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所多的是生力,遇见深林,可以辟成平地的,遇见旷野,可以栽种树木的,遇见沙漠,可以开掘井泉的。
如果没记错是之前高中有次试卷上提了鲁迅的这句话,当时写在了摘抄本上。
大概是一个写进作文的好句,但我当时并没有很大的感触。当时比较直观的喜欢后面半句,“遇见深林,可以辟成平地的,遇见旷野,可以栽种树木的,遇见沙漠,可以开掘井泉的。”
最近翻本子看到这句话,我却突然抓住了第一句,“你们所多的是生力。”
好喜欢。
这种喜欢是像在心里照进了一缕阳光,心里的种子要破土,要冲破厚重的束缚向下扎根,向上生长。
你们所多的是生力。
我所拥有的是生力。
生长的力量。
有力量,让我感觉自己拥有一切可能。
喜欢一切让我觉得充满力量的事物,以及自己的感受。
——
看到《苦恼》的第一句我就愣了。
——我拿我的烦恼向谁去诉说……
让我想到了祥林嫂。
后面还有一段话,也让人难受。
“其实我连买燕麦的钱还没挣到呢,”他想,“这就是为什么我会这么苦恼的缘故了。一个人,要是会料理自己的事……让自己吃得饱饱的,自己的马也吃的饱饱的,那他就会永远心平气和……”
如果要说,两者都有吃人的社会背景,可是为什么现在这话还是能说出口呢。
史铁生有一篇散文《好运设计》。
一个人如果一直幸福,ta会觉得自己是幸福的吗?
一个人如果一直幸福,ta会不明白幸福为何物,不知道幸福的人还会幸福吗?
所以好运设计的路上一定要设有苦难,痛苦。可那样这个好运设计不就失败了吗?
你要越幸福,你就要先痛苦。
甚至先苦后甜,苦尽甘来。
史铁生里面提了一句,有时候甚至不用苦尽甜来,苦尽了,就够了,够甜了。
人生就是……
从某种意义上可能是自我理解的断章取义。
某些时刻当我感到庆幸的时候就想到鲁迅《灯下漫笔》。
原本一百元值一百元。
后面差点一分钱没有。
于是值七十元的时候,你也觉得失而复得,也觉得庆幸,自己是好运的。
简直就是荒谬。
连同感觉和认知都荒谬。
在我经济独立之前,当我意识到所得到的都是有条件或者不单纯时,我使用更加难受,更加克扣,更加无法从钱上获得幸福。
甚至更多得到痛苦。
我说我们的幸福好像是从垃圾堆里捡来的。
人回你的是我的可不是。
是呀,乐得其所的话是不是不会觉得痛苦。
幸福就这样让人无法达到吗?
一定要劳累之后的放松,一定要辛勤之后的奖励,一定要……
这就是一直以来负罪感的来源吗?
还要问为什么一定要痛苦才幸福吗?
因为懂得。
珍惜与懂得。
让人无法好好的享受生活,而明明享受一切的本身就可以让人达到幸福。
而不是忍受痛苦。
而这样劳苦的人又该如何幸福。
上帝的设计真是不公平啊。
有些人想要幸福是不是真的得像是在玻璃渣里捡白砂糖。
——先写这么多吧。我有一点困。还有的再理理。幸福理论又是个我要绕许久的胡同。
醒了或许说说婴宁和塔罗牌,还有日记,梦记,其实每天都有,可是每次好像无法发出来,以一种出卖自己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