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故事是许多年以前发生的;但是正因为这个缘故,在人们没有忘记它以前,值得听一听。
这位皇帝的宫殿是世界上最华丽的,完全用细致的瓷砖砌成,价值非常高,不过非常脆薄,如果你想摸摸它,你必须万分当心。
人们在御花园里可以看到世界上最珍奇的花儿。那些最名贵的花上都系着银铃,好使得走过的人一听到铃声就不得不注意这些花儿。是的,皇帝花园里的一切东西都布置得非常精巧。花园是那么大,连园丁都不知道它的尽头是在什么地方。
如果一个人不停地向前走,他可以碰到一个茂密的树林,里面有根高的树,还有很深的湖。树林一直伸展到蔚蓝色的、深沉的海那儿去。巨大的船只可以在树枝底下航行。树林里住着一只夜莺。它的歌唱得非常美妙,连一个忙碌的穷苦渔夫在夜间出去收网的时候,一听到这夜莺的歌唱,也不得不停下来欣赏一下。
‘我的天,唱得多么美啊!’他说。但是他不得不去做他的工作,所以只好把这鸟儿忘掉。不过第二天晚上,这鸟儿又唱起来了。渔夫听到歌声的时候,不禁又同样地说,‘我的天,唱得多么美啊!’
世界各国的旅行家都到这位皇帝的首都来,欣赏这座皇城、宫殿和花园。不过当他们听到夜莺歌唱的时候,他们都说:‘这是最美的东西!’
这些旅行家回到本国以后,就谈论着这件事情。于是许多学者写了大量关于皇城、宫殿和花园的书籍,那些会写诗的人还写了许多最美丽的诗篇,歌颂这只住在树林里的夜莺。
这些书流行到全世界。有几本居然流行到皇帝手里。他坐在他的金椅子上,读了又读:每一秒钟点一次头,因为那些关于皇城、宫殿和花园的细致的描写使他读起来感到非常舒服。‘不过夜莺是这一切东西中最美的东西,’这句话清清楚楚地摆在他面前。”
——安徒生童话《夜莺》
威尔·格雷厄姆第一次来进行心理“治疗”的时候是相当抗拒的,周遭的一切好像都是陌生的,陈列的家具,昏暗的房间不断刺激着他脆弱的神经,仿佛被带回加勒特·雅各布·霍布斯四周都是鹿角的猎房。
他再怎么挣扎好像都逃不出厨房,不论怎么改变,他都会把自己代入那个杀人凶手。
他就那样无神地走出车,走向汉尼拔·莱克特的独栋。
他在进房前留意到灰色的复式独层小楼有一个后花园,被鲜花簇拥。密密匝匝的花朵簇拥着这个暗色的建筑物,散发着浓郁的花香。威尔想,莱克特医生真是一个热爱艺术的人。
花园的深处有一个小小的喷泉,上面雕刻着鸟的造型,用大理石雕刻着细小的枝叶和花朵,威尔只能认出来玫瑰,估计还有蔷薇或者山茶一类吧?像是古典绘本里装饰文本的框架,看得身心愉悦。
旁边是一个简单的秋千椅和桌子,他想这大概是会有患者喜欢在这样的环境下聊天所以敬业的医生为了满足患者个性化的需求而建,在鲜花簇拥的环境下好像确实会多一些鲜活的生机感。如果是他的话他觉得在这样的一个环境下跟自己的狗狗吃一点下午茶,看着他们在四周追自己的尾巴会是一件相当幸福的事情。
他在头里缓慢地发散着,来到了就诊的房间。
威尔感觉阴森的房间糟透了。
“稍等我一下,”汉尼拔侧头说,威尔看着他捋捋西装,走去了里面的房间。
莱克特医生迈着步伐进入了自己的衣帽间,将可能带有血腥气息的西装脱下,丢到了脏衣篓里;墙上挂的一件件西装都是仔细熨好的,相配的领带在一个多层的隔柜里,皮鞋擦拭锃亮一尘不染。这相当符合他的美学。
在一侧有一个简单的香水台,典型的巴洛克风格,放香水的摆台像是中世纪贵族用来迎接客人马卡龙的点心盘。
端正坐在椅子上的威尔任由自己的头脑发散,没有察觉到汉尼拔已经端着茶水出来。
“阿萨姆红茶,来自印度”,在出警的时候他就已经从汉尼拔的强调里听出来了深沉的英伦感,像是仍然活在庄园时代的旧时代的贵族,一举一动都散发着精贵的气息。他接过白瓷的茶杯,注意到杯身上面也有和花园一样的鸟类图案。
“阿萨姆喜马拉雅山麓的阿萨姆溪谷一带雨量丰富,日照强烈,因此茶叶外形细扁,色呈深褐;汤色深红稍褐,带有淡淡的麦芽香、玫瑰香,滋味浓,属烈茶。采摘于10月。”
威尔道谢轻抿一口,淡淡的茶香安定着自己的神经。
“医生,我看你花园里的喷泉上有鸟类的图案,是和杯子上一样的品种吗?”他无意问起。
汉尼拔用手指轻轻摩擦着杯身,轻哂道,“虽然外表看起来一样,但是其实是两类鸟,喷泉上的是夜莺,而杯子上的是金丝雀。”
“夜莺?安徒生里的那个吗?”威尔困惑到。
“是啊,中国的皇帝和夜莺的故事,”汉尼拔喝了一口茶,叹气,“愚蠢的人,居然真的以为夜莺是可以用粗制滥造的工艺品代替。她的歌声应该想金丝雀一样在笼子里被懂得欣赏的人倾听,歌唱。”
“只有真正可以欣赏她的人才配让她开口歌唱。夜莺讴歌自然讴歌生命讴歌爱,而皇帝却在践踏她的祝福,她的作品。这种人活该留不住夜莺。”
威尔皱着眉否定,“可是那样它不就不再自由了吗?鸟类本就该翱翔于蓝天,驰骋在树林里。”
汉尼拔轻笑着没有回答,把杯子放在旁边。“总之今天我们先来聊聊关于你的事情吧……”
……
送走了威尔,莱克特医生将剩余的茶水收拾到厨房,凝视着杯身上的金丝雀,沉思道:自由?我不会给予你自由。
我要让你成为我一个人的夜莺,一个人的金丝雀。怎么会让那些附庸风雅的人再次看到你起舞,听到你的歌声呢?我们已经拥有彼此,那就足够了。
想着便勾起一抹笑容,在领口和手腕上抹上香水,满意地走到阁楼敲起门。
“黛尔菲妮,我进来了。”
汉尼拔推门进入,阁楼实际上的区域相当宽敞,采光也通过一些巧妙的角度能将天空和阳光更加轻易地照进房间内,这是汉尼拔来到巴尔的摩特意挑选的独栋。
在房子的一边是一个大型的双人床,床上铺着柔软亲肤的面料,一看便知价值不菲,枕头是泛着光泽的真丝面料,被子是碎花样式的,粉色点缀、不失娇嫩。
木质地板上大部分都用柔软的地毯铺好,汉尼拔无奈看着她光着白润的双脚哼着婉转的曲调。
中间是一个室内秋千,两个铁链上都是缠绕的花朵,而黛尔菲妮——汉尼拔所呼唤的的人正光着脚轻轻地荡着秋千。
阳光像是金子一样洒在她亚麻色的头发上,大约只有二十七八岁,翡翠般翠绿的眼睛下方长着一颗泪痣。绿色的眼睛像是亚马逊的雨后森林,潮湿鲜嫩的青苔,他仿佛可以通过那双眼睛找到与他精神相连的那颗树。那双不同于他的眼睛,生机勃勃,比蓝色的眼睛更吸引人,让人沉醉,就在这样的眼睛里度过每一个黄昏。
立体的五官,上挑的狐狸眼,深邃的眼窝,白皙如玉的皮肤,穿着白色的长裙,质地柔软,领口是木耳边,卷发柔软披在脊背上,像是一副淡淡的睡莲图。
她闻声转头,眸子弯起来,小跑着扑到汉尼拔的怀里,靡丽的脸蛋贴在他的胸口,聆听他的心声起伏。像是一只找到主人的小猫,他满意地想。
两个人就安静的相拥在阳光的余晖里。
“回来了?”
“嗯。”
汉尼拔安抚着她,想,愚蠢的皇帝才会留不住夜莺。
而我,会把夜莺圈养,直到她成为家养的金丝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