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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见到萧让,风谣觉得世上怎么会有这么漂亮的小女郎,只是太不谦逊了些。
第二次见到萧让,风谣想,自己好歹救了她,怎得恩将仇报?再也不想见到她了。
第三次见到萧让,这时的风谣只想着,就算只是单相思,我也护她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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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让每一次见到风谣,都要心动一次,她不想承认,可心跳不会骗人——她对风谣,不仅是一见钟情,更是日久生情。
桐城新开了家酒馆,据去过的伙计描述,老板是个美娇娥,长得似天仙,这一说引得城里好事的都往酒馆涌去。可惜的是,这老板始终不开口,众人皆以为这是个哑巴 ,终是叹息着离去。
这酒馆的热度也渐渐消下去。
唯有一个书生,日日去那酒馆,也不喝酒,只是上午来,叫一壶茶,一坐坐到日暮,收拾收拾桌子,亲自还回茶壶,拍拍裙摆就走了。
开始城里人还暗地里打趣这书生看上了老板,但见日复一日的端坐样,便嘲笑这是个胆子小的。
花开花谢几个轮回,忽有一天书生不来酒馆了,也无人发现,只有酒馆的小厮觉得少了些什么,苦思冥想半天,才知是书生已好久不见身影了。
“该是赶考去了罢”小厮心想。
又过了几个春秋,酒馆竟成了城里的老字招牌,凡是新进城的旅家,都会来买口酒吃,顺便听一听这酒馆老板的风流趣事,不用想便知,是城里好事的编造的。
只是这酒馆的老板不曾出来辟谣,竟是越传越离谱了……
“他们还传了些什么?”萧让靠坐在榻上,慵懒的嗓音夹杂着一丝困倦。
“小姐,他们的话可好笑了,说什么您是为情所伤,才躲在这酒馆里,说您是个哑巴,才从不开口,更有甚者说您其实是妖怪变的,这才长得如此一副模样,其实已经七老八十了!”银杏鼓着两腮,整张脸被气得通红。
“我从不在人前说话,被当作哑巴也不足为怪,这世道,女子总是更容易受人猜忌。”女子笑了笑,又安慰道,“银杏乖,不生气了,我想吃城北的叫花鸡,你替我去买罢。”
“您总是这般,人都打到家门口了,还是想着其他的东西。”银杏抛下这句,还是转身出门买叫花鸡去了。留下萧让一人靠在榻上假寐。
中秋节这天,城里到处是烟花炸开的声响,彰示着各家团圆的喜悦,萧让给店里的小厮都放了假,让他们回家陪父母去,银杏是家奴,自是一直跟着的。
主仆二人坐在大堂里,萧让对着窗外的圆月独自斟酒,银杏看小姐这模样,知道小姐又想家了,张了张嘴,终是咬紧牙关,转过身抹眼泪。
风透过窗滚进衣领,终于才算是感受到这又是一年秋。
萧让知道银杏又哭了,她从小就是这般,只是她哭了,自己就万万不能再掉眼泪了。不然两个人一起哭,也太丢脸了些。
“欸……”
吱啦————
叹气声到半,硬是被开门声打断,正当萧让着疑惑中秋佳节怎得还有人出来喝酒时,人已迈着大步子进来了。
初是看不见人脸的,那人低着头,身穿一袭红衣,腰间别把大刀,斗笠牢固的戴在头上,似是做好了怎么摇晃也不会掉的准备。
“店家,来壶酒。”声音清冷,不知不觉就带来了距离感。萧让警惕得拽住了银杏,还用眼神警告不让她发声。
半晌没有回应,红衣女子这才抬起头,看向柜台,眼里满是疑惑。尽管蒙着半边脸,但看到那双漂亮至极的眼睛,蓝色的眼睛,就会让人深信这定是个标致极了的人物。只是周身气派清冷中带着疏离,仿佛周围人都与她不和。
“不好意思,已经打烊了。”萧让盯着那双眸子缓缓答道。
“怎会?我分明见着这店的旗还挂着……”话说一半,似是觉得有些不妥,红衣女子咽下嘴边的话。
“那是在下的不是,叨唠店家了。”说完就转身就要走。
“欸,我说打烊了,可没说不给你酒喝啊!”萧让见状笑了,低声喃喃,“看是个女侠,怎得跟个呆子似的。”
本以为这话对方听不见,实则给人家听得清清楚楚。只是被人骂了也不做声,又转回来对着萧让坐下。
萧让晃了晃桌上喝剩的酒坛子,已经空了。
“银杏,去把我那壶珍藏拿出来。”
“诶呦,小姐,您藏了这么多,我怎么知道是哪壶啊。”银杏满脸为难。
“你,你不会随便挑一壶啊。快去。”耍帅失败,萧让的脸蹭的一下红了。
红衣女子还特别捧场的笑了一声,弄得萧让的脸更红了,整张脸一直红到锁骨。过了好一阵才平复下来。
“有什么好笑的。”萧让小声地嘟囔。
红衣女子把上扬的嘴角偷偷往下压了压,这才开口:“在下姓风,名谣,歌谣的谣。敢问店家贵姓?”
这么古板正式?不会是哪个深山里出来的吧?
“我姓萧,名让,桃羞杏让的让!”萧让满眼笑意地盯着风谣。
咳——咳——风谣险些被口水呛死,哪有人如此介绍自己的。
“看姑娘穿着,该是江湖女子罢,不知来我们桐城作甚?该不是来寻小郎君的罢?”萧让看她卡壳了,又继续调戏人家,“毕竟我们桐城得白面书生可是出了名得标志。”
咳——咳—这下轮到风谣脸红了,“萧掌柜慎言,在下只是恰好游历经过此处,不曾有那般想法。今日因吹风半路力竭,这才耽误了脚程。”
“吹风?”
“哦,我的马名唤‘吹风’。”
气氛在话音落下就突然僵住了,直到银杏拿来酒。
“喝酒吧,我这的酒就没有人不说好的。快试试。”萧让毫不谦虚,可身边站着的银杏脸已经红得快要滴出血来了。
尽管看出了萧让在吹牛,风谣不曾拆穿。何必招惹人家呢?
酒的味道的确不错,风谣的酒量似乎很好,连喝三碗,一点要醉的征兆都没有。
萧让盯着她的眼睛更亮了,拿了碗邀请两人一起喝,风谣没有拒绝,但也没有答应。于是萧让就自顾自得坐下盛了酒开喝。
风谣已经摘了面罩,不出所料,那般漂亮的眸子定配了一副好面孔,萧让还是第一次遇见这般英姿飒爽的女子,颜值跟自己不相上下。萧让手托着下巴,将肘撑在桌子上,还是盯着风谣,眼里满是欣赏和惊艳,一点也没有要藏着的意思。
风谣自是发觉了,却只能装作不知道。但酒总是会喝完的。
不一会儿一坛酒就见底了,看见碗底的花纹,风谣似乎才想起酒馆外的吹风,第一次回应了萧让的目光:
“可以麻烦萧掌柜给我的马找点吃的吗?再给我准备一间房。”风谣说完才想起这是个酒馆,于是补充道,“我可以多付钱的。”
见这人终于又开口了,萧让决定再逗逗她。
“喂马可以,但我这是酒馆,不是客栈,不管住宿的。”
“既如此,那只能拜托萧掌柜再晚些关门,待吹风补充一点体力,在下就离开。”
未曾想这人竟一点儿不勉强,莫不真如母亲所言,天下习武之人都一般呆么?不仅如此,说话也一板一眼的,像个老古板。
“不用了,看在你长得这么漂亮的份上,我就破一次例吧。银杏,去收拾一间客房出来。”
不曾想又被调戏了,但想到今晚不用连夜赶路了,风谣再一次忍了下来。她强撑着严肃道:
“那就多谢萧掌柜了。多少钱?”
“噗——不收你钱了,谁叫我还是第一次见长相不输我的小娘子呢。”
这人还是真一点都不谦虚啊,虽说她那张面孔确实标志,可这……
风谣及时打住了自己的胡思乱想,这跟自己有什么关系呢?还是早点休息,明早赶路吧。
翌日天还没亮,风谣就开始收拾东西,她在昨晚喝过酒的柜子上放了几两银子,想了想又从包袱中掏出一点碎银放在一起,转身出了酒馆的门。骑上吹风,顶着浓重晨雾继续赶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