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5 章

    由上世纪老建筑改造而成的club,门檐之上的招牌围着一圈装饰用的复古小灯泡,厚重的隔音大门将内外分割成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店外,深秋的寒风卷起枯黄的梧桐叶,在还未完全变干的青石板路上簌簌滑动,霓虹灯牌的光晕穿透薄雾,拐角传来流浪艺人飘渺的手风琴声。

    而店内,躁动的电子乐形成密不透风的围墙,紫蓝色激光束将升腾的烟雾切割出几何图案。

    舞池中,无数年轻男女伴随劲爆的鼓点疯狂摇摆,各种好闻难闻辛辣刺鼻的气味交融在一起,营造出一种颓靡但疯狂的氛围。

    二楼VIP区,华丽的水晶吊灯洒下暖金色光芒,照亮冰桶里冒着冷气的香槟瓶,技巧娴熟的调酒师手腕翻飞,火焰在深褐色威士忌的表面跃动,将杯壁上的肉桂粉烤出焦香。

    几杯特调下肚,温初夏已经开始有些神志不清了,坐在猩红色的丝绒沙发上,夹在指尖的香烟就快要燃至尽头,烟灰不经意掉落,把黑丝烫出了个洞。

    “嘶。”

    大腿传来清晰灼热的痛感,让温初夏立刻从放空中回过神。

    她站起来拍了拍,把烟蒂摁熄在茶几的烟灰缸里,涣散的视线努力聚焦,看见破洞处的皮肤没什么大碍,只是变红了些,便没放在心上,神经松懈。

    “怎么了?姐姐。”

    一坐回去,左边的男孩就立刻紧黏住她。

    明明视力很好,二楼的光线也不算很暗,他却非要把头埋在离温初夏大腿不过五公分的地方,往破洞处吐了一口湿热暧昧的气息,拇指轻揉,起身在她耳边问:“痛不痛?”

    “No,not a bit。”温初夏觉得耳廓痒,上半身往右侧倾斜,看着男孩,嘴唇扬起一抹模糊的笑,轻轻捏着他又尖又翘的下巴。

    她问:“谁教你这么用中文叫人的?”

    姐姐。

    发音怪蹩脚,但也怪好听。

    “我的一个华人朋友。”男孩笑嘻嘻的,语气是藏不住的得意:“他说中国女人都爱听比她们小的男生叫她们‘姐姐’,如果比她们大,那就直接叫‘宝贝’或者‘甜心’,‘my girl’也行。”

    “嗯?”温初夏故意不笑了,挑眉:“看来你的目标不止我一个啊。”

    “哪有!”男孩急着贴上来,搂住她的脖子,撒娇道:“我又不是Leo,虽然他只比我小五分钟,但我们的性格却截然相反。悄悄告诉你,其实他已经连续两晚没有回家睡觉了,下次约会别再叫他了,他这个人毫无忠贞可言,不值得你为他付出时间和金钱。”

    女人懒懒的:“可我喜欢他的长相。”

    “我和他明明长的一样啊。”男孩很委屈,“为什么你总是更喜欢他一些?连送他的礼物也不送我的贵……”

    “一样吗?”捏住下巴的手忽然用力,把男孩的脸往侧边转。

    温初夏眯起眼睛,审视着这张年轻而精致的侧颜,最终评判:“还是他更帅一点吧。”更像某人一点。

    男孩却当她是在开玩笑,因为有时连他的父母都分不清他们兄弟俩谁是谁,更别说是温初夏了。

    他没有生气,有的只是失落和嫉妒,狐媚子一样瘪着嘴,可怜巴巴道:

    “别说这种话,姐姐,我会伤心的。”

    他知道自己哭起来的样子很好看,正在努力酝酿泪意,没想到温初夏却毫不在意他的情绪,煞风景地问:“Leo人呢?他去上厕所怎么到现在都没回来。”

    “……”男孩深吸一口气,松开她,坐直闷声道:“谁知道呢,不是被马桶冲走了,就是被其她女人拐跑了。”

    说完,他去吧台拿了一排五个小玻璃杯的B-52轰炸机,用打火机把表层的伏特加点燃,吸管递给温初夏。

    “喝吧,让我看看你的酒量究竟有多好。”

    温初夏已经处于半醉状态,她知道,这五杯酒精炸弹喝完,自己肯定会醉的不省人事。

    但没关系,谁让她现在的人设就是放浪形骸、做事情只图一时之爽而不计后果的堕落大小姐呢。况且,今晚她是真的很想断片。

    所以温初夏一口气全喝了。

    男孩在一边鼓掌,笑着夸她好厉害,眼里却闪动着阴谋得逞的暗光。

    不久后,迟钝的大脑被酒精彻底侵占,身体软的不成样。

    “姐姐——”她听见身边人拖着嗓叫她,与此同时,被拖进一个略硌的怀里。

    温初夏毫无抵抗之力,醉的连眼皮都抬不起来,甚至都忘了自己正身处何地,却清楚闻到了,从对方身上散发的Armani寄情的香味。

    淡雅的柑橘混合着清新的海水,尾调是深邃却不沉重的木质香,勾勒出十足的少年气,阳光,内敛,纯净。

    她闭着眼,微微皱眉:“这不是我送给Leo的香水吗,怎么你也喷?”

    “他喷的,我就喷不的?从小我俩的所有东西都是共用的,有你这样区别对待的吗,我从没见过你这样的坏女人,说出的话跟刀子一样,专伤人心。”

    男孩虽生气,但也只嗔了这一句,紧接着就迫不及待地问:

    “Hotel or home?”

    “……”温初夏思考了会儿,心想反正早晚都得破戒,不如挑在今晚,于是回答:“去我家吧。”

    话音刚落,就被人捏着胳膊拉了起来,踉跄了几下没稳住,头顶直直戳到那人胸口上,虽然姿势很难看,但总算是站稳了。

    “温、初、夏。”对方的声音是罕见的冰冷,“我真恨不得把厨房没洗的锅扣你脑门儿上。”

    温初夏:?

    她费劲地抬起头,天旋地转的视线中心,是季明轩风雨欲来的严肃俊脸。

    “这就是你说的和同学喝两杯?”他极尽嘲讽,“杯子里怕不是装的医用酒精吧,否则怎么至于只喝两杯就醉的往陌生人怀里倒?”

    “……医用酒精喝不得,会死人的。”温初夏慢吞吞地说。

    “你还知道酒喝多了会死人啊?”

    季明轩“哼”了声,将她打横抱起,咬牙数落:

    “你看看你现在的样子,跟死了有什么区别——整天有课不上有事不做有书不读,大晚上一个女孩子跑到这种地方来,还喝成这样,你知不知道多危险?!”

    “Hey bro,what's up?who are you???”

    沙发上的小卷毛走了过来,就算他再听不懂中文,也能从对方的行动看出他的来意,赶紧伸手,想把温初夏抢回自己身边。

    “这是我的女伴,你想带她去哪儿?”

    季明轩扫了眼他的teenager身材,虽然还算高,但身板很薄很瘦,一副弱不禁风的倒霉样子,不明白温初夏怎么会看上这种弱鸡,和前任宋云泽相比,眼光简直是断崖式下跌。

    “别碰。”季明轩躲开他的爪子,“我是她男朋友,谢谢你刚才陪了她这么久。现在,你可以滚了。”

    男孩先是愣住,然后气笑了:“我可从没听她说过,她有男朋友。”

    “她不告诉你,只能说明你不配知道。”季明轩冷冷地说,又问:“见过人体自由落体吗?”

    “What do you mean?”男孩一懵,目光下意识落在他抱着温初夏的紧实臂膀上,比自己的手粗了几乎两倍,心里不动声色地打了个寒颤。

    季明轩一字一句地说:“五秒钟之后,你要是还不滚,我就会拎着你的衣领拖你去卫生间,顺着窗户,把你从二楼直接扔下去。”

    ……

    等碍事的人走掉之后,季明轩拿起沙发上的外套,给不省人事的温初夏穿上,又把她包链上的小熊挂坠扯下扔掉,包挎在左手手腕上。

    他重新将她抱起来,离开这个纸醉金迷、混乱不堪的地方。

    一走出门,动感的音乐立即消失在耳后。

    世界由嘈杂转而安静,像是从海底游出了水面,略有些刺骨的晚风吹到温初夏身上,让她控制不住激灵了一下,头脑也跟着清醒了一些。

    “你是,怎么找到我的?”她终于意识到了这个问题。

    “你猜。”反正作案工具都已经销毁了,季明轩毫不心虚,甚至开起玩笑:

    “既然你诚心诚意地问了,那我就大发慈悲的告诉你——其实我会一种神奇的魔法,可以通过第六感感知到你在哪儿,怎么样,是不是很神奇?”

    因为醉酒,温初夏的理解速度慢了不止一点半点,差不多过了半分钟,她才苦恼地皱起眉,脑袋嫌冷地往男人胸口里蹭了蹭,低声嘟哝:

    “你们怎么都这样……”

    季明轩以为温初夏的意思,是“你怎么都这样爱开玩笑”,低头看着她红扑扑的小脸,问:“除了我,还有谁?”

    问出口的一瞬间,他就已提前在脑海里预设好答案,心中甚至升起一丝轻蔑和安慰:

    老死不相往来的前任而已,哪怕还记得对方说过的一些话,做过的一些事,但分手了就是分手了,两人中间隔着浩瀚无垠的大西洋,任宋云泽再怎么折腾,也翻不出浪来。

    更何况温初夏的突出性格之一是“绝不吃回头草”,再贵的游戏,只要打通关后,就绝不会再碰第二次,对人也是如此。季明轩很放心。

    没想到怀里人却说:“时准……”

    谁?

    他猛地停下,风把外套吹起一个边。

    得到了意料之外的答案,季明轩瞬间眉心紧锁,颠了一下,把她抱得更高些,问:“你什么意思?关时准什么事?”

    温初夏被颠的脑袋往后掉,脖子响了几声,差点儿咬到舌头。

    她费劲地把头抬起来,睁开眼,看着他,浑浊的目光明显是醉到不行。都说醉鬼的话不可信,可季明轩却觉得,她接下来的话,是真的。

    “他也总是能莫名其妙知道我的位置,像鬼一样缠着我不放,从前给我惹了好多好多麻烦,我烦都烦死他了……”

    温初夏低下头,大着舌头发牢骚,含糊的声音听起来很幼稚、很好笑,像在玩含水传话的游戏,但季明轩却一点儿也笑不出来。

    因为,说着说着,她居然哭了。

    “但为什么,我现在却又会那么想他呢?”

    大颗大颗的泪水无声滑落。

    很可惜,唯一的听众给不了她答案。

    用心布置的棋局在一息之间被轰然掀翻,只落的一地鸡毛,季明轩心绪复杂极了,但抱人的手臂却依旧稳稳当当,并没有因为受到打击而松懈丝毫。

    忽然,一只手掐住他的脸。

    温初夏重新仰起头,泪水已经止住,但泪痕还未干涸,微肿的嘴唇颜色红滟滟,她皱眉,表情看起来很不满意地问:“你是不是变白了啊?”

    相比于一年前,季明轩确实变白了很多,因为他先是闭关玩命复读了十个月,学习期间很少出门晚。

    来到伦敦之后,他每天忙着学习和兼职,还有去温初夏家给她做饭,或者陪她打游戏,几乎也都在室内呆着,所以皮肤白了差不多三个度。

    从之前的小麦色,变成了现在偏白的肤色。

    “我白没白关你什么事。”季明轩还在气头上,头一偏,挣开她的手。

    “你不要变白。”温初夏垂下手臂,很呆又很认真地对他说:“我讨厌你和时准越来越像,你不要变得像他,好不好?”

    “……”

    良久。

    季明轩肩膀下沉了几分,沉声答应:“知道了。”

    他迈开步子,在路边拦下一辆出租车,小心地把温初夏抱了进去,关上车门。

    北京时间7点45分。

    周雅宜被早八的闹钟叫醒,从枕头下方摸出手机,关掉闹钟,打了个哈欠,看见了季明轩在两分钟前给她发的消息。

    【什么牌子的美白/精华比较好用,速速给我推荐两个】

    周雅宜瞬间睡意全无,瞪大眼睛看着这行字,心想:这小子疯啦?还是……想给女孩送礼物???

    她立马坐起来打字:【你谈恋爱了?!】

    季明轩回了个问号:【你什么脑回路,我自己用】

    【??????】周雅宜更奇怪了,【你不是一直觉得皮肤白的男生没有男子气概吗?】

    之前季明轩不知道用这个理由私下跟她蛐蛐过多少次李确,说他看起来不太行,给周雅宜气的,但又不好意思辩解说自己男朋友其实挺行的。

    季明轩回:【以前觉得,现在不觉得了,我打算脱非入欧,只有皮肤变白才能更好地融入当地人的生活】

    周雅宜:“……”

    怎么办,她忽然好担心,自己的便宜表弟将来会不会被伦敦的anti-racist告上法庭。

    .

    都说到了冬天,人的精力往往会变差,但温初夏却恰恰相反,一周五天课,她几乎有四天都会去学校,不是因为幡然醒悟,而是因为季明轩的逼迫。

    每天早上天还没亮,这个狗东西就会裹着羽绒服背着书包,在公寓楼外面竖着,一副自己如果不下楼,他就绝对不会走的犟种态度。

    本来温初夏是打算不鸟的,他爱站岗就让他站去,又不是自己逼的,放下助人情结,尊重他人选择。

    直到某天清晨,天色还是和夜晚时的一样漆黑,她拉开卧室的窗帘,看见季明轩穿着浅色羽绒服,双耳通红地站在楼外,一发现自己,就立刻抽出放在温暖口袋里的手,笑着用口型和她打招呼——

    嗨!

    熟悉的场景,熟悉的动作,让她想起了一位故人。

    十一月的伦敦已经冷到呵气成冰的地步,早晨还容易起妖风,但温初夏却连厚外套都来不及穿,拖鞋都来不及换,立刻噔噔噔跑下楼,飞起一脚踹向犟种:

    “季明轩,你是不是有病啊??!”

    谁知对方比她气性更甚:“温初夏,你才有病吧!你知不知道现在外面零下几度?连袜子都不穿就敢出来乱跑!”

    骂完,抓起她的手就把她往楼里带。

    从此之后,温初夏就开始每天按时上学,虽然她还是不会听课,但至少签到方面不再需要找人代劳,并且生活变得充实了许多,作息也更规律了。

    本学期的期末周在12月中旬结束,随后便进入了为期4周的圣诞假期。

    跨年夜当天上午,两人去Tesco买了一大堆食材,装满了三个购物袋,提回温初夏的公寓,打算吃火锅跨年。

    备菜期间,国内那边差不多要到零点了,季明轩擦干手,很坏心眼地给周雅宜打去视频通话——

    “在干嘛呀?”

    注意到画面有什么不对,季明轩立刻化身名侦探柯南,俯下身紧盯着对面的背景,一只眼睛占据了整个画面,道:“你俩这是在酒店里吗?”

    “对,但你别想歪。”接电话的是李确,闻言,他立刻把手机拿远了点,露出房间里的两张单人床,“这是双人间。雅宜她在厕所,我看见是你就帮她接一下。”

    季明轩不置可否地瘪瘪嘴,又问:“你们跨年出去玩儿啦?现在在哪儿?”

    “c市。”

    “c市?你们去这么远的地方跨年啊,有够折腾的。”

    季明轩拿起手机,绕过温初夏,站在水池边洗草莓,闲聊道:“c市有什么好玩的啊,我没去过,但长这么大也没听说过那里有什么知名景点,它好像不是旅游城市吧?”

    李确“嗯”了一声:“确实不是。我们其实是来……”

    这时,周雅宜突然着急忙慌地闯入镜头,把手机给拿走了。

    “c市跨年有烟火秀,我们一会儿就要出门去看,你打电话来有什么要紧事吗?有事说事,没事我就挂了。”她语速偏快,语气也不太客气。

    “欸这位小姐,你的态度要不要这么刻薄啊。”季明轩把溶解了果蔬清洗剂的水倒掉,然后打开水龙头冲洗。

    “没有要紧事就不能和你打电话了?而且我身为你弟弟,关心你的感情生活也可以算是要紧事的一种吧。”

    他振振有词,还大声询问场外嘉宾:“李确,你说是不是?”

    画外音:“嗯,可以算。”

    周雅宜差点要翻白眼,深呼吸一口气,无奈道:“行,你关心你关心……但是只有五分钟,五分钟之后我和李确就出门了,到时候再敢打电话,我哪怕打飞的都要过去揍你知不知道。”

    她今天脾气怎么这么差?吃火药啦?

    季明轩边洗草莓边吃,虽然有些疑惑,但也没太在意,先是问起了小情侣的生活学习近况,接着又把话题撤到了高中同学身上,蓄谋已久地,问起了某个人——

    “时准呢,他最近怎么样?”

    季明轩把吃的只剩一半的草莓端去岛台,故作不经意地放到正在切玉米的温初夏面前,余光果然注意到,她在听见这个名字时,动作停顿了一下。

    虽然微乎其微,但他还是敏锐地捕捉到了,口腔里残存的草莓香气忽然变得酸涩无比。

    奇怪,刚才吃的时候明明还挺甜的啊。

    “时准啊……”周雅宜原本看着前置摄像头的目光忽然上移,似乎是因为李确正从她面前经过。

    她稍微想了想,说:

    “他挺好的啊。你也知道,他和李确一个学校的,平时虽然课太多不常见面,但李确和我说,时准在S大很出名,哪怕不是同一专业,他也经常能听见关于时准的八卦。”

    “比如呢?”季明轩问,同时从温初夏旁边的购物袋里拿出几盒肉类,制造出窸窸窣窣的声响,笑容轻松中藏着别扭,“他谈恋爱了吗?是不是有很多女生追他?”

    分尸玉米的手又停了一下,然后用力往下一压,切成截面歪斜的两段。

    “是的吧。”周雅宜的声音从听筒口传来,“时准高中的时候不就有很多女生追他吗,到了大学,没有老师家长管,追他的人肯定会更多呀。但是最近,我听说他家里给他安排了好几场相亲。”

    “啥?时准他才多大啊,应该是和你跟我同龄吧,就开始相亲了?”季明轩有些傻眼,阴谋论地猜测:“是不是时家要破产了,得靠他联姻来拯救家族企业啊?不然他爸妈也忒着急……”

    “哐当——!”

    菜板不小心被压翻,切菜的刀掉在了地上,几节玉米也滚落了下去。

    “我去怎么了?刀有没有伤到你?”听到动静,季明轩忙绕到温初夏身边,弯腰看她穿着毛绒拖鞋的脚,发现无论是鞋还是脚都完好无损。

    “吓死我了。”

    他长舒一口气,不敢再让大小姐干活,忙推她去沙发坐着,又把草莓端过去,道:“你在这儿等吃就行。饿了吧?先吃点儿水果垫吧一下,我很快弄好。”

    通话挂断。

    酒店套房。

    周雅宜把手机两手捧在胸前,看着李确的神色不知为何有些沉重。

    “我觉得还是先别告诉他们比较好。”

    “嗯。”李确走到周雅宜面前,轻轻抱住她,安抚地一下下揉着后脑勺柔顺的长发,“虽然时准是抢救成功了,但目前还没有完全脱离生命危险,是应该先瞒着他们。”

    “你说……”周雅宜把眼埋在李确的肩膀边,颤抖的声音带着明显的哭腔:

    “时准他其实是不是想自杀?我一年多前就觉得他的状态很不对劲,我感觉到了但我不敢问他。我想如果、如果我这段时间多关心关心他,或者把他不对劲的事告诉林姨和叔叔,他是不是就不会……”

    “雅宜。”李确打断她,“这件事和你没有任何关系,千万不要把原因归咎在自己身上。”

    “好在时准是抢救回来了,或许一会儿,我们可以在他醒来之后,问一问他。”

    “嗯,你说得对。”

    周雅宜轻轻挣脱开李确的怀抱,用力吸吸鼻子,擦干眼泪,旋即,又扬起一抹苦涩的笑:

    “但我觉得,以他的性格,是不会把心里话告诉任何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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