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 章

    等他长大之后,很可能会变成陈家几个儿子那样的男人。因为生活困苦,父辈杀掉了太多女婴,而导致他娶不到媳妇儿,只能从外面买来女人。而那个被他买来的女人,会被他关在屋子里,直到那女人生下孩子,为了孩子自愿留在这里。

    就如同狗蛋的娘。

    狗蛋的娘也是被买来的,当初也是闹得厉害,被狗蛋家里人收拾的很惨。结果生下狗蛋之后,她就认命了,安心留在这山村里生儿育女,甚至还劝其他被买来的女人认命,安心留在这里生活。

    想到这些,冯书瑶心中便十分气闷,仿佛有一口郁气堵在胸口,发不出来,又咽不下去。

    不过,狗蛋终究只是个孩子。也许他将来会长成她最讨厌的那种男人,但现在他还只是个孩子,她还不会对一个孩子像对陈家人那样狠辣。

    但也不能这样放着狗蛋不管,等狗蛋把村里人叫来追她,她也会很麻烦。

    她虽然现在力气变大了,但终归是双拳难敌四手,更何况她还带着冯茉,真对上那么多村里人,也难免会吃亏。

    想了想,冯书瑶便朝着下山的那条道走去,让狗蛋以为她是想要下山。等拐了弯儿,看不到狗蛋了,她又改了道,往山上走去。

    走了不一会儿,她便听到村子那边闹了起来。

    隐隐听见有人叫着陈家买来的那个女人跑了,冯书瑶不由眼神阴鸷,有种想要弄死那些人的怨恨情绪。

    她深吸了几口气,才压下了这种情绪,继续提着摇篮往山上走去。

    这个小山村在一座极高的大山之中,而这座大山又一片连绵不绝的山脉之中。村民们聚集的地方时有野兽来犯,但摄于人类村庄的威力,一般野兽都会绕着村子走。但在山林之中,野兽们却不会躲着人类,一些食肉野兽看到落单的女人,还会过来捕猎。

    冯书瑶进山一个时辰之后,就遇到了一头狼。

    她看着那头狼眸中的凶残之色,不由有些紧张,同时也有些兴奋。其实,她进山不久,就看到了一些野鸡野鹿,但这些野物看到她,都是离她远远的。她纵然力大无穷,追不上它们也是白搭。但这两头狼为了捕猎她,却是不会看到她就掉头跑的。

    冯书瑶身材娇小,又因为常年吃不饱饭,看起来有些枯瘦如柴的。那头狼显然以为她是个容易捕猎的对象,没有去叫其他同伴,就向冯书瑶发起了攻击。

    冯书瑶手里拿着一根木棍,见狼扑过来,就对着狼头砸了过去。

    她的力气大的惊人,狼被她的棍子扫到,被扫飞了出去。然后跌在几十尺开外的地上,抽搐了几下,就不动了。

    冯书瑶心跳得飞快,上前查看了一下那匹狼的状况,看到它死透了,这才松了口气。

    然后,她就扛着这两约有四十多斤重的狼下山了。

    山路很长,但她身上似乎有着用不完的力气,扛着一匹狼,还挎着装着冯茉的篮子,依然健步如飞的走了许久。从上午到下午,走了许久,才出了这片大山。

    山下便是一望无际的农田,田里耕种的农夫见她一个女人,竟然扛着一匹狼,也不敢上前搭话。只是远远的对着他指指点点,不知道在说些什么。

    冯书瑶没有理会这些人的异样眼神,她一路打听,一路走,终于在快要落山的时候,来到了附近的县城。

    这个县城名叫太平县,每天天黑就会锁城门。冯书瑶花了一个铜板进城,还向守城的兵卒打听了城里最好的几家酒楼,然后,便径直去了其中最近的一家酒楼。

    这家酒楼名叫回客楼,掌柜的正在算账,见冯书瑶一个女人扛着一匹狼进来,不由吃了一惊。

    待得知冯淑瑶是要卖狼肉之后,便取了秤杆,称了狼肉的斤两。然后在心里盘算了一番,便要出一两银子,将这匹狼买下来。

    冯书瑶听到这个价钱,便不由皱了皱眉。

    她虽然在冯家和陈家时,都不曾管过中馈,却也不是不通俗务。知道猪肉的价格一直在十五六文钱一斤左右。像是狼肉这种珍奇肉类,怎么着也应该比猪肉更贵一些吧。

    这两匹狼一共重八十三斤,便是一斤只卖20文,也有一千六百文(二两银子)了。更何况,除了狼肉,狼皮狼毫也可以卖钱。一只狼毫毛笔至少要好几文钱,总的算下来,这两匹狼,怎么的也能卖个四,五两银子。

    这老板是欺她面生,又是个女人,才卖的这么便宜吗?

    想到这里,冯书瑶不由皱了皱眉头,有些不想把匹狼卖给这掌柜的了。

    她要在太平县留一段时间,好打野味卖到县里的酒店换钱筹路费。自然想找个出钱实在的买家,这掌柜的如此坑人,让她十分不喜。

    大不了今晚先找个地方住下,明天再去卖狼。左右现在的天气也不热,放一晚上也没什么。

    想好之后,冯书瑶便跟掌柜的告辞,扛着狼要走。

    掌柜的见她居然说走就走,却是有些急了,忙拦住她,道:“这位嫂子,别走啊!你若是嫌价钱低,咱们还可以再商量嘛!”

    冯书瑶看向他,道:“掌柜的,我虽然初来乍到,却也不是不通行情,你这价钱出的……,啧。”

    掌柜的见她气势凌人,且扛着几十斤重的东西都不带喘气的,便知道她是个练家子,也不敢态度嚣张,只好肉疼的又把价钱加了一倍,道:“不是我不敢出高价,只是这太平县穷困,哪里能像府城那样卖的那么贵?若是出的多了,我便赚不了钱了。不过,看嫂子你一个女人家出门在外也不容易,我便再加一倍,二两银子买这两匹狼,不能再多了。”

    冯书瑶闻言,冷笑一声,也不说话,径直便往外面走了。任那掌柜的在后面加价,也没有回头。她力气奇大,走路又快,那掌柜的便是想拦人也拦不住。

    冯书瑶找了一家客栈,花了20文钱借住一晚。第2天一大早,就去了城里的几家酒店,把那匹狼卖给了出价最高的一家。赚了5两银子。

    之后的一个月里,冯书瑶便每天上山打猎。有时猎来几匹狼,有时猎来一头鹿,有时猎来一只野猪,甚至有一回,还猎来了一头熊,短短一个月的时间,便攒下了上千两银子。

    这些钱足够她去边疆找舅舅了,而且,最让她高兴的是,许是因为养的好,还吃了她的奶的原因,冯茉这辈子长得十分健康,小胳膊小腿儿都很有力。

    冯茉养的好,冯书瑶便放心的带着她上路了。

    一个女人带着个孩子上路,自然会遇到不少麻烦。不过,冯书瑶有大力护体,这一路上倒也没吃什么亏。反倒是因为打了几个流氓土匪,手上的功夫更利落了。

    冯书瑶马不停蹄,有时坐牛车,有时乘船,有时又步行,走了一个多月,便到了边关。

    这几年正是边关战事频繁的时候,是以边城百姓凋零,活下来的也大都迁回了内地。只有一些没法走的军户和老弱病残还留在这里,是以这里处处都是一片凋敝的景象。

    冯书瑶做了男装打扮,一路打听,终于在这天太阳落山之前,找到了舅舅一家的住所。

    她上前敲了敲门,不一会儿,便有一个做家丁打扮的小厮开了门。见她一个衣着陈旧,却掩饰不住天生的美貌的女人,还带这个孩子上门,顿时面色有些古怪。

    他扳着一张脸,堵住大门,道:“请问这位娘子,来此有何贵干?”

    冯书瑶觉得这小厮的态度有些奇怪,突然脑中一转,想到自己一个年轻妇人,还抱着个孩子上门,只怕这门房是误会了,便道:“这位小哥,烦请通禀静安候,说他的外甥女冯大来了。”

    那小厮听她自称是静安候的外甥女,顿时一愣,一张板着的脸顿时软化下来,带了几分笑意,道:“原来是表姑娘,表姑娘请先稍等片刻,奴这就去禀告侯爷。”

    他说着,便进去禀告了。

    冯书瑶知道他许是不能确定自己的身份,所以不敢轻易让自己进步,只在门外等着那门房回来。

    过了不久,门便再次打开了,然而,出现的不是刚才的门房,而是一个面容英武,身穿劲装的男人。

    那男人约莫三十多岁,生得极是高大英伟,留了一把络腮胡,面相颇为凶悍。

    他看到荆钗布裙,做妇人打扮的冯书瑶,一时还有些认不出来,仔细辨认了片刻,才神情便激动起来,道:“瑶娘!真的是你!舅舅就知道你没死,你怎么成了这样?!”

    冯书瑶见他真情流露,眼中也不由泛起泪光,叫了一声舅舅。

    虽然与静安候相处不多,但静安候是真的疼她。冯书瑶上辈子最痛之事,便是舅舅与女儿冯茉的死亡。如今她既然重活了一回,定然不能再让上辈子的悲剧重演。

    “走,跟舅舅进府,说说你这些年来都是怎么过的?怎么会变成了这个样子?”静安候说着,眼中便现出厉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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