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漆黑的夜晚遇到了鬼舞辻无惨。
那时我正喝的烂醉从酒坊摇摇晃晃地走出来,没走几步就看到有个长的不错的小白脸在被流氓骚扰,他们把他围住,嘴里还说着什么和死有关的字眼。
简直欺人太甚!作为一名路过的好心人,我肯定不能见死不救。秉持着一颗正义之心,我冲了过去。
老实说我平时碰到这种事都是装作没看到的,那天可能是酒壮怂人胆,也可能是被那小白脸的美色误了头脑,就这么直愣愣地去帮他了。
“住手!你们这群xx!”我大叫着,用手把流氓们扒拉开,站在了小白脸的前面。这家伙好像很诧异,举起的手慢慢放了下去。借着月光,我才发现他还涂蓝色指甲油,怪精致嘞!我砸吧砸吧嘴,看看他又看看小混混,看看小混混又看看他,怪不得人家要欺负他!原来是因为这货长太好看了啊!感觉和我们都不是一个画风的。
“你们不要太过分了,嫉妒人家长的好看就直说,干什么咒别人,我看这位小白..这位先生还能活很久呢,嫉妒是魔鬼,不要被魔鬼蒙蔽了心灵...” 我滔滔不绝。
常人对我的评价往往是沉默寡言,但其实我很爱说话。自从家族落魄,以往的朋友仆从都弃我而去,我也只能每天烂醉度日,所有的话都只能憋在心里,就像我那把尘封在匣子里的刀,不会有再打开的时候。
...话题扯远了,流氓们何时见过这种场面,都愤怒地朝我大喊:“臭婆娘闭嘴!”,同时拿着随身带的刀向我刺来。虽说我已经很久没有练习刀剑了,但从前长年积累的经验还是普通人比不了的。我抢过其中一个人的匕首,跳起来一个扫堂腿,把从后面想要偷袭我的家伙踹倒在地。同时匕首直直地插进前面两个人的肩膀,将他俩像烤串一样钉在墙上。最后一个人,看到伙伴的下场,吓得屁滚尿流,一溜烟地跑了。
干完这些,我满意地拍拍手上的灰尘,准备回家。我寻思小白脸应该早就被吓跑了,也没想多管他。结果一回头,发现他居然站在了我的身后。
“!”“你怎么还不走啊” 我真挺纳闷的,第一次碰到看到这种场景不跑的,这小白脸怕不是个傻的吧?
“我很钟意你。”他说。声音低沉又有磁性。
反正当时我就爱了。然后?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因为我看到小白脸身后出现了个什么东西,接着我就被扎晕过去了。
两天之后,我就变成鬼了。当初那个小白脸也一跃成为了我的老板。我不仅要勤勤恳恳打工,还要忍受他的坏脾气。
呵呵,垃圾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