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二十年代的上海早已是一片繁华景象,糜烂之风游走在灯火通明的各大会所中,在夜幕里悄无声息,恣意生长。
“周少爷今日赏脸出席我这饭局,实在是我的荣幸。”沈延年摸着自己没剩几根头发的脑袋,陪着笑脸。
“......”周鹤凛慢条斯理地摆弄着有些遮眼的刘海,半框眼镜下尾部微微上挑的双眼漫不经心地睨着眼前的中年男人。今天他是代父亲来和沈延年谈生意的,不过很显然他对此并不上心。
沈延年见这小少爷不领情,笑着的嘴角微微僵住了,“啊啊,早就听闻周少爷留过洋,想来必是见过大世面,我这里为周少准备了些小礼也不知合不合您心意......”话没说完沈延年打了个手势,下人会意,随即带进来两个打扮精致的女人。
“沈老板,先行告退,饭菜不错,这小礼我就不收了,至于这合作,我回去必会和父亲好好商量,您等着消息就是。”周鹤凛说完还没等沈延年回话的功夫,长腿一迈,径直略过了那两个女人和在一旁不知所措的下人,出了沈府大门。
来到外边,顾之益已早早地在车边等候着他。见他出来,快步赶到他身边,“少爷,这是老爷第一次让您插手生意上的事,您这进去还不到半个小时就出来了,未免太过敷衍。”
“老爷子只是想让我来收拾烂摊子,真要是能合作他早自己过来了,哼”周鹤凛脱下眼镜扔给顾之益“你没看到那大叔油光蹭亮的额头可恶心死我了。”周鹤凛用撒娇似的语气抱怨,手捂着嘴假装要吐的样子。顾之益笑了笑,看周鹤凛恢复了平时的模样,他人也放松了下来。
周鹤凛,周家的二少爷,早年出国留学,回国后不出数月便在上海各大风月场所混了个脸熟,怪就怪这少爷模样生的太过标致,一八五的身材,宽肩窄腰,脸长得又像女人一样漂亮、张扬,见着他的不论男人女人都要被他迷倒三分,且不论他的家世,哪怕他是个乞丐,和他这样的人睡一次也是赚到了。
“时间还早,去那里逛逛。”周鹤凛翘着二郎腿哼着小曲,脸上却没什么波澜,看不出情绪。
顾之益自然知道他说的“那里”指的是哪儿,常客都称那里为天堂,这是为了夜晚而生的“天堂”,在那里可以遇见白天衣冠楚楚的公子、富贵人家的小姐、酒馆的掌柜、花店的老板娘......不同阶级不同身份的人在夜晚的“天堂”只要有钱就都是平等的,他们赌博、酗酒、买卖药物、□□......做一切娱乐自己的事,消解白天的苦楚。
顾之益沉默了一会儿,突然想起什么似的,“今晚大少爷回来吃饭。”
短短一句话让周鹤凛呼吸一滞,随即变得沉重,牙齿轻轻咬了一下嘴唇,然后嘴角上扬成了一个不自然的弧度,原本看不出情绪的脸上笼起一层兴奋的薄雾。
“回家。”周鹤凛当即作出决断,“哥哥......哥哥...”轻轻的,叹气一样,他用唇齿不断玩味着这个名词,“好久不见了。”
“上次应该还是接你回国的时候,大概有将近两个月了吧。”顾之益自然地接着话。“嗯。”周鹤凛却思绪飘飞。
周立安是周老爷和大姨太闻清生的儿子,年二十六岁,大周鹤凛六岁,现为国民党效力。周立安的母亲家族底蕴深厚,周老爷很尊重她。不同于周鹤凛的母亲,朱芷婉虽家里也是做生意的,有些小钱,但远没有闻清那么家大业大,所以她在周家的生活并不那么有滋味,生下周鹤凛后,她一直教导儿子对于哥哥周立安要怀有尊敬之心。
可周鹤凛并不照做,从小开始,他只要一得空就黏着周立安,周立安做什么他都要跟着,周立安对他也从来都是颇有耐心的,周鹤凛哪怕犯什么错他也不会怪他。
从周鹤凛记事起,哥哥在他的印象里就是一个温柔的人...也是一个漂亮的人。
周立安的长相比起漂亮应该更英气一些,一双桃花眼下高挺的鼻梁,浅色的薄唇衬托出他的清冷,是很帅气的男人长相。但周鹤凛总能看出些别人看不到的地方,比如哥哥的睫毛很长,哥哥的肤色很健康,哥哥嘴唇下有一颗乌黑的小痣......凡此种种,经他的嘴一总结便是:哥哥很漂亮。
周鹤凛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周立安的,其实他自己也不清楚,或许是在他还没有生成“喜欢”这一感情的时候就下定的决心。
十五岁那一年周鹤凛做了人生的第一场cm…
(删减在微博行香子露)
然后,周鹤凛醒了......
从一片空白到震惊再到害怕他好像只用了一秒,男人可以喜欢男人吗,我可以喜欢哥哥吗,我该怎么做......周鹤凛无助地想要得到这些问题的答案,可他不知道该问谁。当时的他并没有成熟到可以自如地处理喜欢上自己的哥哥这件事,所以他选择逃避,不再见周立安。
而从周立安的视角看,弟弟只是突然到了叛逆期,有点疏远自己,并不把这当回事儿看。
这样的疏远持续了一年,周鹤凛花了一年的时间去审视自己,审视这段关系,他经历了矛盾、抑郁、挣扎,他知道或许这段感情不会有好的结局,但他没有办法忘记、放弃。他最后终于想开了,什么叫好的结局,结婚?被认可?被祝福?这些他都不要,如果哥哥也爱自己,只需要这一点,就是最好的结局。
周鹤凛时隔一年,再次来到哥哥工作的地方,怀着坚定的爱意与勇气。但哥哥的第一句话却是“鹤凛,我要结婚了。”
再次,如丧家之犬,陷入深深的绝望,哥哥没有骗人,他真的结婚了,那个女人长什么样,周鹤凛一次都没有见过,在周立安婚后不久,他便失魂落魄地出国了,不是去读书,而是再次躲了起来。
周鹤凛在国外颓靡了一阵,决定麻痹自己,白天闲着就读书,学难度很高的经融知识,让脑子精疲力尽,晚上闲着就喝酒、找一堆男男女女。这样过了几年,对周立安的爱反而藤蔓般恣意生长,像疤痕,布满周鹤凛的心脏。
终于,几个月前,国内突然传来周立安离婚的消息,潮湿的英国终于出太阳了,周鹤凛这样想,趁着这难得的好天气,他什么也没带,只身一人,回国了。
回国的事,他除了周立安谁也没告诉,时隔四年的第一次相见,让周鹤凛的心久违地震颤起来。
然而真的再次见到周立安,周鹤凛的心却又前所未有的平静,离开前他还矮周立安半个头,现在已经比他高上两三厘米了,周立安似乎没什么变化,也没有刚离婚的哀伤,他穿着西装外面套着大衣,身材笔挺,他身上有了些许岁月沉淀的痕迹,变得更有味道了。真想尝尝啊,周鹤凛想着。
“你长高了,鹤凛。”时隔四年的第一句话,周立安眉眼弯弯欣慰地打量着他。
“哥。”相见刚没过两分钟,周立安温柔的语气和眉眼让周鹤凛内心开始的平静又悄悄沸腾了,不敢看哥哥的眼睛,双手不安地背在身后玩弄着手指,他好像又变成了十五岁情窦初开的少年,在英国四年的“历练”一下子被击溃了。
“哈哈...去了趟国外怎么还变腼腆了...过来。”周立安看着他忸怩的样子不禁失笑,上前一把搂住周鹤凛的脖子,另一只手绕过他的背,轻轻拍了拍,几秒的拥抱,让周鹤凛内心的围墙彻底崩溃了,他轻轻地将脸靠在周立安的脖子旁边,是熟悉的、淡淡的木质香气。
周鹤凛几乎要哭出来了,但他必须忍着,五年的等待不能被一瞬间的冲动破坏,他要步步为营,让哥哥心甘情愿地来自己身边......
时间回到现在,因为周立安事务繁忙,平时又不住在周家老宅,所以周鹤凛回国后只见过他那么一次,今晚将是第二次。
周鹤凛让顾之益快马加鞭油门踩到底地往家里赶,顾之益虽也纳闷但没有过问,只是照做,平时二十几分钟的路程今天只用了一半的时间就到了。
周家的宅子坐落在上海最繁华的地段,是一栋三层的白色洋房,采用中西结合的设计手法,远观就像一座古老的城堡。晚上宅子走廊处的灯全都设置为暖黄色,一派和平温馨的氛围。
周鹤凛下车一眼就看到了停在不远处的,周立安的黑色轿车,他感觉那辆轿车就像周立安这个人一样,漂亮的、隐秘的黑。
“走,上我家吃饭去。”他习惯性地勾上顾之益的脖子拉着他往里走,“晓晓一直念叨你呢。”
周晓是周老爷和三姨太章昭慈的女儿,今年刚满十岁,从小不粘她的两个哥哥,倒是格外喜欢顾之益。
周鹤凛快步迈过家门口的阶梯,略过一旁等着给他拿外套的下人,鞋也不换就往大厅走。
“哥哥!”一到大厅就迎上周晓,他撩了一把刘海,刚准备接住妹妹,哪知道妹妹直接跳过他,扑向身后的顾之益。周鹤凛皱了皱鼻子,“嘁”了一声继续往里走了,“吃里扒外!我找我哥去了。”
再往里走就是餐厅,周鹤凛进来的时候一大家子除了在外面“叙旧”的周晓全都到齐了,朱芷婉见到儿子赶紧招呼他坐下,大姨太和三姨太也跟着和他寒暄了几句,但周鹤凛根本没听见,他的视线完全被餐桌上注视着他的周立安吸引了,周立安今天穿了一件半高领黑色毛衣,袖子向上挽起,露出小麦色匀称的小臂,下巴撑在交叠起来的骨节分明的双手上,看得出他有些累了,看着周鹤凛的双眼有种说不出的柔软,他好像说了句什么,唇下的痣随着他张嘴也动了起来......周鹤凛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在他身边坐下。
一顿饭的功夫,周鹤凛却完全无法平静下来。周立安因为劳累、又喝了点酒,身体摇摇晃晃呼吸也不那么平稳,人看着比平时软了不少,周鹤凛不断瞟着他匀称没有一丝赘肉的腰,往下是穿着黑色西装裤的修长的腿、漏出一节的微微透出肤色的小腿袜、擦得黑亮的尖头皮鞋,周鹤凛就这样靠在椅背上,自上而下打量着周立安,把下唇咬出了牙印他也没有知觉。
饭桌上周老爷也问起今天沈延年的事,被周鹤凛草草敷衍后他竟没责备也没再多问,果然是让他去处理烂摊子的,不出周鹤凛所料。
今天周立安会在老宅住下,住在他从前的房间,周鹤凛隔壁。他早早就睡下了,没注意到周鹤凛拿着他随手丢在沙发上的衬衫进了房间。
(删)
一抹白色隐匿在白色的衬衫中。