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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帆在办公室猝死的时候万万没有想到自己这眼前一黑,两眼一闭,再睁开居然就已经到了另外一个世界。

    这是一个小说里的世界,劣质的三流网文小说。

    要问张帆为什么知道?他被推送过,不用钱就能看,只是每隔几章就要看一次十几秒的小广告。

    三流劣质网文,不讲逻辑只图痛快,有些桥段甚至在正经平台上是发不出来的,因为这是一本肉.文。

    张帆被推送的时候顺眼看了简介,男男、主受、1vN,设定倒是很时髦,内容没什么营养,星际时代的落魄贵族小白花主角受林歌与各种时髦元素堆叠起来的后攻们的花式play。

    当时张帆就在想,如果自己是腐男子的话,也许就顺应推送,点开来看看了。

    可惜,他不是。

    现在魂穿至此,张帆有点后悔了,早知道通读一遍剧情好了,就不至于两眼一睁满是懵逼。

    对了,他现在的名字叫兰彻,这是书中世界角色原本的名字。

    根据所剩不多的模糊记忆,“兰彻”的地位应该是主角受一众后攻其中之一,小说里的攻二。

    这个“二”是个纯粹的编号,意思是按出场顺序第二个登场,可别对序号的重要性有什么不切实际的误解,除了主角受,其他打上编号的后攻都是一视同仁的零人权。

    兰彻从床上醒来,花了1到2分钟时间接受了自己穿书这件事,然后起身下床,想要看看穿越后的生活环境。

    卧室的侧边有一面透亮而宽大的镜子,床前走几步,身影就会映到镜子里,兰彻看到镜子里身影的时候,愣住了。

    猝死前沉迷于工作,没时间消遣娱乐,但即便如此,从来不看小说和影视剧的人也多少了解过“白月光”这个概念。

    那是21世纪的热词。

    很少有人能把这个概念描写或塑造得落到实处,所以兰彻左耳进右耳出,只把这三个字当成充满塑料感的屁话。

    但看着镜子里的这张脸...不,不止脸,而是全身上下从头到脚,兰彻觉得“白月光”三个字被坐实了。

    要问白月光应该什么样,就是兰彻现在这副模样。

    上辈子虽然是身份见不得人的私生子,但皮囊也是一等一的好,去外国旅游都有外国娱乐公司的星探问他要不要签约投身idol事业。

    他拒绝了,只想在家族企业中奋斗出一番成绩,得到父辈认可,和一个相对光明的身份。

    那时候完完全全的铁血事业脑。

    从懂事开始,也总是受到异性的追捧,情况从小学一直延续到猝死之前,对于自己的外表,他实在没有不自信的余地。

    甚至有点自信心爆棚了。

    可即便如此,照镜子的时候也结结实实酥了一下...汗毛倒竖嘴巴微张瞳孔缩小,心脏像有短暂的电流经过。

    说出去也丢人,谁会被自己美得酥了身体呀!

    但镜子不会骗人,镜面里这副皮囊,实在仙品中的仙品,雪白的皮肤、及腰如瀑的黑发,周正五官中最突出的是高挺如塑的鼻梁,和眼尾带点上挑的桃花凤眼,哦,左眼眼尾下方,还有一颗巧妙的痣。

    颀长的个头,至少有1米85,四肢修长,身材单薄但也覆盖着肌肉,刚起床的睡衣有些松散了,能看到那薄薄的有致的八块腹肌。

    这样完美的身体,并不让人联想到色和情.欲,相反,它有一种圣洁的感觉。

    兰彻知道这样形容很奇怪,可事实就是如此。

    气质本来就是种很难说清楚的东西,他现在的身体,天然笼罩着一层圣洁的气质。

    就像那教堂里的神父。

    尽管兰彻的职业并不是神父,可第一次见面的陌生人,很难忍住向他诚心祷告的心理吧。

    至于兰彻真正的职业,嗯,在新世界已经适应一个月的男人也终于搞了个八九不离十的明白。

    他醒来的地方叫水晶岛。

    现在是生物大共和的星际时代,人族、兽人族、虫族三分天下,而这三个种族又都归属于星际联邦管辖。

    兰彻不是人族,他是鲛人,整个水晶岛上生活的正是鲛人一族。

    严格来说,他们隶属于“兽人族”大分支,可早在百多年前鲛人族已经在星际间销声匿迹,兽人族那边关于鲛人的记载和卷案,也早就打上了“灭绝”的官印。

    原因众说纷纭,无从分辨。

    总之他们鲛人就这么寻了个远离各大陆地板块与世隔绝的小岛,过了百多年太平日子。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两耳不闻窗外事。

    如今外面的时局跌宕起伏风云变幻,小小的孤岛上是接收不到的,族人们顶多买几份落后的纸质报纸,当做附庸风雅的看看新闻。

    兰彻跟他们有些不同,穿书前他看过剧情简介,大概知道这桃花源般小岛的宁静很快要被打破了。

    动荡莫测的大局之下,没有能真正独善其身的地方和人。

    兰彻的父母死于多年前一场海难,由于身份沿袭的关系,兰彻应该是当下一任鲛人族的族长。

    本来人生重开,他已经不想继续上辈子水深火热伤筋动骨的无限内卷了,碰上个除了美丽别的什么也没有的废物种族,正好躺平。

    但因为族长这重身份,他难免又觉得这鲛人一族的兴衰灭亡,多少跟他还是有点关系。

    好消息是,有人见不得他做族长,要来抢这位置。

    一个月,看透周围人心已经足够了,何况水晶岛上人际关系那么简单和单纯。

    兰彻的父亲有个亲生哥哥,原本关系和睦的兄弟俩由于族长的选举而心生嫌隙,最终,兰彻的父亲更得人心,成为族长,兄弟俩自此分裂。

    后来两人各自娶妻生子,又都生下独生的儿子,这攀比和分裂的命运,也就在子辈身上延续。

    更确切的说,是兰彻的堂兄单方面产生嫉恨。

    父母意外亡故后,兰彻本该接任族长职务,但他心性过于纯净、心肠过于慈悲,并不是堪当大任的人选,老村长就暂时接过职位,说等兰彻成长几年再交还于他。

    老村长是个好人,兰彻成为孤儿后没少受他的照拂。

    大约老村长也是看出堂兄野心与嫉恨齐飞,只得自己先做这代族长,既保护兰彻,也维持鲛人族正常的生活。

    这时候有人要问,什么?攻二人设这么废吗?是技能点都点颜值上了么?脑子一点不长?

    ...还真是。

    三流小黄文,不要强求高大上的人物内核好不好。

    小说里给攻二打上的tag,是#圣母#和#恋爱脑#,就是被堂兄针对、嫉恨、万般伤害还顾念手足亲情认为他也有可怜之处的那一种。

    也难怪现在的兰彻会在自己的建模上瞧出一股圣洁的光辉。

    不久之前堂兄遣人给他递了话,下个礼拜,白银帝宫要举行盛宴,彼时整个王城内外皆是欢庆,他们要借着这个档口进帝宫一趟。

    “进去做什么?”兰彻后来去了堂兄住的房子,跟他在客厅面谈。

    “去见一个贵人。”堂兄回答。

    兰彻:“什么人?”

    堂兄:“你没必要知道。”

    鲛人族在水晶岛避世百多年,其间从未踏出界外一步,堂兄突然要外出,这一出还去的是帝宫,摆明了不对劲。

    三大种族三分天下,人族所占据的庞大领域统称为白银之国,SILVER,而SILVER的统治者则是现有人类当中唯一的人皇一族。

    白银之国的领域无边无际,不过王族倒只集中在一座城市,也就是帝宫所在的地方,落日城。

    堂兄要兰彻下礼拜跟他去的地方,也正是落日城。

    可是很明显,堂兄的态度是并不打算告诉他去这一趟的目的。

    “我可以不去么?为什么带上我?”兰彻尝试谈判。

    毕竟在堂兄眼中,他只是个心慈手软、没有眼界,也不会动脑子的废柴,那去帝宫见一位贵人这么重要的事,拖上他这个油瓶做什么?

    对方却只道:“不去?当然是不可以的了。”

    回答还只回答一半,堂兄露出不耐烦的神色,他不会跟兰彻解释的,因为不屑也没必要。

    好吧,兰彻不着痕迹地挑了挑眉,看来自己在对方心中还真是一条彻头彻尾的废柴。

    那带一条废柴出门的理由,兰彻大致也能猜到。

    水晶岛百来年没有人出过岛了,堂兄有他必须出岛的理由,碍于身份和他一贯精明睿智的形象,代族长和其他族人即使惊异,也不会真的拦着,但多一重保障总是好的。

    兰彻这人畜无害的圣父就是最好的打掩护的保障。

    只要带兰彻一起出门,最疼兰彻的代族长自然绝无二话了,且兄弟一家子,看着就和睦温馨,谁还会质疑他是不是带了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

    加上兰彻这种猪脑子,更不可能质疑他的目的,亦或妨碍他的计划。

    没办法了,拒绝不了,兰彻也就顺其自然,答应并着手准备下个礼拜的旅程。

    不过终究是换过内核的,现在的兰彻顺水推舟一同出门的主要原因,是他算了算时间,剧情简介看得不多,但这有限的内容里正好囊括到下礼拜会发生的情节点。

    本书主角受林歌将与人族的暴君罗尔威斯共度相亲宴,继而订婚。

    他要把人从暴君的手里偷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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