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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
涂古月和林玲紧紧地相拥,脸贴着脸,涂古月燥热滚烫的脸和林玲出浴后冰凉的脸正好相互中和,滚烫的脸降了温度让涂古月恢复理性,涂古月试图把林玲推开,却发现林玲抱他抱的更紧了。
“我该回去了。”涂古月说。
林玲完全不理会涂古月在说什么,她顺着涂古月推开她的动作,稍稍放松了怀抱的手臂,然后顺势亲吻过去。热情的吻让涂古月始料未及,一时间不知如何应对,任凭林玲的嘴对他肆意啃食。
不知过了多久,林玲放开了呆若木鸡的涂古月,看着满脸都是她口水的涂古月,林玲认真的说到:“我爱你,我想把我献给你,就在今晚。”说这话的时候林玲无比严肃。
涂古月不知道为什么林玲会说“爱”,他觉得这短暂的相处是不足以产生爱的,难道是女生更容易把自己投入的感情称之为“爱”吗?又或者,她是《青年文摘》看多了,觉得表达情感就应该用“爱”这个字。其实涂古月享受的是女孩子喜欢和青睐的感觉,他愿意接受这种暧昧不清的关系,并非一开始就对林玲有非分之想,更何况,他是一个有女朋友的人。
理智要涂古月拒绝,但他的手却很自然地配合着林玲的动作,终究还是劣等的男人属性控制着行为。男人,一般都是理性的动物,可一旦用到下半身思考,那男人,只是个充斥着荷尔蒙的低等动物。
不一会儿,他们已经躺在床上。涂古月压在林玲身上,他抬起身子,看到林玲正睁大眼睛看着自己,眼神里透着开心与渴望。他想说点什么,但又不知道该说什么,他想摸摸林玲的脸,但好像两人还很陌生,摸脸怪怪的,他想俯下去吻林玲,可林玲的眼睛仿佛在告诉他,你来吧,我准备好了。他顾不了那么多啦,他要得到这个女孩。这次,涂古月没有怜香惜玉,林玲皱起了眉,但很快,眼神由开心渴望变成了完成心愿的欣慰,像是听到捷报的元帅,像是金榜题名的学子。
这时,涂古月才真正清醒过来。他很害怕,拉起旁边的被单盖住林玲的身体,自己则一路捡起散落在地板上的衣服迅速穿上,他害怕的浑身发冷,甚至有些发抖,但心跳很快,呼吸急促。他分不清自己是害怕,还是愧疚,亦或是自责,现在的他只想逃离,他用几近癫狂的速度跑回宿舍。躺在宿舍的床上,他用被子紧紧地裹住自己,却依然抖个不停。
二十二
涂古月一度怀疑,那天在林玲宿舍喝的可乐有问题,明明是冰可乐,大半夜的却越喝越燥热,喝完心里一股莫名的冲动,一阵一阵的心慌,体内有东西要释放的感觉,这绝不是喝可乐该有的状态。
难道林玲在可乐里下了什么药?可她的目的是什么呢?让我和她发生关系,然后敲诈我?涂古月心想。可我一个学生,一看也不是什么富二代,能有什么好敲诈的。实在是想不通。
几天过去了,林玲那边没有任何不寻常的反应,相反,一切的状态都很正常。她按往常一样,发短信给涂古月,告诉他几点下班,告诉他什么时候她能休假,一样会邀请出来散散步、聊聊天、吃吃宵夜,没有任何异常,就像那天晚上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不过涂古月还是觉得有点别扭,这几天都以各种理由拒绝了林玲的邀约。
【古月,我终于考完试啦~~~】这是一个周五的上午,涂古月的□□闪烁着何珊发来的信息。
【恭喜恭喜,那不得庆祝一下?】
【你怎么回的这么快,又逃课了?】
【这不早上睡过头了嘛,我下午去上课,上完课过去找你,一起吃晚饭吧。】
其实那天下午,涂古月没课,又强行给自己放了一天假,大学真爽。他之所以没有马上过去找何珊是不想让何珊觉得他老是不上课,就算没课也得编一个去上课的学生形象,毕竟他确实是个学生;再者,他想在宿舍打机,四月的广州已经开始炎热,白天待在宿舍打机才是最优解,谈恋爱溜达那是晚上的事,这是合理的时间安排。
可能因为有段时间没见,也可能因为何珊今天穿了一条白色高腰的公主裙,涂古月觉得何珊更迷人了,见到她又有点小鹿乱撞的感觉。他们手牵手,迎着凉爽的风,惬意的走在校道上。晚上的校园是浪漫的,每一对情侣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你们不用期中考试,真好。”何珊说。
“如果我们连期末考试都不用,那才是真的好。”涂古月调皮地回答。
“你就想!老是逃课,又不学习,到时要挂科的。”
“凭我的聪明才智,能挂科?那是不可能的。” 涂古月接着说,“对了,你们期中考试有什么用,跟后面挂不挂科,拿不拿奖学金,有关联吗?”
“期中考试的成绩会跟上课情况和作业完成情况一起,合起来作为各科的平时分,期末考的分数就是这些综合起来。”
“哦,那还是很有用的,你加油,期末拿点奖学金请我吃饭。”
“你也要努力呀,别老是逃课,又不做作业,你也得好好学习,别说拿奖学金,你能不逃课,我就请你吃饭。”何珊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语气说道。
“我就那天睡晚了没去上课被你逮到,平时我积极得很。”涂古月又在狡辩。
“最近你都在干嘛?”
“我有什么事做,不就打游戏看电视剧。”
“最近没有什么新鲜的事吗?”
涂古月心里咯噔一下,马上又镇定地说:“平平淡淡的日子,哪有什么新鲜事,就是每天都在想你,可这也不新鲜呐,嘿嘿。”
何珊红着脸笑着说:“我也是,在图书馆看书,看着看着就不自觉的想你。”说完,她的脸更红了。
“好久没吃钵仔糕了。”何珊看到摆着钵仔糕的摊位说。
“买,现在就吃。”
“嗯嗯。吃完钵仔糕我就回宿舍洗澡了,明天去找李露。”
“好,明天我也去找林夕他们,找他们打球去。”
“打球就打球,别再打架啦。”
“不会,我们现在去广大打,广大的比较文明。”
把何珊送回宿舍,涂古月掏出手机看刚刚收到的短信,他知道是林玲发来的,但和何珊一起,他不敢拿出来看。
林玲说,她下班了,煮了绿豆糖水,叫涂古月过去一起喝。现在林玲叫涂古月去她宿舍很方便,因为和她合租的舍友回老家去了,现在她一个人住。涂古月想着也好几天过去了,不管怎么样,说清楚也好,道个歉也罢,对林玲总归是要有个交待的,而且他也想知道林玲到底是怎么想的,于是便答应过去。
再次见到林玲,涂古月有些尴尬,但林玲显得很自然,像久别的朋友,只是招呼他喝糖水。很快,这种自然的氛围打消了涂古月的尴尬,他又没心没肺起来了。林玲分享着她遇到的趣事,涂古月只是微笑着附和,偶尔也开开玩笑。
林玲说,她喜欢和涂古月在一起,哪怕他们只是普普通通的朋友,又或者什么都不是。她告诉涂古月,不要有压力,她喜欢涂古月是她的事,那些都是她自愿的,她特别开心,如果涂古月有需要,她随时随地都能满足涂古月。林玲灿烂的笑起来。
说着,林玲就扑上去抱住涂古月。试问,血气方刚的涂古月怎么能拒绝这样一个满脸胶原蛋白的灿烂拥抱呢。事实再一次证明,涂古月是个下半身思考的禽兽。
一番云雨过后,他们没有了第一次的尴尬和窘迫,默契地各自穿好衣服,然后林玲去洗碗,涂古月便回宿舍去了。
二十三
接下来的日子,涂古月每隔几天就过去找一次林玲,有时带些关东煮,有时带一份炒米粉,林玲也会在宿舍备好一些零食饮料。两人会循例聊一下,然后来一发。碰上生理期,涂古月会带上红糖姜水,然后帮林玲捂捂肚子。但他们不是情侣,他们不亲密,他们没有心与心的交流,充其量只是一对伴侣,一对双方默认的和谐性伴侣。
涂古月的日子过的如此丰富多彩,唯独没有学习,而我的日子过的如此平淡无奇,除了学习,没有其他。不行,我也不能浪费这大好青春,我决定靠自己追洪晓君。
我觉得单靠□□聊天是不够的,这样最多只能成为网友,我得约她出来,多和她见面,尽可能的制造相处的机会。我坚信,真实的我比网络上的更有魅力,更有侵略性,更具杀伤力。
但我没约过女孩子,要找怎样的借口才不会显得太过刻意呢?好像明摆着约她,本身就是一件极其刻意的事,要把这刻意变得不刻意只会让这变得更加刻意,如同一个平庸的人扮高雅,最后变成一个附庸风雅的人,这便显得那人更加的庸俗,这是万万不可取的。
【下午我捡到了50块钱,开心得不知道该怎么花,晚上一起去吃个饭讨论一下怎么样?】
【晚上呀??????晚上不行,我要上选修。你不知道怎么花就先把它存起来咯。】
第一次失败了。
【告诉你哦,上次那50块钱我是在内环捡到的,我有预感,今晚还会有。不如我们一起去跑跑内环,碰碰运气吧?】
【今天下午我做实验要做到6点,好累啊。不想去跑步。】
第二次又失败了。
【你该不会碰巧也没看过《蜘蛛侠3》吧?介不介意跟一个正好买了两张电影票的时代青年看场电影啊?】
【我这星期要去市区我姑姑那,很久没去了,不好意思啊。你还是跟别人去看吧。】
第三次又又失败了。还好我不是真的正好买了两张电影票,不然一个人坐两个位子看电影还真没试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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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次都失败了,不过没关系,孙中山也不是革命一两次就成功的。再说了,每次都顺利成功的话,那追女孩的过程还有什么可让人期待的呢。要的就是这种期待结果的等待,这更能激起内心激情澎湃的冲动,这才是追女孩最享受的环节。
话虽如此,但若真说不失落,那是骗人的,这么多次的遭拒难免还是会打击到信心。美女的作用就是这样,让人感觉这个世界充满期待,可当你觉得期待的东西就要得到的时候,她就马上跟你保持距离,然后去普度众生,让其他人觉得生活充满期待,留下你一个人愣神落寞。虽然我不知道她是否真的是去普度众生,但直觉告诉我,这种猜想应该大约未必十分错。可我若就此放弃,也太对不起自己了。
再接再厉,加油加气,相信自己肯定能行。
【晚上我有门选修,老师特别有趣,本来应该讲的是中外的文学,可他专挑中外爱情小说讲,把爱情讲的跟栋笃笑一样,好笑又发人深省。有空的话一起去听听?】
【好啊,反正我也是要去自修的。】
皇天不负有心人,有心栽花花必开。
可选修老师似乎在跟我作对,偏偏在那晚他一改以往,竟谈起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弄得好像是我不怀好意的骗洪晓君似的。还好她并不在意,她没关心老师讲什么,只是拿出报告纸专心的抄着实验报告。
我也带了本书去看,在图书馆借的,叫《一点正经没有》,看书名就知道是我喜欢的类型。可我根本看不下去,我无法集中精神,而我偏偏又是一个需要注意力集中才能看书的人,造孽啊。于是我只能把《一点正经没有》搁在一边,正经的扭过头去看洪晓君。
第一次这样近距离静静的专心看她,她也专心致志静静地让我看,很是配合。一切都那么的自然,呼吸是那么的匀畅。她的脸的确很白,不留一点瑕疵。再往下,嗯?她的左手手背上有个纽扣大小的灰色胎记,在洁白的皮肤映衬下显得尤为突出,她也并不是完全的无懈可击,真是太棒了。一个有些许缺点的完美女人才更让人心动,才不会使人觉得遥不可及高不可攀。不是人人都喜欢仙女的,事实上,更多男生喜欢的是平凡的女子,喜欢有缺点的女孩,只要在男孩心中那女孩身上的优点多过她的缺点而那些缺点又是男孩接受的了的就行。
“你在看什么啊?”
“很明显,在看你啊。”
“我有什么好看的?”她看着我。
“你是在引导我说你漂亮好看是吧?”我假装疑惑。
“才没有呢。”有点撒娇的语气。可爱!
“不过你的确挺漂亮的,真好看。看得我都不想移开视线了,特想把眼睛钉在你脸上。”我坚定地说。
“你跟那书一样,没一点正经。”她指着那本《一点正经没有》。
看她报告似乎抄完了,可以聊聊天了,“怎么你到现在还没男朋友啊,在广工,那可是必需品。而且听人说,有很多人追你啊,难道都是些歪瓜烂枣,一个都看不上?”
“谁说我有很多人追,没有的事。而且感情的事要看缘分,不能强求。”她认真的说。
“在广工溜达,特别是像你这样的漂亮姑娘,被那么多如狼似虎的男生觊觎着,没个男朋友在旁边牵着是很不安全的。免费送你两句——广工险,有男朋友才保险,没男朋友很危险。广工大,有男朋友能称霸,没男朋友会害怕。”
“这又是什么歪理邪说,跟你一起待久了会被你带坏的,以后要跟你保持距离才好。”她坏笑道。
“刚刚那是至理名言!你就听我这么一次吧。”我双手合十,乞求着。
“呵呵,下课了,我们回去吧。”
“不是吧。这不负责任的老师,老是提前下课,我要去投诉他。”我狠狠的说。
二十四
这次的“约会”让我兴奋了好久,一度认为那晚的月光就是我追女孩即将成功的曙光,温暖而舒服。被这么舒服的月光晒过后人难免有些飘飘然,自信心爆棚,天真的觉得洪晓君已是我半个女朋友了,就差出来逛逛内环便能整个收服。
我一如既往的和她聊天,也依旧尽力的约她,但她却再没跟我一起出来过,总是有各种各样的理由推掉,那些理由看似荒唐又不得不接受,到后来我练就了发完短信就能预见洪晓君会回怎样的信息的本领,具有百分之八十的命中率。真不知道是该得意,还是要悲伤。
我终于按捺不住,要使出我的杀手锏了,应该也只有这一招才能制伏洪晓君,或者让我彻底死心。我的最后一招——写信。我开始酝酿,用这招我必须很慎重,因为这是一个不成功便成仁的招数,稍有疏忽,后果或许不堪设想,且难以挽回。写信就犹如千年人参,不到万不得已是绝不能用的,稍有差池非但救不了人,反而会搭一条命。
我的第一封信就这样在酝酿中完成了。
晓君:
你好!
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给你写这封信,一如我不明白为什么广工的生活西区还要设置女厕所——但我想,生活本身就没有那么多的为什么,很多事情发生的毫无征兆却无比自然,仿佛童话里的一见钟情,突兀的让人措手不及,自然地让人无法接受。
我不知道我这封有着莫明其妙开头的莫明其妙的来信会不会让你措手不及,莫名其妙,无法接受。事实上,我为自己给你写这封信找了千万个理由与借口,我试图让自己的行为显得师出有名、理所当然。然而,即使我像在充斥着恶臭气味的垃圾堆里疯狂觅食的疯狗般找了很久,结果却还是一无所获。我只能底气不足却硬装作冠冕堂皇地说,此时的我有如伏跪在地上亲吻佛祖脚趾头的印度少女,无比虔诚。上苍不会怪罪一个庸俗者一次并无恶意的冒昧打扰。
无论如何,我给写给你的信开了头,这有如问了老师苏格拉底爱情是什么后走在田野上的柏拉图,现在我能做的只是向前——我不能让我好不容易找到借口并鼓足勇气开了的头就这样付诸东流——尽管我还不知道我会往下写些什么,或者说,我应该往下写些什么。假如我们是英国人,或许我会试着和你聊聊最近反复无常的糟糕天气,但很可惜,我们在中国。在人际交流方面,中国是一个令人尴尬的国度,向一个你并不太熟悉的人开口是一件很让人觉得难为情的事。
我们都是中国人,这注定我不能像一些老外,比如说美国人一样很自然的和你打招呼。我所能做的只是采取写信这种古老而又略显幼稚的方式。我觉得好像总有一些话想对你说——这会让你觉得莫明其妙,但事实就是这样,这种感觉前所未有。我不愿意在太多人面前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因为我觉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你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试图强加于别人身上是一件很幼稚的事情。蔡智恒说他写小说是因为他有一种想倾诉的欲望,很幸运,这一次与伟大作家不谋而合,我也习惯用文字唠唠叨叨不厌其烦的表达自己的思想。可是,面对你的时候,这一切都改变了,习惯了的沉默在沉默中悄然改变。
或许,我应该尝试跟你说一些你喜欢的话题,比如说——你喜欢什么呢?很遗憾,我并不了解你。多么可怜啊!
那么,篮球?别傻了,刚刚才说“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试图强加于别人身上是一件很幼稚的事情”,篮球只是我喜欢的,你?谁知道呢?或许女生比较喜欢艺术吧,这或许是个不错的选择,但我突然又觉得这更像是在附庸风雅——一个傻瓜,在给一个他并不熟悉的女生写的第一封信上竟然谈艺术,这难道不可笑吗?况且,就算谈艺术,我们又能说些什么?米开朗其罗、毕加索、达芬奇,还是梵高?高迪似乎不错,他总能设计出令人匪夷所思的建筑,可惜我自忖没有能力把他的作品用匪夷所思的文字表达出来。它们距离我太遥远了,遥远到在我的世界里不怎么真实。
结果,你看,回到了开头的话题,我不知道自己该写些什么。我犹如迷失在森林里的孩子,找不到出口,也回不到起点,茫然不知所措。我知道,我写的东西就像我的生活一样让人感到茫然。
可是,这不就是生活吗?一旦开始了便无法回头,不管是茫然还是得意。而且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法,并肯定都在努力使自己活的更好。我也一直在为这努力。我觉得人的一生就是一次次经历的累积,不管是好是坏,生命都只有一次。我认为只要是自己选择的就是最好的,生命中该幼稚时就幼稚,该天真时需天真,该早恋时要早恋,该努力时得努力。日子过得平平淡淡是一种活法,大起大落是另一种活法,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活法的权力。有人说,世界上的人分为两种,一种是生活之中的人,一种是生活之外的人。生活之中的人囿于生活,他们很忙很累;生活之外的人感悟生活,表面上很平静,清闲,内心却思绪万千,悟道之前也很空乱。但我得承认,这方面自己是个失败者,因为我是夹在中间的一种人。我不是囿于生活的人,我不忙不累;我也不是能感悟生活的人,因为我的内心空荡荡。
说实在,我不懂爱。我一直很佩服那些轻易就能把爱挂在嘴边的人,在他们口中天荒地老、地久天长似乎也不过说完这两个词的几秒。二十年来我从来没有对谁说过这个字,只是在一封信上跟自己的父母说过——那是发自内心的。
正如这次,我也只能试图把这信写的尽可能的煽情些,或者说,让它尽可能的像一封情书。但我明白,这样的信不能算是普遍意义上的、大家都认同的情信,于是我才在信中特地强调。可我自己坚信并且肯定我写给你的信是情信,在我看来,注入了感情的信就是情信。据此,我写给你的每一封信都会是情信,跟你说的或写的每一句话都会是情话。突然觉得自己有点肉麻,让人看了听了觉得恶心、浑身不自在,但我是带着真诚的,请你务必相信。真诚和肉麻使得我的这封信看起来像情信了——情必须由肉麻来支撑,爱必须让真诚来承载。所以我对情信的理解是:肉麻中带着真诚,真诚里镶嵌着肉麻。而这并不和我之前的定义冲突,因为有真诚就必定有感情,有肉麻就必须注入情感。
还有一点,就是我不太会说话——你跟我聊过Q,应该深有体会——不知道怎样把该说的或想说的真的说出来,所以我选择用写信这种过时、落伍、说出去会被人笑的古老方式来与你沟通。但我不怕,毕竟这使我更像我,而且写出来的东西往往比说出来的真实。而且随着科技的发展,写信的人越来越少,大多数人都有一种通病——信饥渴,都有一种收信的欲望,但都不愿去写,或许这种不自觉的标新立异能让你耳目一新呢?
但愿如此。
祝
开心
幸福
信已经完成并拿给了洪晓君,写得有些乱,不知所云,但第一封信往往就该这样,不能写得太明了,以作试探之用。而且情信本就该这样,得让人看完后觉得跟没看似的,但没看又绝不等于看了。不管怎样,如今我唯一能做的就只是——等待、等待、再等待,等待一个无法预知的结果,无尽的等待。
二十五
你好!
你的信着实吓了我一跳,你怎么会想到要给我写信呢?很抱歉,看完你的信,我实在是不明白你要说些什么,你到底想表达什么呢?那封是情信,就像你自己说的那样,这个定义我接受。但你为什么会选择写情信给我?我可不相信会有一见钟情,而且我也没那么大的魅力让人一见钟情。如果真是一封情信,那你也该做些让我感动的事吧。
信回的虽短,不过还是基本上达到了预期的效果。接下来还是继续通信,循序渐进,步步为营,慢慢靠近碉堡,然后一举拿下。正如涂古月所说,追女孩就跟攻城拔寨夺旗掠地一样,千万不要觉得这很可笑,实际上,这很真实。
追女孩和打仗是极其相似的,不同点只有两个:一,追女孩没有打仗来得残酷。战争到了必要时候可以屠城,而追女孩是务必要保持她的完整,能添点什么更好;二呢,就是追女孩跟打仗的战略部署不同。打仗最好就是一鼓作气,乘胜追击,闪电战是兵家的最爱,正如德国1939年进攻波兰,而当初日本进攻中国为什么会被打败,也正是因为闪电结束战争的既定目标没有实现,一旦拖着攻方就不容易赢;追女孩恰恰相反,最忌急攻急利,追女孩最好的战术就是“迂回”。不能贪图一丝丝蝇头小利,而且一般追女孩都要毫无保留,倾城而出,然后集中目标,包围目标,反复进攻,但绝不能将她攻陷,应该在最适当时候诱降,以保其完整。必要时也会有人用釜底抽薪之术,置之死地而后生,作背水一战之冒险尝试,可这种一失败便成绝唱。
因此像孙武吴起孙膑这样的伟大军事家也肯定是伟大的泡妞高手,兵法写得好,战争指挥的好,战术又多,自然泡妞也一定是得心应手,手到擒来。有那么渊博的理论知识做支撑,必定是无往不利无坚不摧的——不管是城池还是女人,真叫人羡慕。不过还应记住一点,实战永远比理论更重要。
我没有什么实战经验,理论知识也不足,没有太多的战术要求,只求一步一个脚印,以热情融化那冰冷的心,以真诚打动那顽石般的心,以努力获取那善良纯洁的心。我以自己的方式慢慢前进,奇迹每天都在发生。
二十六
不知不觉,来到了六月,广州的六月已经热得不行了。
六月的一个晚上,涂古月特地从饭堂打包了冰粉,等走到林玲宿舍涂古月已经满头大汗,冰粉已经不冰。涂古月打着赤膊,吹着风扇,看着林玲吃冰粉。
林玲对涂古月说,家里想让她回去相亲嫁人,她不想,但又不敢违背她的父母。
涂古月说:“你才几岁呀,不到20吧,家里这么着急干什么?”
“家里人觉得我在外面也赚不到什么钱,有个做生意的想跟我相看,那家人挺有钱的,爸妈觉得还不如早点找个家里有钱的嫁了的好,也能多帮衬帮衬家里,而且,我们那里10几岁就嫁人是很正常的事。”
“我们那也差不多,我有个同学的孩子都好几岁了。”涂古月说道,“不过,我还是觉得太早嫁人不好,起码得有20多吧。”
“我也觉得不好,我想在外面多经历一下,不想这么快就回老家,一辈子待在一家店里做生意,而且……”林玲深情地看着涂古月说,“我喜欢现在的生活。”
“不愿意就拒绝嘛,他们还能把你绑回去不成。”涂古月是个叛逆的人,他习惯了这种叛逆的处事方式。
林玲没有回应,只是低着头,吃冰粉。
就这样,过了许久。
林玲突然兴高采烈地说:“我画了一副你的画像,拿给你看。”说着兴冲冲地跑到床边。
涂古月没有在原地等,也跟着走到床边。
只见林玲从床头柜里拿出一个本子,翻到中间偏后部分,是一个男生的画像。前面那些应该是林玲觉得画的不好,画的不像的吧。
“你看,我画的好看吗?”
涂古月接过来,看了看,说:“好看,但不像,除了发型,其他都不像,画像比我帅。”
“哈哈哈,你就是这么帅的,你在我心里就是这么帅。”林玲笑的很幸福。
他们看画像的时候几乎脸贴脸,涂古月和林玲拥吻起来。涂古月的手拉开床头柜,正准备伸进去,突然被林玲抓住了手腕,吓了涂古月一跳。
林玲说:“可以不用戴了,我前两天开始吃那种长效的避孕药,从今往后都可以不用戴了。我想跟你更亲密一点,我不要再有什么东西阻隔。”
对此,涂古月自然是乐意的。
那天的涂古月显得格外卖力,事实又一次证明,涂古月的的确确是个下半身思考的禽兽。
在那之后,他们约的更勤了,再后来,林玲要垫个枕头在她的屁股和腰下面,她说这样子更好,涂古月不知道为什么林玲要这样做,但这对他来说没什么影响,便由着她。
二十七
已经写了好几封信给洪晓君,又经过了一个暑假的的想念,我觉得是时候表明态度了。
晓君:
你好!望展信开颜。
好久没给你写信了,很是想念。整个暑假都在想着要再给你写信,可是突然又不知道该写些什么。纵使有千言万语,我却不知如何表达,更要命的是,我连跟你说话的勇气都没有。好几次在教学楼看见你,竟不敢跟你打声招呼。后悔、想通,于是尽量放慢速度,盼望着你能赶上来,可我们似乎永远都不是走同一条路,我从没等到过一次。那时的我只能寄望于下一次,并发誓下一次一定要鼓起勇气跟你说句“这么巧,你也在这上课。”下一次很快又来了,但结果却和上一次惊人的相似。
在别人看来,我是个天不怕地不怕,想的到就做的到的人,无所畏惧。在遇到你之前,我也天真的这么认为。我甚至放话说“你能给我上帝的圣杯,我就敢往里面吐痰。”可在你面前,总是会有一种莫名的激动与紧张,像那次去你宿舍,我强扮出来的随意和不礼貌正是为了掩饰内心的那份紧张与不安。那个在别人面前能言善辩、无所惧怕、从不怯场的我突然当机,不知所措。
我从来没有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对你的那种感觉也是我内心从来没有出现过的——我想我是喜欢上你了,我从来没有那么认真地喜欢一个女孩——总是对你有种特殊的思念,总是会不自觉地想你。但又不知道我想了你什么,只知道我想的那个人是你。在我脑海中,你的形象模糊飘渺,朦胧得像中间隔了一层纱,薄如蝉翼,却坚如磐石。我想跑过去把你看清楚,可你总跟我保持一定的距离。这让我想起宝玉的梦境,仙女总是模糊飘渺的。我试图在心里画一幅你的水彩画像,但却只能完成一幅素描,缺少了那本该有的光艳。
我说不出话来,一认真激动我就不知道该说什么,这是我的一个坏毛病。不过我觉得这毛病发作的恰到好处,往往在我认真紧张的时候也正是什么话都不用说的时候,那是用心与眼神交流的时刻。
这次我写得不多,但字字出自内心,句句发自肺腑,我只希望你能明白,也希望你能给个机会让我的心完成那幅光彩艳丽的水彩画像。
期待着。
祝
开心
永远
这次的信不像第一封,第一封写得太杂太乱,就算洪晓君不回也属正常,我并不期待些什么。而这次把信拿给她后,我非常紧张,每一秒都在期待着她的回信,每一秒都在祈祷,盼望着她的答复。我知道,这不切实际又略带傻气,但我无法控制自己。一个人也许能控制全世界,但唯独不能控制的就是感情,不论是自己的还是别人的。
如今我唯一能做的就是——祈祷、祈祷、再祈祷,祈祷能收到一个令人陶醉的答复,不停的祈祷。
二十八
浑浑噩噩的大一结束了,不出所料,涂古月挂科了。真是喜闻乐见,我和林夕一起嘲笑他。涂古月自己倒是坦然,他说,完全没学习,考十几科,才挂三科,不亏,而且广工挂科不补考,直接重修,还不用给钱,多学一次,赚了。其他学校挂科都是在下一个学期交补考费,安排补考,补考不过才重修,当然也是要交重修的费用的;唯独广工高风亮节,考不过再修再考都不收费,实是一股清流。
男生之间的友谊,不会因为谁考的不好而得到安慰,反而是谁考得好,得接受宰割。就像当年我们高中宿舍时一样,每次考试宿舍考最高分的请客,最低分的晚自习后出去买,通常是每人两个馒头,我们宿舍16个人,最低分得在校门关之前赶回来,他提着一大袋馒头,气喘吁吁地回来,相当滑稽。
林夕拿奖学金了,足足有一千块,对于那时的我们来说,可是一笔巨款,我和涂古月没有理由放过他。林夕说请我们吃饭,不是饭堂,去吃点好的,吃必胜客。虽然我们都没吃过必胜客,但觉得有一千块那么多,只是吃个必胜客太便宜他了,我们不答应。
后来涂古月说,要请吃饭加唱K直落才对得起林夕的奖学金。
唱K对我们来说是一件新鲜的事,我以为会很贵,觉得这样太狠,别一下子就把林夕好不容易拿的奖学金都霍霍了。
涂古月说,大学城唱K不贵的,不要周末,不要晚上,几十块钱一小时,找个下午唱三四个小时,一两百块,吃必胜客也要这个价吧。
林夕倒是大方,没有犹豫就答应了,他说:“行啊,反正也就这些钱,不给你们霍霍一下,老是被惦记。唱K就唱K呗,不过我事先声明,我可不会唱,要唱你们唱。”
涂古月订的K房在广大的商业中心附近,名字叫“ABC-KTV”,我觉得这个名字太有意思了,像维生素大集合,感觉不是去唱歌,是去补充复合维生素。眼睛干痒、皮肤干燥,来ABC-KTV,牙龈出血、全身瘀点瘀斑,来ABC-KTV,食欲不振、口腔溃疡,还是ABC-KTV。广告词我都帮它想好了。
涂古月订了个周四下午两点到六点的小房,小房可以坐六个人,涂古月说,我们还能叫三个妹子,嘿嘿。
涂古月叫上了何珊,林夕说,他没有妹子可叫,把名额让给我们。涂古月让我叫上洪晓君,我不好意思把我写信给洪晓君她没回的事告诉他们,我只能说,我叫不动她。
涂古月说:“你的间呢?把陈海云一起叫上嘛,这不就成了。”
“就是,那可是你的兵法,间的平方得用起来。”林夕附和道。
“我就没用那什么兵法,都是涂古月骗东西吃的把戏。你跟陈海云熟,你帮我约。”我示意涂古月。
涂古月接下了重任,帮我约洪晓君,他乐意这么做,因为他知道我喜欢洪晓君,正在追她,他也希望我能成功,只是他不知道在这件事情上,我举步维艰。
虽说艰难,但我还是有期待的,我期待涂古月能成功约上陈海云和洪晓君。有点期待,却也不敢抱太大希望。
果不其然,洪晓君没答应,最后只有我、林夕、涂古月、何珊、陈海云,5个人相聚K房,还有一个名额始终找不到人,说到底,我们三个还是朋友太少了。
原来涂古月唱歌那么好听,我们一直都不知道,难怪他提议来唱K,感觉他就是为了炫技。那一首首王力宏的情歌,嘹亮而富有磁性的声线,听得何珊那是如痴如醉、神魂颠倒,何珊自己没怎么唱,化身涂古月的小迷妹,就连我都不由得觉得涂古月跟王力宏一样,是个优质偶像。陈海云唱歌也很好听,那甜美的声音跟王心凌一样,对歌曲节奏的把控像是受过专业的训练,要不是她颜值一般,真可以原地出道,绝对不输王心凌。他们可能知道自己的特点和优势,主要点一些适合自己的歌来唱,我就不同了,我海纳百川,只要是我喜欢听的我都点,不管我唱的好不好听。Beyond、任贤齐、周杰伦、羽泉、张信哲、周华健、张敬轩、李圣杰、梁静茹、林俊杰、郑中基、古巨基、王杰等等等等,我爱听的歌太多太多。原本以为林夕的事先声明只是谦虚一下,没有想到他如此实在,真的一首都没唱。
随着一首《劲歌金曲》,我们结束了这次的唱K体验,唱的我们声音都沙哑了,除了林夕。这个出钱做老板的人一首都没唱,让我们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就没再让他请吃饭了。涂古月说,他请大家吃肯德基,就在广大商业中心。
我说:“唱完ABC-KTV吃KFC,今天尽跟维生素过不去了。”
大家在一片欢声笑语中来到肯德基,各自点了自己喜欢的套餐便开吃了,看来唱歌也是件体力活,真的饿了。
突然陈海云说:“涂古月,你唱歌那么好听,怎么不去参加我们学校的十大歌手呢?”
“我有参加,第一轮淘汰赛就被淘汰了。” 涂古月边吃边回答。
“细说,细说。”林夕来精神了。
“等等,等等,我去买多两份薯条。”我也来精神了。
很多大学都会举办属于自己学校的十大歌手比赛,广工也不例外。不过广工又有点与众不同,广工不是每年都办,它双数年才举办,一般是快年底的时候,办完正好赶上元旦晚会,前三名可以参加元旦汇演。
涂古月说,这个比赛太黑了,没意思,不聊也罢。
“我薯条都买回来了,你跟我说这个?”
“不行,不行,今天必须聊,就聊黑的那部分。”林夕坏笑道。
何珊当时还没跟涂古月在一起,她也不知道这件事,听到涂古月说比赛有黑幕,她来兴趣了,她要涂古月说出来,然后和他同仇敌忾。
涂古月架不住大家的热情,还是说了。他说,其实也没什么,赛制很简单,报了名就抽签,直接淘汰赛,淘汰到最后剩的那10个人就是十大歌手,然后他们进行PK,决出名次,就这样。
“我们要听的不是这个,我们要听,黑。”
“当时抽签,抽到我和一个大三的胖子,那我就跟他PK咯。”涂古月说,“那个胖子唱了一首《红旗飘飘》,那唱的,真的难听到,你不敢想象,要是孙楠在现场,估计得上去打他。我瞬间觉得,这回稳了,暗喜。谁能想到,我被淘汰了,他晋级。”
“没有原因,没有点评?” 陈海云问。
“说他唱的铿锵有力,说我唱的不够阳光。”涂古月说。
“你唱了什么?” 陈海云继续问。
“《爱错》。”
“人家唱的,五星红旗,各种骄傲各种自豪,政治站位就不一样。你唱的什么,情情爱爱,还爱错了,不淘汰你淘汰谁。”林夕又在挖苦涂古月。他们总是这样相爱相杀。
“那照你这么说,我得唱什么才能与之一战?”
“你能唱《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或者《唱支山歌给党听》,应该勉强能打个平手吧。”
二十九
一个多月过去了,我还是没有等到洪晓君的回复。从日出到日落,由清醒到朦胧,日子艰难的继续,每一秒都在期盼,而每一秒都是煎熬。每一天都是没日没夜的,一如广州这个城市,是不眠的。以前,不眠的广州给我美好的憧憬,以为美好的将会更加美好,而糟糕的不再糟糕,那时的自己充满着梦。如今,不眠的我只想入睡,我不愿意清醒着,清醒的我总觉着眼前有个最坏的结果,心拔凉拔凉的。糟糕的变得更加糟糕,可美好的却没有一直延续。
心虽不眠,但梦依旧。
梦里出现了另一个我,他看起来神采奕奕,一副乐观向上的样子。
另一个我对我说:“醒悟吧,别再作无谓的等待了。”
我说:“不,我就要成功了,我要等下去。”
另一个我说:“别再自己骗自己了,你知道自己在等什么吗?回来吧,那里不适合你。”
“我很清楚自己在等什么,而且我知道,我一定能等到,一定能!”我提高了音量。
“那你告诉我,你等的是什么?”
“爱情。”我坚定的说。
另一个我说:“你爱不起。感情的世界里总是自己伤害爱自己的人的同时被自己爱的人伤害。这些,都太沉重,你扛不起。难道你忘了你兄弟林夕的话——记住,好女孩,特别是你喜欢的好女孩,你别去追。追不上,你被伤害,追上了,你迟早要伤害她。”
我有些犹豫,但还是强作坚决的说:“我的爱情只有幸福,永远都不会有伤害,永远都不会有,永远不会有。”
另一个我有些无奈:“就算如此,但她不是你的爱情,她不是你的缘分,她不适合你。在她面前,你缺少爱情的运气。”
我冷笑了几声,说:“爱情的运气?那是什么?能吃吗?好吃吗?爱情是靠努力和真诚的。如果一切都讲运气,那爱情还有什么好感人的?难道你的爱情是用运气去争取的?难道你的幸福要等运气来承载?”
看到另一个我还没死心,我继续说:“人这一辈子能有多少次心跳加速、面红耳赤、话都说不出来的时刻?我没谈过恋爱,但我知道,一个对爱情有信仰的人,应该珍惜每一次心动的时刻,努力抓住每一次让你心动的人,争取自己的幸福。爱情的世界里不尽是伤害,还有许许多多的美丽和感动。”
另一个我低下头,起初的神采奕奕已不复存在。“你走吧。”我对另一个我说。
我不是靠爱情的运气,我不能靠爱情的运气,我的爱情是靠真诚去感动,用心跳去争取的。真实的夜太长,浪漫的月光会冷掉,而我心里的夜不管有多长,挂在眼里的浪漫月光永远不会冷,永远保持柔和的光亮,永远拥有灼人的热度,永远散发迷人的浪漫气息。
晓君:
你好!见信如晤。
我终于还是按捺不住再次给你写信了,希望你能安安静静、认认真真地把它看完。在里面我说的那些话,你并不一定得记住,但千万别忘了。
我已经写过好几封信给你了,关于我的感觉和某些想法,你也应该有了大致的了解。这次,我主要是想把未告诉你,甚至是不敢告诉你的感觉和想法统统跟你说一遍,我觉得这些都有必要跟你说,不管最后的结果是好是坏。
坦白说,这段时间我很无奈也很失望,甚至有些失落和颓丧,你几乎不给我跟你相处沟通了解的机会,这种若即若离的态度让我想抓又抓不住,想放弃又舍不得,这让我茫然无措、孤独无助、莫名的痛苦。或许你觉得我不够真心,不够诚恳,但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我从未如此真心的喜欢一个女孩,从未如此认真地追过一个女孩。
我的舍友常常说,“你最近变了很多,一年多了,我从没见过你这样,看来你真的是认真了。对什么都无所谓,对每个人都不正经的你在面对她的时候竟然变得词穷,竟然变得正经起来了。不过这点你做的很好,一定要表现出对她和对别人是不一样的。”这不是我想做而刻意去做的,好像面对她自然而然地就不会像平常那样吊儿郎当,说话没个正经,现在我都搞不清哪个才是真的我了。
我的好朋友林夕也很惊讶,“这次你真的不一样了,从你的用词就可以看出来。以前你用的是‘泡’,这次你用的是‘追’。看来她真的是不简单。高手啊,绝对是高手中的高手,她才是真正的情场高手。”呵呵,看她不像是什么高手,可能就只是我被她吸引了吧。
是啊,我的确是被你吸引了。感觉总是被动地不知道从哪里溢出而流到全身各处,找不到源头,寻不来根据,它摸不着,但感觉得到;它看不见,但思绪理得清。你说你不相信一见钟情,我也不信。如果是,那么我就应该在第一次见到你之后马上发动攻势,而不是等到现在;如果是,那么我就应该在你迟迟不肯答应我之后悄然离去,物色下一个目标,毕竟长得漂亮的女孩比比皆是。
你的文静乖巧,对感兴趣的事的热情和冲劲,还有那对待事物认真的态度,无一不深深地吸引着我,内心的东西才是我要追求的理由。加上你的漂亮和单纯,在我眼里你便已经无敌完美,无可救药的吸引着我。或许你自己感觉不到,但这些的确是我的真心所想,没半点虚假与矫情。
不久前我在□□上问你,对我上一封信有什么感觉,有什么想法,你没回答,你说你心里很乱。我不想你心乱的时候作出什么有点乱的决定,于是我让你好好考虑,想清楚了再告诉我,没想到你竟把这个作为你的避风港,迟迟不肯答复。我不知道你是什么感觉,也许,是我一厢情愿吧,但我想,与其苦苦等待一个无法猜测的结果,我更愿意选择早早的扯断线让你向远方飞去。多少次我幻想着你给我回信说,你愿意静静的坐下来让我完成心中的那幅色彩缤纷的水彩画。再后来我已经不敢这样想了,我只希望你能早点给我一个答复,哪怕只是一句狠心的拒绝。
或许你是不忍心就这样狠心地拒绝我,又或者你是想不到合适的理由来拒绝我。如果是这样的话,你大可以放心,没关系的,只要你认真考虑过了,慎重端量过了,什么结果我都能够接受。要是你真想不到理由,我可以帮你想几个,列举10个给你参考下吧:
1.我对你没有那种感觉,我们还是做朋友吧
2.我觉得我们不合适,做朋友就行了
3.你很好,可是我们合不来,还是不要强求的好
4.我想好好学习,不想分心
5.我还不想谈恋爱
6.我已经有喜欢的人了
7.我不喜欢头发太长的男生
8.我不喜欢不正经的男生
9.我不喜欢既不浪漫又没情调的男生
10.我不想伤害我们之间的友谊。
如果你真是这样想的,那么类似这些的这些都是可以成为理由的。
有很多事真的很想用心去做,很想说点什么,说一些真心的话,而不是无关痛痒的,但有时候却总显得力不从心。有一段时间常常问自己,我们彼此了解过吗?不,我们并不了解。于是我努力创造机会跟你聊天、说话,约你出来谈心、沟通,但你一次一次地用冷水无情地浇洒我热情的心,一次次的期盼等来的却是一次次的失望。或许是你想太多了,不,一定是你想太多了。难道你跟我出来散散步、谈谈心就一定得解为约会吗?不能是朋友间的相聚或是不太熟的朋友间的了解吗?我只是想更了解你,也想让你更了解我罢了。因为要是你在未了解我的情况下就接受我,那么就算在一起了也多半是矛盾重重,最后不欢而散。我不想草率地开始,然后以闪电般的速度不愉快的结束,这样的话倒不如当初不要开始,毕竟我不是玩玩而已,对这我很慎重认真。我希望的是有个彼此了解过后的感动,然后水到渠成般自然而然的开始,这样的才会是长久的;但若果是在还没了解对方的情况下就拒绝了对方常常会留下遗憾,错过的通常就找不回来了。
有很多东西是我给不起的,可就连给得起的我也没给过你什么。不是我吝啬,可就算我抠门,也不可能在你面前摆铁公鸡的姿态吧!我只是不想破坏这份最真最纯洁的情感,我不想让这份单纯的感觉充斥着一股刺鼻的铜臭味。我不希望你是因为表面上的物质的好而接受,可却在交往后来个强烈的反差使你后悔不已;我希望你接受的是一份最本真最淳朴的感情,接受的是那个人身上谁也拿不走取不掉的东西,而在交往后他便可以把对你的好以及想对你的好体现在各个方面。
我再次说不出话来,不知道还能说些什么来让你更明白我的心意,其实我也只是想把内心埋得最深、藏得最实的感觉说出来,只对你一个人。不过确实,有许多的话总是很难说出来的,有些感受很难表达出来,表达出来了也可能走样,说出来可能反而会破坏它本来的面目。但总得表达出来,不然你就永远不能理解我,现在我只希望你能尽可能多的理解我的感受。
有人说,爱是深深的喜欢,而喜欢是淡淡的爱。对这,我并不苟同。我觉得,爱与喜欢的不同就正如美与漂亮的差别。
夸一个人漂亮只是因为一时的视觉冲击,只因当时的她外表艳丽或是看得顺眼,只需这样能轻而易举地说句“你真漂亮”;而评价一个人美却是要经过心灵触动的,只有触碰了内心深处的那根情感之弦才能由衷深情地说出“你真美”这三个字,而那根弦则是要由女孩的外表、气质和温柔去拨动。就像对一个人说出“我喜欢你”一样,那是极其容易的,因为喜欢本身就只是一种暂时的感觉,只是短时间的情感反应,犹如一杯热咖啡,时间过了就凉了;而“我爱你”就不是那么简单了,因为爱是一种承诺,是一种责任,那是一辈子的勇敢。爱了就无法回头,爱了就不可自拔,爱了就死心塌地,爱了就至死不渝。
而现在的我只想对你说句:
你真美!我爱你!
我并没有勾勒出未来怎样美好的蓝图,也不能给你至死不渝的承诺,但有一点我是可以做到的——我们可以有属于我们的小宇宙,就像这样:
看着你
看着你的眼睛
看着你眼中的我
看着你眼中的我的眼睛
看着你眼中的我眼中的你????????????
这,就是属于我们的小宇宙
希望你能好好考虑,然后在星期天(2007年11月11日)晚上八点到我们一起上过选修的教室,我会在那等你,希望你能给我一个慎重考虑过后的答复,不见不散。
祝:
幸福
开心
三十
令人振奋的11月11日如期而至,我早早的来到了那个曾经美丽的教室,坐在那温馨的位子,坐了左边坐右边,坐完右边又坐左边,不亦乐乎。我演练着待会儿洪晓君答应我时的喜悦表情,欣喜若狂的样子。时间过的很慢,或许是因为我来的太早了,仿佛等了一万年,却又必须继续等下去,我的心开始躁动。我很怕她不来,真的很怕,只要她能来,迟到多久都不打紧,相对于爱情的永远,迟到多久都不会嫌晚。
八点整,她没到,放下手机,漫不经心的转过头望着门外。咦,竟发现洪晓君已站在外面。她什么时候到的,怎么我没察觉,可能是刚才太专心盯着手机看时间了。我错了,悔啊!时间再怎么关注也还是时间,只会一分一秒地过,快不得也慢不了,我应该关注人,世界上能影响我人生的只能是人,美丽善良的人。我不能再等时间了,因为人在等我。我几乎要一步飞出去。
“你来啦,真准时。”我笑盈盈地说。
她只轻轻的嗯了一声,然后不知从哪里变出来一封信。我接过信,小心翼翼地把它放进钱包里。
“不如我们走走吧。”我提议。
那个夜格外的静,洒下来的月光带着阵阵凉意,那是寂寞的风在轻轻地吹,调皮的星星都害羞的藏起来了。我和洪晓君静静的走在校道上,慢慢地,慢慢地,我越靠越近,洪晓君竟被我逼上了花圃丛中,“不好意思,我逼得你无路可走了。”我赶紧移开。她走下来,对我礼貌性的笑了笑。
“来之前,我听了两首梁静茹的歌,《分手快乐》和《如果能在一起》,你觉得这两首歌哪首好听点?”我装作漫不经心的问。
“《如果能在一起》没听过,是新歌吗?”
“算是吧,但也不是很新。”
“我没听过,不会比较,回去再找来听一下吧,不过梁静茹的歌都挺好听的。”
“嗯,是啊。”
两人又跟一开始那样,静静地走着,没有看对方,没有看手机,一句话也没说,就这么慢慢地走着,走着,感觉很好很自然。如果那时老天问我愿不愿意就这么一直的走下去,我会毫不犹豫的回答,我愿意;如果老天再问我愿意这样走多久,我会说,离世界末日有多久,我就愿意走多久。
一路上我都在等待一个机会,等待一个浪漫的机会做一些浪漫的举动。我的口袋里装着两个草莓味的喜之郎果冻CC,只待一个浪漫的机会拿出来两个人浪漫的享受。那个情景已经在我的脑海里浮现过千百次,每一次都是那么的令人陶醉、感动。而为什么我选择草莓味的呢?我觉得女生都会喜欢草莓味的东西,草莓往往带着粉红的味道,粉红是女生的颜色,是女生的味道。
可惜一直都没等到这么个机会,月光冷了,人也回去了,口袋里的果冻仍然原封不动,而钱包里的信开始呐喊。
你好。
不知道该怎么起笔跟你说清楚我的想法,其实,关于回复,我也想了千万遍。之前我的确在回避问题,我觉得让你自己知难而退就行了。很多事情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去处理,我习惯了以沉默去应对,我以为这样可以一直保持原状。
看了你的信我真的很感动,我从没看到过如此感人的信。但感情不仅仅是感动,事实上,I’m not ready。尽管我给自己很多次尝试的机会,但最后还是自私地想保持自己的自由空间,一直以来,我都没准备好认认真真地谈一场恋爱。我害怕改变,害怕有另一个人闯进甚至打乱我的生活。现在的生活我很喜欢,很享受,每天都过得充实,每天都感到满足。如果可以的话,我们能不能做单纯的朋友呢?
现在的我真的没那种心思去想那些事情,不是因为忙,我的生活没有太多的忙碌,只是不想改变,我只想保持原状。
谢谢你对我的情意,谢谢你为我的付出,你是个很nice的人,缘分到时你一定会找到自己的幸福的。
不知道我把话说清楚了没呢?!
突然眼前白茫茫的一片,什么都看不见,马上伏倒在桌子上,只留下音箱独自单曲播放着《如果能在一起》,无数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