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很久很久以前还要很久很久以前的时候,中原大地被一个叫做“轩茗”的王朝所统治。
轩茗王朝开国三百余年,从刚开始的富庶繁荣到后面的举目破败乃至亡国,归根结底,还是因为那场持续了一百多年的外族入侵。
在北方荒漠草原上谋生存谋发展的三十六胡族趁轩茗内乱之际,大举入侵中原地区,致使生灵涂炭,百姓挣扎于战火纷飞之中。
一百多年的时间里,轩茗从来没有向胡人低过头,也从来没有停止过对胡人的抵抗。
这场外族入侵的灾难沉重地动摇了王朝的统治根基。超过三千万汉人被胡人屠杀,北方人口锐减至几百万人,百里无人烟,千里无鸡鸣。
轩茗王朝,灭亡了。
胡人攻破京都后,将轩茗的三千皇室成员尽皆屠戮,将他们的血聚在一口巨鼎之中,将他们放干了血的尸体吊在皇宫之上,摧残剩余汉人的信念。
这是这个民族的至暗时刻。
在这让所有汉人都感到绝望的时刻,一个救世主横空出世。
轩茗太子,洛清秋。
太子被胡人凌迟之后,三千万汉人亡魂对于复仇的信念之力涌入了他的魂魄之中,就这样,一代鬼皇,浴血而生。
这是历史上第一位鬼皇,也是唯一一位一夜之间从一品鬼魅直接成为九品鬼皇的天选之子。
鬼皇出世之后,跳入了巨鼎之中,被血海所包裹,他将这三千皇族血炼化成了自己的本命火焰,这也是世间第一种神级火焰——三千幽冥火。
至此,他掌握了可以焚烧时间的力量。
随后,他收集起了自己被凌迟后所剩的脊椎骨和那一千多片血肉。
以白骨为剑身,以血肉为引子,用三千幽冥火锻造,一把用鬼皇身体制造而成的赤红色神剑——赤诀剑就此横空出世。
既然在外族屠杀汉人时他们供奉的漫天诸神没有出手拯救他们,那么,就以此剑,弑神!
洛清秋用三千幽冥火烧光了七个胡人王朝的千年国运,让它们在相继入主中原后接连灭亡,七个王朝的接连统治,其时间不过十年之久。
一把火烧掉千年国运,一把剑屠戮漫天诸神。
七个胡人王朝在十年时间内相继灭亡的过程中,上千万胡人因此丧命,曾经的北方三十六胡族,被鬼皇灭种了三十一个,只剩下五个苟延残喘,再也无法对中原王朝造成威胁。
成为人间的救世主后,鬼皇手提赤诀剑杀上仙界兴师问罪,一把火烧死了五十多个高傲的上神,连三大神尊也被他斩杀一个,死在他剑下的神明,何止数万。
仙界几乎被鬼皇杀断代,曾经仙京的近百位上神殿下,经此一役过后,只剩下不到十个。
往后一千年,洛清秋再也没有出现过,这位传奇鬼皇的故事也在他隐姓埋名之后渐渐淡出人们的记忆……
“啪!”
林枫合上书本,对面前戴着小圆眼镜的算命先生道:“老头儿,你这故事保真吗?”
“嗨呀!”
算命先生摆摆手,道:“我开算命摊的,能卖你假书吗?小伙子,我看你一头白发,皮肤白如细雪,料想也肯定是个不寻常之人,这本书与你有缘,原价二十,卖你十块,怎么样?”
林枫笑了一下,道:“与我有缘干嘛不免费给我?”
“嘿,你这小娃子,怎么那么喜欢白嫖?我给你打五折,已经是赔本买卖了!”
林枫摸了摸下巴,又问:“老头儿,这书中的洛清秋,是个什么实力啊?”
“绝世无双,一人一剑,杀尽漫天仙神,冠绝天下。”
“九品鬼皇,是个什么实力?”
算命先生貌似来了兴致,嘿嘿道:“这你可就问对人了!我跟你讲啊,鬼也是有实力划分的,一到九品,一品最弱,九品最强,跟人古代的官职品阶是恰好相反的。”
“鬼分九品,一品为卑,九品为尊。”
“游荡残魂为一品,自身难保。”
“不甘怨鬼为二品,停驻人世。”
“执念厉鬼为三品,凶残疯癫。”
“怨念深重为四品,残暴嗜杀。”
“灵智初开为五品,似妖似怪。”
“为祸一方为六品,棘手难缠。”
“半步鬼神为七品,号令一方。”
“鬼道至尊为八品,裂土封王。”
“亡国祸世为九品,毁天灭地。”
林枫听这老头儿侃侃而谈,也是及时伸手打住,道:“停停停,说这么多就得了哈,我看你在这里摆摊这么辛苦,这么久了也没有几个人光顾,我照顾一下你生意,你尽早卖光好吧?六块,怎么样?六块你已经很赚了!”
算命先生眯起眼睛,咂咂舌,道:“你这小娃子,倒是好生抠门!怎么四块钱都没有吗?”
“七块,立马给钱。”
“成交!”
林枫付了钱,将这本略显破旧的古书捧在手里,走在湖边的石制围栏旁,心中五味杂陈,嘴角勾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
“想不到,两千年过去了,居然还有人记得我的传说。”
洛清秋一出世就是惊天动地,但是他也并非爱慕虚荣之人,做完自己该做的事情之后便隐退鬼界,两千年过去了,现在都西元21世纪了,人间也早就忘了这位鬼皇了。
毕竟对于大部分人来说,鬼神传说,终归只是传说。
在湖边惬意地散步,今天林枫难得心情很好。
他一头白发,肤若白雪,是几乎活人无法拥有的雪白,炎炎夏日,他只穿了一件白衬衫,搭配一条黑色裤子,五官立体,容貌俊美若女子,一颦一笑宛若天人下凡。阳光照耀在他身上,仿佛隐身一般,但是那绝世的容颜还是引得无数人不禁驻足停留。
作为一只鬼,林枫最讨厌晴天了。他时常会将手放在眼睛上面挡着阳光,抬头看看高高在上的太阳,思索着怎么才能把这烦人的东西给打下来。
他最喜欢的是雨天。
两千多年来,洛清秋用林枫这个名字走遍了大江南北。自那次隐退之后,鬼皇就过上了养老生活。
养老首先需要一具好的皮囊。
他原先的□□已经被凌迟了,索性就自己再捏一个出来。
年龄还是不变,死的时候是十七岁,那就固定在十七岁。
容貌也不需要变,生前长啥样那就长啥样。
头发之前留的是长发,凌迟前被胡人给剪成了短发,那便就是短发吧,也挺好看的。不过黑色的多没意思,洛清秋想着自己皮肤那么白,索性就给自己也染个白头发,也符合养老主题嘛!
眼睛还是变一下吧,自己这赤红色的瞳孔多少有点吓人了,变成正常的黑色就行。
鬼皇洛清秋是个什么形象呢?
黑色短发,皮肤白如冬雪,一身红衣,赤瞳,左手上缠着一条白绫,容貌绝世无双。
化成人形后,其实也没多大变化,就是戴了个美瞳,染了个头发,然后没了。这样还变得更可爱了一点。
林枫靠在护栏上,湖光粼粼,微风吹起涟漪。
这样很惬意不是吗?林枫笑了。
“钦城哪里都好,就是一个毛病——不常下雨。南方的城市也不过如此嘛,我还以为天天都下雨呢。”林枫叹了口气,“也是,钦城/烟/雨贵嘛!”
“钦城/烟/雨贵,下一句是什么来着?”
林枫正欣赏湖面上觅食的小天鹅时,余光突然瞥见了一个不同寻常的人。
只见那人站上了石制护栏,双臂展开,像是在拥抱世界。
那是个很可爱的女孩,扎着一个蓬松、结实的高马尾,婴儿肥被两缕头发垂下盖住一点,两颊微润,娇嫩可爱,穿着一身jk校园制服,只需要一个眼神就可以迷倒千千万万的青春期男生。
林枫看得入神,忍不住惊叹道:“卧槽,好可爱的女孩子!”
“诶不对啊,她这是在干嘛呢?”
“卧槽,她不会是要跳湖吧?妹妹长那么好看还要跳湖?这不是暴殄天物吗!喂!别跳啊!”
林枫大叫起来,可是话音未落,那高马尾女孩已经闭上了眼睛,随后倒了下去,落入湖中,沉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