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得到一块面包就会忍不住觊觎蛋糕,见识过上流宴会的花花世界,安德烈心里的一些小自得已经被掐灭了,一间还算不错的公寓和一家藏污纳垢的小酒吧,天呐,加起来还没有韦恩酒店的宴会厅宽敞,安德烈,你难道还要为这样的日子自豪吗?
瞧瞧布鲁斯韦恩,年轻,英俊,哥谭首富,甚至和蝙蝠侠交往甚密,虽然你恨死哥谭怪胎,但是,这是一个成功男人广阔人脉的体现。
布鲁斯韦恩过的才是生活,一个男人的生活,一个成功的男人的生活,该死的,令人嫉妒的生活!
安德烈站在卫生间里,指着镜子中的自己恶狠狠的说道:“你也会拥有的对吗!打起精神,伙计,想想那天晚上的两个妞,两个超模一样的妞,你全部身家都付不起她们的出场费!”
上帝,保佑这只可怜的羔羊吧,安德烈抽出一张名片,恶狠狠的亲了一口,带着决绝的气势出了门。
加油,伙计,你是最棒的!
凭借出色的容貌,安德烈终于得偿所愿。
鉴于还欠了一笔钱要还,安德烈化身哥谭交际花,蹭着免费的酒宴到处结交有钱人,这样的日子当然是快活的。
可是,有一天,安德烈身处上流名媛的豪华公寓,喝着没听说过的名酒,而电视上正播报着布鲁斯韦恩的新闻。
哥谭首富依旧名模傍身,这次是三个,被美人簇拥着,笑的意气风发,英俊潇洒。
安德烈发誓,虽然主持人的表情一本正经,但是他锐利的眼睛依然看出主持人平淡面具下的言不由衷、羡慕嫉妒。
他就知道,没有人会喜欢一个处处完胜你的成功男人在你眼前晃来晃去,他就很讨厌布鲁斯韦恩,虽然他们差点上床。
一想到哥谭首富早就把自己抛到脑后,而自己每天都要看他在眼前转,在脑海里乱晃,安德烈就发自内心的愤恨。
要解释一下,自己并不是爱上了布鲁斯韦恩,对他念念不忘,而且一种穷人的仇富精神,一个内心卑劣者的深深嫉妒。
“honey,睡觉时间到了,come on”詹娜小姐一身黑色的蕾丝睡裙,皮肤白皙,嘴唇鲜红。
哦,大晚上还要涂口红,不过这个颜色挺衬她。
老实说,自从认识了詹娜小姐,安德烈献身过度,已经有点吃不消了。
“快来,我在床上等你”詹娜小姐轻咬下唇,声音低低的,十分诱人,说完,她就转身进了卧室,金色的长发在空中划过性感的弧度,掀起一阵香风。
“yes,madam”
这句话早就说过了,上帝见不得人过好日子,尤其见不得穷人过好日子。
安德烈痛并快乐的生活很快接束了,詹娜小姐要订婚了,她的父亲威尔逊先生想让她结束一切上不得台面的关系,特指和安德烈的关系。
正常的桥段,威尔逊应该把安德烈约在一家咖啡厅,然后掏出一张写着很多零的支票,冷酷的说“离开我的女儿”,但是,这是哥谭。
在一个平常的日子,安德烈吃完法国菜,从餐厅出来就被两个壮汉挟持上了车,他们的枪管死死的抵在他头上。
尽管当时周围人很多,但是没有一个人报警,路人看着绑架案的上演,神情甚至有些无聊,哥谭不缺犯罪,这样的好戏看久了已经毫无新鲜感了。
就这样,安德烈被带到偏僻的小巷。
“冷静点,伙计们,我有钱,好多钱,一切都是可以商量的对吗?”
“酷,一个小白脸在朝我们耍大牌吗?”两个劫匪笑出了声,漫不经心的样子并不把安德烈放在眼里。
“听着,软蛋,威尔逊先生让我们转告你,离他的女儿远一点,照他的话做,否则,我们就会把枪管塞进你的asshole里,听见了没有,asshole!”
“OK,OK,我现在就离开,走的远远的”安德烈看着黑黝黝的枪管,很识时务的同意了。
“不,没那么简单”劫匪摇摇头,另一个劫匪凑过来接话“威尔逊先生的意思是,你要以人渣的方式很不体面的离开”
“没错,让威尔逊小姐看清小白脸的真面目”
两个劫匪你一句我一句,演小品一样,不过安德烈听懂了。
当天晚上,安德烈就顶着巴掌印,衣着狼狈的离开了詹娜小姐的高级公寓。
站在大街上,行人来来往往,安德烈灿烂的金发有些凌乱,澄澈的绿眼睛没有任何情绪。
“哦,honey,需要帮忙吗?”
安德烈就站在公寓楼下,还没想好要去哪,周围来往的大多是这栋高级公寓的住户。
搭话的女士衣着优雅,但是她花白的头发和深刻的皱纹显示她的年纪可以当安德烈的奶奶了。
“不需要,女士,谢谢你的好意”
走在街上,安德烈无处可去,他不敢回家,因为蝙蝠侠的活跃,哥谭的化学品从业者大多进监狱改造了,现在□□到处抓新员工。
安德烈可是化学专业的优秀毕业生,在哥谭的灰色地界也算小有名气,他可不敢回去自投罗网。
旁边的车辆疾驰而过,车载新闻的声音从车窗飘出“布鲁斯韦恩另觅新欢……”
这个操蛋的世界。
接下来一段时间安德烈都没什么收入,小丑从精神病院跑出来了,神经病之王带着他的一群神经病手下到处制造混乱,尤其是富人的晚宴。
为什么小丑老是逮着富人薅羊毛,因为蝙蝠侠不在意穷人的生命或者小丑其实也很仇富,安德烈抱头蹲在地上阴暗的想。
不远处,小丑推翻香槟塔,站在桌子上,悠闲的哼着不怎么好听的调子,他的手下拿着枪转来转去,都是大火力的步枪,一分钟,不,半分钟之内就能杀光这里所有人。
富人都很识趣,小丑说一他们不敢说二,非常听话,看他们熟练抱头蹲下的样子,说不定在场的好多人都不是第一次被小丑挟持了。
蝙蝠侠就是在这是突然出现的,破窗而入,漆黑的盔甲衬的他身材挺拔,救世主一样闪亮登场。
这是安德烈第一次见蝙蝠侠,老实说,这个怪胎此刻真是帅极了,安德烈决定,只要他能救自己出去,那么这几天自己就不讨厌他了,因为安德烈真的很怕死。
“hey,Batsy,这次来的有些晚”小丑有恃无恐,调侃的语气甚至显得很亲昵,他的手下并没有把枪对准蝙蝠侠,而是死死的抵着人质。
让蝙蝠侠投鼠忌器,聪明的做法,不愧是哥谭的大反派,手下也不是吃素的,如果不要拿枪抵着自己就更好了。
布鲁斯韦恩对小丑的挑衅并没有显露情绪,黑色的面具让他的表情更加肃穆,直到看到某个被枪抵着的金色脑袋。
金灿灿的头发下,绿眼睛亮晶晶的一眨不眨的看着自己,好像看到了救世主。
小丑很敏锐,自然看到了安德烈的目光,有人把蝙蝠侠当成救世主,小丑很不高兴。
小丑不高兴,他的手下立马就做出了行动,用枪托给安德烈的脑袋狠狠的来了一下。
“哦,为什么打我!”
“shut up!”
这一下真够用力的,有血顺着脸颊往下流,安德烈疼的龇牙咧嘴,脸色惨白,顾不上再去看蝙蝠侠。
蝙蝠侠移开目光,这个漂亮男孩的运气真够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