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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给他一个家

    “郑大麦的名字是我起的。”老人缓缓讲述着。

    “我第一次见到麦子是2002年除夕,他六岁。那时候马戏团在乡下很有市场,我们演完大年二十九最后一场就要收工了。演员们都各自买票回家。我这一辈子没有家,只有这个马戏团,家人就是我这些动物们。所以我没走。打算在这找个酒馆,喝一杯就算过年,这么多年一直是这么过来的。

    那天傍晚下暴雪,鹅毛大的雪片漫天飘,我从村子里往外走,想着镇里可能有餐馆,那时候哪有导航什么的,只能边走边看。突然就听见小孩哭声顺着大北风刮过来,啧啧,那么小的孩子能哭出那么惨的声音。”郑叔边说边深深叹了口气,眼圈泛红。

    “我顺着声音赶紧往前跑,以为谁家的小孩走丢了。到一处院子,我现在还清清楚楚记得那幅画面啊,不大点儿的娃娃,穿着不合身的粉色毛裤,身上没穿衣服,后背上都是血,跪在雪地里,两只小手就那么死死抠住院门的篱杖,哭喊:‘对不起,爸爸妈妈,对不起,请让我进去吧,我以后一定好好照顾弟弟!太冷了,求求爸爸妈妈了~’。我走南闯北这么多年,太清楚了,村子里的事儿县太爷都管不了,我更不能管。但是我不忍心啊,谁看了能就放着孩子在那没命地哭?我把棉衣脱下来把他裹住了。他回头看我,就那一眼,我真受不住,两个脸蛋,鼻子尖,下巴尖都冻的红肿,眼睛里都是哀求,那不是孩子该有的神情啊。我也气得不得了,把孩子抱起来,死命拽门,边拽边骂,终于走出来一个男人。”沈岚听到这里只想转头冲进帐篷里,死死抱住郑大麦。他常挨打,他太知道有多难熬,但他没被打出血,也从没有被大雪天扔在外面,他想象不到那有多痛。

    “那男人披着棉衣,骂骂咧咧走过来:‘敲什么敲,我不认识他,你抱走吧。’那小豆子就在我怀里抖,听到这句话抖得更厉害。我也有气,抱着他转身就走了。想着得先去医院,不知道挨打多长时间,也不知道挨冻多长时间。我就那么冒着大雪,抱着他,往镇里跑,好在不远,估么着二十分钟就到卫生所了。那时候孩子已经没什么意识了,可能哭累了。

    我把那大衣一掀开,医生说:‘是这孩子啊?哎……’

    我说:‘你认识?’

    ‘嗯,他命苦。村里老李头胎是个姑娘,计划生育抓的严,不敢生,五六年前去趟城里把这孩子带来了,说是亲戚过继的,要传宗接代,八成是人贩子手里买的。本来还能好好养着,谁成想去年姑娘自己在河边玩儿,失足落水,没了。老李婆子又怀了,找人算命是个小子,从那时候起就看他碍眼。等小儿子生下来,就更容不得他,恨不得打死。三天两头就被邻居送过来。’

    ‘警察不管吗?’

    ‘咱们这穷乡僻壤的,人顾自己都顾不过来,哪有空管别人闲事。’

    医生手倒是麻利,孩子也太累了,用棉签按着消毒都没醒,就皱皱眉头。我坐在身边犹豫。带走?我自己都没家,我怎么照顾这小家伙?留这儿?留下就是个死,我往后做梦都不消停。我就在卫生所凳子上对付了一宿,他躺在病床上,就那么小,我没孩子,我第一次看见这小脚小手。我把手伸过去摸了一下他手,他两只小手一下就把我拽住了,拽着我手搂到胸口那儿。我一下就决定了,带他走。

    第二天一大早,鞭炮噼里啪啦地响啊,他睁眼看见我,叫了一声叔叔,我心都化了。我问他:‘你愿不愿意跟我走,再也不用挨打。’

    他眨巴眨巴眼睛,说:‘愿意。’

    哎,他懂什么呀,他什么都不懂。他就因为不想挨打,所以跟我走了。

    我俩连早饭都没吃,我就开着卡车带他离开了那里。从三十到初七,就我俩,在一起吃,一起住,我给他讲故事,他真爱听,他说爸爸妈妈没给他讲过故事,给弟弟讲过,他离得太远,听不清。他也不挑吃,我吃什么他吃什么。只要挨着我,睡卡车里也睡得踏实。”

    “大麦哥怎么说他小时候在福利院?”沈岚狐疑地问道。他记得大麦哥说过,十二岁才跟了师父。

    “哎,当时过了年,表演又开始了,我想着孩子不能不上学,跟着我东奔西走算怎么回事儿?加上那些演员啊也都劝我,所以半个多月后,我就把他送福利院了。福利院老师问我孩子叫什么名字,我问过,他说他没名。我想着人得吃饱,就叫大麦吧,跟我姓,叫郑大麦。走的时候瞒着他没说实话,只说要出去表演几天,让他在这住着,等我来接。他才多大点儿的人,我以为最多一个星期也就忘了。福利院小孩多,还能读书,我也放心。然后就走了。这一走再也没联系过。”

    “那怎么又见面了?”

    “他十二那年,我除夕前最后一次演出,就在他们福利院对面,我心里惦记着,想偷偷去看看。走到院门口就看见有几个小子欺负一个男孩,把他按地上打。我赶紧喊老师,有个男老师过来把孩子们拉开了。地上的男孩拍拍身上的土自己站起来,抬头看了我一眼,六年了,变化太大了,我没认出来。倒是他把我认出来了,我就看他先是盯着我皱眉头,然后眼圈就红了,脸上还有刚才倒地上的灰,眼泪一流淌下一条泥汤。他喊了一声郑叔,我这才敢确定是他。我真没想到他还能记得我。我真后悔啊,当初不该骗他。”

    沈岚一下就想到前几天大麦哥说过的不喜欢别人骗他,心里难受的攥起来。

    “后来我找他们老师,老师说他性格孤僻,不合群,同学们都叫他狼孩,久了老师们也都这么叫了。福利院现在收到的政府和社会资助也少,侧面交代我可以把他带走,他在这挨欺负,老师人数少,也管不过来。而且他也老是问郑叔什么时候来接他,老师总是骗他过几天过几天,后来他也不问了。我听着真心疼啊,恨自己把他扔下了。所以就带他走了。从那时候起,他就跟着我学驯兽,这小子真有天赋,学得快,比我都驯得服。而且有福气,正大卖,我这名字起得也好,那时候生意太火了,我就给他买了只非洲狮,我们马戏团有证,他太喜欢了,还取名叫咪咪。他十八岁我就算退休了,我就检检票,串串场,一直到现在。”

    “咱们现在生意不好是不是?”

    “哎,属于马戏团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做不下去也正常,我就担心麦子受不了,他打小儿就在这马戏团,马戏团没了,他家就没了。”

    “叔,我得去上班了,等我晚上下班过来,一定得等我。我绝对不会让马戏团做不下去,我来想办法!”沈岚看了一眼手机,该去琳姐店里了,但是他已经决定了,一定要尽全力让马戏团支撑下去。他要为大麦哥守住他的家。

    郑叔看着沈岚跑远,这是他第一次把这个故事讲给别人听,连团里的其他演员都不知道。至于为什么要告诉沈岚。郑叔第一天表演就注意到沈岚了,他在侧幕坐着,沈岚在观众席并不起眼,在郑大麦出场的时候,郑叔突然感觉人群中的沈岚在发光,他眼神里的渴望与爱意任谁看了都会动容。所以第二天郑大麦带了沈岚一起来马戏团时,郑叔已经了然,他承认自己自私,他希望会有人不管不顾地爱郑大麦,能无私无畏地宠他,希望沈岚能够融化麦子,这对沈岚来说并不公平,任何一种感情都应该是对等的。但沈岚只要在郑大麦身边就已经感受到幸福了,不是吗?所以即使他们的未来充满不确定性,甚至注定只能分开,郑叔仍然希望郑大麦能够从这段关系中感受到什么是爱。这能弥补这个世界,包括自己带给郑大麦的种种伤害吗?郑叔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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