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原始社会或早期文明中,由于道德和礼仪观念尚未完全形成,在祭祀等特殊场合可能会有相对较为开放的性行为。
例如,在某些古代文化的宗教仪式中,人们认为在野外进行特定的性活动可以促进生育、祈求神灵庇佑等。
据记载,孔子是其父母“野合”而生。
在上古礼俗中,野合与春秋“社稷”有关,是一种重要的宗教活动。那时人们认为,通过“野合”可以促进农事的播种和丰收。“野合”并非像现在这样被人嗤之以鼻,相反,它是一种吉祥,美好而神圣的象征。所以,在墓砖、岩画、绘画、雕刻中常有“野合”图。
关于“野合”最早的文字记载,见于《周礼》:“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从《诗经》中,我们可以看到大量男女自由结合的例子。
可见,当时从风俗到制度,从宫廷到民间,男女关系都是相当开放的,野合私通不足为奇。
孔子所处的时代对偶婚已盛行,而男子又处于当家做主的地位,所以每当花好月圆之夜,许多男女就聚集到一定的地点,唱歌跳舞,以至幽会。
那时的“野外交合”并非像现在这样偷偷摸摸,而是一种正大光明的事情。至于狂欢的场所,《墨子》记载:“焉知有沮,当齐之社稷,宋之有桑林,楚之有云梦,此男女之所属而观也。”沮责、桑林、云梦,就是当时人们“野合”的好去处,
只是到了秦朝,这种风俗才被禁止。
参考资料来源:《搜翻民俗》、豆包、夸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