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8 章

    收养智深的师傅,算出她是个云游四海的漂泊命,于是她选择了做个游僧。南山寺是她命中注定的劫。但遇到林萱,这个劫化解了,她也定了下来,更是成为了南山寺的住持。

    龙陵遇到林萱前,也一样在漂泊着。但她的漂泊更多的是一种身不由己。

    三岁前,龙陵还不太记事,只知道父亲总在为那个不知道是谁的女人抹着眼泪。

    三岁后,跟着父亲开始了寻母之路。要不是她身体素质超出常人,真跟不上这时已几近疯癫、日夜奔波的父亲。

    五岁的某一天,那个为爱疯狂的男人不知从哪里回到酒楼、手舞足蹈,大喊着“哈哈哈......我找到她了,我找到她了!她还是那么威严高大!阿绫你马上就可以见到自己的母亲了,你高兴吗?哈哈哈哈......”

    与父亲的欣喜若狂不同,五岁的阿绫吃着包子面部麻木。

    高兴?完全高兴不起来。

    这不是父亲第一次有这种行为。每次他找到了疑似“母亲”的人,都会兴奋地上蹿下跳,然后再沉迷打扮。等到意识到那人并不是真正的"母亲"后,便会不吃不喝一段时间,连带着阿绫饿几天肚子。

    因此,阿绫见父亲兴奋得没有吃饭的意思,便也不给他留包子了,自己一口气吃完了。还不知道未来会饿几天呢,有多少吃多少吧。

    但是,令阿绫没有想到的是,那顿包子,便是她和父亲共同吃的最后一餐了。

    那天下午,父亲穿上仅剩的一件华布衣裳,配上所有的首饰,再三和阿绫确认了自己的妆容是否美丽。得到肯定答复后,才兴冲冲地出门了。

    然后,就再也没有回来。

    没有人交房费了,酒楼老板也不会允许她白住,不出两日就将她扫地出门。

    担心父亲回来,找不着自己,阿绫便白日蹲在酒楼对面(老板怕她影响生意),夜晚蹲在酒楼门口,日复一日。

    老板也不是什么铁石心肠之人,常常看不下去她那可怜兮兮的样子,便让跑腿给她送些食物。

    “你这样是不行的!你得去官府报案,知道吗?”老板每次撞见躲藏的阿绫都要叮嘱。“人不见了,就去报官,让官府帮你找。”

    阿绫大小跟着半疯的父亲走南闯北的,常识体系并不健全。

    官府这个词,她只在一些佩刀戴剑的人口中听过。

    好像并非什么好地方,遍地是狗狗(狗官)?

    狗狗帮忙找人是要吃肉的,她没有肉给狗吃,她不去。

    见她这般倔强,老板跺了跺脚,发誓不再管她。但走不出五步又折返回来,认命一般,低头望着她说道,“大概是上辈子欠你的吧,和我一起走吧,我带你去找你爹爹。”

    拿出棉布手帕牵着她往官府去了。

    原来,官府里并不都是狗狗,而是比恶狗要可怕多了的人。

    “你们和那个人是什么关系?”听完他们的描述,执笔书生突然拍桌,怒目圆瞠。

    老板是个机灵的,眼见形势不对,赶忙俯下解释,尽量将自己还有阿绫和她父亲的关系说得生疏一些。

    几个铺头聚着不知道,商量了什么,片刻后派了个圆圆脸的捕快前来和她们解释。

    阿绫的父亲几日前便已经去世了,因为一直没有人领,就由官府代为下葬了。

    “至于这个孩子,不行的话,就送去善堂(古代的孤儿院)吧。我给你写个证明,你待会儿带她过去。”

    酒楼老板连连道谢。

    送佛送到西,给阿绫送到善堂说不定比跟着她那个疯爹要生活的更好,也算是她积累的一桩善缘吧。

    可哪曾想,出了官府不过一条街的路段,那孩子便跑丢了。

    “善堂”,阿绫听过一个衣着奇特的姐姐说过,那可不是个好地方,每次吃饭都要打架,还有些心肝很坏很坏的大人,专门吃她这种长得好看的小孩。

    她可不能去善堂。于是流落成了乞丐......

    阿绫的脸蛋刚开始给她博取更多的同情,足以饱餐几顿,但也吸引了变态的窥视。再然后她学会了用泥土掩饰,就像其他小乞丐一样。

    当乞丐的日子还是比较艰难的,锦城虽是有名的江南水乡,百姓富裕厚实,可奈何同行竞争过于激烈,阿绫一个小孩子总是在抢地盘里落了下风。

    但是她身体素质真的好,至少越跑越快,就连会一点点轻功的丐帮人士都不一定能抓住她。

    “小子,你慧根不错,运气也好,当我徒弟吧。”一个酒气冲天的瘦老妇将四处乱窜的阿绫提溜到巷子里了。

    “不要!”阿绫快速否决。

    “欸,为什么?”

    “你看上去也很穷,和你一起应该也吃不饱饭。”

    “......”

    "哼!竟然以貌取人,真是肤浅。老妇都有钱喝酒,还能少得了你一口饭?当我徒弟,不说顿顿山珍海味,管饱那是没什么问题的。"

    “师母好,师父母请受徒儿一拜!”

    “......你这娃娃,真不知道是机灵好,还是过于现实。”瘦老妇心里五味杂陈的。

    后来事实证明,是她想多了。阿绫这孩子,就是过分以食为天了。

    老妇的眼光真的不错,阿绫的武学根骨、天赋远超常人,甚至也超过了她的亲生女儿。

    不到十岁的阿绫,都已经能打败门派里不少基础较差的长老了。

    一些比较的风言风语开始在门派里流传,甚至有人搬弄是非直接到了阿绫面前。

    “师母,我想下山去游历。”

    “因为那些风言风语?”

    “是也不是。我想去长长见识、去看看父亲常唠叨的江城,是个什么模样。”

    师母沉默了良久,终究是同意了。

    她倒是不担心阿绫在外受欺负,毕竟功夫是自己教的。她主要是怕阿绫这个贪吃的个性,没多久盘缠了花完了。

    掏出埋得深层的三串铜钱,放进阿绫的包袱里。

    “省着点吃,知道吗?若是没有钱了,就去抓乙级以下的通缉犯换钱,早日回来也行......”

    若是一直听下去,就不能离开了,阿绫摆摆手,一溜烟便跑出去了。

    第一年都还是很顺利的,阿绫沿路吃吃喝喝,偶尔去各个门派房梁上转转,偷学几招;偶尔去茶馆酒楼听听书,听听八卦消息;没钱了就去抓个甲级犯找官府换钱。

    日子过得舒服又自在。

    但是到江城之后,事情却变了。

    前去换钱的官府竟然有一张她画像,她竟然在不知不觉中也成了官府通缉犯,不是为啥呀?她可没有做过什么犯法之事。

    奈何官府可不是什么讲理的地方。

    阿绫只得开始了逃窜生活。

    一不小心逃窜到了南山寺。那方丈头回见,看上去还蛮慈眉善目的,阿绫还以为是个有钱的好人嘞。在寺里吃素斋吃得香喷喷,结果被迷倒得晕沉沉。

    变态方丈见她武艺高强,便计划关她几天。

    按照方丈的经验,原始的吃喝拉撒欲望是最好的掌控人心的办法。性子烈又如何?武艺高强又如何?不吃不喝个几天,铁打的人都得服软。

    在柴房里饿着的第四天,阿绫选择了吞棉花。小时候也不是没有饿过,她的身体机能倒是还能忍受,可肚子空空的滋味却着实难熬。

    同样被关进来的爽朗娘子,竟然蠢蠢地嘲笑她吃棉花。

    一看就是金玉良堂里养出来的贵小姐,不知道饿肚子的滋味有多难受。

    然而,在剩下半天时间里,她便被这位爽朗小姐带着逃出去饱餐一顿,还将这妖寺给一锅端了。

    嗯,看来笨笨的是自己呀!

    可惜娘子后面的计划,要频频和官府打交道,她着实不能参与了。

    虽然从香火钱里拿了一串,但对于她那个无底洞一样的胃来说,也不怎么耐花。

    在剩下钱不多的情况下,还遇到了家收费巨贵的黑店。

    没办法了,她可不能去官府,只能跑单了。

    谁曾想,在这逃跑路上竟然还顺手解救了被要债的人追赶的林萱。

    两人在逃跑路上交流着这段时间的波折,忍不住互相嘲笑,气氛轻松得不像逃亡,倒像是春游。

    “嘿,阿绫。要不你以后就跟我混吧!虽然我现在落魄,但很快就会翻身的。到时候养十个你都不会有问题哦!”林萱显然是体力不支,大口喘着粗气,却笑得依旧爽朗。

    就如她们初见的模样,明明身处危机之中,却好似万事尽在掌控。明明身形瘦小,却可靠得好似高墙。

    “好呀!”阿绫点点头。

    她想,这次或许是真的能靠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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