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走出餐厅,早就不见林羽童身影。

    叶恒祯抓住守在门外的服务生,急冲冲地问:“刚才走出来的女生,穿西装、长发,你有再看到吗?”

    服务生想了想,说:“没有先生,她径直出门了,没再回来过。”

    头脑里构筑关于两人美好的一切,开始分崩离析。从前有破碎、有缝隙、有裂痕,自己尽力弥补,虽然磕磕绊绊,但大体完好无损。

    可今天的事无异于一记重锤,彻底粉碎了他们的关系。

    安静优雅的大堂,他像一阵疾风,从中穿过,引得周遭人侧目。

    坐进车里,四顾茫然,丢了她如同丢了方向。

    一口气给她打了十几个电话,一个都没接通,只听到机械冷淡的“对不起···”

    深呼吸,头脑静下来后,决定先回家。

    直觉告诉他,林羽童会在家里。最温馨的地方,也会最残酷。

    回去的路上,叶恒祯猛踩油门,途经路口,绿灯变红,他差点闯过去。

    惹得走上斑马线的爷叔指着他鼻子大骂:“你不长眼睛的呀!”

    叶恒祯顾不上反应,变了灯就冲出去,一路飙车赶回家。

    楼道安静极了,回荡着他的气喘。仓皇、焦灼,给黑暗的走廊平添几分不安。

    本以为门后是她眼圈发红、无声落泪的心碎场面。

    可映入眼帘的,是林羽童在麻利地收拾屋子。

    桌上整整齐齐摆着一套男士护肤品,他一眼认出,那是自己用的。

    “卫生间里你的东西,我都收拾好了,你直接装包里就好。”

    她打开卧室门,指了指里面:

    “衣服、被单之类的,你自己打包,我就不进去了。”

    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叶恒祯嘴唇颤抖:“你赶我走?”

    林羽童没回答,走进房间,打开衣柜,把一件件衣服扔到床上,又拆下床单被罩,叠在一起。

    收拾得差不多,她摘下手指间的戒指,以及腕上的手镯。

    镯子褪到一半,卡在腕间。她花了好大的力气才摘下来,雪白的皮肤都被刮出红痕。

    本想把这两样塞进叶恒祯手里,却被一股力量箍住身体。

    “你生气、你发疯、你打我骂我都可以,”叶恒祯从后面紧紧拥住她,“别这样,我不想和你分开。”

    她没有任何反应,平静得像个假人。

    叶恒祯越抱越紧。

    “一切都是我的错···”

    林羽童一声叹息,声音疲惫至极:“叶恒祯,你我体面一点。事已至此,该结束了。”

    他扳过她的脸,难以置信地看着她。

    “为什么?”

    “我那么信任你、依靠你,”她咬住唇,忍住哽咽,“你却一而再,再而三辜负我的信任,罔顾我的尊严。”

    他喉结微颤:“这一切都不是我本意,我绝对没有不尊重你。”

    “你走吧。”

    林羽童只说了三个字。

    锁骨的凹陷有一股热气,湿润,柔和,饱含恋人的无限赤诚。

    可她全身僵直,毫无反应。

    “求你了,走吧。”

    这五个字花光她所有力气,也抹灭两人之间所有的可能,一切陷入漫长的沉默。

    身后的热意消失,随后响起疲沓的脚步声。

    叶恒祯走了。

    房间没开灯,她大口喘息着,慢慢仰起头,竭力控制着情绪。攥住衣角,告诉自己:千万不要哭,千万不要哭。

    大门被重重关上。

    她精疲力尽,瘫倒在床,深深陷进去。

    那股熟悉的柑橘气扑来,搅得脑子一团乱。

    为什么眼角湿湿的,为什么一闭眼都是他,为什么心像被捅了几十刀那样痛······

    他们究竟做错了什么呢?劈腿?厌倦?都没有。

    只是碰上命运尖锐,将他们的羁绊一点点撕开,一切走向无法挽回。

    林羽童想象出一个巨大的文件夹,把她和叶恒祯相处的点点滴滴都扔进去,一样不落。然后,全部选中,弹出巨大醒目的提示——是否清空?

    她颤颤巍巍选中那个“是”。他们之间的所有,就此化为齑粉。

    好,这样一来,和他相关的一切就都消失了,就当从未见过他。一觉醒来,自己回退到不认识他的版本。

    十二月寒冬,狂风哭嚎。

    手机弹出一条消息,今天是有记录以来S市最冷的一天。

    内心起波澜,但平常日子该怎么过,还怎么过。

    只是变得寡淡无味。

    她努力装作和过去一样,照常上班、照常吃喝、照常玩乐。

    但孟朗朗敏锐捕捉到她的异样。

    从前她每天都带爱心便当,一看就知道是叶恒祯给做的。孟朗朗喜欢蹭吃,林羽童了解她的小心思,总会多带一些。

    现在却跟着她们一起点外卖。

    还有,前不久她手腕和手指还金光闪闪的,如今光秃秃的。

    最明显的,是过去林羽童一下班就弹射回家,偶尔碰上加班,就有叶恒祯开车来接。可从某天起,她恨不得住在办公室,天天加班,能多晚回去就多晚回去。

    孟朗朗不敢问,两人一定发生了什么,但她不敢揭开那块布,不敢碰那道触目惊心的伤口。

    叶恒祯连着两三周没进公司大门。

    老头子不是说了吗,不要再踏进叶家的门,干脆连公司也不去了。

    每天睁开眼,就看着梧桐树的枯枝愣神。

    没有食欲,也没有困意。从天黑发呆到天亮,再从天亮呆到天黑,往复循环,无止无休。

    偶然肚子饿,就喝上一打啤酒。醉意上脑,躺倒便睡。

    地上堆满了空易拉罐,空无一物的家,被垃圾填满了。

    不分昼夜地混沌度日,他已是一片废墟。

    公司里,则纷飞着他的谣言。

    什么“多日不见Dylon,和娇妻度蜜月”、“Dylon被雪藏,因为不服从家族命令”、“管理海外分公司”······

    他的存在,确实增加了员工们的凝聚力,不过是以八卦的形式。少了他,公司照常运转。比如他即将接手的酒水业务,不见任何异常。

    他在家里,对这些流言蜚语一无所知。即便知道,也毫不在乎。

    窗外暮色沉沉,身心早就陷入黑暗,许久没有走出来。

    手机发亮,他不在意地一瞥,解锁了信息:【爸爸病重,想见你】

    “病重”两字砸进他的心里,理应紧张而悲痛,可他却毫无反应,把手机扔在一旁,继续喝酒。

    静默被电话铃打乱。

    十分罕见,是妈妈打来的。

    许久未开口,他对自己的嗓音感到陌生:“怎么了?”

    “那人病了,想见你一面,去看看吧。”对面语气寻常,像是播报一桩坊间新闻。

    叶恒祯陷入沉默,他不想见老头子,自己一次又一次被他骗,像个呆傻的工具人。

    “就当是看望普通病人,医院地址我发给你。”

    “呃······”他不自主发出喉音,明显是犹豫。

    妈妈语气变得柔软,诚心劝他:“活着是一场漫长的别离,趁他还在,了结彼此的纠葛吧。”

    他握紧手机,指尖泛白:“我,我看看哪天有空吧。”

    挂断电话,昏昏睡去,醒来天已大亮。

    看着镜中的自己,胡子拉碴,浓得化不开的黑眼圈,还有干裂的唇,丧气颓唐,整个人老了十岁。

    刚拿起剃须刀,却又放下。

    他漫出一股微妙的自毁心态。按理说,总要收拾得整齐干净再出门,可偏偏想让老头子看见自己这副流浪汉的模样,有意在他眼前添堵。

    衣服都懒得换,是一套脏兮兮、穿了许久的居家服,踏着便鞋,裹着毛毯出门了。

    但冥冥中注定相遇的人会再相遇。

    叶恒祯开着车,在路口等红灯。

    恰逢林羽童和孟朗朗从外面觅食完毕,走回公司。

    孟朗朗一眼看到叶恒祯的车,拉着林羽童衣角:“姐!祯哥的车!”

    林羽童对此毫无反应,掏出耳机戴上,和孟朗朗聊天转换话题:“DT发新歌了你知道吗?可好听了。”

    衣角再次被拉,“姐!”

    她特意转过头,不去看那台车,沉浸在旋律里,有节奏地点头。

    孟朗朗看见她这副装不在乎的模样,只好作罢。

    其实叶恒祯已用余光瞧见,只是清楚她厌恶自己,干脆互不相见,做彼此的陌生人。

    叶恒祯一副邋遢样子,和整洁冰冷的医院格格不入。

    走进特护病房,有医护人员拦住他:“你要去哪个病房?”

    “叶先生的。”他不耐烦,把身上的毯子裹了裹。

    那人将信将疑,和他寸步不离地走到老头子病房前。

    “这就是了。”

    叶恒祯颔首,表示感谢。

    一开门,哥哥嫂子、姐姐姐夫,两家人整整齐齐守在病床旁边。姐姐捂住嘴,似乎在啜泣。

    他的到来,众人的焦点从病床移到他身上。

    哥哥小步跑过来,低声训斥他:“你怎么这个样子!”

    心里嗤笑,什么样子要你管。翻个白眼,绕开他径直坐到病房的沙发上。

    病床上的老人插满了管子,呼吸都成了艰难的事。时间遍历他的躯体,留下触目惊心的衰老痕迹。

    即便叶恒祯再混不吝,看见这副景象,也心疼其苍老,感到难过和痛苦。

    干燥而布满褶皱的手朝自己挥动着。

    “恒祯···你来···”老人的声音虚弱至极,像风中晃动残丝。

    叶恒祯跪在老人的床边。

    老人伸出手,轻抚他的脸:“你怎么把自己折腾成这样啊···”

    他眼神倔强,咬唇不语。

    “回家吧,和爸爸在一起。”

    气声微弱,哥哥姐姐却都听到这句,神色徒然紧张。

    “我···不想回去。”他别过头,变成不驯顺的小猫。

    “爸爸需要你···”

    叶恒祯抬头看了眼哥哥姐姐,欲言又止。

    老人明白他的意思,抬抬手,冲那些人说:“你们先到旁边屋去,我单独和恒祯呆一会。”

    “可是爸···”姐姐眼里有担心,但也有对叶恒祯的忌惮。

    “走!”老人用尽力气,一旁仪器的曲线都有了起伏。

    他们不敢忤逆,只好乖乖退到隔壁。

    没了旁人,老人开门见山:“你要什么条件?”

    “我不想和陆思晓订婚。”他的回答干脆利落。

    老人拧眉,看上去更痛苦:“为什么?为了你上次带来的女孩?”

    “我想有选择的权利。”叶恒祯站起来,俯身看着老人,“之前在办公室,我讲清楚陆家的问题,听你的话找到不联姻的理由,现在你却出尔反尔。”

    这番话有理有据,老人却攥紧了拳,蓄着怒意。

    叶恒祯进一步逼迫:“如果你听了哥哥的建议,认为找个女人和我结婚,就能操控我,那大错特错。”

    老人气喘,艰难吐字:“所以你回来的条件就是不和陆家女儿订婚?”

    “是。我自己的事,我自己做主。”

    “帮我把那些人喊来。”

    叶恒祯走到隔壁,把哥哥姐姐喊到病床前。

    “恒祯,扶爸爸起来。”老人拍着叶恒祯的手说到。

    电动病床徐徐升起,老人坐在床上。

    “老大啊,”

    哥哥赶忙凑到眼前:“我在呢。”

    “恒祯的婚事你不要插手,之后他接手酒水业务,你多帮帮他。”

    “爸!您病这么重,这公司和他的事先别操心了。”

    哥哥极度紧张,讲得仓促,每个字都像在嘴里一路小跑出来的。

    老人瞪了他一眼,目光像支利箭:“我不操心,难道你来操心?”

    对面不敢多嘴。

    “我今天晚上就搬回家。”叶恒祯裹着毯子,向众人宣布。

    也许是角度的原因,在半卧半坐的老人眼里,他显得极为高大,身披毯子,像古罗马的凯撒。

    经过一段时间的消沉,叶恒祯重新出现在公司。

    他的出现,让谣言灰飞烟灭。

    相较之前的青涩,如今更添几分精明,有老谋深算的成熟。

    都知道他负责集团的关键业务,人人都对他多了几分敬畏。

    他也收敛了许多,不苟言笑,也不再胡闹。

    脑子里都是数据、行业分析,以及产品规划。

    惦记着工作,也就不会分心回忆和林羽童的一切。

    那些情情爱爱,仿佛上辈子的事。

    经过缜密观察,他发现自家啤酒和市面上相比,广告投放大大落后,用的还是数年前的老物料,直接影响啤酒的销量。

    这简直是给敌人送弹药,他决定召集数家广告公司比稿,为啤酒来一场洗心革面、声势浩大的传播。

    这么大阵势的比稿,必然给各大广告公司广发英雄帖,群雄逐鹿。

    其中就有林羽童所在的公司。

    而且老板召集全体人员,共同加入这场激烈的内卷。

    孟朗朗拿着简报,有些担忧:“童姐,这是···祯哥的公司,你能做得下吗?”

    林羽童划出上面的重点词句,一边思考一边说:“有什么做不下的?有钱不赚王八蛋。我和他之间的纠葛,怎么能影响我们赚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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