,看着天花板。
阳光从窗帘缝隙漏进来,在地板上切出一道明亮的光带。灰尘在光带里飞舞,像细碎的金粉。
迟尽欢伸出手,看着阳光落在掌心,暖洋洋的。
她想起很多年前,也是这样阳光很好的早晨,她和林惊辞在迟家花园里吵架,为了抢一个秋千。最后她抢赢了,得意地坐在秋千上晃,他在后面推她,推得很高,高到能看见隔壁林家的屋顶。
她在空中笑,他在下面喊:“迟尽欢,你笑得好傻!”
她回:“要你管!”
那时候他们都还小,小到以为吵架就是讨厌,小到不知道有些感情,就藏在日复一日的争吵里,像种子埋在土里,等一个春天,破土而出。
而现在,春天好像来了。
只是她这个木头,发现得太晚。
但还好,不算太晚。
她还有时间,去确认,去接受,去回应。
回应那只,为她开屏的孔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