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炳权□□被抓,除了在村里名声更烂之外,还丢了工作。
那段时间,他几乎足不出户,在家里买菜做饭、刷锅洗碗、和我一起照顾毛毛,整整半年的时间,我们都啃着老本过日子。
期间,小蕾曾给我打电话,让我去北京旅游。
我知道,她是听说了余炳权的事,觉得我受了委屈,想让我去北京散心,可是我不能去,或者说,不能以这么落魄的姿态过去。
从小到大,我受尽了同情的眼光,那不能解决我的问题,只能让我更加难受。
我跟余炳权说:“你去找个工作吧,你爸关系多,先找个临时工的也行,先干着。”
但余炳权每次都是“嗯嗯昂昂”的糊弄了事,我知道,他不能接受临时工这个身份,不能适应被正式工吆来喝去的工作日常。
六月份的时候,余炳权突然问我:“莎莎,咱们家还有多少钱哩?”
我警惕的看着他:“你做啥呀?”
余炳权笑了一下,说道:“拿个一万两万,跟王龙王虎他们做点买卖!”
我斜着眼看着他,又问道:“是不是还有朱建平?”
余炳权嘿嘿笑着点头。
我坚定的摇摇头:“不行,你们这四大金刚,我一个也不放心,钱给了你们跟直接给娱乐场所有啥区别!”
余炳权有些生气:“你咋戴有色眼镜看人哩?我们四个咋就不能做买卖了!”
我冷冷的说着:“你们四个啥样你们心里头清楚!”
我们因为这件事情,又开始了一轮又一轮的争吵,之前那些被我压在心里的委屈,被当做鸡毛蒜皮一件件拿出来反复念叨。
白日里,我要应付和余炳权的口舌之争,晚上,要在毛毛的哭声中疲惫的睡去,我的日子陷入了无望。
小蕾又打来电话,让我去□□她照看鹏鹏,我知道那是和之前一样的借口,可我急于摆脱当下的生活。
我跟余炳权说:“这些日子我太累了,我想去北京散散心。”
意料之外的,余炳权没有反对。
他帮我收拾了衣物,又跟双方父母解释我们并没有吵架,我只是单纯的想去北京逛逛,后来又亲自送我去火车站。
北京真的好大。
我跟着汹涌的人群,走下高高的楼梯,穿过长长的连廊,在出站口和地铁进站口绕了好久,最后在志愿者的指引下,终于走出了火车站。
小蕾和付彬就站在火车站广场上等着我。
小蕾穿着一件及膝的鹅黄色羽绒服,黑色的棉质裤子下,是一双白色的棉运动鞋,头上戴一顶白色贝雷帽,头发扎成低马尾,安静的躺在贝雷帽下,看起来气质又自然。
付彬则穿一件黑色面包服,一条加厚的灰色裤子,脚上踩一双黑色运动鞋,看起来有些厚重的黑色边框眼镜戴在略略有些浮肿的脸上。
说实话,这样的小蕾,和这样的付彬,在形象上是完全不搭的。
我拉着行李箱,礼貌的笑着朝他们走过去,一边感叹着:“北京就是不一样,那么多外国人。”
小蕾笑着告诉我,明年就是奥运年了,国外来的游客也越来越多了。
时间过得好快,距离我上初中第一次接触英语,已经过去十年了。
那时候,我对未来的终极幻想是,读高中,上大学,出国留学,和满头金发的外国人结婚,到大洋彼岸去生活。
但实际上,这次来北京,是我第一次出县城。
小蕾兴致勃勃的说要教我学英语,我也满脸期待的应和着,我一边觉得这些对我来说没有任何意义,一边又期待着万一真的有改变生活的契机出现呢?
小蕾带着我在北京的公园里遛弯,看着一群群精神烁矍的老大爷在宽阔的地面上慢悠悠的打着太极,旁边的草坪上放着一个又一个精致的鸟笼,里面的小竹棍上站着我不认识的鸟。
我们还在灯光明亮的大商场里转悠,那些看起来就很昂贵的衣服吊牌上,写着我不敢看的数字。
小蕾朝我笑着说道:“咱们买不起,就看看,涨涨见识!”
我们去搭公交,去坐地铁,去和老外打招呼。
我从见了老外便低着头快速走过,慢慢变得可以和他们简单的对话。
我喜欢北京的节奏,步履匆匆的人们朝着属于自己的方向行进,既不彷徨,也不止步,仿佛大家真的都有光明的未来。
我越来越适应北京的生活,甚至觉得小余村的那些经历根本就不属于我。
唤回我对小余村的牵挂的,是鹏鹏的一次极平常的过敏反应。
那天中午,我们去店里吃了海鲜自助。
因为价格实在不便宜,我和小蕾便吃了很多,专挑贵的吃,白虾、螃蟹,各种各样不知名的鱼片,直至吃到腹部开始胀痛才作罢。
下午两点多,我坐在电脑前查看自己的□□空间,小蕾在卧室里给鹏鹏喂奶。
半个多小时后,小蕾抱着鹏鹏火急火燎的跑出来,朝我说着:“表姐,呀,咋办呀,你看看鹏鹏,鹏鹏嘴肿了!”
我站起身,看着小蕾怀里的鹏鹏,上嘴唇像是被什么虫子咬了,肿的像《东成西就里》的欧阳锋,看起来既可怜,又滑稽。
我自言自语说着:“这应该是被啥毒虫咬的哇,过个一天半天就好了。”
小蕾焦急的摇着头,又掀开鹏鹏的衣服去看,看完之后小蕾整个人都激动起来,颤着声音说道:“呀,身上也起了好些红点点,这是咋了,这可咋办呀!”
我也看到了那些红点,我记得君君小时候第一次吃奶粉也起了很多,母亲说那就是小孩子换奶不适应,肠胃过敏了。
我试图安慰小蕾:“鹏鹏没事,就是过敏了,你吃的海鲜,他又吃你的奶,吃过敏了,缓半天就行了!”
小蕾疯狂的摇着头,如临大敌。
“快快快,医院,去医院,一分钟也不能等,马上去医院!”小蕾说着便抱着鹏鹏去门口换鞋。
虽然我觉得小蕾有些小题大做了,但依然拿着包跟着下了楼。
我们去了小区旁边的一家规模还算大的医院,那天好像医院有什么培训,大厅里的工作人员很少,我们像两只无头苍蝇一样在大厅里乱窜。
我问“挂什么科,皮肤科吧?”
小蕾着急的吼着“儿科儿科,肯定是儿科!”
我们跑到大厅的那个指示牌上,发现上面并没有写儿科。
小蕾心一横,抱着鹏鹏便朝一楼的“急诊室”走去。
那会儿急诊室里没有病人,只有一个坐诊的医生,坐在电脑前面不知道在点什么。
小蕾冲进去,着急的冲医生喊道:“医生,看看我家孩子,起了一身疹子!”
那医生站起来,看了看鹏鹏的嘴巴,又掀起衣服看了看他身上的疹子,最后看着小蕾,无奈的说道:“这里是急诊!”
“我知道呀,我儿子现在情况就很紧急!”
医生叹了口气,又说道:“你家孩子就是普通过敏,你去北院区儿科,或者上三楼皮肤科,让那里的医生看一下!”
小蕾还要争辩什么,我赶紧过去拉着她往外走。
“走,小蕾,咱去三楼,找皮肤科医生看吧。”
我们上三楼挂了号,又等了将近半个小时,期间小蕾一直坐立不安的念叨着:“鹏鹏,可怜的宝宝,妈妈对不起你!”
那一刻,我的心里五味杂陈。
我一直自诩是个尽职又悲情的母亲,哪怕毛毛先天智力低下,我也没有抛弃他,可是和现在的小蕾一对比,我便又显得不称职起来。
我问自己,如果毛毛出现这种情况,我会怎么办,我会不会不顾一切的带他去医院,去最紧急最重要的科室,哪怕会换来白眼?
我不会,我能想到的情况是,我问我的母亲,问周围人,当别人说没事时,便觉得孩子的状况真的没问题,甚至无足轻重。
我想到自己第一次发现毛毛异常,没有坚定的去医院,而是跟着母亲去找什么大仙,听从余炳权说孩子没事的敷衍言论,一直拖到毛毛一岁,才慢悠悠的去医院,而且是去水平较差的县医院。
那些陪着毛毛的日日夜夜,我不过是感动了自己。
很快,叫到鹏鹏的号了。
医生的诊断和我预想的一样,因为小蕾吃了过量的海鲜,又给鹏鹏母乳,导致鹏鹏海鲜过敏。
“再观察观察,要是疹子下去了,就没事了,母乳先停一两顿。”
我们出了医院大楼,坐在外面的石凳上。
小蕾有些不满的说道:“普通医院就是不行,我刚刚应该直接打车去首都医科大医院的!”
我试探的问道:“首都医科大医院好吗?”
小蕾点点头,“那肯定,那是咱们全国最好的儿科医院!”
我悄悄的记住了这个医院的名字。
过了一会儿,鹏鹏的嘴已经肿的不明显了,小蕾又掀开鹏鹏的衣服看了一下,疹子已经散去大半。
小蕾长长的吁出一口气,笑着说道:“哎呀,真是过敏,刚刚可吓死我了!”
看着小蕾和她怀里的鹏鹏,我又想起了我的毛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