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科的日子更快就要来了。
而有一个清晰痛苦的记忆也常常出现在程静水的脑海中。
记忆里,选课过后没多久,医院里面叫他作为家属到场。
手术台上是他的妹妹,而父母死亡的消息早已将这个少年淹没。
等待妹妹的消息。
这场等待,像是对他的凌迟。
回到过去以后,他学着习惯这里的一切,没有电子设备的生活,全部放在学习上的精力,没有出租屋的潮湿味道,而是一股普鲁斯特效应引发的记忆中的年少味道。
学着成为一个正常健康成长的少年。
可是他不是。他已经成为了原本那个拥有无聊孤独的人,哪怕再过高中生的生活,也再难变成一个阳光的孩子了。
他年少失去双亲,放弃读书,成为一个早早接触社会的高中毕业生。他的心理怎么可能只是一个16岁的少年。
黄梁一梦归去,荒凉一梦醒来 。
终不似,真少年。
但要是可以改变呢?
他要怎么做?
他为分班考试复习到凌晨一点,睡上寝室里的床,他梦里是那场车祸。
他美梦般重来的人生的ng键。
选科时,程静水看着文理的选项,静静思考着。
程静水不是什么成绩特别好的人,也没多聪明,他想着学习尽力就好。
理科对他来说确实难。
于是他果断选了文科。
父母都是理科生,回去以后程父问程静水想好没有,程静水果断说选了文科。
程父笑着说不用我操心就好。
程母从楼上换了衣服缓缓走下来,“他哪里会和我们商量,人家自己有想法的。”
“哥哥选了文科吗!我也喜欢学历史,那以后我也要选文!”程静音正在看电视,大声地说了自己的想法。
“嗯哼,想法挺好哈。”程静水歪嘴笑了一下,像在嘲笑妹妹。
“啊啊啊啊,程静水你干嘛,我这是在支持你好不好,我历史差咋了,有一个当文科女梦想怎么了!”程静音继承了父母的理科天赋,而文科全部保持着下游水平。
天才一样的妹妹。程静水忍不住笑。
程静水穿着球衣吃晚饭,因为想打篮球,就在大家吃饭的时候出门打球了,程母留了他的饭。
程母穿了一条藕粉色的裙子,拿着包包,像是要出门。
“妈,你这么晚去哪里呢,叫程静音陪陪你啊。”程静水嘴巴里面还包着饭,含糊地问。
“去你叔叔家,就是那个小叔叔,你初中去过的。你爸晚上还要忙工作,我去他们家看看,最近他们孩子要上初中,我去一起商量一下孩子上学的问题。”程母到餐桌这边坐下和程静水简单解释了一下。
这是机会。
程静水早就知道程母要去一次小叔叔家一趟,于是心思活络地问了一句。
“我不去,我要在家看电视,去的话叫哥哥去。”程静音嘟囔着。
“你哥后天要分班考试了,今天一天都没有学习,就在家好好学习一下。”程母叉着腰看着程静音“程二,你上次语文不及格我觉得是因为缺乏沟通,你和我一起去。”
“可是我真的不想去啊。”
程静水笑着看程静音耍赖。
“妈,我去吧,她不乐意。”程静水笑着说,“我早就复习得要吐了,周末休息一下没事的。”
“你就是宠她,好不容易在周末休息一下,还跟着跑那么远,一天就拌嘴,以为是冤家,结果啥小事都宠着她。”程母忍不住评价了一嘴。
“哈哈哈哈,我就想出门多走走,关她啥事。”程静水把餐具放进厨房。“妈,你等等我呗,我一会就收拾好了。”
2个小时后
两人驾车来到县城,时间已经是22点了。
程母把车停好之后就下车了。叫程静水在车后座拿给叔叔家的礼物。
串门送礼,是亲近家人之间的互相抚慰,是家人的链接。
小叔叔年轻时成绩超级好,听说比名校出来的老爸优秀来着,可是年轻时候犯了事,被关了十几年,出来已经是年近三十了,还好婶婶一直等着他,两个人在婶婶家这边开水果店,生了两个小孩,大的小孩已经准备读初中了。
世事变迁,程母也忍不住唏嘘。
小叔叔和婶婶确实非常恩爱,他们之间除了婚姻的羁绊以外,还有一层非常结实的感情关系。
是其他人绝对无法进入的领域。
是爱情。
很多人不懂,他们过着贫穷的有限制的,琐碎的生活。在生活中应该是非常难以继续爱情的。
可是他们都太小看恋爱脑了。
程静水常常叫他的小叔叔恋爱脑叔叔,为了女朋友付出了很多,坐牢十几年,回来马上就和女朋友在一起结婚生子。
叔叔头脑聪明,虽然不算富裕,但是水果店生意非常好,养家糊口,满足孩子的生活需要完全没问题。
叔叔非常勤劳。在婶婶怀孕的时间里面,也没有雇用其他人,都是自己一个人解决了问题,还连带着照顾老婆小孩,活在爱里面的人,从来不计较其他得失。
因为有了爱,一切都不用计较。
开学没多久,也正是3月份的样子,城市里面还很冷,天空隐隐飘起了小雨。
程静水打开伞下了车,弯腰拿起了要送的礼盒。
程母将车开进车库,程静水在一旁等着。
已经是临近深夜,街道上都没几个人了,又因为下雨,人就更少了。
零零散散几个人路过之后,就不见几个人踪影了,一旁响起脚步声,程静水下意识望过去,以为是程母回来了。
其实不然。
模模糊糊,是个男生。
穿了黑色的冲锋衣,打了把黑伞。
脸模模糊糊的,看不太清楚。
随着水花四溅,男生靠近,程静水也打算移开目光了。
那时候,天光暗淡,云影浓厚。夜里,哪怕是城区也是黑漆漆一片,烧烤的街在那头,传来一点人烟味,模模糊糊,好像离热闹并不遥远,可是近在咫尺的东西,却难以用手触碰到。
男生长得很高,轮廓清晰,高鼻深目。
他走近程静水说了一句:“那个,我是来找程阿姨的,水果店的阿叔做了夜宵,让你们快点去吃。”
程静水听到声音抬起头,两人四目相对。
大概一臂距离,两个男生,穿着黑色的衣服,在伞下对视。
男生嗓音很好听,略微低沉,又带了点砂质感,明明是变声期的年纪,但是声音确实迷人。
静水,流深。
程静水一副出挑的容貌,但是却一直和他的名字一样,静静地,像温润的地下水,纯净,默默流动。
闫流深,一个确实让程静水印象深刻的人。
在小时候,他们就遇见过。
那时候还是住的小区住房,小区里的人很多都认识,新搬来的很少,而闫家就是其中一家。
程静水小时候喜欢看电视剧,老坐在家里看电视,也爱听广播,偶尔喜欢出门滑溜冰鞋。
隔壁的小孩大家都认得,常常会一起玩。
但是有一天起,总会发现一群小孩之外,总有一个小孩在一旁独自一人。
家长也和大家不熟。
小孩们不认识他,即使有时候会打个照面,会说几句话,但是那个独自一人的小孩依旧还是没有和大家熟络起来。
他太沉默了,从来没有小孩这么沉默。
这个小孩是闫流深。
不过两个月,他们家就搬走了。
几年过去,小区拆迁,邻居四散,光阴逝去。
在初中,他们又遇见了。
在上一条还没在程静水记忆力褪去的时间线里。
初三,闫流深转到了程静水的中学,他们成为了前后桌。
可是闫流深依旧沉默,像儿时一样,甚至更甚。
闫流深成绩超级好,在他们这个全市最好的初中里,是最好的班级里的第一名。
他在初中就可以说出较为流畅并且发音标准好听的口语了。
他数学最后一题也常常做出来,除非时间不够。
他的作文写的像美丽的诗。
他运动也不错,虽然明显不算喜欢,但是3000米年年拿冠军,耐力超级好。
可是程静水对他最深刻的印象是他唱歌。
学霸确实很厉害,啥都会,时间安排紧凑,作为人气非常高的男生,甚至程静水和他也搭不上话。
程静水一次因为生病出校门检查身体而在晚自习快结束才从医院回到学校,准备直接回宿舍休息,那时夜晚,走廊没开灯,怪吓人的。
传来了男生低低的哼唱声。
寒风习习,轻柔的粤语歌像一杯温暖的可可,程静水在楼梯间停下了脚步。
一开始的吓人逐渐变成安静的美好。
程静水一时停下了脚步,没注意来人。
男生漂亮的身形出现在跟前。
是闫流深。
着实吓了人一跳。
他按了一下楼梯口的手动灯,整个楼梯间顿时亮堂得很。
程静水从刚才抽离出来,拉了拉衣服,提了提书包,从闫流深面前离开。
程静水这个人总是缺根筋,他的性格非常招人喜欢,自信却不突出,谦虚让人舒服,说话温和,在外条件也好。可是他不爱交际,他能轻松记下所有人的名字,可是心里并没有装几个人,像是缓缓飘过大家世界的过路人。
可是他这次,记住了闫流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