乍梦还

    秋风起尘埃,枫叶落灶台……

    徐半娘察觉自己对爱情的观点非常悲观,但她不是为未来忧患而惶惶不安的人,反倒更能享受当下及时行乐。

    “侯白衣……真的是值得你托付终身的良人吗?”金满堂还是问出了心底最后一丝不甘。

    徐半娘一双蜜色的眸子静静看着他,像是要看尽他的心底,然后吹走他最后一丝不甘:“小金,我从来不觉得"良人”就是能值得托付终身的。”

    你知道,终身有多长吗?

    人总是想要一眼定终身,可是命运永远不会如人所愿的通往大结局,所以不去想才能免去很多的烦恼和苦楚。

    忽然,一阵马蹄嘶鸣声响起。

    从马车里探出一个飒爽英姿的身影,一双丹凤眼上挑着不羁和对世间的自信。在他目光触及那道清丽的身影时,神色浮现出来万种柔情。

    可旁边,出现一道碍眼的身影。

    侯白衣虽然名字里带着白衣,但是他喜欢花花绿绿各种颜色鲜艳的衣服,唯独不喜欢白色,因为他觉得男人穿白色的衣服总是有些弱不禁风的娘娘唧唧感,配不上耍起金乌大刀的威武感。

    侯白衣带着丝丝挑衅和不爽地语气道:“小金这么早啊,呦,大早上吃汤饺呢,真是好兴致,这家汤饺是虞城出来名的好吃,就是辣椒酱差点意思。”

    金满堂从侯白衣出现的时候就冷了脸色,听到他唤自己小金更是脸色黑沉黑沉,人前的好风度一点点的碎裂,最后深深看了一眼徐半娘,背过身道:“天色正好,要走就趁早……”

    不够是一抹殊色罢了,不该再继续惦念,虞城的女子千千万,他金满堂还找不到称心如意的吗?

    可想着,目光还是漏到了徐半娘的身上,见她正洋溢着笑容,听着侯白衣语气嘚瑟地讲着自己如何让马贩割掉心头爱,将这两匹健硕的马匹卖给他的。

    金满堂不满地哼了一声:“骑马虽好,可不能遮风挡雨。”

    徐半娘抓住缰绳,利落地翻身上马,满意地抚摸着油滑的鬃毛,慷慨道:“斗笠蓑衣,任平生吹来风雨——”

    “启程罢——”

    马蹄掀起一阵风沙,吹的那两碗汤饺沾了灰尘,更吹得金满堂这位少年眼圈红红……

    摊贩主的婆娘将沾水的手在衣裙上擦了擦,望着远方马蹄上肆意的少年少女背影,一双褶子的双眼满是怀念,感慨道:“这对少年少女生得都极俊俏,再合适不过来。”

    金满堂眼里蓄着泪水,不悦地瞪过去。

    摊贩主赶紧打圆场说道:“我这婆娘不是在奚落小公子,她啊,是在回忆我们年轻那会哈哈哈哈……”

    金满堂低落眼睑看着那碗汤饺,失魂落魄道:“是啊,她连饺子都要挑好看的吃,更何况是人呢……”

    摊贩的婆娘笑呵呵道:“小公子干嘛要妄自菲薄,草原上的金钱豹,非要喜欢上天空的鸿雁,本身就是一场错误,等你们到了我们这五六十的年纪,就会发现,哪里有什么看不开的事情啊!”

    是啊,世间哪里有什么看不开的事情。

    人就是喜欢自欺欺人,给自己披上一层失落和惆怅的外衣,然后沉浸在一场秋枫微雨里,体会那种被世界抛弃的感觉。

    明明转过身的金满堂,就会发现自己后院,堆满了万贯家财。

    也一定会有很多窈窕绝色的张半娘,刘半娘深情款款地对他说:“公子相貌生的是天下一等一的好看,妾拟将身嫁与,纵被无情弃,给够钱财不回头!”

    而远去江湖中的徐半娘,每隔半月就会给堂姐寄去一封信,并送上一些游历时候遇到的稀罕玩意,想着她那粉粉嫩嫩小团子般的外甥女,心里就泛起一阵阵柔情。

    徐半娘喜欢看江湖话本,每到一个城池都会去逛一些书摊找时下最流行的话本戏文然后寄给远在虞城的枫桥山庄,江枫那位秋水长眸的夫人,早就已经过了爱看话本的年纪,每日在商铺打理和女儿的教导中忙得抽不出身,因此那些话本被她随便塞进了枫桥山庄的藏书阁里。

    直到很多年以后,江轻眠偷懒耍滑的时候跑进去,无意中发现了这积尘几层的话本,这话本算是徐半娘大浪淘沙出来的精品,所以年少的江轻眠便深受远在江湖的婳姨影响,钟爱“开宗立派,剑道第一,广收美少年”的话本。

    对于江轻眠来说,少女时期躲在被窝里,点着一盏油灯看话本,喜极兴奋时,手抖撞到床沿的油灯,差点把房子烧掉的事情也不是没发生过。

    若不是江城三更起床练剑,看到火光吞噬窗纸向外的滚滚黑烟中预感不妙,撞开上了铜锁的房门,将呼呼大睡做着女掌门大梦的江轻眠从死亡的边界拉了回来。

    说起来,江轻眠真的很难杀,因为每次她离奇的作死经历里,都幸好有江城的“无意一瞥”救下了她的小命。

    就拿这次来说,她半夜在屋子里点灯看话本,却担心被爹娘夜起时抓包,所以在屋里扣上了铜锁,就是保证被发现时,自己能第一时间将话本藏起来。

    但没想到这次害的房子差点烧掉,江轻眠受到了严重的处罚。

    可或许是少女心性不稳,她不但没有劫后余生的后怕,反倒因为话本被娘亲全部搜走而牵连记恨上了江城。

    要不是他,自己就不会被罚!

    远在江湖马上的徐半娘看到江轻眠稚嫩笔记控诉爹爹的偏心和不公,和对江城的厌恶和抱怨,不禁哈哈大笑,惹得一旁枫叶红的少年郎频频回头看着她如春花的笑靥。

    徐半娘和侯白衣在江湖奔走的那段日子,是她人生后来无数次回忆起来,都感动的流泪,纵然后来他的少年郎,真的成了一滩烂泥,但徐半娘从未后悔和他携手过那最美好的日子。

    无论流落在哪一座城池里,侯白衣都是起的比鸡早,睡得比狗晚,那时江湖行情好,少年一把金乌大刀耍的虎虎生威,更难得的是他轻功卓佳,因此愿意招揽他入幕宾的世家富商非常多,也得益于他的一身本事,常常挣得盆满钵满。

    在虞城之时,连江枫都起了惜才之心,提着酱鸭和烧酒,一连与他谈了多日,希望侯白衣能入枫桥山庄打磨功力,他可保证假以时日,侯白衣定然能够在江湖上叱咤闻名。

    但侯白衣志不在此,满心满眼想要游历这山川世间,看看这赤手空拳入了江湖,能打拼出来怎样的一番天地。

    可惜,一头赚这金银米粮,另一头总有人漏着金银米粮,徐半娘实在太爱新鲜玩意儿了,她尚且还不知道要勤俭持家,居安思危的重要性。

    侯白衣却也不在意,只是短了银钱,他便出门接活更多些。

    徐半娘心中有愧,便也开始盘算找些可以收益的活计,她虽在深闺,但并没有太多拿出手的技艺,书画不足以摆摊,刺绣不足以卖出,倒是除了一张扎眼艳丽的容貌,惹得无数风流冤债以外,再也没了别的长处。

    徐半娘撑着下巴,忧患道:“这个月的米粮钱被我花完了,白衣,后面我们可能要喝西北风了。”

    侯白衣拿起水瓢,在井中舀了一瓢冰凉解渴的水,一口饮尽之后,便一个翻身从房梁上取下一个囊袋,上面针脚粗糙,却是徐半娘一针一线自己缝的。

    侯白衣得意道:“还好小爷我有先见之明,提前藏了十两白银。”

    徐半娘高兴地拿过钱袋,轻轻吻了侯白衣一口,乐哉道:“太好了,半山先生写的《孽徒记》刚好出来下卷,二两银子一卷,童叟无欺,我要赶紧去书摊一趟。”

    迈出门槛的时候,她忽然想起来什么似的,略微有些心虚的回头看过去。只见侯白衣坐在椅子上翘着二郎腿盯着她。

    徐半娘轻轻一笑:“白衣,我这样做是不是不对?”

    侯白衣欣赏了一会她的小表情,环胸挑眉道:“我只要十个驴肉火烧,再加一坛杏花酒,其余你随便安置。”

    徐半娘瞬间笑逐颜开,温柔道:“白衣,你等我回来。”

    接过侯白衣等了一下午,最后等回来了徐半娘背着一个包裹兴致冲冲地和他讲:“白衣,我发现了一个重要的商机,保准大挣一笔回来。”

    侯白衣饿得前胸贴后背,恹恹道:“我的驴肉火烧和杏花酒呢?”

    徐半娘蜜色的眸子笑成一条线道:“半山先生见我识字,决心收我入门弟子,以后我只要跟着他写话本,假以时日必然能成为江湖话本的一代大家!”

    侯白衣气若游丝道:“我的驴肉火烧呢?”

    徐半娘驰骋在自己的幻想里,一拍侯白衣的肩膀道:“半生先生说了,欲登文坛,先要有一个响亮的名字,白衣,我方才回来的路上便想到了一个惊世骇俗的名字,保管日后名流青史——白衣倾城!白衣是你,倾城是我,如何?”

    侯白衣幽幽叹了一口气,道:“我的驴肉……”

    徐半娘继续自言自语道:“若日有朝一日,整个江湖的书摊前都卖着我‘白衣倾城’的话本,那时别说你要吃驴肉火烧,便是吃那蛟龙肉,也使得!”

    侯白衣死心了,盯着徐半娘看了好一会,然后道:“十两银子呢?”

    徐半娘蜜色的眸子飘忽了一会,最后败下阵来,老实道:“当做拜师费了……但是,他送了我一套上好的笔墨纸砚,用来支持我的创作……”

    眼看徐半娘开始了新的滔滔不绝,侯白衣只好化身贤惠娇夫,东拼西凑出两碗热气腾腾的阳春面,最后一个鸡蛋滋了热油,藏在徐半娘的面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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